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行业标准>T/JADCC 001-2024 北派浓香白酒

T/JADCC 001-2024 北派浓香白酒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文档格式:PDF电子版

文件大小:206.18 KB

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5-05-26 11:21:23



相关搜索: 白酒 浓香

内容简介

T/JADCC 001-2024 北派浓香白酒 ICS 67.160.10 CCS X 61 T/JADCC

体 标 准
T/JADCC 001—2024
北派浓香白酒
2024-06-16 发布 2024-07-01 实施
吉林省酒业商会
发 布
T/JADCC 001—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吉林省酒业商会提出。
本文件由吉林省酒业商会归口,非起草单位企业使用本文件需获得吉林省酒业商会授权后方可使用
本文件。
本文件牵头单位:吉林省洮儿河酒业有限公司。
本文件起草单位:吉林省洮儿河酒业有限公司、吉林省大唐酒业有限公司、北京联食认证服务有限
公司、吉林省正恒检测有限公司、长春大学农产品加工吉林省重点实验室、辽源市经济开发区周继红评
酒工作室、白山市江源区承天顺酒业有限公司、吉林省临江市五阳泉天然饮品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周继红、侯昱臣、孔繁惠、唐继锋、孙永亮、周连喜、李丹、张忠元、魏巍、
张金修、朱天文,宋晓庆、孙守江、王东华、魏陪会、刘冬涛。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I
T/JADCC 001—2024
北派浓香白酒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北派浓香白酒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要求、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北派浓香白酒的生产、检验与销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
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5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3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氰化物的测定
GB 5009.2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和食用酒精中乙醇浓度的测定
GB 5009.26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甲醇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895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生产卫生规范
GB/T 10345 白酒分析方法
GB/T 10346 白酒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GB 1245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5109 白酒工业术语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3〕第70号)
3
术语和定义
GB/T 1510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文件。
3.1
北派浓香白酒
beipai nongxiang baijiu
以东北特产优质红高粱为主要原料,可加入大米、糯米、小麦、玉米、小米等粮谷中的一种或几
种为原料,采用浓香大曲或麸曲(含酵母)为糖化发酵剂,经泥窖固态发酵,固态蒸馏,陈酿、勾调而
成的,不直接或间接添加食用酒精及非自身发酵产生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质的浓香风格白酒。
4
产品分类
1
T/JADCC 001—2024
按产品的酒精度分为:
高度酒:40 %vol<酒精度≤68 %vol;
低度酒:25 %vol≤酒精度≤40 %vol。
5 技术要求
5.1 原辅料要求
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
5.2
感官要求
高度酒和低度酒的感官指标要求应符合表1、表2的规定。
表 1
高度酒感官要求
项目 优级 一级 试验方法
色泽和外观 无色或微黄,清亮透明,无悬浮物,无沉淀 a
GB/T 10345
香气 具有以窖香为主,粮香、糟香为辅的舒 适自然复合香气,空杯留香长 具有以窖香为主,粮香、糟香为辅的较 舒适自然复合香气,空杯有留香
口味口感 绵甜醇厚,谐调爽净,余味悠长 较绵甜醇厚,谐调爽净,余味较长
风格 具有本品典型的风格 具有本品明显的风格
a当酒的温度低于 10℃时,允许出现白色絮状沉淀物质或失光。10℃以上时应逐渐恢复正常。
表 2
低度酒感官要求
项目 优级 一级 试验方法
色泽和外观 无色或微黄,清亮透明,无悬浮物,无沉淀 a
GB/T 10345
香气 具有以窖香为主,舒适自然的复合香 气,空杯留香长 具有以窖香为主,较舒适自然复合香 气,空杯有留香
口味口感 绵甜爽净,诸味谐调,余味较长 较绵甜爽净,诸味谐调
风格 具有本品典型的风格 具有本品明显的风格
a当酒的温度低于 10℃时,允许出现白色絮状沉淀物质或失光。10℃以上时应逐渐恢复正常。
5.3
理化指标要求
高度酒和低度酒的理化指标要求应符合表3、表4的规定。
表 3
高度酒理化指标要求
项目 优级 一级 试验方法
酒精度/(%vol) 40 a~68 GB 5009.225
固形物/(g/L) ≤ 0.50 GB/T 10345
总酸/(g/L) 产品自生产日期≤一年执行的指标 ≥ 0.40 0.30 GB 12456
总酯/(g/L) ≥ 1.70 1.10 GB/T 10345
己酸乙酯/(g/L) ≥ 0.35 0.20 GB/T 10345
2
T/JADCC 001—2024
