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T/ T 680. 3—2025
目 次 Ⅲ Ⅴ 1 1 1 1 1 3 3 4 5 6
前言 …………………………………………………………………………………………………………
引言 …………………………………………………………………………………………………………
1 范围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3 术语和定义 ……………………………………………………………………………………………… 4 一般要求 ………………………………………………………………………………………………… 5 安装 ………………………………………………………………………………………………………
6 使用 7 维护 ……………………………………………………………………………………………………… ………………………………………………………………………………………………………
8 修理 ……………………………………………………………………………………………………… 附录 A(规范性) 测深仪的主要性能指标 ………………………………………………………………
参考文献 ………………………………………………………………………………………………………
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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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 / T 1. 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是 JT/ T 680《船用通信导航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技术要求》的第 3 部分。 JT/ T 680
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 1 部分:总则;
———第 2 部分:导航雷达;
———第 3 部分:回声测深仪;
———第 4 部分:陀螺罗经;
———第 5 部分:电磁计程仪;
———第 6 部分:自动操舵仪;
———第 7 部分:多普勒计程仪;
———第 8 部分:声相关计程仪;
———第 9 部分:磁罗经;
———第 10 部分:甚高频(VHF)无线电装置;
———第 11 部分:蓄电池和充电设备;
———第 12 部分:船舶电台天线和接地;
———第 13 部分:406 MHz 卫星紧急无线电示位标;
———第 14 部分:9 GHz 搜救雷达应答器;
———第 15 部分:救生艇(筏)双向甚高频便携式无线电话。
本文件代替 JT/ T 680. 3—2007《船用通信导航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技术要求 第 3 部分:
回声测深仪》。 与 JT/ T 680. 3—2007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测深仪主要性能指标要求(见 4. 2,2007 年版的 3. 2);
———删除了换能器安装前检查的规定(见 2007 年版的 4. 1. 1);
———更改了换能器安装位置的规定(见 5. 1. 1,2007 年版的 4. 1. 2);
———增加了换能器面水的工作面水平的规定(见 5. 1. 5);
———更改了指示器设备为显示器设备(见 5. 2 和 8. 3,2007 年版的 4. 2 和 7. 6);
———增加了收发器安装与磁罗经或陀螺罗经的最小安全距离的规定(见 5. 2. 8);
———增加了根据水深设置量程刻度的规定(见 6. 2);
———增加了声光报警及消音设置的规定(见 6. 3);
———更改了关闭浅水报警设置的规定(见 6. 4,2007 年版的 5. 3);
———增加了测深仪深度数据存储的记录方式(见 6. 9);
———更改了测深仪出现故障处置的规定(见 6. 10,2007 年版的 5. 10);
———删除了记录笔和蓄电池的日常维护规定(见 2007 年版的 6. 2. 2、6. 2. 3);
———删除了发射器、记录器、变流机和蓄电池的定期维护规定(见 2007 年版的 6. 3. 2、6. 3. 3、6. 3. 6
和 6. 3. 7);
———删除了测深仪发生故障时使用人员修理的规定(见 2007 年版的 7. 1);
———删除了修理人员在修理完后讲解记录的规定(见 2007 年版的 7. 4);
———删除了记录笔、记录纸、记录器变速箱、记录器电机和闪光指示器的修理检验的规定[见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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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版的 7. 6 a)2) ~ 7. 6 a)5)、7. 6 a)9)、7. 6 a)10)];
———增加了蜂鸣报警修理检验的规定[见 8. 3 a)5)];
———更改了调节增益旋钮和量程开关修理检验的规定[见 8. 3 a)6),2007 年版的 7. 6 a)11)];
———删除了电源修理检验的规定[见 2007 年版的 7. 6 d)];
———更改了回声测深仪测量范围和测量精度主要性能指标(见 A.1 和 A.2,2007 年版的 A.1 和 A.2);
———删除了回声测深仪指示方式主要性能指标(见 2007 年版的 A. 3);
———增加了回声测深仪脉冲重复率、图形显示和数据存储主要性能指标(见 A. 3 ~ A. 5);
