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备案号:J11071-2021
DB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
DB33/1036-2021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esign standard for energy efficiency of public buildings
2021-12-27 发布
2022-02-01 实施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告
2021年第59号
关于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
编号为DB33/1036-2021,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 4.2.5条、第4.3.1条、第4.3.2条、第4.4.1条、第5.2.6条、第5.2.11 条、第5.2.14条、第5.2.15条、第5.2.1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36-2007)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大学建筑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并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7日
前言
为贯彻落实国家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进一步加
强和推进浙江省的建筑节能工作,落实浙江省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推进浙江省未来社区建设,改善浙江省公共建筑的室内热环境,提高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给水排水系统、建筑电气系统及建筑智能化系统的能源利用效率,加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力度,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浙江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浙建设函【2021」145号)的要求,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和浙江省气候中心会同参编单位共同对浙江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B33/1036-2007进行修订。编制组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在总结近年来国内外各类公共建筑节能工程方面新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结合浙江省的地方特点,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完善,修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为9章和5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
语,室内热环境设计计算指标,建筑与建筑热工,供暖、通风与空调,给水排水,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可再生能源应用等。 其中,第4.2.5条、第4.3.1条、第4.3.2条、第4.4.1条、第5.2.6 条、第5.2.11条、第5.2.14条、第5.2.15条、第5.2.1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1.增加了建筑智能化章节:2.增加了
可再生能源应用章节:3.建筑热工性能做了相应修改及提高:4 供暖、通风与空调,给水排水,建筑电气等用能设备能效等级相应提高;5.调整增加了部分附录。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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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電次
1 总 则· 2 术 语· 3 室内热环境设计计算指标 4 建筑与建筑热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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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5) (6) (6) (7) (9) (12) (14) (14) (14) (23) (31) (32) (35) (35) (35) (36) (38) (38) (38) (39) (40) (40) :1:
4. 1 般规定· 4. 2 建筑设计 4.3 围护结构热工设计..· 4.4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
5供暖、通风与空调·
5. 1 -般规定· 5. 2 冷源与热源·· 5.3 输配系统·· 5.4末端系统· 5. 5 监测、控制与计量·
6 给水排水··
6. 1 一般规定· 6. 2 给水与生活排水· 6.3 生活热水· 建筑电气 7. 1 般规定 7. 2 供配电系统· 7.3 照 明· 7. 4 动力设备· 7. 5 用电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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