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03.220.40
CCS R 20 体 GXAS
团 标 准
T/GXAS 790—2024
水运建设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编制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preparation of environmental accident emergency
response plans for water transport construction projects
2024 - 07 - 26 发布
2024 - 08 - 01 实施
广西标准化协会 发 布
T/GXAS 790—2024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要求 ........................................................................... 1
5 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和要求 ............................................................. 1
5.1
前言 ........................................................................... 1
5.2
总则 ........................................................................... 1
5.3
运营单位及水运建设项目概况 ..................................................... 2
5.4
应急组织机构与指挥 ............................................................. 2
5.5
预防与预警 ..................................................................... 3
5.6
应急处置 ....................................................................... 4
5.7
应急终止 ....................................................................... 5
5.8
后期处置 ....................................................................... 5
5.9
保障 ........................................................................... 5
5.10
应急预案管理 .................................................................. 6
5.11
附则 .......................................................................... 6
5.12
附件与附图 .................................................................... 6
附录 A(资料性) 环境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 7
附录 B(资料性) 环境应急预警和应急响应分级标准 ...................................... 10
B.1 环境应急预警分级标准 .......................................................... 10
B.2 环境应急响应分级标准 .......................................................... 11
附录 C(资料性) 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通用流程图 ................................ 13
附录 D(资料性)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卡 .............................................. 14
参考文献 ............................................................................. 15
I
T/GXAS 790—2024
前
言
本文件参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提出、归口并宣贯。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
研究院、广西珠委南宁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广西渌金生态科技有限
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陆豫、纪懿桓、李栋、吴开庆、黎肇虎、张建球、邓翰京、农丽薇、林萌叶、
王振兴、张晓、石柳、韦志成、李金、张益源、刘陈鸿、赵侣璇、潘新恩、冯媛、刘路明、何彦芳、吴
雪娟、陈婷、潘翠、李燕兵、黄璐、王波、李丽、秦勤、黄贺、梁静、刘国亮、骆千珺、王锋、刘冰燕、
黄锐、黄俊凯、郑力华、秦丹、梁明奇、李春林、翁锐、夏旖琪、梁艳、陈香颖、王燕玲、梁铭潇、李
启艳。
II
T/GXAS 790—2024
水运建设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编制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水运建设项目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水运建设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的基本
要求、预案主要内容和要求等。
本文件适用于水运建设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HJ 589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水运建设项目 water transport construction projects
涉及水上运输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运河工程、港口工程、航道工程、航运枢纽工程、通
航建筑物、修造船水工建筑物等及其附属建筑物和设施工程。
4 基本要求
4.1 应急预案编制应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程序规
范、措施科学,编制内容应简明化、卡片化、程式化、图表化。
