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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XAS 789-2024 水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编制规范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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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5-05-06 11: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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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T/GXAS 789-2024 水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编制规范 ICS 03.220.40
CCS R 20 体 GXAS
团 标 准
T/GXAS 789—2024
水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
编制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environmental impact post assessment report of water
transport construction projects
2024 - 07 - 26 发布
2024 - 08 - 01 实施
广西标准化协会 发 布
T/GXAS 789—2024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要求 ........................................................................... 1
5 后评价报告内容 ..................................................................... 2
5.1 水运建设项目过程回顾 ........................................................... 2
5.2 水运建设项目工程评价 ........................................................... 2
5.3 区域环境变化评价 ............................................................... 2
5.4 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评估 ......................................................... 2
5.5 环境影响预测验证 ............................................................... 2
5.6 其他 ........................................................................... 2
6 后评价报告编制要求 20 ............................................................... 2
6.1 项目由来 ....................................................................... 2
6.2 评价范围 ....................................................................... 2
6.3 编制依据 ....................................................................... 3
6.4 水运建设项目过程回顾 ........................................................... 3
6.5 水运建设项目工程评价 ........................................................... 3
6.6 区域环境变化评价 ............................................................... 4
6.7 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评估 ......................................................... 5
6.8 环境影响预测验证 ............................................................... 5
6.9 环境保护补救方案和改进措施 ..................................................... 5
6.10 评价结论 ...................................................................... 5
参考文献 .............................................................................. 6
I
T/GXAS 789—2024


本文件参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提出、归口并宣贯。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
研究院、广西珠委南宁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广西渌金生态科技有限
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纪懿桓、吴开庆、陆豫、李栋、黎肇虎、张建球、林萌叶、农丽薇、邓翰京、
王振兴、张晓、刘陈鸿、韦志成、李金、张益源、石柳、赵侣璇、潘新恩、冯媛、刘路明、何彦芳、吴
雪娟、陈婷、潘翠、李燕兵、黄璐、王波、李丽、秦勤、黄贺、梁静、刘国亮、王锋、骆千珺、刘冰燕、
黄锐、黄俊凯、郑力华、秦丹、梁明奇、张吴泳、翁锐、夏旖琪、梁艳、刘敏仪、王燕玲、梁铭潇、李
启艳。
II
T/GXAS 789—2024
水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
编制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水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编制涉及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报告编制的基本要
求、内容和编制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水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的编制。
本文件不适用于工程发生重大变动未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30339 项目后评价实施指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水运建设项目 water transport construction projects
涉及水上运输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运河工程、港口工程、航道工程、航运枢纽工程、通
航建筑物、修造船水工建筑物等及其附属建筑物和设施工程。
3.2
环境影响后评价 environmental impact post assessment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在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且稳定运行一定时期后,对其实际产
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并提出补救
方案或者改进措施,提高环境影响评价有效性的方法与制度。
4 基本要求
4.1 环境影响后评价应当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全面反映水运建设项目的实际环境影响,客
观评估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效果。项目后评价实施应符合 GB/T 30339 的要求。
4.2 水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应当在项目正式投入生产或者运营后三至五年内开展;或根据项目
