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65.020.30
CCS B 43 4412
肇
庆 市 地 方 标 准
DB 4412/T 38—2024
广宁肉鸽养殖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breeding meat pigeons in Guangning
2024 - 12 - 05 发布
2025 - 01 - 01 实施
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4412/T 38—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广东新领航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肇庆市农业农村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东新领航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肇庆市农业农村局、肇庆市动物疫病预防控
制中心、肇庆市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广宁县畜牧兽医局、肇庆市标准化计量协会、肇庆市质量技术咨询
服务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绰琎、叶挺章、周美芳、密世健、钟耀光、卓福球、叶坤盛、冼理权、陈坚
修、张钊、张民、陈光志、何少梅、范兵、张晓玉、梁栢政、夏青、梁婉芹、朱緻琳、陈钰、黄洁青、
陈雪英、熊奔、张庆珍、欧阳端苹、吴凤英。
I
DB 4412/T 38—2024
广宁肉鸽养殖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肉鸽养殖场标准化养殖的术语和定义、鸽场建设、饲料及保健砂、饲养管理、鸽场消
毒、疫病防控及监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与使用、药品使用要求、无害化处理。
本文件适用于肉鸽标准化养殖。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GB/T 20014.6 良好农业规范 第6部分:畜禽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GB/T 20014.10 良好农业规范 第10部分:家禽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GB/T 40454-2021 家禽孵化良好生产规范
NY 5027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
NY/T 388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DB44/T 746-2010 肉鸽生产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离地式飞棚 Puberty pigeon house
采用钢结构或木结构搭建,网底离地高度1.5米,供后备种鸽(91d~开产)平养使用,飞棚内部搭
建立体架,可供后备种鸽站立歇息。
3.2
后备种鸽 Period of puberty pigeon
25d~185d龄处于留种发育阶段,尚未达到育成期的留种鸽。
3.3
生产种鸽 Production period pigeon
种鸽已达到性成熟,上笼配对后进入开产期,具备产蛋、孵化、哺喂等生产行为阶段,又称产鸽。
3.4
落盆 Process of the eggs transferring from incubation to hatching step
种蛋孵化至第16d,胚胎逐渐由气室呼吸发育成肺呼吸并伴随打嘴啄壳,无需翻蛋操作,需从孵化
转至出雏继续完成孵化过程,该操作为落盆。
3.5
保健砂 Mineral substance fe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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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备种鸽、生产种鸽日常必需矿物质营养日粮,由贝壳粉、石米、红土、磷酸氢钙、食盐、石膏粉、
氧化铁、微量矿物元素预混料、蛋氨酸等物质组成。
3.6
假蛋 Artificial egg for incubate
假蛋指生产种鸽在孵化期受精蛋被抽走并窝孵化或进行人工孵化时为保持其鸽乳正常生成而采用
的一种仿生模型,外形与种蛋相似。
3.7
垫布 Replaceable pad for pigeon produce
一种用于隔断种蛋与孵窝接触的纺织类布料,也用于种蛋、雏鸽保温保暖。
3.8