———更改了回声测深仪在船舶横摇和纵摇时测深性能指标(见 A. 6,2007 年版的 A. 4)。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交通运输信息通信及导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振、张毅颖、康小勇、张霞、石丽丽、高中灵、邓李晖、刘法龙、张宝霞。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85 年首次发布为 JT 4530. 3—1985;
———1992 年第一次修订为 JT/ T 8100. 3—1992;
———2007 年第二次修订为 JT/ T 680. 3—2007;
———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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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
船用通信导航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技术要求是关于船舶用通信及导航电子化基础设施在
船舶上安装、使用、维护、修理等技术的具体要求,内容覆盖了大部分船用通信导航设备,有助于规范和
统一船舶通信导航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和修理等作业,充分发挥通信导航设备的性能。 JT/ T 680
《船用通信导航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技术要求》拟由 15 个部分构成。
———第 1 部分:总则。 目的在于规范船用通信导航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修理的通用技术要求。
———第 2 部分:导航雷达。 目的在于规范船用导航雷达的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技术要求。
———第 3 部分:回声测深仪。 目的在于规范船用回声测深仪的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技术要求。
———第 4 部分:陀螺罗经。 目的在于规范船用陀螺罗经的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技术要求。
———第 5 部分:电磁计程仪。 目的在于规范船用电磁计程仪的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技术要求。
———第 6 部分:自动操舵仪。 目的在于规范船用自动操舵仪的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技术要求。
———第 7 部分:多普勒计程仪。 目的在于规范船用多普勒计程仪的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技术
要求。
———第 8 部分:声相关计程仪。 目的在于规范船用声相关计程仪的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技术
要求。
———第 9 部分:磁罗经。 目的在于规范船用磁罗经的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技术要求。
———第 10 部分:甚高频(VHF)无线电装置。 目的在于规范船用甚高频无线电装置的安装、使用、
维护、修理技术要求。
———第 11 部分:蓄电池和充电设备。 目的在于规范船用电台蓄电池和充电设备的安装、使用、维
护、修理技术要求。
———第 12 部分:船舶电台天线和接地。 目的在于规范船用电台任何型式天线和接地的安装、使用、
维护、修理技术要求。
———第 13 部分:406 MHz 卫星紧急无线电示位标。 目的在于规范船用 406 MHz 卫星紧急无线电示
位标(EPIRB)的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技术要求。
———第 14 部分:9 GHz 搜救雷达应答器。 目的在于规范船用 9 GHz 搜救雷达应答器(SART)的安
装、使用、维护、修理技术要求。
———第 15 部分:救生艇(筏)双向甚高频便携式无线电话。 目的在于规范船用救生艇(筏)双向甚
高频便携式无线电话(Two-way VHF)的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技术要求。
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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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用通信导航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技术要求
第 3 部分:回声测深仪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船用回声测深仪的一般要求和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船用回声测深仪的安装、使用、维护和修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JT/ T 680. 1 船用通信导航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技术要求 第 1 部分:总则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一般要求
4. 1 回声测深仪(以下简称测深仪) 的安装、使用、维护、修理的一般技术要求应符合 JT/ T 680. 1 的
规定。
4. 2 测深仪的主要性能指标应符合附录 A 的规定。
