
JB/T 10750-2018 代替 JB/T 10750—2007,JB/T 10751-2007
牵引车
Towing tractor
2018-10-01实施
2018-02-09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JB/T10750—2007《内燃牵引车》和JB/T10751—2007《蓄电池牵引车》,与JB/T 10750—2007和 JB/T10751—2007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标准的名称为《牵引车》;
——增加了牵引车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
——删除了适用范围中的推顶车(见JB/T10751—2007的第1章);
——修改了部分术语和定义(见3.1、3.2、3.4、3.5、3.7、3.8和3.10,JB/T10750—2007的3.1~3.3和JB/T10751—2007的3.1、3.5、3.6、3.8);
——增加了混合动力牵引车的术语和定义(见3.3);
——修改了蓄电池牵引车的基本参数(见表1,JB/T10751—2007的表 1);
——增加了内燃牵引车的基本参数(见表2,JB/T10750—2007的表 1);
——修改了牵引车最大运行速度的要求(见5.1.11,JB/T10751—2007的表3);
——增加了前悬距限值要求(见表3);
——增加并修改了部分主要技术性能参数的要求(见表4,JB/T10750—2007的表3);
——增加了无助力牵引车方向盘原地转向力要求(见5.2.1.1.2);
——修改了防雨密封性能要求(见5.2.5,JB/T10751—2007的5.7.6);
——增加了电气系统安全要求(见5.3.1);
——修改了牵引电动机的防护等级要求(见5.3.4,JB/T10751—2007的5.3.5);
——修改了转向电动机的防护等级要求(见5.3.5,JB/T10751—2007的5.3.5);
——增加了喇叭、蓄电池欠电压、燃油过低、发动机冷却液温度过高的警示装置和制动系统蓄能器欠电压警示要求(见5.4.1);
——增加了安全和警示标志要求(见5.4.2);
——增加了牵引车用标志符号要求(见5.4.3);
——增加了座椅安全带的要求(见5.4.4);
——增加了用踏板操纵运行和制动控制装置的要求(见5.4.6);
——增加了柴油机排气污染物限值要求(见5.4.16);
——修改了内燃牵引车噪声限值要求(见5.4.17,JB/T10750—2007的5.3.3);
——修改了蓄电池牵引车噪声限值要求(见5.4.18,JB/T10751—2007的5.7.4);
——增加了混合动力牵引车的环保、安全要求(见5.4.19、5.4.20和5.4.22);
——增加了液化石油气牵引车安全要求(见5.5);
——增加了天然气牵引车安全要求(见5.6);
——修改了牵引车可靠性强化试验的时间(见5.7,JB/T10751—2007的5.7.7);
——增加并修改了试验方法的项目(见第6章);
——修改了出厂检验项目(见7.1,JB/T10750—2007和JB/T10751—2007的7.2);
——修改了型式检验项目(见7.2,JB/T10750—2007和JB/T10751—2007的7.3);
——删除了质量保证期要求(见JB/T10750—2007和JB/T10751—2007的第9章);
——增加了附录A"可靠性强化试验中牵引车故障的判断"(见附录A)。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