表 3
高度酒理化指标要求(续)
项目 优级 一级 试验方法
酸酯总量/(mmol/L) 产品自生产日期>一年执行的指标 ≥ 15.0 11.0 GB/T 10345
己酸+己酸乙酯/(g/L) ≥ 0.35 0.25 GB/T 10345
a不含 40 %vol。
表 4
低度酒理化指标要求
项目 优级 一级 试验方法
酒精度/(%vol) 25~40 GB 5009.225
固形物/(g/L) ≤ 0.70 GB/T 10345
总酸/(g/L) 产品自生产日期≤一年执行的指标 ≥ 0.25 0.20 GB 12456
总酯/(g/L) ≥ 1.00 0.70 GB/T 10345
己酸乙酯/(g/L) ≥ 0.20 0.10 GB/T 10345
酸酯总量/(mmol/L) 产品自生产日期>一年执行的指标 ≥ 10.0 7.0 GB/T 10345
己酸+己酸乙酯/(g/L) ≥ 0.25 0.20 GB/T 10345
5.4
食品安全指标要求
食品安全指标要求应符合表 5 的规定。
表 5
食品安全指标要求
项目 指标 试验方法
铅(以 Pb 计)/(mg/kg) ≤ 0.45 GB 5009.12
甲醇 a/(g/L) ≤ 0.6 GB 5009.266
氰化物 a(以 HCN 计)/(mg/L) ≤ 8.0 GB 5009.36
a甲醇、氰化物指标均按 100%酒精度折算。
5.5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3〕第 70 号)的规定,
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
6 生产加工过程要求
6.1 生产加工过程工艺要求
北派浓香白酒酿酒工艺必须严格按照浓香型白酒生产工艺为样板,以东北特产优质红高粱为主要
原料,可加入大米、糯米、小麦、玉米、小米等粮谷中的一种或几种为原料,以浓香大曲或麸曲(含
酵母)为糖化发酵剂,低温入窖,物料在泥窖中发酵不小于 30 d,采用混蒸混烧生产工艺,装甑、固
态蒸馏,量质摘酒,基酒再经过贮存陈酿,按照产品风格和质量要求调配,组合形成勾调方案,并进
行扩大生产。
3
T/JADCC 001—2024
6.2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4881 和 GB 8951 的规定。
7 检验规则
7.1 组批
以勾调配方、质量、品种、规格、包装均相同的产品为一批。
7.2
抽样
7.2.1
在成品库中或包装生产线中,同批产品按表 6 随机抽取样品,其中在包装生产线中取样时,应
根据生产计划的批量箱数进行间隔取样。
7.2.2
当总取样量不足 2.0 L 时,应按比例增加抽样量至 2.0 L;单件包装净含量大于或等于 2.0 L
时,同一批产品随机抽取一个单位样本(瓶、坛等)。
表 6
抽样方案
批量范围/箱 样本数/箱 单位样本数/瓶(坛等)
50以下 3 3
50~1200 5 2
1201~35000 8 1
35000以上 13 1
7.2.3
采样后应立即贴上标签,标签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样品名称、产品执行标准、品种规格、数量、
批号或生产日期、采样时间与地点、采样人。将样品分为两份,一份样品封存,至少保留一个月,备
查。另一份样品送检验部门,进行感官、理化等检验。
7.3 检验分类
7.3.1 出厂检验
7.3.1.1 产品出厂前,应由生产厂的检验部门按本文件的规定逐批进行检验,检验结果符合本文件的
要求,方可出厂。
7.3.1.2 检验项目:感官、酒精度、总酸、总酯、己酸乙酯、固形物、甲醇、净含量、标签。
7.3.2 型式检验
7.3.2.1 检验项目为本文件规定的全部项目。
7.3.2.2 型式检验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
a) 原辅材料有较大变化时;
b) 更改关键工艺或设备时;
c) 新试制的产品或正常生产的产品停产三个月后,重新恢复生产时;
d) 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 国家监督机构按有关规定需要抽检时。
7.4 判定规则
4
T/JADCC 001—2024
7.4.1.1
检验结果有三项及三项以上指标不符合要求时,不得复检,直接判该批产品为不符合本文件
的要求。
7.4.1.2
检验结果有两项及两项以下指标不符合要求时,应重新自同批产品中抽取两倍量样品进行复
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结果仍有一项指标不符合,则判该批产品为不符合本文件的要求。
7.4.1.3
本文件中指标按出厂时间不同分别进行要求的,以复检时的时间所对应的指标进行判定,复
检结果仍有一项指标不符合要求时,则判该批产品不符合本文件的要求。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志
8.1.1 预包装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757 的有关规定。
8.1.2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要求。
8.1.3 酒精度实测值与标签标示值允许差为±1.0 %vol。
8.1.4 应在原料中一并标示酿酒用曲所用的粮谷。
8.1.5 外包装纸箱上除标明产品名称、制造者名称和地址外,还应标明单位包装的净含量和总数量。
8.1.6 预包装白酒产品应标识产品类型为“固态法白酒”,可标识香型为“北派浓香白酒”。
8.2 包装、运输、贮存
包装、运输、贮存按GB/T 10346的规定执行。
5
上一章:T/JCSS 001-2024 品字型超高垄甜瓜-草莓套作技术标准 下一章:T/JAASS 149-2024 畜禽产品中三类致病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沙门氏菌、产气荚膜梭菌)梯型熔解温度等温扩增技术规范

相关文章

皖北浓香型淡雅风格白酒成因初探 GB/T 10781.1-2021 白酒质量要求第1部分:浓香型白酒 GB/T 10781.1-2021 白酒质量要求 第1部分:浓香型白酒 一种改进的浓香型白酒品评方法 TCBJ 002-2016 固态法浓香型白酒原酒 浓香型白酒酿造微生物研究进展 一种改进的浓香型白酒品评方法 (2) T/HNSSPHYLHH 001-2024 馥郁香型白酒特征等级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