4.2 应急预案草案编制前,应按《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
完成项目环境风险评估、环境应急资源调查及报告编制。
4.3
应急预案应根据涉及的环境风险保护目标编制典型情景现场处置预案。
5 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和要求
5.1
前言
应简述工程概况、主要环境风险及风险源基本情况、环境风险受体以及环境事件可能影响的范围和
程度,并说明应急预案编制目的。
5.2
总则
5.2.1 编制依据
应列出应急预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项目环境风险评估与应急资源
调查报告(表)等。
5.2.2 适用范围
阐明应急预案适用的水运建设项目工程范围和地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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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 突发环境事件分级
突发环境事件分级分为社会级突发环境事件分级和企事业级突发环境事件分级。社会级突发环境事
件分级应按《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划分。企事业级突发环境事件分级应根据其可能造成
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大小和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的情况等严重性和紧急程度进行分级,分级标
准见附录B的表B.5。
5.2.4 工作原则
制定的工作原则应符合以下要求:
—— 以人为本、环境优先;
—— 先期处置、防止危害扩大;
—— 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快速反应和科学处置;
—— 应急工作与岗位职责相结合;
—— 预警即响应。
5.2.5 应急预案体系
说明运营单位应急预案应明确与上级单位、当地政府及生态环境部门环境应急预案,海事部门专项
应急预案、单位内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其它应急预案之间的关系。
5.3
运营单位及水运建设项目概况
5.3.1 单位概况
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名称、地址、性质、隶属关系、从业人数、内部机构设置等。
5.3.2 水运建设项目概况
应包括项目范围、性质、工程规模、内容、主要技术指标等。
5.3.3 环境概况
应包括项目的水文、工程地质、气象、生态环境等自然条件。
5.3.4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受体
根据水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的环境风险评价范围,列出环境空气、水环境、土壤环境、
生态环境等环境风险受体。
5.3.5 环境风险源及风险分析
根据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主要环境风险源,分析环境风险影响方式、途径、范围及后果。
5.3.6 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根据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确定水运建设项目自行储备、协议依托等方式在第一时间能调动的主
要环境应急设备清单、物资清单及其储备场所等基本信息。
5.4
应急组织机构与指挥
5.4.1 内部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5.4.1.1 根据水运建设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特点,建立与水运建设运营单位内部常设机构相衔
接的内部环境应急组织机构,明确人员分工、职责,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见附录 A。
5.4.1.2 应列明岗位主要责任人的替补人员名单,重要岗位应有多个后备人员,并避免人员工作职责
交叉。内部应急组织机构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应以表格形式列出并作为预案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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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 政府或有关部门主导应急处置后的配合职责
明确政府及有关部门介入或主导水运建设项目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后,水运建设运营单位
应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应急处置工作内容,并明确单位内部相关工作责任人。
5.5
预防与预警
5.5.1 预防
应包括管理制度、事故防范措施、应急准备措施、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措施以及环境应急能力
建设(演练、培训等)等。
5.5.2 预警监控
应明确运营单位预警监控部门的责任、预警监控目标和方法,预警监控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视频监控、
人工巡查。
5.5.3 接警及报警
5.5.3.1 明确运营单位内部预警信息接警和处理的责任人、职责、报告程序和要求,明确每个环节的
岗位负责人、联系方式及应急值守电话号码。
5.5.3.2 列出预警信息获得途径,包括但不限于:
—— 监控中心发现;
—— 巡查人员报告;
—— 事故船舶及经过船舶人员报告;
—— 事故地点附近公众报告;
—— 新闻信息报道和上级通知。
5.5.3.3 明确运营单位内部预警报警责任部门、报警程序和时限要求。
5.5.4 预警分级
5.5.4.1 阐述水运建设项目运营期突发环境事件类型、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周围环境风险保护目标
分布和中心应急响应能力等,确定本应急预案预警分级,分级标准见附录 B 的表 B.1~表 B.4。
5.5.4.2 内部预警分级应按红色、橙色和黄色设置三级预警,按项目特点可调整预警分级的级数。
5.5.5 响应分级
5.5.5.1 应综合考虑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周边环境风险敏感目标、单位应急响应能
力等因素制定环境应急响应分级标准,分级响应标准见附录 B 的表 B.5。
5.5.5.2 接警时已确认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按环境应急分级响应的标准和程序直接启动应急处置
