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市绿道建设标准》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九月
《城市绿道建设标准》工程建设地方
标准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
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2022 年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鲁建标字〔2022〕8 号)的通知要求,该标准列入 2022年度山东标准建设项目计划。
(二)起草单位、起草人及任务分工
1.本标准的起草单位为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山东建筑大学集团有限公司。
2.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为:王跃军 张宣峰 苏娜 刘明超于隽 王小翌 曲秀云 赵连海 王蕊 李文君 路超 董慧慧 皇甫传俊 孔艳辉
3.主要起草人对应分工信息如下:
王跃军、张宣峰:标准起草、协调的主要负责人;
苏娜:标准主要起草人,主持制订标准,编写标准框架,推进标准工作进展,对标准内容进行把控;
刘明超:标准编写技术负责人,负责标准技术内容审核;
于隽 王小翌 曲秀云 赵连海 李文君 董慧慧:标准各章节内容的编写、技术讨论、修改;
王蕊 路超 皇甫传俊 孔艳辉:标准文本的校对及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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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起草过程
本标准编制过程中,目前主要经历了以下六个阶段:
1.立项及项目规划阶段(2022年3月——2022年5月)
2022年3月底,该标准立项。2022年4月成立由山东省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山东建筑大学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标准起草组,对标准起草工作安排进行总体部署。标准起草组按照项目要求,明确了标准的使用范围、编制时间节点、任务分工以及工作方案等。
2.资料收集及调研阶段(2022年5月——2022年10月)
2022年5月,标准起草组广泛收集各类相关行政法规文件、国内外相关标准与技术规范,并对收集的相关法规、国内外标准及技术规范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分析研究。通过专题讨论会研究确定本标准需研究编制的技术框架内容及拟采取的技术路线与研究方法;拟定调研方案和调研计划,制定调研表,标准起草组对山东省16地市各种类型的绿道展开现场调研,了解绿道建设现状及需要提升的方向,并从建设者、管理者、使用者三个角度来收集需求,对调研结果进行汇总、分析,针对性调整标准内容框架。
3.草案阶段(2022年10月—2023年12月)
2022年10月-2023年12月,标准起草组采用专题研究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多次开展集中讨论,对标准中相关的术语和定义及具体内容进行系统分析研究和意见征询,确保标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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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有力有效推进标准编制进程。并对绿道建设较为完善的城市进行考察,对标准条文的初稿修改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
4.征求意见阶段(2024年1月——2024年3月)
2024年1月-3月,征求意见稿通过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同时标准起草组对30个相关单位(专家)发函进行定向征求意见,并汇总征求到的相关意见。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26个相关单位(专家)的115条反馈意见,涉及标准术语定义、标准适用范围、总体布局要求、绿道相关指标、具体建设内容等方面的具体建议。收集整理征求意见,针对各项意见提出标准化意见,并对各条意见进行处理,确定采纳与否,形成征求意见汇总表。
5.整理送审阶段(2024年4月—2024年6月)
2024年4月-6月,标准起草组根据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补充、修改完善标准相关内容,形成标准审查稿,提交送审。2024年6月,组织了专家审查会,邀请了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山东省园林绿化行业协会、济南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山东建筑大学、山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的9名专家组成了审查委员会,对标准进行了逐条严格审查。提出了个别术语调整、完善施工验收及档案资料内容等方面意见。
6.标准报批阶段(2024年7月-2024年8月)
标准起草组对照专家审查会意见对标准进行了逐项修改,认真进行了校对,并整理各项报批资料,提交报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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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方标准制定目的和意义
(一)编制目的
1.贯彻响应国家与地方政策法规
城市绿道对于城市品质提升、社会经济发展、市民生活休闲均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绿道建设是集民生、环境、生态、经济于一体的系统工程。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 “优化城市绿地布局,构建绿道系统,实现城市内外绿地连接贯通,将生态要素引入市区”。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提出,增强城乡绿地的系统性、协同性,构建绿道网络,实现城乡绿地连接贯通。因此,绿道建设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改善民生的具体举措。
2.积极推进国家园林城市建设和城市绿道建设
