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指南
JTS/T105—2021
主编单位: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施行日期:2021年5月1日
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北京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公告
2021年第20号
现发布《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为水运工程建设推荐性行业标准,标准代码为JTS/T105一2021,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S105一1一20I1)和《内河航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I227—2001)同时废止:
《指南》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实施过程中具体使用问题的咨询,由主编单位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答复,《指南》文本可在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水运工程行业标准”专栏(mwtis.mot.gov.cn/syportal/syhz)下载: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2021年3月19日
制定说明
制定说明
本指南是在《内河航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J227一2001)和《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S105一1一2011)基础上进行整合修订:,本指南总结了多年来我国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实践经验,深化和细化了生态环境部印发的环境影响评价系列导则和技术规范,总结形成了水运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内容、评价方法和技术要求,供水运工程建设单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参考使用,
《内河航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I2272001)和《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S105一1一2011)实施以来,广泛地应用于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中,在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起到了重要的参考作用,有力促进了水运工程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工作:随着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发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新要求,适应水运工程建设发展的需要,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共分14章和3个附录,并附条文说明:主要包括工程分析、环境现状、生态影响评价、水环境影响评价、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声环境影响评价、土壤环境与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环境风险评价、环境保护措施、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本次制订主要是对与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适应性、工程分析和各环境要素评价内容及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进行了修订,
本指南的主编单位为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科学研究院和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指南编写人员分工如下:
总则:方建章李向阳 2 基本规定:方建章周斌 3 工程分析:李向阳陈建华 4 环境现状:罗雄李向阳 5 生态影响评价:周斌衡景梅 6 水环境影响评价:张光玉方建章 7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毛天宇罗雄 8 声环境影响评价:李向阳罗雄 9 土壤环境与固体废物影响分析:李向阳方建章 10 环境风险评价:方建章张光玉 I 环境保护措施:李向阳张光玉 12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衡景梅方建章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指南(JTS/T105一2021)
13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方建章周斌 1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方建章李向阳附录A:罗雄方建章附录B:张光玉方建章附录C:方建章张光玉本指南于2019年7月19日通过部审,2021年3月19日发布,自2021年5月1日起
施行,
本指南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函告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技术管理处,邮政编码:100736)和本指南管理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民主路555 号,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邮政编码:430071),以便修订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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