工作,预警响应流程见附录 C。
5.5.6 预警研判
5.5.6.1 应明确预警信息研判的责任人、程序、时限和内容等。
5.5.6.2 预警研判内容重点为预警信息真伪确认、预警级别确定以及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等。
5.5.7 预警启动
应明确应急预案启动条件、预警发布责任人、程序、时限、发布对象和行动内容。
5.5.8 预警行动
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签署启动预警命令;
—— 通知预警涉及部门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应急准备;
—— 发布突发环境事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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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控部门对风险区域实施重点监控和巡查;
—— 调集应急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
—— 做好突发环境事件信息上报和通报及相关准备工作;
—— 做好协助政府疏散事故影响区域人员准备工作。
5.5.9 预警级别调整与终止
应提出应急预案级别调整与终止的条件,并明确责任人、程序、时限和内容等。
5.6
应急处置
5.6.1 应急响应流程
5.6.1.1 根据确定的环境应急响应分级标准,制定应对流程及措施,并编制环境应急处置流程图。
5.6.1.2 运营单位内部响应的,应重点明确运营单位内部应急处置的原则性措施。
5.6.1.3 社会级响应的,应重点明确提出运营单位先期应急处置主要工作内容、工作原则和主要措施,
以及政府及有关部门主导或介入处置后,运营单位配合处置的工作内容和要求。
5.6.1.4 根据项目环境风险评估报告中设定的突发环境事件情景,给出事件情景下的应对流程、措施。
制定的应对流程、措施应体现控制污染源-研判污染范围-控制污染扩散-污染应急处置的全过程完整的
应对流程和措施:
—— 可能引发大气污染的,应重点说明不同受威胁范围或污染物特性条件下,组织公众避险的原
则性措施;
—— 可能引发水环境污染的,应重点说明泄漏危险化学品及事故水收集、拦截和暂存的原则性措
施。
5.6.1.5 运营单位签订有外部协议应急救援单位的,应明确外部协议应急救援单位参与应急响应的流
程、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
5.6.1.6 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涉水自然保护地、鱼类“三场”和人员密集区等重要环境风险保护目
标有潜在环境风险影响的,应编制典型突发环境事件情景现场处置预案及处置卡,处置卡内容见附录 D。
5.6.2 分级响应
应明确各响应级别的启动程序及不同响应级别下接警、批准和发布全过程责任人、批准程序和指挥
权限等。
5.6.3 信息报告
5.6.3.1 应明确信息报告种类、报告方式和报告要求。
5.6.3.2 信息报告种类包括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
5.6.3.3 应明确不同报告种类的适用范围、内容要求和不同信息报告方式的适用范围。
5.6.3.4 信息报告与通报对象应包括运营单位内部、协议应急救援单位、当地县(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及生态环境等部门、上级单位(若有)以及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公众、单位。
5.6.3.5 明确运营单位内部信息报告与通报的责任人、程序、时限、方式和内容。其中责任人应包括
全过程信息传递的责任人。
5.6.3.6 信息报告与通报的程序、方式和内容应根据对象特点分别制定。
5.6.3.7 信息报告时限应符合《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所规定的最低时限要求,并满足生态环
境和交通运输部门有关要求。
5.6.3.8 以列表方式给出信息应急报告与通报通讯录,作为预案附件。通讯录应分内部应急通讯录、
外部报告通讯录和外部通报通讯录,通讯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号码等。
5.6.4 应急监测
根据水运建设项目突发环境事件的实际情况,确定监测方案(内容包括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
频率等),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应符合HJ 589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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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应急终止
5.7.1 应急终止条件
包括但不限于:
—— 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清除,无继发可能;
—— 事件现场的专业应急处置工作已完成,政府现场指挥部宣布应急终止;
—— 地方政府及其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部门确定可以应急终止的其他情况。
5.7.2 应急终止程序
应明确应急终止的决策程序、终止指令内容及发布程序。
5.8
后期处置
5.8.1 事后处置
包括但不限于:
—— 明确事后处置的主要工作内容和责任人;
—— 通知受影响单位和居民应急终止;
—— 协助专业机构做好事故现场污染物处置或转运工作;
—— 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生态环境损害评估、赔偿、事件调查处理工作;
—— 按规定做好事件处置、评估、损害赔偿以及恢复等信息上报工作。
5.8.2 事后恢复
包括但不限于:
—— 明确事后恢复的主要工作内容和责任人;
—— 对环境应急设施进行清理、修复,恢复其原有应急功能;
—— 配合地方政府及其环境保护等相关部门开展环境损害评估、环境修复和生态恢复等工作,参
与恢复责任人建设或实施恢复工程验收工作。
5.8.3 评估与总结
包括但不限于:
——明确评估与总结的主要工作内容和责任人;
—— 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评估报告编写;
—— 环境应急预案的修订建议;
—— 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经验总结等。
5.9
保障
5.9.1 人员与经费保障
应明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的人员及经费保障措施、环境应急队伍建设要求、协议依托社会应急队伍、
环境应急专项经费来源、使用范围、数量和监督管理措施。
5.9.2 环境应急资源和设备保障
