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03.080.01
CCS A 12 4101
郑
州 市 地 方 标 准
DB4101/T 118—2024
文化驿站建设和服务规范
2024 - 08 - 16 发布
2024 - 11 - 16 实施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4101/T 118—2024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建设要求 ........................................................................... 1
5 服务要求 ........................................................................... 3
附录 A(资料性) 文化驿站形象标识说明 ................................................. 4
参考文献 .............................................................................. 5
I
DB4101/T 118—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提出。
本文件由郑州市传统文化推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ZZTC17)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南省黄河人文研究院有限公司、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河南省先锋国学
文化研究院、河南惠迪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任晓林、程进军、赵萍萍、岳亮亮、黄建峰、李桂玲、刘荣政、张蒙蒙。
II
DB4101/T 118—2024
文化驿站建设和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文化驿站建设和服务的范围、术语和定义、建设要求和服务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政府主导和社会力量参与建设、管理和服务的文化驿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
用于本文件。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763 无障碍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文化驿站 culture community
是一种嵌入在城乡社区、都市商圈、文化园区、旅游景区、美丽乡村等区域的具有鲜明特色和人
文品质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是融合图书阅读、艺术展览、文化创意、非遗体验、文化沙龙、艺术学
习、轻食餐饮、文旅资讯获取等多种形式的开放式新型文化服务场所。
4 建设要求
4.1 一般要求
4.1.1 文化驿站建设应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属地管理、共建共享。
4.1.2 倡导政府购买社会资源,鼓励社会公益组织和个人以捐赠、捐建、组织活动、提供服务等形式
参与文化驿站的建设。
4.1.3 宜将文化驿站纳入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体系,实现区域内资源共享,服务一体。
4.1.4 整体设计在尊重所在区域人文精神特色的基础上,也可根据实际,一空间一主题,充分展现区
域性文化特点,营造整洁、舒适、优雅的空间环境。
4.2 布局选址
4.2.1 文化驿站可新址新建,也可利用既有建筑物改建、扩建、合建,还可采用分时利用、功能复用
等方式,嵌入到现有的各级各类公共文化场馆、社会设施。
4.2.2 宜位于人口相对集中、交通便利、环境适宜、市政配套设施条件良好、符合安全和卫生环保要
1
DB4101/T 118—2024
求的 15min 公共服务圈区域。
4.2.3 宜与城市安防监控系统实现互联互通。
4.2.4 选址需经相关专家实地考察、论证评估。
4.3 设施要求
4.3.1 建筑要求
4.3.1.1 文化驿站总建筑面积不宜小于 50 ㎡,具体参数参见表 1。
4.3.1.2 文化驿站建设、装修工程,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强弱电、空调、插座、网络等,
应符合文化驿站使用功能要求。
4.3.1.3 防火设计、消防设施和安全通道设置,应符合 GB 50016 要求,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4.3.1.4 无障碍设计应符合 GB 50763 的要求。
表1 文化驿站功能区域设置
区 域 设 施 服务内容 功能区域设置
50 ㎡ 50 ㎡~150 ㎡ 150 ㎡~300 ㎡ 300 ㎡以上
文化沙龙交流区 灯光、多媒体设 备、小型舞台 文化沙龙、小型论 坛 应设 应设 应设 应设
综合图书阅览区 书架、阅读桌椅等 文化、艺术、美学 等特色类书籍 应设 应设 应设 应设
便民服务休闲区 水吧台、便民服务 设施 充电、饮品、简餐 等 宜设 应设 应设 应设
健身运动体验区 防滑垫、镜子等 舞蹈、瑜伽、武术 等活动体验 - 宜设 应设 应设
文化艺术展览区 产品架、灯光、产 品柜、展线 文化元素陈设、书 画、工艺品等展示 宜设 宜设 宜设 应设
传统技艺体验区 桌椅、展示台、货 物架等 木工、刺绣、陶艺 等传统技艺体验 - - 宜设 宜设
音乐艺术体验区 灯光、桌椅、音响 设备 音乐鉴赏、学习、 展示 - - - 宜设
生活美学交流区 灯光、桌椅等 茶、花、香等节气 生活美学体验 - 宜设 宜设 宜设
文旅文创产品 展销交流区 产品架、产品柜、 展线 文旅文创元素、产 品陈设展示展销 - - 宜设 应设
4.3.2 外部设计
