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71. 100. 01;87.060. 10 G 57 备案号:45350—2014
HG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3888-—2014 代替HG/T38882006
酸性黑NM-3BRL 140%
Acid blackNM-3BRL140%
2014-05-12发布
2014-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HG/T3888—2014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HG/T38882006《酸性黑NM-3BRL140%》,与HG/T38882006相比除编辑性修
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结构式、分子式和相对分子质量(见1,2006年版的1);增加了CASRN(见1,2006年版的1);增加了有害芳香胺控制项目(见3.1,2006年版的3.2);修改【溶解度指标(见3.1,2006年版的3.2);修改厂有关浴比的表述(见5.2.1.1,2006年版的5.2.1):增加了色光和强度的测定方法(见5.2)。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染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3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大井化工有限公司、河北永泰柯瑞特化工有限公司、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
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忠平、费彦勋、王勇、杨尧森。 本标准于2006年7月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HG/T3888-2014
酸性黑NM-3BRL140%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酸性黑NM-3BRL140%(C.I.酸性黑172)产品的要求、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存。
本标准适用于酸性黑NM-3BRL140%的产品质盘控制。 结构式:
Na
分子式:C4H20CrNNaaO14Sz 相对分子质基:993.71(按2009年国际相对原子质基) CAS RN:57693-14-8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仪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374 2007 染料 染色测定的般条件规定 GB/T 2378 2003 酸性染料 染色色光和强度的测定 GB/T 2381- 1-2006 染料及染料中间体 不溶物质含量的测定 GB/T2386--2006 染料及染料中间体 水分的测定 GB/T 3671.1 -1996 水溶性染料溶解度和溶液稳定性的测定(idtIS0105-Z07:1995) GB/T3920-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modISO105-X12:2001) GB/T3921 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皂洗色牢度(modIS()105-C10:2006) GB/T 3922 ·1995 纺织品耐汗渍色牢度试验方法(eqvISO105-E04:1994) GB/T4841.2 --2006 染料染色标准深度色卡藏青和黑色 GB/T 5713 ·1997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水色牢度(eqvIS0)105-E01:1994) GB/T6152 1997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热压色牢度(eqvISO105-X11:1994) GB/T6678 2003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6693 --2009 染料 粉尘飞扬性的测定(modIS0)105-Z05:1996) GB/T 8427 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耐人造光色牢度:氙弧(modISO105-B02:1994) GB19601 染料产品中23种有害芳香胺的限量及测定 GB 20814 染料产品中10种重金属元素的限盘及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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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38882014
GB/T 24101 染料产品中4-氨基偶氮苯的限量及测定 3要求 3.1 酸性黑NM-3BR1140%的质量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酸性黑NM-3BRL140%的质量要求
项 口
指 标
试验方法 5. 1 5. 2 5. 2 5. 3 5. 4 5. 5 5. 6 5. 7 5. 8
(1) 外观 (2) 强度(为标准品的/分 (3) 色光(与标准品相比) (4) 水分的质量分数/% (5) 水不游物的质盐分数/% (6) 溶解度(90℃)/(g/L) (7) 防尘性/级 (8) 有害芳香胺 (9) 重金属元素 3. 2 酸性黑NM-3BRI140%在锦纶织物上的色牢度按5.9测定,应不低于表2的规定。
深褐色至黑色均勾粉术或颗粒
100 近似~微 8. 0 0. 2 100
A > M
3
符合GB19601和GB/T24101的标准要求
符合GB20814的标准要求(铬除外)
表2 酸性黑NM-3BRL140%在锦纶织物上的色牢度耐皂洗
耐 汗 e
耐摩擦 耐热压
耐水
染色 耐光深度 水鼠弧)浅黑 67
50 °℃
酸
碱
180 °℃ 变色 (4h后)
变色 棉沾 锦沾 变色 棉清 锦消 变色 棉消 锦站 变色 棉沾 锦清
4 ~5
1
-5 4
5
-
h
5
4
:
-
注:1.6%(owf)相当于浅黑染色标准深度,
4 采样
以批为单位采样,一次拼混均匀的产品为一批。每批采样件数应符合GB/T6678--2003中7.6的规定。所采样产品的包装必须完好,采样时勿使外界杂质落入产品中。用探管从上、中、下三部分采样,所采样品总量不得少于200名。将采得的样品充分混匀后,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密封良好的容器中,其上粘贴标签。注明:产品名称、产品批号、生产厂名称、取样日期、取样地点。个供检验,另一个保存备查。 5试验方法 5.1外观的评定
