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
言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2021 年工程建设标
准编制计划的通知》(豫建科【2021】408 号)文件的要求,由河
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站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经过广
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结合
河南省实际情况,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本标准。
本标准共 6 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自
动化监测系统;监测方法及技术要求;成果分析与反馈。
本标准由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河南省建筑
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站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
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
及时函告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站有限公司(地址:
郑州市丰乐路 4 号,邮编:450053,电话 0371-68665979,邮箱
hnjkyzxy@163.com)。
主编单位: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站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核勘察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河南山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新蒲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郑州大学综合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河南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员:孙轶斌 乔明灿 徐
盟 马
盼
苗长伟 何方方 陈
熹 刘兴阳
李方河 李世煊 张利军 朱丽辉
马清文 闫磊超 郑华民 肖灏天
伍志远 孙伟博 丁亚峰 黄善明
邵高会 林 楠 陶爱林 戴建阳
黄红军 岳小红 王二伟 李 涛
武树忠 王伟华 陈松顺 崔艳玲
·1·
陆 戎 王 纯 乔文龙 刘忠源
刘鸿飞 廉黎明 王小东 高 瞻
马 艳
主要审查人员:王继周 白召军 朱会强 冯振华
赵志忠 邵帅飞 杨
玲
·2·
目
次
1 总 则.................................................................................................1
2 术 语.................................................................................................2
3 基本规定...........................................................................................4
4 自动化监测系统...............................................................................6
4.1 一般规定................................................................................6
4.2 监测设备................................................................................6
4.3 数据采集传输........................................................................6
4.4 监测平台................................................................................7
5 监测方法及技术要求.......................................................................9
5.1 一般规定................................................................................9
5.2 水平位移监测........................................................................9
5.3 竖向位移监测......................................................................10
5.4 深层水平位移监测..............................................................10
5.5 支护结构内力监测..............................................................10
5.6 地下水位监测......................................................................11