5 安装
5. 1 换能器安装
5. 1. 1 换能器的安装位置应选择在船底相对平坦的地方,远离机舱、螺旋桨,避免受船舶振动和摇摆
影响,通常选在船体纵向距船首 1 / 3 ~ 1 / 2 船长和横向距中龙骨约 0. 4 m ~ 1 m 范围内的适当位置。
5. 1. 2 浅吃水的平底船舶,需要在两舷侧安装换能器时,其安装位置宜分别选择在靠近两舷的船
底部。
5. 1. 3 需要测量船首和船尾水深的特大型船舶,其换能器安装位置宜分别选择在船首尾和左右舷的
船底。
5. 1. 4 安装位置的周围不应有突出物,并应远离排水或进水口。 换能器附近不应装有与测深仪的工
作频率相接近或成倍频关系且同时工作的其他发声装置。
5. 1. 5 换能器安装应使其面水的工作面保持水平。 发射换能器与接收换能器应安装在同一个水平
面,两换能器的工作面在船舶不倾斜时,应平行于水平面,安装偏差不应大于 2°。
5. 1. 6 发射换能器与接收换能器的安装位置,应前后排列或左右排列。 前后排列的应使发射换能器
置于接收换能器之前,且距离不应大于 1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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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 7 换能器面水的工作面应与船底板外表面齐平。 如果船底板曲度较大,换能器的工作面不可能 与船底板外表面齐平时,应加装导流板,导流板与船底板的衔接应平整光滑。 5. 1. 8 船底开洞安装换能器,不应影响船底强度和水密性能,宜采用加强板和可靠的水密措施。 5. 1. 9 换能器应安装在满足下列要求的专用水密舱内: a) 舱室能容纳两个人同时工作; b) 舱室入口配备能紧固并保证水密的密封盖; c) 舱口内配备扶梯; d) 舱室内没有积水; e) 舱室水密试验满足 5. 1. 17 的要求。 5. 1. 10 换能器的水密舱如设在燃油或货油舱附近,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a) 舱室入口的紧固装置的结构不产生火花; b) 换能器与收发器的连接电缆敷设在连续的气密钢管内。 5. 1. 11 舷外安装的换能器,应放在导流罩内,并通过支架悬挂在船舷的一侧,支架应有两个以上的固 定支点,最下边的支点应靠近换能器。 换能器的支架应设有能调节换能器面水的工作面,使之与水平面 平行的装置。 5. 1. 12 舷外安装换能器的入水深度应保证换能器正常工作。 5. 1. 13 换能器面水的工作面上不应涂油漆或沾油污,不应存在遭受机械冲击或机械摩擦的损伤。 5. 1. 14 安装时,应防止引出电缆遭受损伤。 5. 1. 15 安装后,应使用酒精或汽油擦洗面水的工作面。 5. 1. 16 安装完毕,不应再在附近进行电焊作业,以免损坏换能器及其引线电缆。 检查电缆的绝缘性, 其绝缘电阻不应低于 20 MΩ。 5. 1. 17 换能器安装完毕,应进行满足三倍于本船最大吃水压力的水密试验,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试验 水压: P = 9. 8 × 104 × 3 × 0. 1 × D …………………………(1) 式中: P ———试验水压,单位为帕(Pa); D ———本船最大吃水,单位为米(m)。 5. 1. 18 在对应于换能器安装位置的船舶两舷处,应标明换能器安装位置的符号:▽ F 。
5. 2 记录器、显示器和收发器安装
5. 2. 1 测深仪的显示器通常安装在驾驶室内,记录器安装在海图室内,记录器与显示器两者合一的,
宜根据需要确定安装位置。
5. 2. 2 记录器与显示器的安装位置应便于观察、维修和操作。 显示器应避免光线直射。
5. 2. 3 收发器与记录器(或显示器)分开的测深仪,收发器应安装在距离换能器较近的舱室内或其他
适当位置,该处应干燥、通风,且便于维修、操作。
5. 2. 4 安装在驾驶室或海图室的收发器与换能器的原配连接电缆长度不够时,应配接与原机同型号
或相同性能的屏蔽电缆。 电缆的接头应采用水密接线盒,并保持屏蔽。 接点应焊接牢固。
5. 2. 5 收发器与换能器连接时,宜根据需要在靠近换能器一端的电缆接头处加接匹配变压器。
5. 2. 6 换能器与收发器的连接电缆,除通过房间和走廊外,均应敷设在金属导管内,在导管内的电缆
线不允许有任何中间连接,敷设电缆的金属导管应每隔 2 m 设一接地点,接地点应焊接牢固。
5. 2. 7 测深仪所有机壳应采用保护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0. 01 Ω。
5. 2. 8 若收发器或显示器安装在标准磁罗经或陀螺罗经附近时,安装位置应满足安装说明书所标明
的最小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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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3 安装后试验要求
5. 3. 1 测深仪整机安装完毕后,应根据安装要求进行质量检查,并确认接线无误。
5. 3. 2 通电试验应在船舶下水以后进行,以免损坏换能器。
5. 3. 3 测深仪安装调试完毕后,应结合船舶在航试验进行验证。
6 使用
6. 1 测深仪应由专人负责管理,使用者应熟悉设备性能,掌握使用方法。
6. 2 每次使用前,宜根据海图的水深数据,设置量程刻度。
6. 3 船舶进出港或在浅水航道航行时,应打开浅水报警开关。 浅水报警深度的设定应根据船舶的吃
水、航道底质以及保证船舶安全航行所必要的剩余水深因素合理选定。 当水深小于预设的报警深度时,
测深仪应发出声光报警,且具有消音功能。
6. 4 船舶航行在非浅水航道或非进出港口时,应及时关闭浅水报警开关。
6. 5 在不同航道或特殊水域航行时,宜根据需要设置定位标志,并记录时间、船位,如测深仪无分档标
记,则应记录量程范围。