应明确环境应急处置需要使用的应急物资和装备的名称、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
人及其联系方式等。
5.9.3 其他保障
应明确交通、通信、报警和监控等其他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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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XAS 790—2024
5.10
应急预案管理
5.10.1 应急预案宣传和培训
应明确应急预案宣传和培训对象及师资要求、培训主要内容、方法、形式和频次,并建立培训档案,
留存培训签到表、培训材料、培训现场图片或视频等档案资料。
5.10.2 应急预案演练
应明确应急预案演练目的、方式、内容、频次、档案等要求。
5.10.3 应急预案回顾和修订
5.10.3.1 应明确环境应急预案回顾和修订要求,结合环境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至少每 3 年对环境应急
预案进行一次回顾性评估。
5.10.3.2 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重大修订的,修订工作程序应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涉及个别内容调整的,修订工作可适当简化。
5.11
附则
主要包括名词与术语定义、签署发布、解释权限和实施时间等内容。
5.12
附件与附图
5.12.1 附件
应包括但不限于:
—— 应急救援队伍一览表;
—— 应急物资储备名录;
—— 应急处置预案卡;
—— 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单(样表);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 关于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警(响应)的通知(样本);
—— 环境应急状态终止令(样本)。
5.12.2 附图
应包括但不限于:
—— 地理位置图;
—— 总平面布置图;
—— 周边风险目标图;
—— 应急疏散图;
—— 应急物资分布图;
—— 环境风险源分布图;
—— 应急救援路线图;
—— 人员疏散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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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A
(资料性)
环境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表A.1给出了环境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的示例。
表A.1 环境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序号 应急 机构 责任人及 人员组成 日常职责 应急职责
一、应急指挥部
1 总指挥 企事业法人 代表或主要 负责人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上级主 管部门关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有关 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规定; (2)签署发布企事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预案; (3)审定企事业环境应急管理制度(草 案); (4)批准企事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的演练方案和培训计划; (5)审定企事业环境应急演练总结报告; (6)批准企事业环境应急物资储备计划 和环境应急经费预算。 (1)接受政府和上级单位的指令和调 动; (2)批准企事业环境应急预案的启动与 终止,批准预警或应急响应级别(含调 整); (3)指挥或授权委托副总指挥指挥环境 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赴现场指挥和指 导环境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4)批准先期环境应急救援方案; (5)负责向上级及地方领导汇报事故信 息或请求支援。
2 副总 指挥 企事业分管 环境应急工 作副职 (1)审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草案; (2)审核环境应急管理制度(草案); (3)审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 方案和培训计划草案; (4)审核环境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和环境 应急经费预算草案; (5)审核应急演练总结报告和事故调查 报告; (6)指导和监督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预案演练和培训工作; (7)检查、督促做好突发环境风险隐患 排查、应急设施运行维护以及应急救援的 日常准备工作; (8)监督应急体系的建设和运转。 (1)协助总指挥做好企事业环境应急处 置工作; (2)根据总指挥授权,批准企事业环境 应急预案的启动与终止,批准预警或应 急响应级别(含调整),指挥环境应急先 期处置工作 (3)总指挥不在事故现场时,负责现场 环境应急先期处置的总体指挥、指导、 协调和监督工作,确保处置工作科学、 有序; (4)对重大应急行动或方案提出审核意 见; (5)控制现场出现的紧急情况。
3 成员 企事业环境 应急工作相 关部门负责 人组成 (1)参与审议编制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预案草案; (2)参与审议环境应急管理制度(草案); (3)参与审议环境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和 环境应急经费预算草案; (4)参与审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 演练方案和培训计划草案; (5)参与审议环境应急演练总结报告; (6)按部门职责分工做好突发环境风险 隐患排查、应急设施运行维护以及应急救 援准备等日常工作。 按部门职责分工,组织部门有关人员开 展或参与环境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1 主任 企事业安全 应急管理部 门负责人或 分管领导 (1)组织编制和修订环境应急预案工作; (2)组织制定环境应急管理制度(草案)。 (1)向总指挥长提出预警或环境应急响 应级别建议; (2)向总指挥长提出启动或终止环境应 急预案的建议; (3)向各环境应急处置组长通报启动或 终止预警或应急响应命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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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A.1 环境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续)
