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03.080.01
CCS A 12 3413
宿
州 市 地 方 标 准
DB 3413/T 0031—2024
公共资源全流程网上交易服务规范
Service specification for full-process online transaction of public
resources
2024 - 08 - 06 发布
2024 - 09 - 06 实施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3413/T 0031—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宿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师斌、王三兵、谷壮壮。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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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全流程网上交易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公共资源全流程网上交易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基本要求、服务内容、服务要求、评
价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公共资源全流程网上交易服务及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DB34/T 3961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见证服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DB34/T 396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全流程网上交易 full-process online transaction
在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项目登记(审批)、招标、投标、开标、定标环节
所涉及活动的网上办理。
4 基本要求
4.1 应遵循全程无纸、全程共享、全程受控、全程安全的服务原则。
4.2 应配备必要的、功能齐备的场所和设施以及满足需求的电子交易系统,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安全制
度和安全保护措施,建立信息化保障机制,对公共资源交易过程进行安全保护,确保全流程网上交易安
全、稳定。
4.3 应提供全流程网上业务咨询、场地预约、保证金管理、专家抽取、档案管理等相关服务,公开承
诺办理时限、限时办结、智能预警。
4.4 应建立健全平台运行服务规范和内控机制,优化服务模式,加强内控管理和数据巡查,不断提高
全流程网上交易服务质量和效率。
4.5 应畅通在线质疑(异议)、投诉接收、回复渠道,开标活动通过视频直播方式网上公开,询标活
动通过在线实现,企业或个人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行业监管部门办理业务实现全程网上运作、零跑腿、
专家在线远程评标。
4.6 应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全覆盖,网上归纳及时向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送交
易信息,并严格落实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保护。
5 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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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工程建设招投标
主要包括:
—— 项目登记;
—— 场地预约;
—— 保证金管理(生成项目账号、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保证金退还);
——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发布;
—— 招标文件获取;
—— 投标文件递交;
—— 提出疑问与异议;
—— 答疑澄清;
—— 专家抽取;
—— 开标;
—— 评标;
—— 候选人公示发布;
—— 异议投诉;
—— 结果公示发布;
—— 通知书发放;
—— 合同签订公开。
5.2 政府采购
主要包括: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招标(采购)意向公示;
——招标(采购)公告备案和发布;
——招标(采购)文件备案和发布;
——招标(采购)文件获取;
——供应商提出疑问;
——招标(采购)答疑(补充、澄清)文件备案和发布;
——招标(采购)答疑(补充、澄清)文件获取;
——投标文件递交;
——评审专家组建;
——开标;
——评标;
——中标(成交)结果公示;
——成交通知书发放;
——保证金查询;
——保证金退还;
——合同备案;
——质疑;
——投诉。
6 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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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工程建设招投标
6.1.1 项目登记
6.1.1.1 应通过电子服务系统记录项目登记的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属性概况、招标人信息、
监管单位信息,项目审批备案文件、资金来源情况说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控制价备案文件。
6.1.1.2 登记信息提交后一日内审核,如审核不通过需一次给出不通过原因或需要补充的材料清单。
6.1.2 场地预约
6.1.2.1 场地预约信息包含项目信息、申请使用时间及具体标室。
6.1.2.2 服务平台收到申请信息后自动安排。
6.1.2.3 预约已成功的场地因故不能完成开评标的,应在开评标当日取消预约。
6.1.3 保证金管理(生成项目账号、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保证金退还)
6.1.3.1 发布公告前招标代理机构网上申请子账号,服务平台自动生成并反馈。
6.1.3.2 开标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自主网上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6.1.3.3 候选人公示发布后如无异常服务平台自动退还非候选人保证金,免申即退。
6.1.3.4 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后如无异议投诉自动退还非中标人保证金,免申即退。
6.1.3.5 合同签订后自动退还中标人保证金,免申即退。