针对我省城市绿道建设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于2018年12月印发了《关于推进全省绿道规划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鲁建城管字〔2018〕60号),于2019年10月印发了《山东省绿道建设技术指引》,对推进全省绿道建设、规范建设标准、提高建设质量起到了一定的保障作用。2022年1月,住建部印发了修订后的《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对城市绿道建设指标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需进一步完善、规范我省城市绿道建设,积极推进国家园林城市建设和城市绿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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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规范山东省各地市城市绿道建设,提高绿道建设水平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的《山东省绿道建设技术指引》细化了绿道规划建设、维护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内容,对绿道建设整体长效运营起到了一定的保障作用。如今,在当下城市更新、海绵城市、智慧城市建设等大背景下,绿道建设具有综合性、生态性和复杂性的特点,城市规划、道路建设、园林工程等规范不完全适用。因此,需要在深入调研山东省绿道现状使用中存在问题及影响因素后,系统梳理绿道建设内容和指标,制定适合山东省绿道建设的标准。 《城市绿道建设标准》的顺利颁布将会填补山东省绿道建设标准的空白,指导山东省具体的绿道建设工作,为山东省绿道设计、施工和养护管理等提供依据。
(二)编制意义
本标准将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引导和规范山东省城市绿道建设,主要意义在于:一是切合当前加强公园体系建设、发挥用地空间复合功能、提升城市精细化建设管理水平的需求,充分利用城市绿地资源,结合城市体检、城市更新等契机,为指导提升城市绿道建设提供明确的标准规范,助力完善公园城市体系;二是科学合理的建设适应山东省发展实际的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城市绿道,满足市民的游憩、健身、出行等需求,有利于加强公园城市管理,提高城市整体景观环境。三是该标准的制定对提升山东省城市绿道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水平,更好地发挥绿道综合效益、提高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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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居环境品质、促进城市文化传承、强化低碳出行理念、发挥生态效益价值、带动绿色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三、地方标准编制原则、主要技术内容和确定依据
(一)编制原则
(1)系统性原则
针对城市绿道建设,统筹考虑绿道分级与分类、总体布局、游径系统、绿廊系统、设施系统等具体建设需求,从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到维护管理等全面、系统地开展标准编制工作。
(2)实用性原则
立足山东省绿道建设等工作实际,开展编制工作,标准涉及各项具体指标及具体实施方法,保证标准具有较好的实用性及可操作性,有利于各地方、各相关单位提高绿道建设技术水平。
(3)突出地方特色原则
充分考虑了山东省16地市不同环境、不同气候条件等特点,标准中的相关内容可较好地满足地方城市绿道建设应用实际需求,并突出山东地方特色。
(4)先进性原则
在充分收集、整理、总结国内最新城市绿道建设标准的基础上,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结合山东省实际情况及地方特色,融入了城市更新、海绵城市、林荫行动、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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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绿道场景营造、智慧城市建设、碳汇等最新城市建设理念。同时广泛征求相关领域内专家意见,具有一定的先进性。
(二)主要技术内容来源与依据
1.主要技术内容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总体布局、游径系统、绿廊系统、设施系统、施工与验收、养护管理等。
(1)总则。规定标准编制目的、适用范围及与其他标准的衔接等。
(2)术语。规定城市绿道、游径系统、绿廊系统、设施系统、节点、绿道连接线、驿站术语解释。
(3)基本规定。规定绿道组成、绿道分级和分类、城市绿道建设基本要求、与周边环境协调要求、绿道组成等内容。
(4)总体布局。规定城市绿道布局的一般规定、绿道选线的不同要求及绿道如何衔接等内容。
(5)游径系统。规定游径系统需要满足的游径宽度、坡度、路面、路基、材质等技术要求。
(6)绿道绿化系统。规定绿道游径两侧的绿色空间的控制范围、植物选择与配置的相关要求。
(7)设施系统。规定绿道服务设施、标识设施、市政设施、智慧设施等的设置要求、建设要点、协调要求等内容。
(8)施工与验收。规定绿道工程施工前的相关核查内容、施工要求、验收要求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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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养护管理。规定绿道安全使用要求、各类绿道分类养护管理要求、档案管理等内容。
2.来源与依据
本标准涉及的技术指标内容主要参考国家或地方公开规定及相关标准,并结合行业相关实践经验。主要技术指标来源如下:
(1)《城镇绿道工程技术标准》CJJ/T 304
(2)《城市道路交通工程项目规范》GB 55011
(3)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37
(4)《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51328
(5)《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GB 55014
(6)《公园设计规范》GB 51192
(7) 《绿道规划设计导则》
(8) 《山东省绿道建设技术指引》
(9)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 45
(10)《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 163
