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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JSHLW 001-2024 土壤修复管控工程全过程监管数据接入规范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文档格式:PDF电子版

文件大小:542.08 KB

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5-05-15 16: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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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T/JSHLW 001-2024 土壤修复管控工程全过程监管数据接入规范 ICS 35.240.70
CCS L70
T/JSHLW 001-2024

体 标 准
T/JSHLW 001—2024
土壤修复管控工程全过程监管数据接入规

Specification for Accessing Supervision Data in Soil Remediation Control
Project
2024 -06 -12 发布
2024 -06 -12 实施
江苏省互联网协会
发 布
I
T/JSHLW 001-2024
目 次
目次 .................................................................................. I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原则 ................................................................................ 2
5 平台建设思路 ........................................................................ 2
6 数据采集 ............................................................................ 4
7 智慧平台 ........................................................... 错误!未定义书签。
I
T/JSHLW 001-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互联网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无锡市梁溪生态环境局、江苏省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无锡市太湖湖泊治理股
份有限公司、无锡市梁溪科技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河海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铮、高旭、卢小慧、张洪玲、沈隽懿、钱澄、吴桐、邱成浩、曹璐、韩进、
曲常胜、丁亮、林家宝、雷尚武、周俊、王雯冉、杜玮、陆弘昕、王长明、赵鹏、王超、聂溧、王栋、
徐鹏程。
II
T/JSHLW 001-2024
土壤修复管控工程全过程监管数据接入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土壤修复管控过程中环境监测、设备监控、工况监控、运输过程监控等数据接入全过程
监管平台的要求,含各项监测设施及工艺参数的接入背景、管理手段、参考标准、数据采集、数据传输、
数据格式、数据分析等。
本文件适用于土壤修复管控工程应用场景下的在线监管平台数据采集、传输及分析要求。
本文件适用的数据为大气监测、噪声监测、水质监测、运输过程监控、工况监控、设备监控数据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
件。
GB 50137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 36600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T 28181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 12523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HJ 212 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HJ 194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 91.2 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HJ 91.1 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 25.5 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