5.7 孔隙水压力监测..................................................................11
5.8 土压力监测..........................................................................11
5.9 倾斜监测..............................................................................12
5.10 裂缝监测............................................................................12
5.11 土体分层沉降监测............................................................12
5.12 比对测量............................................................................13
6 成果分析与反馈.............................................................................14
本标准用词说明.................................................................................15
引用标准名录.....................................................................................16
条文说明.............................................................................................17
·1·
1 总 则
1.0.1
为规范河南省基坑工程自动化监测工作,做到安全适用、
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基坑工程的自动化监测。
1.0.3
基坑工程的自动化监测应综合考虑基坑工程设计及施工
要求、地质条件、周边环境、气候条件、通讯条件及监测期限等
因素,编制合理的监测方案,精心组织,为动态设计和信息化施
工提供准确、可靠的监测成果。
1.0.4
基坑工程自动化监测,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
合国家、行业及河南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
2 术 语
2.0.1 基坑 excavation
为进行建(构)筑物地下部分的施工,由地面向下开挖出的
空间。
2.0.2 基坑周边环境 surroundings around excavation
在基坑施工及使用阶段,基坑周围可能受基坑影响或可能影
响基坑安全的既有建(构)筑物、设施、管线、道路、岩土体及
水系等的统称。
2.0.3 基坑工程监测 monitoring of excavation engineering
在基坑施工及使用阶段,采用仪器量测、现场巡视等方法,
对基坑及周边环境的安全状况、变化特征及其发展趋势实施定期
或连续巡查、量测、监视,以及数据采集、分析、反馈的活动。
2.0. 4 监测点 monitoring point
直接或间接设置在监测对象上并能反映其变化特征的观测点。
2.0. 5 监测预警值 forewarning value on monitoring
针对基坑及周边环境的保护要求,对监测项目所设定各项指
标的警戒值。
2.0. 6 监测平台 monitoring platform
监测信息的存储、处理、预警、发布与反馈等数字化、网络
化的操作平台。
2.0. 7 自动化监测系统 automatic monitoring system
综合利用计算机、通信及传感等技术构建的监测系统。
2.0. 8 半自动化监测 semi-automatic monitoring
全部或部分监测项(点)人工监测,监测数据导入监测平台进行
自动化处理、分析、预警、发布与反馈。
2.0. 9 比对测量 comparison measurement
·2·
为保证测量结果的有效性,在满足规范及监测项目测量精度
要求前提下,采取不同测量方法或不同测量设备对同一监测点进
行量测并比较其测量结果的过程。
·3·
3 基本规定
3.0.1
下列基坑工程,宜实施自动化监测:
1
基坑支护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
2
监测频率要求较高;
3
人工监测难以实施或不能满足工程需要;
4
有其他特殊要求的。
3.0.2
自动化监测基坑工程的监测范围、监测项目、测点布置、
监测频率和监测预警值等应满足设计文件要求。
3.0.3
自动化监测精度应满足现行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
标准》GB 50497 的要求。
3.0.4
基坑工程自动化监测宜实施全自动化监测;当采用半自动
化监测时,其中的数据分析、处理和预警宜采用自动化处理系统。
3.0.5
监测单位应编制自动化监测方案。方案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工程特点,采用合理的技术手段,监测结果应满足
精度和可靠性要求。
2
自动化监测方案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场地工程地质、
水文地质条件及基坑周边环境状况;监测目的和编制依据;监测
范围、监测项目、监测期限和监测频率;基准点、工作基点、监
测点的布设方法与保护要求;监测点布置图;自动化监测方法和
精度等级;监测人员和监测设备;监测数据采集传输;监测平台
及监测预警;异常情况及危险情况下的监测措施;质量管理、监
测作业安全及其他管理措施。
3.0.6
下列基坑工程的自动化监测方案应进行专项论证:
1
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
2
邻近重要建筑、设施和管线等破坏后果很严重的;
3
已发生严重基坑安全事故,须重新组织施工的;
·4·
