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行业标准>DB3704/T 0050-2024 食品检验机构从业人员诚信要求

DB3704/T 0050-2024 食品检验机构从业人员诚信要求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文档格式:PDF电子版

文件大小:225.06 KB

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5-06-04 14:23:51



相关搜索: 食品 要求 诚信 从业人员 检验机构

内容简介

DB3704/T 0050-2024 食品检验机构从业人员诚信要求 ICS 03.080.99
CCS A00 庄 市 地 DB3704
枣 方 标 准
DB 3704/T 0050—2024
食品检验机构从业人员诚信要求
2024 - 09 - 04 发布 2024 - 10 - 04 实施
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I
DB3704/T 0050—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枣庄市市场监管综合服务中心、枣庄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滕州市综合检验
检测中心、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枣庄金丰检测有限公司、枣庄市科技信息研究所、枣
庄学院、枣庄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朋、高金生、贺挺、宋洪春、秦燕、李刚、李雪、刘浩然、聂善芳、张波、
王帆、王莹、孟祥兆、张婷、郝天婷、史东志、杨宏宇、李静、李景阳。
II
DB3704/T 0050—2024
食品检验机构从业人员诚信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食品检验机构从业人员诚信的相关要求,包括术语和定义、原则、主要内容以及诚信
评价指南等。
本文件适用于枣庄市取得资质认定证书的食品检验机构从业人员。其他检验检测机构、食品生产企
业、院校等单位实验室从业人员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31880
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
GB/T 36308
检验检测机构诚信评价规范
GB/T 40149
检验检测机构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建设规范
RB/T 187
食品检验机构诚信管理体系通用要求
RB/T 150
食品检验机构人员监督指南
RB/T 215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食品检验机构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食品检验机构
依法设立或者经批准,取得资质认定证书,从事食品检验活动并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测数
据、结果和结论,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检验机构。
3.2
食品检验机构从业人员
食品检验机构中与食品检验活动相关的技术人员、质量管理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等总称。
3.3
诚信
个人和(或)组织诚实守信的行为与规范,包括在从业活动中承诺与行为的一致性。
4 原则
4.1 食品检验机构从业人员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
则,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4.2
食品检验机构从业人员诚信是开展检验检测相关活动的最基本原则和前提。
4.3
食品检验机构从业人员诚信建设应纳入食品检验机构诚信体系建设进行管理。
1
DB3704/T 0050—2024
4.4
食品检验机构从业人员应不断学习、掌握、践行诚信理念并提高诚信意识,通过遵守诚信行为、
作出诚信承诺、建立诚信档案、开展诚信评价,接受诚信教育等方式,以满足食品检验机构从业人员诚
信要求。
4.5 食品检验机构从业人员对所涉及的国家秘密、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和相关方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5 主要内容
5.1 诚信行为
5.1.1 总体要求
a) 严格遵守检验检测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b) 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实申报影响检验检测相关活动的个人事项;
c) 无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行为;
d) 积极配合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及时回应相关方问询;
e) 不参与任何有碍于检验检测判断独立性和公正性的活动;
f) 不接受利益相关方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宴请和安排的旅游等娱乐活动;
g) 不参与和检验项目或类似竞争性项目有关系的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5.1.2 管理人员要求
食品检验机构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等)的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认真学习、理解和落实 GB/T 31880 对检验机构提出的基本要求,诚实守信开展食品检验机构管理
工作;
b)
定期审查和完善管理体系,保证其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能够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保证管
理体系有效运行;
c)
持续推进以诚信为核心的文化建设,增强从业人员诚信意识;
d)
不得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不得伪造、变造、 冒用、租借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
不得使用已失效、撤销、注销的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
e) 在资质认定能力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杜绝虚假宣传,避免误导欺骗相关方;
f) 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保证食品样品采集、运输、交付、检验、报告等各环节规范有序;
g) 不得人为干涉食品检验检测活动,确保检验数据真实可靠,保证检验工作独立性和公正性;
h) 对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中发现的严重食品安全风险,按有关规定限期报告;
i) 无其他违反检验检测活动相关规定的行为。
5.1.3 技术人员要求
食品检验机构技术人员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a)
