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11.180 CCS C 4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41173——2021
电动辅助站立椅子
Chairs with electrical mechanism to assist standing up
2021-12-31发布
2021-12-3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41173-2021
电动辅助站立椅子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辅助站立椅子的结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文件适用于通过电机控制升降来辅助质量不超过100kg的使用者起身和坐下的椅子。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6432 康复辅助器具 分类和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GB/T1643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电动辅助站立椅子 chairs with electrical mechanism to assist standing up 具有座椅功能,且座面依靠电力驱动帮助使用者自动起身的设备(装置)。3.2
升降部位 lifting part 与身体部位接触的可动部分。3.3
潮湿环境下的绝缘性能 electric insulation under wet condition 具备防止使用者因失禁等情况造成的漏电及着火事故产生的功能。
4 结构
电动辅助站立椅子由控制装置、靠背、扶手、座面组成,其结构见图1。
GB/T 41173-2021
标引序号说明:1————靠背;2————扶手;3————座面;4————控制装置。
图1 电动辅助站立椅子示意图
5 要求5.1 外观要求
5.1.1 电动辅助站立椅子在正常使用中应无尖锐物体穿出座面或靠背等部位。5.1.2 外露的部件等尖端不应有刃口或毛刺。5.2 设计要求
5.2.1 如果扶手和靠背的间隙在120 mm 及以下,圆柱量具不应从扶手侧进入。5.2.2 电动辅助站立椅子座面上升下降时,身体接触部分不应嵌入缝隙中。5.2.3 升降装置应能够按使用者的要求停在任何位置。
5.2.4 设计成用手指、手或脚操作的按钮、杆等操作开关的力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最大操作力单位为牛顿
操作方式
力值
手指操作
≤5
启动或停止的操纵杆持续操作
≤13
用手启动或者停止的操作杆
≤60
用脚操作
60~100
5.2.5 配有3个及以上脚轮的电动辅助站立椅子,脚轮刹车装置数量不应少于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