疫苗 Vaccine
指为了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用于畜禽预防接种的疫苗类预防性生物制品,由特定细菌、
病毒、立克次体、螺旋体、支原体等微生物以及寄生虫制成的主动免疫制品。
3.9
开产 Start laying eggs
种鸽配对后产蛋率达到鸽群的3%则为开产。
4 鸽场建设
4.1 场地环境要求
养殖场选址应符合GB/T 20014.6的规定,环境质量应符合GB/T 20014.10的规定。鸽舍内外环境卫
生应符合NY/T 388的规定。
4.2 场址选择要求
4.2.1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4.2.2 应符合当地土地利用和村镇建设发展规划,并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4.2.3 应远离居民区、工业区,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单位、交通主干道、动物屠宰加工场
所、集贸市场、水源地、动物养殖场保持 500m 以上;距离种畜禽养殖场 1000m 以上;距离动物隔离场
所、无害化处理场所 3000m 以上。
4.3 场区布局
4.3.1 养殖场内应划分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各功能区之间保持一定距离,生产区与其余功能分
区间宜用实体墙、栅栏或密集绿化带进行隔离。
4.3.2 生活区、办公区应位于生产区上风方向或侧风方向,生产区应位于污水、粪污、无害化处理区
上风方向。
4.3.3 生产区应位于孵化车间上风方向,孵化车间与生产区应保持 500m 以上距离。
4.3.4 生产区内的净道和污道应严格分开。
4.3.5 鸽舍的朝向宜选择坐北朝南,选择南偏西或南偏东朝向;选址若位于丘陵地区,鸽舍应建在阳
面,宜选择南坡或东南坡以避开北风口。
4.3.6 鸽舍应横向成排、纵向成列,鸽舍间距不低于 5m。
4.4 设施与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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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 场内应有足够的电力供应,并配备应急情况下满足生产需要的发电设施设备。
4.4.2 场区主要的生产及功能通道应硬化;场内应配备供雨水和污水排放的排水系统,排水沟应雨污
分流,雨水与污水排放系统不得交叉污染。
4.4.3 场区入口应配置消毒池、喷雾器、高压冲洗枪等消毒设备。
4.4.4 鸽舍宜采用开放式或半开放式结构,顶棚应保温隔热,地面和墙壁应耐腐蚀、耐冲刷。
4.4.5 应配有适用于平养或笼养的立体鸽笼和离地式飞棚及供水、供料、光照、清粪、通风换气、人
工孵化等设施与设备。
4.4.6 为提高生产效率,建议根据需要配备机械化喂料设备及其他辅助设备。
4.4.7 生产区应配备兽医室和药房。兽医室应配备消毒和诊断所需的设施设备;药房应配备货架、疫
苗冷冻(冷藏)箱等设施设备。
4.4.8 鸽舍应设置防鼠、防鸟等设施设备。
4.4.9 废弃物处理区应有粪便、污水和病死鸽等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的设施设备。粪便储存场所的地面
应硬化并设置围墙,四周设置浸出液收集沟。宜配置沼气池,收集沟与沼气池相连通。
4.5 人员管理
4.5.1 应配备与生产规模相适应且具有相应资质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
4.5.2 应定期对生产人员进行技术和制度培训;新入职的生产人员应接受岗前培训。
4.5.3 职工应持健康证上岗,每年应对职工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和建立职工健康档案。
4.5.4 生产人员进出生产区前应严格消毒,应经过消毒池、紫外线和喷雾消毒并更换衣鞋,工作服需
保持清洁卫生和定期消毒。
4.5.5 应禁止把非本场生产的禽类活体或未经煮熟的禽类胴体带入场内储藏或食用。
4.5.6 应谢绝外来人员随意参观或进入生产区,因工作需要进入生产区范围的人员,应进行消毒并更
换衣鞋。
4.5.7 生产区应禁止饲养除鸽外的其他动物,应禁止场外畜禽或其他动物进入场内。
4.5.8 鸽舍应配备专职的饲养员,饲养员不应随意串舍;应禁止饲养员进入废弃物处理区。
4.5.9 场内兽医人员不应对外诊疗禽类疾病。
4.5.10 应制定人员、培训、生产、防疫、消毒、投入品、产品质量、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
并建立健全肉鸽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5 饲料、保健砂
5.1 饲料技术要求
5.1.1 原料要求