结合检验检测任务来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品安全
应急抽检、委托检验等),持续保持相应的从业资格和能力;
b)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开展检验检测活动;
c)
不使用作废标准进行检验检测活动;
d)
不利用未检定或未校准设备进行检验检测活动;
2
DB3704/T 0050—2024
e) 保证食品抽样、接收、保存、流转、检验、处置等环境和程序符合标准要求;
f) 不超出资质认定能力范围出具检验报告;
g) 不编造、擅自更改或者销毁原始记录;
h) 不编造虚假文件和记录,不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或失实的结论;
i) 不私自接收样品或问询样品生产厂家、送样单位、委托人等不利于客观公正的信息;
j) 不擅自发布或者泄露检验数据和结论;
k) 不隐瞒、掩盖检验过程中存在失误或错误,按规定及时报告并进行纠正;
l) 无其他违反检验检测活动相关规定的行为。
5.2 诚信教育
5.2.1 食品检验机构应将诚信教育纳入管理体系文件;从业人员应持续接受诚信方面的学习、教育和
培训,树立诚信检验理念,自觉践行服务承诺。
5.2.2 诚信教育的内容应涵盖遵纪守法、道德规范、质量意识、品牌价值、社会责任等方面。
5.2.3 食品检验机构应开展年度诚信教育培训与考核。
5.2.4 通过培训,确保食品检验机构从业人员知晓:
a) 个人在机构诚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和职责;
b) 个人对机构诚信体系建设的影响以及对个人工作改进所产生的积极效益;
c) 违背诚信规定的后果。
5.2.5 有关诚信持续教育培训的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a) 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诚信培训;
b) 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或专业机构组织的诚信培训;
c) 食品检验机构内部组织的诚信培训。
5.3 诚信承诺
食品检验机构从业人员入职应作出诚信承诺。诚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 5.1 条款内容。
5.4 诚信评价
5.4.1 食品检验机构应定期对从业人员的诚信情况进行评价。诚信评价指南见附录 A。
5.4.2 诚信评价应涵盖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食品检验机构从业人员诚信行为落实情况;
b) 食品检验机构从业人员诚信教育培训考核情况;
c) 客户和相关方意见反馈情况。
5.4.3 诚信评价结果应用于内审、管理评审等内部管理和绩效考核。
5.5 诚信档案
5.5.1 食品检验机构应建立从业人员诚信档案。
5.5.2 诚信档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
DB3704/T 0050—2024
a) 诚信教育;
b) 社会兼职;
c) 荣誉奖励;
d) 失信记录;
e) 诚信承诺。
f) 诚信评价。
5.4.3 诚信档案应安排专人管理,确保诚信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5.4.4 鼓励建立食品检验机构从业人员电子信用档案。
4
DB3704/T 0050—2024
附 录 A
(资料性)
食品检验机构从业人员诚信评价指南
A.1 诚信评价流程
A.1.1确定评价周期:明确进行诚信评价的时间段,如年度评价、季度评价等。
A.1.2收集信息
a)从业人员自我评价;
b)诚信教育培训考核记录;
c)各级检查和日常工作记录;
d)客户和相关方意见反馈;
e)其他诚信相关信息。
A.1.3 综合评价:根据收集的信息,对照评价标准进行打分和评级。
A.1.4 结果审核: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A.1.5 反馈与沟通:将评价结果反馈给从业人员,进行沟通和解释。
A.1.6 记录与存档:将评价过程和结果的相关资料进行记录和存档。
A.1.7 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应用于内审、管理评审等内部管理和绩效考核。
A2 诚信评价表(评价指标和分值分配)
姓名 部门
人员性质(管理/技术) 评价周期
类别 指标 标准 分值
诚信行为落实情况(40 分) 遵守法律法规(10 分) 严格遵守检验检测相关法律法规,无任何违法违规 行为(10-8 分) 基本遵守法律法规,有轻微违规行为但及时纠正 (7-5 分) 存在较明显的违规行为,或轻微违规未及时纠正 (4-0 分)
遵守职业道德(10 分) 始终保持公正、客观、独立,无任何徇私舞弊、玩 忽职等行为(10-8 分) 有轻微违背职业道德倾向,但未造成实际影响(7-5 分) 多次出现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4-0 分)
规范工作流程(10 分) 严格按照标准、技术规范和程序进行检验工作,无 任何差错(10-8 分) 工作流程有少量不规范之处,但未影响检验结果准 确性(7-5 分) 工作流程不规范,导致检验结果存在偏差(4-0 分)
5
DB3704/T 0050—2024
保守秘密(10 分) 对岗位相关信息严格保密,未发生任何泄密事件 (10-8 分) 有轻微泄密倾向,但未造成实际损失(7-5 分) 发生泄密事件,造成一定影响(4-0 分)
诚信教育培训考核情况(30 分) 培训参与度(10 分) 积极参加所有诚信教育培训,无缺席记录(10-8 分) 偶尔缺席培训,但有正当理由(7-5 分) 经常缺席培训,且无正当理由(4-0 分)
培训考核成绩(10 分) 考核成绩优秀(90 分及以上)(10-8 分) 考核成绩良好(80-89 分)(7-5 分) 考核成绩合格(60-79 分)(4-2 分) 考核成绩不合格(60 分以下)(0 分)
知识应用(10 分) 能将培训所学的诚信知识有效应用到工作中,有实 际案例证明(10-8 分) 部分应用到工作中,但效果不明显(7-5 分) 未将所学知识应用到工作中(4-0 分)
客户和相关方意见反馈情况 (30 分) 客户满意度(15 分) 客户满意度调查中获得极高评价,无任何负面反馈 (15-12 分) 客户满意度较高,有少量改进建议(11-8 分) 客户满意度一般,存在一些不满和投诉(7-4 分) 客户满意度差,投诉频繁且严重(3-0 分)
相关方评价(15 分) 相关方(如合作机构、监管部门等)给予高度肯定, 无负面评价(15-12 分) 相关方评价较好,有少量改进意见(11-8 分) 相关方评价一般,提出了一些需要关注的问题(7-4 分) 相关方评价差,对工作诚信度提出质疑(3-0 分)
综合得分 各项得分相加的总和
评价结果 优秀(85 分及以上) 良好(70-84 分) 合格(60-69 分) 不合格(60 分以下)
6
上一章:DB4203/T 129-2018 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范 下一章:DB50/T 547-2024 消防安全管理标识

相关文章

DB63/T 2267-2024 家政服务机构与从业人员基本要求 GB/T 37850-2019 食品从业人员用工作服技术要求 RB/T 187-2016 食品检验机构诚信管理体系通用要求 DB13/T 5269-2020 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规范 DB50/T 1670-2024 动物诊疗机构从业人员个人防护技术规范 DB53/T 807-2024 物流从业人员技能要求 DB14/T 1880-2019 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基本要求 T/GCFCC 004-2023 助贷机构及人员从业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