HJ 25.4 建设用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
HJ 25.2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
JT-T 808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信协议及数据格式
DB 32/T 3943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工程环境监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HJ 21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土壤修复管控工程 soil remediation control project
土壤修复管控工程包括准备阶段、土壤修复施工、修复效果评估、后期管理等活动。
3.2
数据分析 data analysis
通过趋势分析、相关性分析、异常值检测等方法对数据进行深入挖掘和分析,提取有价值的信息和规
律,为环境监管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3
数字孪生 digital twin
1
T/JSHLW 001-2024
具有保证物理状态和虚拟状态之间以适当速率和精度同步的数据连接的特定目标实体的数字化表达。
3.4
全球定位系统 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
一种以人造地球卫星为基础的高精度无线电导航的定位系统,提供准确的地理位置、车行速度及精确
的时间信息,本标准简称GPS。
4
原则
4.1
安全性原则
监管数据的接入必须保证数据的安全性,防止数据泄露、被篡改或遭受其他形式的安全威胁。采用设置访
问权限等措施来保护数据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4.2
准确性原则
接入的监管数据必须准确无误,能够真实反映被监管对象的实际情况。数据的准确性是监管决策的基础,
因此必须建立有效的数据校验和审核机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4.3
及时性原则
监管数据的接入应该具有时效性,能够及时反映被监管对象的最新状态。这要求数据提供方在规定的时间
内更新数据,并确保数据接收方能够及时获取到这些数据。。
5
数据接入流程
监管数据接入思路见图 1。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土壤修复管控工程应按 HJ 25.2、 HJ 25.4 和 HJ25.5 执行;
b) 在工程准备阶段,通过环境监测设备手动采集地块及周边气、水、声等环境数据并接入平台;
c) 在工程施工阶段,部署环境自动监测及设备工况监测系统,通过现场仪及数采仪采集环境数据并接
入系统。采用运输过程监控、工况监控、设备监控等,可视化修复过程并进行数据分析与异常预警。
d) 在工程验收阶段,由第三方专业机构采集土壤与地下水数据并接入平台;
e) 依托智慧工地、数字孪生等功能模块,从时间、空间维度直观展示治理过程,为修复效果评估提供
依据,为后续开发利用提供支撑。
2
T/JSHLW 001-2024
图 1
数据接入流程
3
T/JSHLW 001-2024
6 数据采集
6.1 大气监测
6.1.1 对场地内外上下风向空气介质中污染物浓度进行监测。对修复施工过程中空气颗粒物、特征污
染物进行监测。
6.1.2
监测因子及监测频次可参照 DB 32/T 3943。
6.1.3
手动空气采样方法应参照 GB/T 16157、HJ 194 和 HJ/T 55 的采样方法,选用专用大气采样器进
行采样分析。
6.1.4
大气监测数据应符合 HJ 212 附表 B.2 中的规定。
6.2
噪声监测
6.2.1
修复施工过程中,应对机械作业产生的噪声,如挖掘机、打桩机、运输车辆、搅拌设备、振动
筛、风机等施工设备进行噪声监测。
6.2.2
噪声监测位置及监测频次可参照 DB 32/T 3943。
6.2.3
噪声监测系统包括积分平均声级计或噪声自动监测仪,监测因子及监测方法应参照 GB 12523。
6.2.4
噪声监测数据应符合 HJ 212 附表 B.3 中的规定。
6.3
水质监测
6.3.1
处置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对施工废水及地块内地下水监测。施工废水来源可包括降水废水、基
坑污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施工设备及土壤处理筛出的石块和建筑垃圾的清洗废水等、通过地下水抽
出装置抽出污染地下水,应收集后进入现场废水收集池,并经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置。
6.3.2
地表水及地下水监测位置、监测因子及监测频次可参照 HJ25.2 及 DB 32/T 3943。
6.3.3
地表水采样方法应参照 HJ/T 91.1 和 HJ 91.2 的采样方法,地下水采样方法应参照 HJ/T 164。
6.3.4
水质监测数据应符合 HJ 212 附表 B.1 中的规定。
6.4
土壤监测
6.4.1