5.1.1.1 原料必须符合《饲料原料目录》及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规定对原料品类与质量的规定。
5.1.1.2 原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a) 不准使用含有害霉菌或被农药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饲料原料;
b) 不准使用发霉、变质的饲料原料;
c) 不宜添加药物性饲料添加剂,如需添加则应符合《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的规定;
d) 饲料添加剂使用应符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与《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的规定;
e) 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应在稳定的条件下取得和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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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外观与性状
应无霉变、结块,无异嗅。
5.1.3 水分
水分应不高于14.0%。
5.1.4 混合均匀度
产品混合均匀度的变异系数应不大于10%。
5.1.5 营养成分指标
后备种鸽和育成期种鸽的日粮基础营养需求配比见表1;后备种鸽和育成期种鸽的配合饲料营养水
平参照DB44/T 746-2010中规定执行。
表1 后备种鸽、育成期种鸽日粮基础营养需求配比
种鸽发育阶段 混合饲料占比(%) 配合饲料占比(%) 综合饲料粗蛋白(%)
后备种鸽(29d~80d) 10~20 80~90 不低于14
后备种鸽(80d~开产期) 20~30 70~80 不低于13
育成期种鸽 50~60 40~50 不低于15
5.1.6 卫生指标
卫生指标应符合GB 13078的规定。
5.1.7 配比
饲料配比应满足表1的主要营养成分指标要求。
5.2 保健砂
保健砂配制应符合DB44/T 746中保健砂原料及配制要求。
6 饲养管理
6.1 后备种鸽饲养管理
6.1.1 留种与引种
6.1.1.1 留种应选择 29d~30d 健康无病、体貌特征正常、体重在该品种正常范围内的鸽,公母应不分
群饲养。
6.1.1.2 鸽龄达 90 日龄转群离地飞棚饲养前,应选择健康无病、体貌特征正常、体重在该品种 90 日
龄正常范围内的后备种鸽,公母不分群饲养。
6.1.1.3 引进种鸽或种蛋,应选择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种鸽场
并经产地检疫合格。
6.1.1.4 引种种鸽或种蛋到达养殖场后,应按照 DB44/T 746-2010 的规定做好隔离工作,确定无外源
性疾病发生后并群饲养。
6.1.2 饲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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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种童鸽期(29d~90d)应采用笼养,饲养密度不宜超过4只/笼;留种青年鸽期(91d~开产)应
采用离地式飞棚平养,饲养密度不宜超过12只/m
2。
6.1.3 饲喂
6.1.3.1 应采取定时饲喂,每日清洗饲喂工具。
6.1.3.2 饲料应适量添加,保持饲料新鲜。
6.1.3.3 更换饲料或饲料配方时应渐进进行,避免对鸽群造成应激反应。
6.1.4 饮水
6.1.4.1 水质应符合 NY 5027 要求。
6.1.4.2 童鸽期种鸽在留种期 1d~10d 内应在挂料槽进行人工供水。每个笼位应挂一个料槽,每天清
洗和换水。
6.1.5 温度、湿度
后备种鸽的适宜饲养温度为20℃~30℃,温度不足应采取卷帘防寒保暖,温度过热应采取通风换
气设备辅助降温;相对湿度适宜保持50%~70%,潮湿天气应加强通风换气,保持仓内环境相对干燥。
6.1.6 光照
后备种鸽饲养阶段应利用自然光照,光照时间不低于10小时,晚上不补充光照。
6.1.7 通风
应根据饲养日龄和外界温、湿度适当调节通风量。通风不留死角,避免贼风导致温差变大。
6.1.8 卫生防疫
6.1.8.1 环境卫生
6.1.8.1.1 鸽舍内外环境应符合 NY/T 388 要求。
6.1.8.1.2 鸽场产生的废弃物和病死鸽应按照 GB 16548 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6.1.8.2 后备种鸽饲养期免疫程序
后备种鸽饲养期免疫程序见表2。
表2 后备种鸽饲养期免疫程序
后备种鸽日龄 疫苗名称 剂量 接种方法