4
设计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
5
其他需要论证的。
3.0.7
监测结束时,应提交自动化监测总结报告,并将下列资料
组卷归档:
1
自动化监测方案;
2
基准点、监测点布设及验收记录;
3
阶段性监测报告;
4
自动化监测总结报告。
3.0.8
监测单位应及时处理和分析监测数据,并将监测和评价结
果向相关单位进行信息反馈,当监测数据达到监测预警值时,应
立即通报相关单位。
3.0.9
监测单位应定期开展监测人员安全教育、监督检查,落实
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安全。
·5·
4 自动化监测系统
4.1 一般规定
4.1.1
自动化监测系统应包含监测设备、数据采集传输、监测平
台。
4.1.2
监测系统在组建完成,应稳定运行 72h 后,方可投入使用。
且应进行比对测量,保证数据有效性。
4.1.3
自动化监测系统应定期检查、维护,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频次不宜少于每周一次。当出现设备状态异常,遇灾害性天气,
应立即检查,并形成检查日志归档。
4.1.4
自动化监测实施期间,应做好自动化监测设施、设备的保
护工作,必要时应设置专用保护装置。
4.1.5
系统电源应具备断电保护功能,外部电源意外中断时应自
动切换至备用供电系统,供电时间不宜小于 24h。
4.1.6
监测系统应预留信息交换接口,可与其他智慧平台进行信
息交换。
4.1.7
监测设备、采集传输设备异常时应推送预警信息。
4.2 监测设备
4.2.1
监测设备应具有唯一标识识别码。
4.2.2
监测设备性能应稳定可靠,监测设备防护级别应满足工程
需求。
4.2.3
监测设备精度、量程及使用寿命应满足监测要求。
4.2.4
监测设备应经过检定或校准;当无法进行检定或校准时,
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性文件。
4.3 数据采集传输
4.3.1 监测数据采集传输设备应采取防水、防潮、防尘、防雷、
·6·
防火等措施,并应具有缓存功能。数据采集应预留人工测量接口。
4.3.2 数据通讯应符合数据通讯规约。监测数据采集传输网络应
稳定可靠。
4.3.3 监测数据采集传输宜同时具备有线、无线通讯方式,并可
自动切换。
4.4 监测平台
4.4.1
监测平台应具备数据存储、数据处理、监测成果推送功能。
4.4.2
数据存储应具备下列功能:
1
自动和手动数据备份功能、本地恢复功能;
2
防止数据遭恶意破坏、窃取、篡改;
3
人工录入监测数据功能。
4.4.3
数据处理应具备下列功能:
1
原始数据过滤,无效数据自动删除;
2
对录入的人工监测数据进行验证并可按预设模型参数进
行自动计算;
3
对异常数据标识;
4
人工干预处理数据的功能,对监测点数据、监测项进行权
限分级管理,实现监测点数据、监测项的增减、属性修改;
5
可根据权限对预设模型参数进行修改;
6
可根据用户需求,生成相应监测成果。
4.4.4
监测成果推送包含一般推送和预警推送,并应符合下列规
定:
1
一般推送应按照预设频率,定时推送监测成果;
2
预警推送应在监测点数据达到预警条件时,即刻推送;
3
推送信息宜包含工程名称、监测项目、监测点编号、监测
点位置、监测值;预警推送尚应包括预警值、预警时间等;
·7·
4
监测成果推送可采用语音、传真、短信、电子邮件、APP
等形式。
·8·
5 监测方法及技术要求
5.1 一般规定
5.1.1
自动化监测应根据监测对象、监测范围、监测项目等设计
要求,选择适宜的监测方法。
5.1.2
变形监测网应由基准点、工作基点、监测点组成,点位布
设应符合设计要求。
5.1.3
水平位移监测基准网宜采用独立坐标系统,专项工程应联
测国家坐标系统;竖向位移监测基准网应布设成环形网。
5.1.4 应定期进行比对测量,比对测量的精度不应低于自动化监
测精度。
5.2 水平位移监测
5.2.1
水平位移自动化监测宜采用全站仪自动化监测系统,也可
采用其他满足要求的监测设备。
5.2.2
采用全站仪自动化监测系统进行水平位移监测时应符合
下列规定:
1
水平位移基准点应设置在稳定区域且不少于 3 个,基准点
与监测对象的距离不小于基坑最大深度的 3 倍;
2
工作基点应设置带有强制对中装置的观测墩;
3
每期监测均应进行基准点联测并判断其稳定性。当某期监
测发现基准点有可能变动时,应立即进行复测。对不稳定基准点
应予以舍弃,及时重新布设新的基准点;
4
全站仪自动化监测系统自动照准应快速、有效。后台控制
程序应能按预定顺序逐点监测,数据不正常时应能补测,并应能
根据指令及时增加监测;
5
全站仪自动化监测系统宜配备 24h 不间断电源。
·9·
5.3 竖向位移监测
5.3.1
竖向位移自动化监测可采用全站仪自动化监测系统或静
力水准测量等。
5.3.2
采用全站仪自动化监测系统进行竖向位移监测时,宜与水
平位移同步监测。
5.3.3
采用静力水准监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观测精度要求和预估沉降量,选取适宜的静力水准
传感器;
2
工作基点宜在观测线路两端分别布设;
3
工作基点应采用水准测量方法定期与基准点联测;
4
静力水准监测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
量规范》JGJ 8 的有关规定。
5.4 深层水平位移监测
5.4.1
深层水平位移自动化监测宜采用固定式测斜仪。
5.4.2
当测斜管底部嵌固在稳定的岩土体中时,宜以测斜管底部
为深层水平位移的起算点。当测斜管底部未嵌固在稳定的岩土体
中时,宜以测斜管上部管口为深层水平位移的起算点,每期监测
均应测定管口位移,对深层水平位移值进行修正。
5.4.3
测斜管埋设时应保持竖直,当采用钻孔法埋设时,测斜管
与钻孔之间空隙应充填密实。
5.4.4
采用固定式测斜仪进行深层水平位移自动化监测时,精度
不宜低于 0.25mm/m,分辨率不宜低于 0.02mm/500mm。
5.4.5
不应采用支护结构内置测斜管方法进行土体深层水平位
移监测。
5.5 支护结构内力监测
5.5.1
内力监测宜采用轴力计、钢筋应力计或应变计、表面应力
计或应变计等,并应结合自动化采集传输模块进行监测。
·10·