6. 6 回波信号出现强弱不稳现象时,应调节增益使深度显示清晰。
6. 7 在浅水区域测深时,如出现两条以上的深度记录线时,其深度读数以第一条记录线为准。
6. 8 应读取测深仪深度曲线的上边沿(或前沿)数值作为水深测量值。
6. 9 测深仪宜采用电子数据存储方式记录。 若采用机存记录纸方式,测深仪的记录纸上出现“1 / 10”
标志时,应及时更换记录纸。 更换下来的记录纸,应注明更换时间集中保存。
6. 10 测深仪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切断电源。 未经专业培训人员不应打开机箱检修。
7 维护
7. 1 基本要求
7. 1. 1 测深仪维护时,应关掉面板上的电源开关,切断配电盘上测深仪的总电源,并挂上警告牌。
7. 1. 2 在打开发射器面板后,应将发射器的高压电容放电,以免高压自动放电开关失灵而触电。
7. 1. 3 更换电源保险丝时,应使用参数和型号相同的保险丝。
7. 2 日常维护
7. 2. 1 清除机箱表面灰尘,擦净油渍。
7. 2. 2 船舶停航期间或测深仪长期不用时,每隔 15 d 应通电一次,每次不应小于 4 h。
7. 3 定期维护
7. 3. 1 测深仪的定期维护周期不应长于 6 个月,或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7. 3. 2 测深仪各接插件和接线端子应无松脱或接触不良现象,否则,应加固或用无水酒精擦洗其接插
部位。
7. 3. 3 船舶进坞时,应检查换能器的硫化橡胶和水密橡胶,如有老化现象,应及时申报更换。
7. 3. 4 磁致伸缩换能器的绕组应无漏电或短路现象,若新安装或长期未用测深仪,使用前应先充磁。
7. 3. 5 用万用电表的 10 kΩ 挡测量压电换能器芯线直流电阻,应有充电现象,指示阻值范围应符合使
用说明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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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修理
8. 1 修理人员上船修理时,应向船方或使用人员了解故障情况,并确认设备故障。
8. 2 船舶进坞更换换能器时,应确认新换能器的性能、阻抗、频率、型号等与原换能器相符。
8. 3 测深仪修理完毕后的检验验收应满足下列要求。
a) 记录器和显示器:
1) 面板上所有开关和旋钮都操作灵活,指示准确,功能正常;
2) 电源电压表或电流表指示额定值;
3) 显示器的亮度连续可调;
4) 各量程的发射零点与零刻度线一致;
5) 蜂鸣报警开关功能正常;
6) 调节增益旋钮和量程开关,回波信号清晰可辨;
7) 深度数字显示稳定,变换量程后显示正常,小数点位置准确。
b) 收发器:
1) 各接插件接触良好;
2) 紧固部件无松动;
3) 收发器工作正常。
c) 换能器:
1) 更换换能器后,按 5. 1. 17 进行水密试验;
2) 换能器专用舱内无积水;
3) 换能器的硫化橡胶无老化现象;
4) 换能器的工作面无油漆、油污和海洋生物;
5) 磁致伸缩换能器的绕组无短路或开路现象;
6) 压电换能器的阻值正常;
7) 换能器与收发器的连接电缆芯线与船体绝缘良好,外屏蔽线接地良好。
d) 整机工作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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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A
(规范性)
测深仪的主要性能指标
A. 1 测量范围
测深仪应提供至少 2 个量程刻度:
a) 浅水量程刻度,测量范围为 0 m ~ 20 m;
b) 深水量程刻度,测量范围为 0 m ~ 200 m。
A. 2 测量精度
测深仪的测量精度应取下列较大者:
a) 浅水量程刻度时为 ± 0. 5 m,深水量程刻度时为 ± 5 m;
b) 指示水深的 ± 2. 5% 。
A. 3 脉冲重复率
脉冲重复率在浅水范围不应低于每分钟 36 个脉冲,在深水范围不应低于每分钟 12 个脉冲。
A. 4 图形显示
A. 4. 1 测深仪主显示应为适当的图形显示,提供至少 15 min 即时探测深度和可见的探测记录,深度标
记显示间隔不应大于 1 / 10 测量范围,时间标记显示间隔不应大于 5 min。
A. 4. 2 测深仪的显示刻度在浅水范围显示分辨率每米深度不应小于 5 mm,在深水范围显示分辨率每
米深度不应小于 0. 5 mm。
A. 4. 3 测深仪若安装多个换能器和相关的收发器,应提供单独显示不同换能器的测深数据,并应清晰
对应标识所使用的换能器。
A. 5 数据存储
测深仪应支持通过数字存储或/ 和打印纸记录方式存储测深数据。 测深仪数据存储应满足下列
要求:
a) 提供不少于最近 12 h 的测深数据;
b) 提供间隔时间不大于 1 min 的测深数据记录或回放。
A. 6 横摇和纵摇
在船舶横摇 ± 10°和/ 或纵摇 ± 5°时,测深仪的性能应能满足 A. 1 ~ A. 5 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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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考 文 献
[1] IMO A. 224(VII) Performance standards for echo-sounding equipment
[2] IMO MSC. 74(69) Adoption of new and amended performance standa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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