6.1.4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发布
6.1.4.1 招标主体(招标代理机构)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信息包括但
不限于:招标条件、招标范围及项目概况、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的递交、投诉渠
道及方式、发布公告的媒介、招标人联系方式,且保证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范围、
文件获取方式、预算金额数据准确,招标公告期限合法。
6.1.4.2 招标公告期限不少于 20 日,文件获取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6.1.4.3 招标文件发布时招标人应进行电子签章,招标文件及公告 1 日内审核办结,如有退回,一次
性告知退回具体原因或需要补充的材料清单。
6.1.5 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公告内包含招标文件发布时间、时间及获取方式。
6.1.6 投标文件递交
招标公告内包含投标文件递交的截至时间及递交方式。
6.1.7 提出疑问与异议
招标公告内包含提出疑问与异议的具体方式和联系人,包括网上和线下接收、回复。
6.1.8 答疑澄清
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发布带有招标人或其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的答疑澄清公告。
6.1.9 专家抽取
6.1.9.1 项目实施主体根据项目特点和要求确定专家抽取人数、类别、区域。
6.1.9.2 招标代理机构至少提前 1 日进入交易系统填写抽取申请表,并网上提交至招标主体签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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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9.3 专家抽取服务人员根据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的专家抽取申请信息,在评标活动开始前 24 小时
内通过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库系统随机抽取评标专家。
6.1.9.4 专家抽取工作 1 日内办结,如遇到无法满足项目抽取要求及已抽取专家临时请假等需要补抽
或更换抽取专业的,要及时反馈项目主体或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已变更的申请表补抽。
6.1.10 开标
6.1.10.1 中心开标时间一般为每个工作日上午 9:00,开标前应做好开标区域准备和应急保障工作。
6.1.10.2 开评标期间现场保障人员应不间断轮值,夜勤保障至每个工作日 21:00,见证服务人员应通
过音视频监控系统随时记录开标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6.1.10.3 开评情况应通过视频直播无间断公开,项目监管人员、参与竞争主体可通过 CA 数字证书全
程网上观看开标情况。
6.1.11 评标
6.1.11.1 经抽取的专家按照提示到指定地点集合,经专用通道进入集合点,核验专家身份信息,封存
通讯及其它相关电子设备,有序引导评标专家进入评标区域。
6.1.11.2 评标专家在线查询信用信息,在线发起、接收答疑澄清,在线完成项目评审。
6.1.11.3 远程异地评审的,主场和客场专家通过调度系统网上完成项目评审。
6.1.12 候选人公示发布
6.1.12.1 招标代理机构网上发布带有招标人或其授权招标代理机构电子印章的中标候选人公告,公告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信息,招标人信息、招标代理机构信息、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拟委派项目经理
的姓名、资格证书编号,以及招标文件要求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业绩、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等。
6.1.12.2 发布的候选人公示应使用统一的数据结构。
6.1.13 异议投诉
6.1.13.1 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告)内载明异议投诉的渠道及方式,包括网上及线下提出。
6.1.13.2 (潜在)投标人发起异议或投诉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布带有招标人或其授权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印章的异议答复,投诉处理由行业监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
6.1.14 结果公示发布
6.1.14.1 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中标单位、中标金额、公告时间等。
6.1.14.2 公示(公告)期限符合法律规定,不少于 1 个工作日。
6.1.14.3 中标金额数值正确、公告开始时间与提交时间一致。
6.1.15 通知书发放
网上录入中标单位信息,系统内制作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代理机构、中标人、交易中心三方在线签
章后线上发放。
6.1.16 合同签订公开
6.1.16.1 招标代理机构按照评审结果及公告,及时协助项目实施主体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网上签章,
系统内推送到中心见证服务部门,见证科服务人员签署项目见证章,合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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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名称、标段/包/标的物名称、合同甲方名称、合同乙方名称、合同金额、金额单位、合同期限、合
同签署日期、合同完成日期、质量要求等数据。
6.1.16.2 合同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予以公开,并同步推送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内容应保持一
致。
6.2 政府采购
6.2.1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信息、拟定供应商信息、公示期限、联系方式、专业人员论
证意见等。
6.2.2 招标(采购)意向公示
招标(采购)意向公示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备注
等。
6.2.3 招标(采购)公告备案和发布