29d 新城疫La Sota活疫苗(Ⅳ系)/新 城疫V4/HB92克隆株活疫苗 4羽份/滴(点眼、滴鼻共2滴) 点眼滴鼻
35d~40d 新城疫La Sota灭活疫苗 0.5ml/只 翅下肌注(避免胸肌肌注)
85d~90d 新城疫La Sota灭活疫苗 0.5ml/只 翅下肌注(避免胸肌肌注)
180d~185d 新城疫La Sota灭活疫苗 0.5ml/只 翅下肌注(避免胸肌肌注)
6.1.8.3 新城疫抗体滴度检测水平小于 6log2 时,需进行疫苗接种。
6.1.8.4 禽流感高发区应根据抗体滴度检测水平判断是否需要进行疫苗接种。
6.1.9 档案记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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鸽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养殖档案。后备种鸽养殖档案应记录
存栏数量、饲料消耗、健康状况、免疫、用药、死亡数量等情况,记录应保存两年以上。
6.2 生产种鸽饲养管理
6.2.1 引种
6.2.1.1 引进种鸽或种蛋,应选择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种鸽场。
并经产地检疫合格。
6.2.1.2 引种种鸽或种蛋到达养殖场后,应按照 DB44/T 746-2010 的规定做好隔离,确定无外源性疾
病发生后并群饲养。
6.2.2 饲养方式
应采用笼养,单个笼位饲养一对生产种鸽并配备孵化窝。
6.2.3 饲喂
6.2.3.1 饲料、保健砂标准按本规程第 5 章的规定执行。
6.2.3.2 饲喂方式应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人工投喂或机械喂料。
6.2.4 饲养方式与管理
6.2.4.1 乳鸽饲养应全程由亲鸽哺喂。
6.2.4.2 拼仔应采用 2+3 模式,每对种鸽哺育期哺喂乳鸽数量不超过 3 只。
6.2.4.3 体重差异较大的乳鸽应及时进行换位或调并。根据气候季节不同,夏秋季 0d~13d 应在巢盆
饲养,14d 后转移到底网上饲养;春冬季 0d~15d 应在巢盆饲养,16d 后转移到底网上。
6.2.4.4 种鸽适宜的生产温度为 20℃~30℃,冬季应防寒保暖,夏季应防暑降温。
6.2.4.5 乳鸽达到出栏天龄或体形应及时出栏,减轻生产种鸽负担。
6.2.4.6 应每日适量添加保健砂供给种鸽自由采食。
6.2.5 产蛋
种鸽产蛋前应及时准备垫布,产蛋后于生产登记卡中记录产蛋日期。种蛋应垫上垫布,避免踩踏破
损。
6.2.6 饮水
6.2.6.1 水质应符合 NY 5027 的规定。
6.2.6.2 宜采用压力式自动水杯供水,应每天清洗水杯一次,每月清理一次主水管及软管。
6.2.7 孵化
6.2.7.1 自然孵化
种鸽产蛋结束后应将单产或时间相近的种蛋调并在一起,由种鸽利用自身体温自然孵化,1对种鸽
同一时间段孵化种蛋数量不宜超过3枚。
6.2.7.2 人工孵化
6.2.7.2.1 种鸽产蛋结束后应及时将种蛋移至孵化机集中孵化。
6.2.7.2.2 被抽蛋实行人工孵化的产鸽应在 3 个生产周期中不低于 2 个生产周期孵化假蛋,1 个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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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期抽蛋后空窝。
6.2.7.2.3 种蛋消毒应在密闭空间内进行,按每 m
2高锰酸钾 15g、福尔马林溶液 30ml 进行熏蒸消毒,
消毒时长不超过 15min。
6.2.7.2.4 孵化温度应保持 37.90℃~38.10℃。
6.2.7.2.5 孵化湿度应保持 50%~55%。
6.2.7.2.6 风门应在 1d~5d 保持少量通风,5d 后逐渐增加通风量。
6.2.7.2.7 翻蛋应在 1d~16d 每 2h 翻蛋一次,翻蛋角度 45°,16 天落盆后停止翻蛋。
6.2.7.2.8 孵化车间环境、消毒卫生按 GB/T 40454 的规定执行。
6.2.8 温度、湿度
生产种鸽繁殖过程适宜温度25℃~30℃,适宜相对湿度50%~70%。
6.2.9 光照
生产种鸽利用自然光照与补充光照结合,光照时间不低于15h。
6.2.10 通风换气
在保持生产种鸽对环境温度要求的同时,应根据乳鸽日龄、外界温、湿度适当调节通风量,通风不
留死角,避免贼风导致温差较大。
6.2.11 出栏
6.2.11.1 出栏要求
应根据销售要求出栏产品,不销售残次乳鸽。
6.2.11.2 检疫
出栏产品应按照《家禽产地检疫规程》的规定进行检疫。
6.2.12 卫生防疫
6.2.12.1 环境卫生要求:
a) 鸽舍内外环境应符合 NY/T 388 的规定。
b) 应做好场区卫生,做好饲养用具卫生和环境卫生(灭鼠、灭蚊、灭蝇)清洁工作。