修复管控工程施工结束后,为了解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应对土壤是否达到修
复目标、风险管控是否达到规定要求、地块风险是否达到可接受水平等情况,对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进
行采样检测。
6.4.2
现场采样与实验室检测应参照 HJ25.2 执行,布点方案应参照 HJ25.5 执行。
6.5
运输过程监控
6.5.1
沟槽开挖、垂直屏障施工、地表清理等施工过程中导致污染弃土或污染泥浆的产生时,应采用
车辆运输方式将污染土壤送往土壤处置单位协同处置。通过将 GPS 定位发射器发在转运车辆及污染土壤
中,并与电子联单绑定,实现车辆 GPS 定位和污染土壤 GPS 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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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JSHLW 001-2024
6.5.2
监控位置应包括为转运车辆以及车辆中运输的污染土壤。监控参数为污染土壤转出单位、接收
单位、运输单位、车辆运输时间、运输线路、污染土壤类型、转移重量、签收重量。污染土壤运输过程
应实施联单管理,转运车辆应全数监控,污染土应按不低于 20%比例监控。
6.5.3
GPS 信号传输应按 JT/T 808 执行。
6.6
工况监控
6.6.1
施工单位应在工程现场配套视频监控管理系统,摄像头视频信息需覆盖地块边界及关键位置。
6.6.2
监控位置应覆盖地块全边界、工地出入口、土壤修复作业区、土壤/地下水暂存区、药剂存放区
等。施工现场应设置专人管理,做好现场视频运营维护工作,视频监控月均在线率不应低于 90%,视频
存储不应少于 90 天。
6.6.3
视频监控应满足以下要求:
a)
施工现场全景:覆盖施工现场,提供全景情况浏览;
b)
施工现场出入口位置:记录车辆及人员进出情况:涉及土壤转运的,摄像头的分辨率及照度应
满足能清晰记录车牌及反映车辆冲洗情况的要求。
c)
土壤挖掘区、地下水抽提区:记录现场土壤挖掘回填、地下水建井、抽提等施工过程;
d)
土壤修复作业区:视频信息能反馈施工装备的关键部件/关键工艺环节,摄像头具体位置根据
选用的修复装备特性而定;
e) 土壤/地下水暂存区:记录现场土壤及地下水的暂存情况;
f) 药剂存放区:记录修复药剂材料的进出库情况,存放情况及配制使用情况。
6.7 设备监控
6.7.1 监控对象为热脱附设备、地下水抽出设备。
6.7.2 监控参数应包括下列内容:
a) 热脱附设备:整体系统、进出料控制、燃烧控制、水处理系统、温度变化图等;
b) 地下水抽出设备:水位、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特征污染因子等。
6.7.3 监测频次应为自施工实施之日起,24 小时不间断监控。
7 数据规范
7.1 环境数据传输
7.1.1 数据传输基础信息结构应符合表 1 中的规定
表 1 环境数据基础信息结构
字段名称 字段类型 字段说明
cn String 命令编码
cp Map 指令参数
mn String 设备唯一标识
pw String 访问密码
qn String 请求编码
st String 系统编码
5
T/JSHLW 001-2024
7.1.2
设备消息数据解码应通过 cn 字段区分不同报文命令编码类型,根据不同类型进行数据处理,命
令编码类型字段 cn 表示的命令编码类型应符合 HJ212 中表 9 的编码;指令参数字段 cp 表示的指令参数
类型应符合 HJ212 表 4 中的编码;访问密码类型字段 pw 表示的访问密码类型应符合 HJ212 中 表 3 的相
关规定;设备唯一标识字段 mn 表示的设备唯一标识应符合 HJ212 中 表 3 的相关规定;请求编码字段
qn 表示的请求编码应符合 HJ212 中 表 3 的相关规定;系统编码字段 st 表示的系统编码应符合 HJ212
中 表 5 的相关规定。
7.2
GPS 数据传输
GPS 数据传输基础信息结构应符合表 2 中的规定
表 2
GPS 数据基础信息结构
字段名称 字段类型 字段说明
altitude Number 海拔
dateTime String 上报时间
direction Number 方向
latitude String 维度
longitude String 经度
no String GPS 编号
speed Number 速度
statusBit Number 状态
warnBit Number 告警类型
7.3
修复设备数据传输
热脱附及地下水抽出设备的数据传输基础信息结构应参照 HJ 212 相关要求执行。
7.4
数据分析
7.4.1
采集到的区域环境监测结果应保存到平台数据库中,用于统计分析和处理。将数据与预先设置
的告警阈值比对,超过阈值应发布预警提示。当数据缺失时,应人工填报,进行真实数据补传。
7.4.2
在土壤转运过程中,将转运车辆以及污染土壤中 GPS 传回数据中的路径轨迹与预设运输路径进
行比对分析,当转运车辆或污染土壤中 GPS 定位偏离预设运输路径 5KM 且超过 10 分钟时,进行偏离告
警。当转运车辆或污染土壤中 GPS 定位信号丢失超过 20 分钟后,进行信号丢失告警。当土壤到达接收
点时,至少每 6 小时获取一次污染土壤中 GPS 定位数据,若 72 小时后依旧能接收到污染土壤中 GPS 定
