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行业标准>DB3713/T 334-2024 沂蒙白茶质量分级

DB3713/T 334-2024 沂蒙白茶质量分级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文档格式:PDF电子版

文件大小:211.11 KB

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5-05-22 14:47:43



相关搜索: 质量 白茶 分级 沂蒙 分级

内容简介

DB3713/T 334-2024 沂蒙白茶质量分级 ICS 67.140.10
CCS X 55 3713

沂 市 地 方 标 准
DB 3713/T 334—2024
沂蒙白茶质量分级
Quality grading of Yimeng white tea
文稿版次选择
2024 - 08 - 07 发布 2024 - 09 - 07 实施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713/T 334—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临沂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I
DB3713/T 334—2024
沂蒙白茶质量分级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沂蒙白茶质量分级的术语与定义、鲜叶原料要求及分级、产品要求、试验方法、检验
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追溯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沂蒙白茶质量分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8302 茶 取样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4487 茶叶感官审评术语
GB/T 22291 白茶
GB 23350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
GB/T 23776 茶叶感官审评方法
GB/T 30375 茶叶贮存
GH/T 1070 茶叶包装通则
DB37/T 3970 茶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要求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2009〕第123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沂蒙白茶 Yimeng white tea
选用临沂市行政区域内生长的适制茶树品种的芽、叶、嫩茎为原料,经萎凋、干燥等加工工艺制作
而成的白茶。
4 鲜叶原料要求及分级
4.1 基本要求
1
DB3713/T 334—2024
鲜叶雨天不采,露水未干不采,无异味、无污染、无杂质、无病叶。用于同批次加工的鲜叶,其嫩
度、匀度、净度、新鲜度应基本一致。
4.2 鲜叶分级
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鲜叶分级
级别 要 求
特级 单芽为主,含一芽一叶初展在20%以下
一级 一芽一叶为主,含一芽二叶初展在20%以下
二级 一芽二叶为主,含一芽三叶初展在20%以下
三级 一芽二、三叶和同等嫩度的对夹叶,芽叶完整
5 产品要求
5.1 基本要求
品质正常,无劣变、无污染、无异味。不得含有非茶类夹杂物,不添加任何着色剂、香味物质。
5.2 感官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感官指标
级别 外 形 内 质
条索 整碎 净度 色泽 香气 滋味 汤色 叶底
特级 芽针肥壮、茸 毛厚 匀齐 洁净 银灰色、富有 光泽 清纯、毫香显 露 清鲜醇爽、毫 味显 浅杏黄、清澈 明亮 肥壮软嫩、明 亮
一级 毫心多肥壮、 叶背多茸毛 匀整 洁净 灰绿润 鲜纯、有毫香 鲜嫩醇爽、有 毫香 橙黄明亮 嫩匀、明亮
二级 叶态卷、毫尖 尚显 尚匀整 较洁净 尚灰绿 浓纯 醇厚尚爽 尚橙黄 尚嫩、尚明
三级 叶态略卷、有 破张 欠匀 含鱼叶、夹黄 片、腊片 灰绿稍暗、夹 红 浓、稍粗 醇厚,稍粗 深黄微红 尚软、有红张
2
DB3713/T 334—2024
5.3 理化指标
应符合GB/T 22291的规定。
6 试验方法
6.1 感官指标
按GB/T 14487和GB/T 23776的规定执行。
6.2 理化指标
按照GB/T 22291的规定执行。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 组批
以同期加工、同一级别、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同批产品的品质规格和包装应一致。
7.3 取样
按GB/T 8302的规定执行。
7.4 出厂检验
7.4.1 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水分和净含量。
7.4.2 每批产品均应做出厂检验,经检验合格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7.5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第5章规定的全部项目,检验周期每年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原料、工艺、机具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b)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一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出入时;
c) 国家法定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7.6 判定规则
产品经检验,检验结果如有不合格,可用备检样本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若复检结果仍有不合格
项,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批或该次型式检验结论不合格。
8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志标签
产品的销售包装标签应符合GB 7718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的决定》的规定,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
3
DB3713/T 334—2024
8.2 包装
应符合GH/T 1070和GB 23350的规定。
8.3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污染。运输时应防雨、防潮、防暴晒。不得与有毒、有害、有
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
8.4 贮存
应符合GB/T 30375的规定。
9 追溯管理
应按照DB37/T 3970的规定执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上一章:DB3713/T 339-2024 杜仲良种壮苗培育技术规程 下一章:DB3713/T 333-2024 莴笋分级与生产质量安全控制技术规范

相关文章

DB3713/T 251-2022 沂蒙绿茶质量分级与质量安全控制技术规程 DB3713/T 347-2024 沂蒙鸡 DB3713/T 343-2024 “亲情沂蒙”旅游服务规范 DB32/T 1264-2017 天目湖白茶质量分级 DB32/T 1264-2024 天目湖白茶质量分级 DB3713/T 260-2022 沂蒙黑山羊提纯复壮技术规程 DB3713/T 321-2024 沂蒙山区域森林生态保育技术规程 DB3713/T 333-2024 莴笋分级与生产质量安全控制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