4.3.2.1 外观设计应突出地方文化和城市特色元素,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4.3.2.2 标识导引系统应统一规范,符合 CB/T 10001.1 要求。
4.3.2.3 文化驿站的形象标识应统一规范,标识牌设置在外部醒目位置,具备夜间显示功能。
4.3.2.4 形象标识的中文名称为“文化驿站”,对应的英文名称为“culture community”,中文字
体采用行楷,标识色调由白色、青色、红色、黑色、黄色五种构成,白色色调采用 CMYK 0%、0%、0%、
20%,青色色调采用 CMYK 100%、0%、80%、20%,红色色调采用 CMYK 0%、80%、100%、10%,黑色色调
采用 CMYK 0%、0%、0%、100%,黄色色调采用 CMYK 0%、20%、100%、0%,具体说明及示例见附录 A。
4.3.3 内部设计
4.3.3.1 室内装饰风格应营造时尚雅致、个性温馨、绿色生态的文化空间环境。
4.3.3.2 室内宜利用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有防水、防潮、防尘、防有害气体、防阳光直射等设施。
2
DB4101/T 118—2024
4.3.3.3 室内有必要的温度调节、照明和远程通话等设备,有条件的可设置新风系统和智能消毒杀菌
设备。
4.3.3.4 室内应配置开展活动所需的灯光、音响、视频展示设备。
4.3.3.5 室内应具有稳定可靠的网络服务。
4.3.3.6 各站点宜根据特定的服务内容和对象配备其它相应的设施设备。
4.3.3.7 内部功能区域可依据面积大小等实际情况,选择设置为文化沙龙交流区、综合图书阅览区、
便民服务休闲区、健身运动体验区、文化艺术展览区、传统技艺体验区和文旅文创产品展销交流区等,
也可增设音乐艺术体验区、生活美学交流区等。
5 服务要求
5.1 一般要求
5.1.1 应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传承优秀传统文化。
5.1.2 应充实服务内容,提升服务品质,组织开展符合现代审美、满足群众需求的优质文化活动。
5.1.3 推动文化驿站服务社会化,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与,丰富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实现公共文化服
务均等化,满足人民群众文化新需求新期待。
5.1.4 创新服务形式,加强错时开放、延时开放,鼓励开展夜间服务。
5.2 服务项目
5.2.1 服务项目包括大师课、读书分享、经典诵读、音乐艺术欣赏会、艺术沙龙、文化论坛、传统手
工作坊体验、社区康养、文旅文创产品展销交流等体验式、互动式的新型公共文化服务活动。
5.2.2 根据大众需求,提供轻食餐饮、信息咨询、生活服务等便民服务项目。
5.2.3 鼓励文化驿站数字化服务建设,可选择增加 VR、AR 等新型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5.3 管理要求
5.3.1 文化驿站服务中要坚守意识形态安全,筑牢国家安全观。
5.3.2 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5.3.3 应在显著位置公示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开放时间、活动规则等信息,每天开放时间不少
于 8h,无法正常开放时,应提前向公众告知。
5.3.4 开展活动时,应做好组织协调,保持良好的社会生活秩序。
5.3.5 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管理、设备管理、开放服务管理、安全管理、公
共卫生管理等。
5.3.6 应做好活动的组织策划、宣传报名、签到管理、活动记录、摄影存档、通讯报道等服务工作。
5.3.7 可招募文化志愿者,参与文化驿站的管理和服务。
5.4 服务评价与改进
5.4.1 可自行组织或委托相关机构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进行群众满意度调查,每年定期开展不
少于一次的群众满意度测评活动。
5.4.2 组织专家对文化驿站开展年度评价,根据行业专家评估意见、参考群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对文
化驿站进行综合服务评定。
5.4.3 在显著位置设置公众意见箱,公开监督电话及意见反馈渠道,及时回复处理意见。
5.4.4 如实记录公众意见或投诉事项及内容,及时处理和反馈,持续改进,提高服务质量。
3
DB4101/T 118—2024
A A
附 录 A
(资料性)
文化驿站形象标识说明
文化驿站形象标识统一字体、色号,排版格式为横、竖两种规格(示例见图A.1)。常规模式标识牌
为白色底纹,也可选择透明底纹,各站点结合实际建筑风格选用木质、金属、亚克力等材质制作标识
牌时,可采用透明底纹。
图A.1 文化驿站形象标识示例
4
DB4101/T 118—2024
参 考 文 献
[1] 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2016
[2]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文旅公
共发[2021]21号)
[3]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河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促进条例.2022
[4]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推动河南省公共文化服
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豫文旅公共[2021]27号)
[5] 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推动郑州市公共文
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郑文广旅[2022]46号)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