6.2.3.1 招标(采购)公告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范围、采购公告发布时间范围、文件获
取方式、预算金额等。
6.2.3.2 公开采购公告期限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竞争性谈判
公告期限不少 3 个工作日;询价公告期限不少于 3 个工作日;邀请公告期限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6.2.4 招标(采购)文件备案和发布
招标(采购)文件需上传带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电子印章的PDF版本。
6.2.5 招标(采购)文件获取
采购公告中包含获取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6.2.6 供应商提出疑问
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疑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6.2.7 招标(采购)答疑(补充、澄清)文件备案和发布
6.2.7.1 招标(采购)答疑(补充、澄清)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信息、更正信息、其他补充事宜、
联系方式等。
6.2.7.2 发布更正公告需带有招标人或其授权招标代理机构电子印章。
6.2.8 招标(采购)答疑(补充、澄清)文件获取
供应商网上查看招标(采购)答疑(补充、澄清)文件。
6.2.9 投标文件递交
采购公告中包含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范围及地点、方式。
6.2.10 评审专家组建
6.2.10.1 项目实施主体根据项目特点和要求确定专家抽取人数、类别、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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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0.2 招标代理机构至少提前 1 日进入交易系统填写抽取申请表,并网上提交至招标主体签章确认。
6.2.10.3 专家抽取服务人员根据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的专家抽取申请信息,在评标活动开始前 24 小时
内通过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库系统随机抽取评标专家。
6.2.10.4 专家抽取工作 1 日内办结,如遇到无法满足项目抽取要求及已抽取专家临时请假等需要补抽
或更换抽取专业的,要及时反馈项目主体或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已变更的申请表补抽。
6.2.11 开标
6.2.11.1 中心开标时间一般为每个工作日上午 9:00,开标前应做好开标区域准备和应急保障工作。
6.2.11.2 开评标期间现场保障人员应不间断轮值,夜勤保障至每个工作日 21:00,见证服务人员应通
过音视频监控系统随时记录开标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6.2.11.3 开评情况应通过视频直播无间断公开,项目监管人员、参与竞争主体可通过 CA 数字证书全
程网上观看开标情况。
6.2.12 评标
6.2.12.1 经抽取的专家按照提示到指定地点集合,经专用通道进入集合点,核验专家身份信息,封存
通讯及其它相关电子设备,有序引导评标专家进入评标区域。
6.2.12.2 评标专家在线查询信用信息,在线发起、接收答疑澄清,在线完成项目评审。
6.2.12.3 远程异地评审的,主场和客场专家通过调度系统网上完成项目评审。
6.2.13 中标(成交)结果公示
6.2.13.1 在线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
标金额、主要标的信息、评审专家名单、代理服务费标准、公告期限、其他补充事宜、联系方式等。
6.2.13.2 公示(公告)期限符合法律规定,不少于一个工作日;中标金额数值正确、公告开始时间与
提交时间一致。
6.2.14 成交通知书发放
在线录入中标单位信息,系统内制作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代理机构、中标人、交易中心三方在线签
章后线上发放。
6.2.15 保证金查询
6.2.15.1 发布公告前代理网上申请子账号,服务平台自动生成并反馈。
6.2.15.2 开标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自主网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6.2.16 保证金退还
成交结果发布后如无异常服务平台自动退还保证金,免申即退。
6.2.17 合同备案
6.2.17.1 交易项目的实施主体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7 个工作日内进行合同公开,合同公告包括但不限
于:合同编号、合同名称、合同主体、合同主要信息、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公告时间等主要内容。
6.2.17.2 合同信息应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予以公开,并同步推送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内容应保持
一致。
6.2.18 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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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 3413/T 0031—2024
在采购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如遇有质疑,应配合交易项目的实施主体或其招标代理机构按规定
时限要求答复质疑。
6.2.19 投诉
在采购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如遇有投诉,应配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投诉。
7 评价与改进
7.1 评价
7.1.1 应从全流程网上服务的流程、环节、质量、效率等内容进行评价。
7.1.2 应网上完成评价,分流程、分环节网上监测评价信息,并实时公开评价结果。
7.1.3 应每年组织一次项目单位、代理机构、专家、投标人等相关方满意度调查。
7.2 改进
7.2.1 应对网上评价、相关方满意度调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总结。
7.2.2 应对总结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予以改善提升,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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