的环境影响和环境要素变化特征,确定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时限。如出现下列情形,应及时开展环境
影响后评价:
—— 因水文、水质变化而导致对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源保护区、重要生物、珍稀濒危物种等环境
敏感区影响加剧;
—— 非项目自身原因,导致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防治措施无法满足排放要求,
需论证后完善相应环境保护措施的情形;
—— 运营过程产生新增污染物种类,原有设施无法满足处置要求;
—— 其他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不相符,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论证后完善相应环境
保护措施的情形。
4.3 建设单位或者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组织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也可
委托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工程设计单位、大专院校和相关评估机构等编制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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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XAS 789—2024
4.4 建设单位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可对单个水运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也可对同一行政区域、
流域、海域内存在叠加、累积环境影响的多个水运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4.5 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内容应准确、清晰、明确、客观,文字表达应简明、确切、符合逻辑,排版
应规范,宜采用图、表辅助说明。
5 后评价报告内容
5.1 水运建设项目过程回顾
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措施落实、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环境监测情况,以及公众意见收
集调查情况等。
5.2 水运建设项目工程评价
包括项目地点、规模、生产工艺或者运行调度方式,环境污染或者生态影响的来源、影响方式、程
度和范围等。
5.3 区域环境变化评价
包括水运建设项目周围区域环境敏感区变化、污染源或者其他影响源变化、环境质量现状和变化趋
势分析等。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环境敏感区、环境功能区变化情况;
—— 生态系统、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等生态环境质量变化及变化趋势。
5.4 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评估
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定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是否适用、有效,能否达到国
家或者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等。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 防风网、雾炮机等扬尘防治措施实施效果;
—— 船舶废水、散货堆场含尘污水、各类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的有效性;
—— 危废暂存间选址合理性、建设标准规范性及分区防渗、分类收集及贮存落实情况;
—— 增殖放流、过鱼设施等生态修复措施的实施效果;
—— 环境风险应急设施及物资种类及数量的完整性。
5.5 环境影响预测验证
包括主要环境要素的预测影响与实际影响差异,原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和结论有无重大漏项或者明
显错误,持久性、累积性和不确定性环境影响的表现等。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 港口工程散货扬尘影响范围;
—— 水文要素、水质变化影响范围;
—— 重要物种种群和生态敏感区的影响范围。
5.6 其他
包括环境保护补救方案和改进措施等。
6 后评价报告编制要求
6.1 项目由来
应说明报告编制的由来、原因和必要性。
6.2 评价范围
6.2.1 水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范围原则上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评价范围一致。
6.2.2 当工程实际建设内容发生变更,工程生产运营方式、环境保护目标、环境保护要求发生变化,或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能全面反映工程运行的实际影响时,应根据区域生态环境特征、工程实际影响情况
和现场调查情况对评价范围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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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XAS 789—2024
6.3 编制依据
6.3.1 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
应列出水运建设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环境保护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律法规和文件等。
6.3.2 标准及规范
应列出水运工程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所涉及的标准及技术规范。
6.3.3 其他
应列出工程设计文件、环评文件、竣工验收资料、跟踪监测资料、环境保护专项设计文件等。
6.4 水运建设项目过程回顾
6.4.1 环境影响评价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应说明水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保验收执行情况。
6.4.2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应说明水运建设项目制定的环境保护措施、主要污水处理设施、道路降尘洒水措施及环境风险应急
措施,并检查说明相关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效果。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说明:
—— 防风网、雾炮机等扬尘防治措施实施效果;
—— 船舶废水、散货堆场含尘污水、各类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的有效性;
—— 危废暂存间选址合理性、建设标准规范性及分区防渗、分类收集及贮存落实情况;
—— 增殖放流、生境修复等生态补偿措施的实施效果;
—— 危货堆场、危化品码头环境风险应急设施及物资种类及数量的完整性。
6.4.3 环境监测和排污许可证落实情况
应说明水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批文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排污许可证和自行监
测方案等文件中要求的环境监测计划的落实情况及排污许可证申领和执行情况。
6.4.4 公众意见处理情况
应说明水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保验收、运行期间等的公众意见及处理情况。
6.5 水运建设项目工程评价
6.5.1 项目工程概况
6.5.1.1 项目基本情况
应说明水运建设项目名称、性质、建设单位、地理位置、运行时间、主要技术指标等。
6.5.1.2 建设内容
应结合水运建设项目特点进行说明:
—— 港口工程说明泊位等级和类型、靠泊船型、装卸工艺、水工结构、堆存(仓储)形式、给排
水、土石方数量及处置去向、港口开挖方式、陆域形成方式;
—— 航道工程说明航道等级、航道里程、设计船型、土石方数量及处置去向、航道开挖方式;
—— 航运枢纽工程说明通航等级、通航建筑物形式、运行调度方式、水库库容、土石方数量及处
置去向、过鱼设施、生态流量;
—— 修造船水工建筑物工程过程应说明水工结构、主要生产设备、产品方案。