位数据,则进行处置异常告警。在转运过程中,因网络原因导致定位数据中断的,应支持将数据进行本
地保存,待网络联通后立即进行补传上报。
7.4.3
通过智能视频分析算法,对视频监控区域内人员行为、事件进行识别及监控,当发生异常事件
时自动触发告警,并通知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
7.4.4
通过监控热脱附设备、地下水抽出设备的相关运行参数,对土壤污染修复进度、污水处理修复
进度进行修复进度实时预测,当修复进度不符合预期进度时及时进行告警,并通知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
因网络原因导致修复设备数据传输中断的,应支持将数据进行本地保存,待网络联通后立即进行补传上
报。
7.5
智慧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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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
运用信息化手段,将采集到的监测数据在数字孪生环境下与进行数据挖掘,提供数据分析及数
据预警,实现工程施工可视化智能管理,以提高工程管理信息化水平,从而逐步实现绿色建造和生态建
造。
7.5.2
监控区域为土壤修复作业区等关键区域。
7.5.3
自动监测参数如下:
a)
大气监测: 温度、湿度、PM2.5、PM10、TSP 等;
b)
噪声监测: 建设场地周边噪声;
c)
水质监测: 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COD 等;
d)
土壤修复: 土壤修复总方量、地下水修复量、已修复地下水量、原位土壤修复量、异位土壤修
复量、协同处置修复量、土壤预处理量;
7.5.4
自动监测仪器应全年 365 天(闰年 366 天)连续运行。
7.5.5
自动监测系统应包括数据接收和处理系统、现场机、数采仪等,通讯流程及传输协议可参照 HJ
212 中的相关规定,数据格式应包括所属项目、设备名称、状态、监测因子、采集时间等。
7.6
数字孪生
7.6.1
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三维设计平台对工程项目进行精确设计和施工模拟,运用手段包括无人
机航拍、人工建模等。
7.6.2
修复过程中,应将深基坑开挖的土方量、土壤暂存区的土方量、投入异位投入处理装置的土方
量进行手工录入系统。应将大气监测、噪声监测、水质监测、视频监控、修复设施监控通过实时数据交
互,对物理对象进行监测和预测。
7.6.3
具体要求详见资料性附录。
7
T/JSHLW 001-2024
资料性附录
附录 1 数字孪生要求
1、航线设计
无人机航拍航线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按照不低于 70%重叠度拍摄的要求对测区进行往复航线重
复拍摄,保障整体测区每个位置都有多个角度符合重叠度要求的照片覆盖;
(2)在有效区域外侧至少规划 4 条航线或 6 个曝光点位置;
(3)航线弯曲度不大于 3%;
(4)航摄分区内实际航高与平均航高之差不超过平均航高的 10%。
2、航摄精度
(1)要求航摄成果精度达到国家 1:500 航摄地形图的平面和高程精度标准,即平面中误差不超过 10 公
分,高程中误差不大于 25 公分;
(2)航摄原片的地面分辨率不超过 3 公分,区域内最高点与最低点影像分辨率不得超过 0.5 个像素。3、
航摄质检
(1)影像表观质量应清晰、层次丰富、反差适中、色调柔和、不偏色、无色斑;
(2)影像能辨认出与地面分辨率相适应的细小地物,保证面积较小的地物清晰可见,且能建立立体模型;
(3)影像上云及云影不影响地物的特征判读;
(4)GPS 数据记录应齐全,解算精度需满足后期实景真三维模型制作软件的要求;
(5)作业人员通过人工目视检查航飞数据是否有以下情况:照片有雾、光照不均衡、噪声、弱信息、航带
色差等。通常情况下,经过检查发现影像有以上情况的,需要在天气条件较好的情况下重新飞行采集数
据。
4、人工建模
(1)统一使用 3ds max2018 软件建模,与无人机倾斜模型单位一致,为毫米单位,模型 Z 轴向上,模
型轴心点位于模型表面中心下方;
(2)模型通过 3ds max、maya、skecthup 等精细化后,最后在 3ds max 中统一整合,导出 glb 格式;
(3)模型在保证形态特征的前提下尽可能简单,面与面交接准确紧密,不可出现重叠、交叉、漏空等
现象,所有可视法线方向正确;
(4)模型纹理材质、贴图正确、完整、协调。模型纹理应与几何模型对应一致;
(5)模型及纹理数据命名正确、规范、简洁、清晰,必须为英文,且不超过 32 个字符;
(6)贴图尺寸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定,一般来说,贴图尺寸应该是 2 的 N 次方,最大不超过 1024x1024
像素;
(7)贴图格式应为 PNG 或 JPG 格式,如果是带有 A1pha 通道的贴图,应存储为 TGA 或 PNG 格式,材质球
命名需与物体名称一致,不能使用中文命名,且不能有重复的材质球名称。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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