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B/T 9512-2018 代替 JBT 9512—1999
气候环境试验设备的发射噪声声功率级的声压法测定
Noise emitted by climate environmental testing equipment—Determination of sound power levels using sound pressure 2018-12-01实施
2018-04-30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JB/T9512—1999《气候环境试验设备与试验箱 噪声声功率级的测定》,与JB/T9512-1999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工程法的内容;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
——增加了对声环境的要求(见4.3);
——增加了对空气温度、相对湿度和静压等气象条件的要求(见44));
——修改为对户外测量时风速的要求(见44.1,1999年版的5.3);
——增加了计算参考气象条件下的声功率级的要求和方法(见44.3、9.62和附录D);
——增加了对水、电、气等其他条件的要求(见4.5);
——修改了测量仪器的校准要求(见5.2,1999年版的3.2);
—修改了设备的运行条件(见62,1999年版的6.21);
一增加了反射平面的数量(见第7章);
——修改了传声器位置的布置方法(见8.1.1和8.2.1,1999年版的6.1.3);
——修改了对声压级测量的要求(见9.2,1999年版的6.22);
——修改了背景噪声修正方法(见9.4,1999年版的5.2);
——修改了声功率级计算方法(见9.5和9.6,1999年版的7.2);
——删除了测量误差的描述,增加了对测量不确定度的要求(见第10章,1999年版的第8章);
——增加了确定环境修正值的双表面法(见A.3.3);
——增加了试验记录的格式(见附录F);
——修改了试验报告的格式(见附录G,1999年版的附录B)。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实验室仪器和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26)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