5.5.2
混凝土支撑、围护桩(墙)内力监测宜采用钢筋应力计;
支撑内力监测宜采用轴力计或表面应力计;立柱、围檩(腰梁)
内力监测宜采用表面应变计;锚杆轴力监测宜采用轴力计、钢筋
应力计或应变计。
5.5.3
内力监测初始值应根据监测方案要求采用 72h 稳定测试数
据的平均值。
5.5.4
内力监测应考虑温度变化对监测结果的影响。
5.5.5
自动化传感器安装前应进行检定或校准,最大量程不宜小
于设计值的 1.5 倍,精度不宜低于 0.5%F·S,分辨率不宜低于
0.2%F·S。
5.6 地下水位监测
5.6.1
自动化水位监测宜采用渗压计、水位计等,并应结合自动
化采集传输模块进行监测;量测精度不宜低于 10mm。
5.6.2
自动化水位监测宜设置专用水位管或观测井。
5.6.3
宜根据地下水位实际情况,选取适宜的监测设备和安装位
置,设备最大量程应满足实际地下水位变化监测的需要。
5.6. 4
水位监测宜取得稳定的观测水位数值作为初始值。
5.7 孔隙水压力监测
5.7.1
自动化孔隙水压力监测宜采用钢弦式或应变式孔隙水压
力计,并应结合自动化采集传输模块进行监测。
5.7.2
孔隙水压力计量程应满足测试压力范围的要求,精度不宜
低于 0.5% F·S,分辨率不宜低于 0.2%F·S。
5.7.3
孔隙水压力计可采用压入法、钻孔法埋设。
5.7.4
孔隙水压力计埋设后宜取得稳定数值作为初始值。
5.8 土压力监测
5.8.1
土压力监测宜采用土压力计,并应结合自动化采集传输模
块进行监测。
·11·
5.8.2
土压力计量程应满足测试压力范围的要求,精度不宜低于
0.5%F·S,分辨率不宜低于 0.2%F·S。
5.8.3
土压力计可采用钻孔法埋设,埋设完毕后孔隙应充填密实,
充填材料宜与周围岩土体一致。
5.8.4
土压力计埋设后宜取得稳定数值作为初始值。
5.9 倾斜监测
5.9.1
自动化倾斜监测宜采用倾角仪、静力水准仪等,并应结合
自动化采集传输模块进行监测。也可采用全站仪自动化监测系统
对建(构)筑物倾斜进行监测。
5.9.2
倾斜监测宜采用双轴倾角仪进行倾斜监测,当利用相对沉
降量间接确定建筑物倾斜时,可采用静力水准测量等方法通过测
定差异沉降来计算倾斜值和倾斜方向。
5.9.3
倾角仪安装应明确安装方向,现场记录测点位置及其他相
关信息。
5.10 裂缝监测
5.10.1
裂缝监测宜采用测缝计、位移计等,并应结合自动化采
集传输模块进行监测。
5.10.2
宜根据预判及裂缝实际情况,选取适宜的监测设备和安
装位置,设备最大量程应满足实际裂缝监测的需要。裂缝宽度量
测精度不宜低于 0.1mm,裂缝长度量测精度不宜低于 1mm。
5.10.3
每条裂缝应至少布设 3 组观测标志,其中一组应在裂缝
相对较宽处,另外两组应分别布设在裂缝的末端。
5.11 土体分层沉降监测
5.11.1
土体分层沉降监测宜采用多点位移计,并应结合自动化
采集传输模块进行监测。
5.11.2
分层沉降的初始值应在多点位移计埋设 1 周后量测,并
获取稳定的初始值。
·12·
5.11.3
宜根据地基类型及场地土层分布情况,按设计要求布设
测点。分层沉降标的埋设可采用钻孔法。
5.12 比对测量
5.12. 1
比对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自动化监测开始时应进行比对测量,获取稳定可靠的初
始值;
2
应根据监测对象的安全等级、周边环境和变形情况等因
素确定适宜的比对测量周期,不宜大于 1 次/月;
3
当自动化监测结果出现异常或突变时,应立即进行比对
测量;
4
重要施工节点以及采取可能影响自动化监测元件工作性
能的工法,应进行比对测量。
5.12. 2
比对测量选用的设备、方法和精度应满足现行相关规范
的要求。
·13·
6 成果分析与反馈
6.0.1
应根据监测平台数据处理结果、地质条件、环境条件,结
合巡视结果等其他信息进行成果分析与评价。
6.0.2
成果反馈应包括当日报表、阶段性分析报告和总结报告。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日报表宜采用数字化方式提供;
2
阶段性分析报告和总结报告应提供纸质版;
3
技术成果提供的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并宜用文字阐
述和绘制变化曲线相结合的形式表达。
6.0.3
总结报告应包含:工程概况、监测依据、监测项目、监测
点布置、监测设备和方法、监测频率、预警值、各监测项目全过
程的发展变化及整体分析与评述、结论与建议。
·14·
本标准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
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5·
引用标准名录
1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 50497
2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
·16·
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
河南省基坑工程自动化监测技术标准
DBJ/TXXX-202X
条文说明
目
次
1 总 则 ...............................................19
3 基本规定 ............................................22
4
自动化监测系统 .....................................24
4.1 一般规定 ......................................24
4.2 监测设备 ......................................24
4.3 数据采集传输 ..................................25
4.4 监测平台 ......................................25
5 监测方法及技术要求 .................................. 27
5.1 一般规定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