6.5.1.3 运营方式
应结合水运建设项目特点进行说明:
—— 港口工程说明运营单位、作业天数、设备维修、港池、回旋水域水深维护;
—— 航道工程说明养护单位、营运里程、养护方式及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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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航运枢纽工程说明运营单位、运行调度方式、生态流量泄放方式;
—— 修造船水工建筑物工程过程应说明工艺流程。
6.5.1.4 配套设施
应说明水运建设项目配套的交通、供电、照明、给排水、消防、通信等方面的设施建设情况。
6.5.2 环境影响因素
6.5.2.1 废水
应说明船舶污废水种类及其排放、处理方式和变化情况。
6.5.2.2 废气
应说明港区道路扬尘、堆场静态起尘、道路扬尘、船舶废气污染源、进出码头区运输机动车尾气和
机械的燃油废气的核算方法,并计算相应废气排放量。
6.5.2.3 噪声
应说明水运建设项目营运期的噪声污染的主要类型及源强。
6.5.2.4 固体废物
应说明营运期固体废物的处理方式。
6.5.2.5 生态影响
应说明水运建设项目对受影响的重要物种、生态敏感区以及其他需要保护的物种、种群、生物群落
及生态空间等的影响方式、影响途径。
6.5.2.6 环境风险
应结合水运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营特点,识别环境风险类型、物质种类及数量,环境风险环节、环境
风险区域。
6.5.2.7 水文水资源
应说明区域水资源保护规划、水资源利用情况、敏感水域水力联系、工程下泄生态流量措施的运行、
监测和记录报表情况。
6.5.3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结合建设内容、运营方式和环境影响因素情况,分析说明项目投入运营后,与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阶
段相比,对环境影响的方式、途径等是否发生变化及评价。
6.6 区域环境变化评价
6.6.1 环境保护目标变化
6.6.1.1 评价水运建设项目投入运营后,周边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土壤环境等保
护目标及项目所在区域受影响的主要要素及保护要求的变化情况。
6.6.1.2 评价下游河段减(脱)水的工程,应调查减(脱)水河段水文情势、重要生态敏感区及环境
保护目标变化情况。
6.6.2 污染源变化
评价水运建设项目投入运营后,排放的污染源种类、数量、排放方式是否发生变化。
6.6.3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及变化趋势分析
6.6.3.1 应分析不同类型水运建设项目的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土壤环境等的监测
布点及监测因子、监测时间及频率、监测分析方法、评价方法、评价结果,分析变化趋势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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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3.2 应说明拦河建筑物下游减(脱)水河段水文情势的现状和时空变化趋势,生态流量的现状满
足程度。
6.7 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评估
6.7.1 调查现有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及运行情况,包括装卸及堆场抑尘措施、生产设备及废气治理措
施等;并依据实际的环境影响和环境质量执行标准,评估现有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的有效性。
6.7.2 调查现有废水防治措施及运行情况,包括装卸及堆场初期雨水、生产生活废水、堆场径流雨水
的收集和处置措施;生产、生活废水的处置措施。并依据实际的环境影响和环境质量执行标准,评估现
有废水防治措施的有效性。
6.7.3 调查现有噪声防范措施及运行情况,包括装卸机械、运输工具等生产设备的减震、降噪措施、
船舶噪声防护措施。并依据实际的环境影响和环境质量执行标准,评估现有噪声防治措施的有效性。
6.7.4 调查生态补偿及修复措施落实情况,包括植被恢复、过鱼设施、渔渔业资源补偿及修复措施落
实情况。并依据实际的环境影响和环境质量执行标准,评估现有生态补偿及修复措施的有效性。
6.7.5 调查固体废物类型、处理设施及处置情况。评估贮存场所和处置方案的合理性。
6.7.6 调查运营过程中,对油品等风险物质泄露等事故所采取的应急措施和风险应急物资配备情况,
评估应急措施有效性、环境风险物资及设备配备的完整性。
6.7.7 应评估水运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对泥沙情势和河道形态的影响,分析生态流量泄放、生态调度
等措施等执行情况。
6.7.8 依据现行国家或者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评估现有措施的有效性,不满足要求的,
应提出改进措施并进行经济技术可行性论证。
6.8 环境影响预测验证
6.8.1 大气环境
应对水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大气预测情况与本次后评价现状监测作对比并验证。
6.8.2 水环境
应对水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水污染源的处置情况和水环境预测结果与本次后评价现状监
测作对比,并给出监测结果和评价。
6.8.3 声环境
应对水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测情况与本次后评价现状监测作对比,
并给出监测结果和评价。
6.8.4 生态环境
结合工程建设前后以及营运期的相关生态调查及监测资料,对工程实施后的长期性、累积性影响趋
势进行分析。
6.9 环境保护补救方案和改进措施
应根据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相应的补救方案和改进措施,并进行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
6.10 评价结论
应对水运建设项目由来、评价范围、水运建设项目过程回顾、水运建设项目工程评价、区域环境变
化评价、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评估、环境影响预测验证、环境保护补救方案和改进措施等方面进行总结,
并给出综合评价结论。
5
T/GXAS 789—2024
参 考 文 献
[1] HJ 2.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2] HJ/T 2.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
[3] HJ 2.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4] HJ 2.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5] HJ 19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
[6] HJ 169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7] HJ 61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8] HJ 96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
[9] JTS/T 105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指南
[10] SL/Z 705 水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导则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82号)
[1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第37号)
[14] 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技术指南(试行)(环办环评〔2019〕20号)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团体标准
水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编制规范
T/GXAS 789—2024
广西标准化协会统一印制
版权专有 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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