表 本标准重要技术指标来源表
条目 主要技术指标 指标值 数据来源
4.2.2 绿道单段长度 不宜小于1km 《城镇绿道工程技术标准》CJJ/T304
4.3.2 城市绿道连接线 城市绿道连接线总长度不宜大于城市绿道总长度的10%,单段长度不宜超过1km. 《城镇绿道工程技术标准》CJJ/T304
4.3.3 绿道连接线人行道、自行车道宽度 人行道有效宽度不应小于1.5m,单向自行车道有效宽度不应小于2.5m,双向自行车道有效宽度不应小 《城市道路交通工程项目规范》GB 55011《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5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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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目 主要技术指标 指标值 数据来源
于3.5m,有效净高不应低于2.5m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
4.3.4 隔离宽度 在隔离宽度大于或等于1.0m的路段,宜设置绿化隔离带在隔离宽度小于1.0m的路段,应设置隔离墩或护栏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GB55014
5.2.1 游径宽度 步行道单独设置时,不小于2m;改造的步行道,不小于1.5m自行车道单向单车道不小于1.5m;单向双车道不小于2.5m,双向行驶的不小于3.0m步行骑行综合道不小于4.5m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2016年版)《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 51328-2018
5.2.2 游径净高 应大于2.5m 《城镇绿道工程技术标准》CJJ/T304
5.2.4 游径坡度 步行道大于8%时,应设置合阶解决竖向交通,加以防滑措施自行车道宜小于2.5%;改建道路、受地形影响或其他特殊情况限制时,最大不宜超过8%步行骑行综合道宜小于2.5%;改建道路、受地形影响或其他特殊情况限制时,最大不宜超过8% 《公园设计规范》GB 51192-2016《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2016年版)
5.2.5 自行车道、步行骑行综合道坡长 纵坡坡度 2.5%≤i<3%, 限制坡长 300m;纵坡坡度3%≤1<3.5%, 限制坡长200m; 纵坡坡度i>3.5%, 限制坡长150m.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2016年版)
6.2.2 城市绿道单侧绿化带宽度 不宜小于8m 《城镇绿道工程技术标准》CJJ/T304
6.2.3 城市绿道游径两侧绿色空间控制范围 市(县)级绿道单侧绿色空间控制范围不宜小于20m,社区级绿道单侧绿 《城镇绿道工程技术标准》CJJ/T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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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目 主要技术指标 指标值 数据来源
色空间控制范围不宜小于8m.
6.2.4 承担生物迁徙功能的城市绿道单侧绿化带宽度 不宜小于20m 《绿道规划设计导则》
6.2.5 乔灌木覆盖率 不宜低于60%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22〕2号)
6.2.6 遮阴率 大于50% 《城镇绿道工程技术标准》CJJ/T304
6.3.2 乡土植物比例 不宜低于80%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22〕2号)
7.2.3 驿站设置要求 一级驿站间距5km-8km,二级驿站间距3km-5km,三级驿站间距1km-2km 《城镇绿道工程技术标准》CJJ/T304
7.2.9 公厕设置问距 500m-1000m 《城镇绿道工程技术标准》CJJ/T304
7.2.10垃圾桶设置间距 100m-200m 《城镇绿道工程技术标准》CJJ/T304
7.2.11 停车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配建比例 不应低于15%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改能源〔2019〕1183号)
7.4.2 城市绿道路面照度 城市绿道的路面平均照度应为5Lx-10Lx, 最小照度应为1Lx.绿地照度标准值不应大于3Lx,广场照度标准值应为5Lx-10Lx,出入口的照度标准值应为20Lx-30Lx;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
四、与现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标准的关系
目前国内与城市绿道建设相关的技术标准有《城镇绿道工程技术标准》CJJ/T304.本标准的编制与相关标准《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 50420、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GB 55014、《公园设计规范》GB 51192、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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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CJJ 82、 《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 287、 《绿化种植土壤》CJ/T 340、 《园林植物筛选通用技术要求》CJ/T 512、《城市道路绿化设计标准》CJJ/T75等标准相协调。
五、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过程、处理意见及其依据
编制期间,编写组成员针对编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多次内部讨论,未有重大分歧意见。
六、对地方标准自发布日期至实施日期之间的过渡期(以下简称过渡期)的建议
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无
主编单位: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日期:202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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