采用目视评定。 5.2色光和强度的测定 5.2.1锦纶染色法(仲裁检验方法) 5.2.1.1染色般条件
染色时的一般条件应符合GB/T2374--2007的有关规定。染色操作按GB/T2378--2003中6.2 的规定进行。 2
HG/T3888—2014
染色深度规定为1%(0wf),染色用4g锦纶织物,染色浴比为1:50(在染色均匀的前提下,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他浴比)。 5.2.1.2染浴的配制
以一般染色机染色,采用1:50的浴比为例.于5个染杯中按表3的规定配制染浴。
表3染浴的配制
单位为毫升
染样编号和染浴中各组分的体积 2
染浴组分
1 38
3 42
4
5
1g/L标样溶液 1g/L.试样溶液 50g/1.乙酸铵溶液蒸馏水
40
-
38 4 158
40 4 156
4 158
4 156
4 154
5.2.1.3染色操作
按GB/T2378 32003中6.2.4的规定进行,室温人染,控制升温速度1℃/min,在90℃~95℃下续染30min。 5.2.2羊毛染色法 5.2.2.1染色一般条件
染色时的一般条件应符合GB/T2374 2007的有关规定。染色操作按GB/T23782003中6.1 条表1规定的弱酸性染色法进行。 染色深度规定为1%(owf),染色用4g羊毛凡力丁或毛线,染色浴比为1:50(在染色均匀的前提
下,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他浴比)。 5.2.2.2染浴的配制
以一般染色机染色,采用1:50的浴比为例,于5个染杯中按表4的规定配制染浴。
表4染浴的配制
单位为毫升
染样编号和染浴中各组分的体积
染浴组分
1 38
3 42
2 40
4
5
1g/L标样溶液 1g/L试样溶液 100g/L无水硫酸钠溶液 10g/l.乙酸溶液蒸馏水
38 4 2 156
40 4 2 154
4 2 156
4 2 154
4 2 152
5.2.2.3染色操作
按GB/T2378--2003中6.1条表1规定的弱酸性染色法进行,在98℃~100℃下保温续染 45 min。 5.2.3色光和强度的评定
按GB/T2374--2007中第7章的有关规定进行。 5.3水分的测定
按GB/T23862006中3.2烘干法的规定进行。 5.4水不溶物的测定
按GB/T2381-2006中有关水溶性染料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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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3888—2014 5.5 5溶解度的测定
按GB/T3671.1 1996的规定进行,溶解温度为90℃士2℃。 5.6防尘性的测定
按GB/T66932009中有关目测法的规定进行。 5.7有害芳香胺的测定
按GB19601和GB/T24101的规定进行。 5.8重金属元素的测定
按GB20814的规定进行。 5.9在锦纶织物上色牢度的测定 5.9.1般规定
所有色牢度的测试样应按GB/T4841.22006的有关规定染成浅黑染色标准深度。 5.9.2耐摩擦色牢度的测定
耐摩擦色牢度按GB/T3920 2008的有关规定进行。 5.9.3耐皂洗色牢度的测定
耐皂洗色牢度按GB/T3921 - 2008的规定进行。试验条件采用GB/T3921一2008表2中的试验方法B(2)。 5.9.4耐汗渍色牢度的测定
耐汗渍色牢度按GB/T3922 1995的有关规定进行。 5.9.5耐水色牢度的测定
耐水色牢度按GB/T5713 1997的有关规定进行。 5.9.6耐热压色牢度的测定
耐热压色牢度按GB/T6152 1997的有关规定进行,于180℃干压(4h后评定)。 5.9.7耐光色牢度的测定
耐光色牢度按GB/T8427 2008的有关规定进行。 6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本标准第3章所列的检验项目均为型式检验项目。其中本标准表1中(1)~(7)项为出厂检验项目,应逐批进行检验。在正常连续生产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但如有下述情况需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最初定型时; b)产品异地生产时; c) 生产配方、工艺及原材料有较大改变时; d) 停产3个月后恢复生产时; e) 客户提出要求时。
6.2出厂检验
酸性黑NM-3BRL140%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附合格证明方可出厂。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的酸性黑NM-3BRI.140%产品均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6.3复检
如果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时,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中取样进行检验,重新检验的结果,即使只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整批产品判定为不合格。 7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7.1标志 4
HG/T3888—2014
酸性黑NM-3BRI.140%的每个包装容器1:都应涂印耐久、清晰的标志,标志内容至少应有: a)产品名称; b) 生产厂名称、地址; c)生产日期; d)净含基。
7.2标签
产品应有标签,标签上应注明产品生产日期、合格证明、执行标准编号、批号。 7.3包装
酸性黑NM-3BRL,140%装于内衬塑料袋的包装容器内,并加密封,每件净含量25kg士0.2kg。其他包装可与用户协商确定 7.4运输
运输时应防止倒置,小心轻放,避免碰撞,切勿损坏包装。 7.5 存
酸性黑NM-3BR1。140%应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防止受潮、受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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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酸性黑NM-3BRL140%
HG/T 3888—2014 出版发行:化学工业出版社
(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湖南街13号邮政编码100011) 北京科印技术咨询服务公司海淀数码印刷分部
880mm×1230mm1/16印张%字数14.4千字
2014年9月北京第1版第1次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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