序号 应急 机构 责任人及 人员组成 日常职责 应急职责
二、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4)协调落实应急人员配置、资源分配、 应急队伍的调动; (5)组织事故信息报告与通报,协调外 部应急联动部门开展环境应急处置; (6)配合现场总指挥,做好现场环境应 急处置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7)组织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后期处置工 作,主要包括组织实施应急设施清理和 修复、事故调查与评估等。
2 副主任 综合协调部 负责人 (1)组织制定环境应急管理制度(草案); (2)组织编制环境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储 备计划和环境应急经费预算草案; (3)组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 演练方案和培训计划草案,并实施; (4)组织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应急 设施日常检查与维护工作; (5)组织日常应急值班; (6)负责与外部应急单位建立应急联动 机制、保持联系、协调开展应急联合演练 等; (7)组织编写应急演练总结报告和事故 调查报告; (8)负责环境应急专家库组建与管理; (9)负责本单位环境应急预案的日常管 理工作。 (1)协助主任做好应急办的应急组织和 协调工作; (2)根据主任授权,做好有关应急组织 和协调工作。
3 成员 应急管理部 门和综合协 调部有关人 员组成 处理应急办日常工作。 (1)根据职责分工做好应急工作; (2)接受临时应急处置工作安排。
三、应急处置组
1 应急监 控组 由监控、收费 部门人员组 成,监控部门 负责人担任 组长 (1)对重点风险源进行日常监控; (2)接警; (3)事故/预警信息收集; (4)参与相关培训及演练,熟悉应急 工作。 (1)设置告示牌等方式发布事故和船舶绕 行信息; (2)对事故及应急救援进行动态监控,事 故信息收集、编辑、报送等; (3)参与善后处置工作,主要包括发布事 故处置与恢复交通信息、及时撤销有关应 急告示等。
2 现场处 置组 应急(安全环 境)管理部 门、工程部部 门人员组成, 应急部门负 责人担任组 长 (1)负责环境应急设施日常检查和维 护工作; (2)熟悉现场处置工作流程和要求; (3)积极参与培训、演练及总结等工 作,保证事故下的先期处置工作顺利开 展。 (1)实施应急处置或开展先期处置:启用 环境应急物施(如围油栏、吸油毡等等); 实施批准的应急处置方案,如协助实施泄 漏油品的临时拦截、导流以及电器火灾消 防灭火等应急措施,控制影响范围或减缓 事故影响; (2)及时掌握事故变化情况,提出相应措 施; (3)根据事故变化和先期应急处置需要及 时向指挥部报告; (4)参与善后处置工作,主要包括做好应 急设施清理、损坏修复等应急设施功能恢 复有关工作;参与事故调查与评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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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A.1 环境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续)
序号 应急 机构 责任人及 人员组成 日常职责 应急职责
3 应急抢 通组 由负责工程 部门人员组 成,部门负责 人担任组长 (1)负责环境应急设施、应急物资和 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 (2)积极参与培训、演练及总结等工 作,保证事故下的先期处置工作顺利开 展。 (1)协助海事等部门制定事故应急抢通初 步方案,实施批准的应急抢通方案; (2)参与善后处置工作,主要包括恢复原 有通闸秩序;撤销设置警示标志(线)等。
4 应急专 家组 企(事)业应 急(安全环 境)管理部门 人员或者外 聘的熟悉水 运建设项目 环境应急处 置人员 指导企业进行日常的应急工作,包括培 训、演练等。 (1)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制定提供技术支 持; (2)为事故控制和救援提供技术咨询。
5 应急保 障组 由负责综合 协调部门和 财务部门人 员组成,综合 部门负责人 担任组长 (1)负责环境应急物资日常定期检查、 维护和更新工作; (2)参与相关培训及演练,熟悉应急 工作。 (1)负责应急处置相关会议准备和会务接 待工作; (2)负责应急船舶安排和调配; (3)负责自备环境应急物资、装备的组织 和调配工作,协议提供或依托提供环境应 急物资和装备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4)负责应急其它后勤保障工作; (5)参与善后处置工作,主要包括征用物 资补偿;环境应急物资和装备补充;参与 事故调查与评估等事项。
6 应急监 测组 企(事)业应 急(安全环 境)管理部门 人员或者外 聘的熟悉水 运建设项目 环境监测人 员 1、负责建立监测设备使用指南,组织 监测设备使用培训; 2、负责日常各项环境数据的监测与记 录; 3、负责维护和保养监测设备,确保应 急状态下能投入使用。 1、负责持续对事故区域环境监测,并及时 将监测数据上报指挥部,以便配合指挥部 做出联动方案。 2、协助有资质的监测单位进行事故污染物 监测。
9
T/GXAS 790—2024
附 录 B
(资料性)
环境应急预警和应急响应分级标准
B.1 环境应急预警分级标准
B.1.1 水运建设项目典型风险事件清单
见表B.1。
表B.1 水运建设项目典型风险事件清单
水运工程类型 典型风险事件清单
航运枢纽工程 (1)危险货物船舶途径枢纽管理及保护范围,或船舶发生碰撞; (2)各类气象、地质灾害预警信息。 (3)其他可能需要由政府相关部门提供应急保障时。
港口工程 (1)港池区域发生船舶碰撞; (2)散货液体装卸工艺参数超出正常控制范围,储罐区、污染防治设施等关键设备出现故 障; (3)船舶或码头区操作不当,发生货物泄露、火灾、爆炸等事故; (4)各类气象、地质灾害预警信息; (5)其他可能需要由政府相关部门提供应急保障时。
航道工程 (1)危险货物船舶途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涉水自然保护地、鱼类“三场”等重要环境风 险航段; (2)航道发生船舶碰撞; (3)各类气象、地质灾害预警信息; (4)其他可能需要由政府相关部门提供应急保障时。
B.1.2 航运枢纽工程
见表B.2。
表B.2 航运枢纽工程环境应急预警分级标准
预警级别 事件情形 备注
