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T 8967-2000 谷氨酸钠(99味精)
前言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了1994 年日本《食品添加物公定书》第六版中的"谷氨酸钠"标准。
本标准是对GB/T 8967—1988《谷氨酸钠》的修订。
本标准与 GB/T 8967—1988的主要差异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谷氨酸钠(99 %味精)";
——取消了对锌的限量规定;
——将"重金属(以 Pb 计)"指标改为"铅",最高限量不得超过 1mg/kg;
——将硫酸盐指标由小于(或等于)0.03%修改为小于(或等于)0.05%;
——增加了测定干燥失重的快速法(第二法);对其他有关试验方法也做了相应的调整;
——将半成品 L-谷氨酸(麸酸)质量要求列入附录 A。
本标准的附录 A 和附录 B 都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 GB/T 8967一1988。
本标准由国家轻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