c) 鸽场产生的废弃物和病死鸽应按 GB 16548 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6.2.12.2 生产种鸽饲养期免疫程序
6.2.12.2.1 生产种鸽饲养期免疫程序见表 3。
表3 生产种鸽饲养期免疫程序
接种时间 疫苗名称 剂量 接种方法
每年3月~4月 新城疫La Sota灭活疫苗 0.5ml/只 翅下肌注(避免胸肌肌注)
每年9月~10月 新城疫La Sota灭活疫苗 0.5ml/只 翅下肌注(避免胸肌肌注)
6.2.12.2.2 新城疫抗体滴度检测水平小于 6log2 时,需进行疫苗接种。
6.2.12.2.3 禽流感高发区应根据抗体滴度检测水平判断是否需要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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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3 档案记录管理
鸽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养殖档案。生产种鸽养殖档案应记录
存栏数量、饲料消耗、生产状况、免疫、用药、死亡数量等情况,记录应保存两年以上。
7 鸽场消毒
7.1 消毒剂选择
7.1.1 应根据不同消毒对象选择对应的消毒剂。
7.1.2 宜选用 2%氢氧化钠溶液、聚维酮碘溶液、过硫酸氢钾溶液、月卞三甲氰胺溶液、季铵盐类和戊
二醛等作为鸽场常用消毒剂。
7.2 车辆消毒
车辆进出场区时,车轮应经过消毒池消毒,车身和车盘应采取喷雾消毒。
7.3 环境消毒
生产区应每周喷洒消毒2次。生产区周围及场内污水池、排粪坑、下水道应每月消毒一次。
7.4 带鸽消毒
宜选择聚维酮碘溶液、过硫酸氢钾溶液、月卞三甲氰胺溶液、季铵盐类和戊二醛等消毒剂中的2至3
种进行交替使用消毒,每周带鸽喷雾消毒2次~3次。
7.5 鸽舍消毒
7.5.1 上笼前应进行空舍消毒。进种鸽前,应先用消毒药物(可选用戊二醛癸甲溴铵或聚维酮碘溶液)
喷洒鸽舍及立体笼等设施并通风 2 天。
7.5.2 每周应消毒鸽舍 2 次~3 次并清扫干净。宜配制戊二醛癸甲溴铵或聚维酮碘溶液利用喷雾机对
鸽舍地面和生产设备设施进行消毒。
7.6 用具消毒
定期对料槽、手推车、饲料接触用具进行清洗,宜用选择聚维酮碘溶液、过硫酸氢钾溶液、月卞三
甲氯胺溶液、季铵盐类和戊二醛等消毒剂中的2种~3种进行交替使用进行全面消毒。
8 疫病防控及监测
8.1 免疫
8.1.1 应制定和实施免疫程序和免疫计划。
8.1.2 疫苗应从具有兽用生物制品生产或经营资格的单位购进。疫苗应具有农业农村部批准的产品文
号或经农业农村部批准注册进口。不得使用未经农业农村部批准或已淘汰的疫苗。
8.1.3 疫苗的运输和贮存应遵循生物制品企业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8.1.4 免疫接种应遵照疫苗使用说明书标注的免疫途径、免疫方法和免疫剂量。
8.1.5 免疫活苗时,免疫前后 72h 内不宜对鸽舍进行带鸽消毒。
8.1.6 每季度应定期开展免疫监测工作,对鸽群抗体水平动态变化和维持时间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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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7 免疫后应观察鸽群反应,发现不良反应等问题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8.2 疫病监测
8.2.1 肉鸽养殖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结合当地实际
情况,制定疫病监测方案。
8.2.2 应每天对鸽群(包括后备种鸽和生产种鸽)巡视两次,重点观察采食、饮水、粪便等情况变化。
8.2.3 应监测禽流感、鸽Ⅰ型副黏病毒(鸽新城疫)、禽腺病毒、禽白痢与伤寒、大肠杆菌、真菌等疫
病,其他疫病监测工作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8.2.4 应做好场内鸽群体内、外寄生虫的驱除与场区卫生管理工作。应根据鸽粪中的虫卵种类选择驱
虫药物进行定期或不定期驱虫。
8.2.5 宜配备常规疫病监测试验实验室。实验室配置疫病快速检测和监测设备。
8.2.6 应接受动物疫病监测机构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的疫病监测。
8.3 疫病扑灭
8.3.1 鸽场发生疫病或怀疑发生疫病时,应向当地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疫情,并及时隔离、诊断。
8.3.2 确诊发生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应采取扑杀措施的疫病时,应配合当地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对鸽场