红色 (1)危险化学品船舶途径枢纽管理及 保护范围; (2)收到各类气象、地质灾害红色预 警信息。 (3)其他可能需要由政府相关部门提 供应急保障时。 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导致严重环境污染后果或对重要环境风险 保护目标产生严重不利影响,需要启动环境应急预警,运营单位应 做好全面环境应急处置准备:通知应急监控组现场监控,联系可依 托单位,准备好风险防控物资,准备处理应急事故,一旦发生环境 事故,启动应急响应,通知当地人民政府及海事部门。
橙色 (1)一般危险货物船舶(危险化学品 以外)途径枢纽管理及保护范围; (2)收到各类气象、地质灾害橙色预 警信息。 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导致严重环境污染后果或对重要环境风险 保护目标产生严重不利影响,需要启动环境应急预警,运营单位应 做好全面环境应急处置准备:通知应急监控组现场监控,联系可依 托单位,准备好风险防控物资,准备处理应急事故,一旦发生环境 事故,启动应急响应,通知当地人民政府及海事部门。
黄色 (1)枢纽管理及保护范围内发生普货 船舶碰撞; (2)收到各类气象、地质灾害黄色预 警信息。 存在较轻环境风险后果,需启动环境应急预警,运营单位环境应急 管理部门应做好环境应急监控准备:通知工作人员现场监控,一旦 发生环境事故,启动应急响应。
B.1.3 港口工程
见表B.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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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B.3 港口工程环境应急预警分级标准
预警级 别 事件情形 备注
红色 (1)港池区域发生危险化学品船舶碰撞; (2)散货液体装卸工艺参数超出正常控制范围,储罐区、 污染防治设施等关键设备出现故障; (3)船舶或码头区操作不当,发生散货液体泄露、火灾、 爆炸等事故; (4)收到各类气象、地质灾害红色预警信息; (5)其他可能需要由政府相关部门提供应急保障时。 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导致严重环境污染后果 或对重要环境风险保护目标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需要启动环境应急预警,运营单位应做好全面环 境应急处置准备:通知应急监控组现场监控,联 系可依托单位,准备好风险防控物资,准备处理 应急事故,一旦发生环境事故,启动应急响应, 通知当地人民政府及海事部门。
橙色 (1)港池区域发生一般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以外)碰撞; (2)船舶或码头区操作不当,发生一般危险货物(危险化 学品以外)泄露、火灾、爆炸等事故; (3)收到各类气象、地质灾害橙色预警信息。 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导致较大环境污染后果 或对重要环境风险保护目标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需要启动环境应急预警,运营单位应做好全面环 境应急处置准备:联系可依托单位,准备好风险 防控物资,准备处理应急事故,一旦发生环境事 故,启动应急响应,通知当地人民政府及海事部 门。
黄色 (1)港池区域发生普货船舶碰撞; (2)船舶或码头区操作不当,发生普通货物泄露、火灾、 爆炸等事故; (3)收到各类气象、地质灾害黄色预警信息。 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导致轻微环境污染后果 或对环境风险保护目标产生轻微不利影响,需启 动环境应急预警,企事业环境应急管理部门应做 好环境应急监控准备:通知工作人员现场监控, 一旦发生环境事故,启动应急响应。
B.1.4 航道工程
见表B.4。
表B.4 航道工程环境应急预警分级标准
预警级别 事件情形 备注
红色 (1)危险化学品船舶途径市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 区、涉水自然保护地、鱼类“三场”等重要环境风 险航段; (2)危险化学品船舶发生碰撞。 (3)收到各类气象、地质灾害红色预警信息; (4)其他可能需要由政府相关部门提供应急保障 时。 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导致严重环境污染后果或对 重要环境风险保护目标产生严重不利影响,需要启动 环境应急预警,运营单位应做好全面环境应急处置准 备:通知应急监控组现场监控,联系可依托单位,准 备好风险防控物资,准备处理应急事故,一旦发生环 境事故,启动应急响应,通知当地人民政府及海事部 门。
橙色 (1)危险化学品船舶途径村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 区或其他取水点等环境风险航段; (2)一般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以外)船舶碰撞; (3)收到各类气象、地质灾害橙色预警信息。 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导致较大环境污染后果或对 重要环境风险保护目标产生较大不利影响,需要启动 环境应急预警,运营单位应做好全面环境应急处置准 备:联系可依托单位,准备好风险防控物资,准备处 理应急事故,一旦发生环境事故,启动应急响应,通 知海事部门。
黄色 (1)航道发生普货船舶碰撞; (2)收到各类气象、地质灾害黄色预警信息。 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导致轻微环境污染后果或对 环境风险保护目标产生轻微不利影响,需启动环境应 急预警,企事业环境应急管理部门应做好环境应急监 控准备:通知工作人员现场监控,一旦发生环境事故, 启动应急响应,通知海事部门。
B.2 环境应急响应分级标准
见表B.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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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B.5 环境应急响应分级标准
分类 分级 描述 事件情形 备注
社会级 Ⅰ级 特别重 大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 30 人以上死亡或 100 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 5 万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 亿元以上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6)造成重大跨国境影响的境内突发环境事件。 发 生 突 发 环境事件, 且 事 件 超 出 水 运 建 设 运 营 单 位 处 置 能 力 或 对 水 运 建 设 项 目 外 环 境 产生影响; 发 生 社 会 级 突 发 环 境事件时, 应 启 动 企 事 业 级 先 期 环 境 应 急处置。