进行封锁并实施扑杀和彻底消毒等措施。
9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与使用
9.1 应向持有饲料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采购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9.2 饲料预混料和添加剂应有产品批准文号。
9.3 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应有农业农村部颁发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
9.4 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和饲料药物添加剂应符合《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饲
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和《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的规定。
9.5 饲料贮存场所应干燥、密闭、防鼠和防鸟。发现不合格和变质的饲料应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饲
料贮存场地不应使用化学药物灭鼠、杀鸟。
10 药品使用要求
10.1 宜使用消毒剂对饲养环境、鸽舍和器具进行消毒。
10.2 宜使用保健类药物提高种鸽体质。保健类药物、药物性饲料添加剂等制品使用应符合《兽药管理
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的规定。
10.3 宜使用疫苗预防高致病性禽流感、鸽Ⅰ型副黏病毒(鸽新城疫)等重大疫病。所用疫苗应符合《兽
药管理条例》的规定。
10.4 宜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收载的用于家禽的兽药用中药材、中药成方制剂。
10.5 宜在临床兽医的指导下使用钙、磷、硒、钾等补充药、微生态制剂、酸碱平衡药、体液补充药、
电解质补充药、营养药、维生素类药、吸附药和助消化药。
10.6 禁止使用未经国家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用于基因工程方法生产的兽药。禁止使用未经农业
农村部批准或已经淘汰的兽药制品。
11 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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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应定期清理鸽粪,并及时运到废弃物处理区。
11.2 应采取堆积生物发酵或其他有效方法对鸽粪进行无害化处理并资源化利用。
11.3 自然死亡、因病解剖的病死鸽应按 GB 16548 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出售、自食病死鸽。
11.4 应将垫布和其他污染物收集,喷洒消毒液将病原杀灭后进行深埋处理。或将收集后的污物和垫布
集中在焚烧炉或焚烧场内进行焚烧后填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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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考 文 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2]《家禽产地检疫规程》
[3]《兽药管理条例》
[4]《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
[5]《饲料原料目录》
[6]《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7]《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
[8]《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
[9]《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
[10]《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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