Ⅱ级 重大 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 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 1 万人以上 5 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2 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县(区)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影响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6)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Ⅲ级 较大 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中 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 5 000 人以上 1 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500 万元以上 2 000 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6)造成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Ⅳ级 一般 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 3 人以下死亡或 10 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 5 000 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500 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 (5)Ⅰ级~Ⅲ级外其它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事件超出水运建设运营单位处 置能力或已影响到水运建设项目外环境,需要消防、交警等专业救援部门主 导处置的。
企事业 级 一级 企事业 级 社会级外轻微突发环境事件,事件未对水运建设项目外环境及环境风险保护 目标产生影响,企事业(含协议单位、事故单位)可以处置(超出部门处置 能力)。 社 会 级 外 突 发 环 境 事件,未对 水 运 建 设 项 目 外 环 境 产 生 影 响,企事业 可以处置
二级 部门级 其它较小型突发环境事件(社会级、企事业级突发环境事件外),事件未对 水运建设项目外环境及环境风险保护目标产生影响,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可以 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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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C
(资料性)
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通用流程图
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应急处置通用流程图见图C.1。
图C.1 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通用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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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D
(资料性)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卡
表D.1给出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卡。
表D.1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卡
事件描述
应急处置程序 责任部门 责任人及联系电话 处置措施 抢险物资和设备
接警
确认
内部报告
启动环境应急预案
信息报告与通报
应急处置准备
人员救助
现场警戒
先期处置
按分工配合政府现场 指挥部做好应急处置 工作
应急响应终止
后续处置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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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考 文 献
[1] NB/T 11187 水电工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规程
[2]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第17号)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二十五号)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
[5]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
[6]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
[7]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34号)
[8]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指南(试行)(环办应急〔2018〕8号)
[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第37号)
[10]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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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团体标准
水运建设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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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标准化协会统一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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