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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Y 1124.19-2015 石油企业现场安全检查规范 第19部分:液化烃储罐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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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3-11-01 18:2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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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Q/SY 1124.19-2015 石油企业现场安全检查规范 第19部分:液化烃储罐 Q/SY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Q/SY 1124. 19—2015
石油企业现场安全检查规范
第19部分:液化烃储罐
Code for site safety inspection of petroleum enterprise-
Part 19: Liquefied hydrocarbons storage tank
2015-08—04发布
2015一11-01 实施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发布 Q/SY 1124.19—2015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现场检查要求
1
检查内容 5. 1 安全消防设施 5. 2 设备设施 5. 3 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 5. 4 运行控制· 5. 5 联锁保护, 5.6 变更管理. 5.7 应急管理· 附录A(规范性附录) 液化烃储罐现场安全检查表参考义献
5
2
14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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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I Q/SY 1124. 19—2015
前言
Q/SY1124《石油企业现场安全检查规范》分为19个部分:
第1部分:物探地震作业;

--第2部分:钻井作业;一第3部分:修井作业;第4部分:油田建设;一第5部分:炼化检维修;
第6部分:测井作业;
-
一第7部分:管道施工作业; --第8部分:海洋钻井与井下作业; -第9部分:天然气净化厂;一第10部分:天然气集输站;第11部分:压缩天然气加气站;第12部分:采油作业; --第13部分:油品销售;
=
第14部分:采气作业;一第15部分:油气集输作业;一第16部分:海上采油集输作业;一第17部分:机械加工现场;
第18部分: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液体常压储罐;第19部分:液化烃储罐。
-
本部分为 Q/SY 1124的第 19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
起草。
本部分中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健康安全坏保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公司、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任立新、朱文军、曹猛、张燕、曾武、姜有为、于新强、谢永刚、冯劲松、
颜曙光、孙利胜、杨卫。
I Q/SY 1124.19—2015
石油企业现场安全检查规范
第19部分:液化烃储罐
1范围
Q/SY1124的本部分规定了已投用液化烃储罐现场安全检查的管理要求本部分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及所属各企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9639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 50010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8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160—200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 50351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 TSGR0004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 TSG R5002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 TSGR7001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石油安【2013】318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液化烃liquefied hydrocarbon 在15℃时,蒸气压大于0.1MPa的烃类液体及其他类似的液体,不包括液化天然气。 [GB 501602008,定义 2. 0. 19]
4现场检查要求
4.1企业每季度组织一次液化烃罐区安全检查,也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分级进行专业、专项检查。 4.2检查的程序应符合HSE体系审核的程序要求。 4.3检查人员应提前准备好检查需要的工具和资料,穿戴好适合检查场所的劳动保护用品。进入现场时,应出示有效证件,并白觉接受入厂安全告知,掌握现场安全管理要求、危险源和应急疏散路线。 4.4宜选取以下方法开展检查:观察法、询问法、查阅法、测量法、验证法、检查表法、演示法等。 Q/SY 1124. 19—2015
4.5问题的整改和验证:
a)对于检查出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责任部门要跟踪落实,实行闭坏管理,限期整改。针对现场
检查出的问题,还应举一反三,对问题背后的管理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改进管理短板 b)整改与验证遵循以下规定:
1)在现场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在《现场安全检查表》中明确记录。 2) 检查结束后,应将现场检查出的问题汇总并下发《问题整改通知单》,属地单位负责组
织制定整改措施,指定整改负责人,制定明确的整改计划完成时间限期整改、销项管理。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制定风险削减措施,确保储罐安全运行。
3) 整改结束后,检查单位应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验证,并签字确认。 4)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整改情况应作为下次安全检查的重点检查内容,检查人员在进
行安全检查之前,应查阅上次安全检查的检查表和整改记录。
5检查内容
5.1安全消防设施 5.1.1消防道路
消防道路应符合下列要求: a)液化烃罐组应设环形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6m,路面内缘转弯半径不宜
小于12m,路面上净空高度不应低于5m。
b) 液化烃罐区内,任何储罐的中心距至少两条消防车道的距离均不应大于120)m;当不能满足
此要求时,任何储罐中心与最近的消防车道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80m,且最近消防车道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9m。
c)在液化烃、可燃液体的铁路装卸区应设与铁路线平行的消防车道,并符合下列规定:
1)若一侧设消防车道,车道至最远的铁路线的距离不应大于80m。 2)若两侧设消防车道,车道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200m;超过200m时,其间尚应增设消
防车道。
d)当道路路面高出附近地面2.5m以上且在距道路边缘15m范围内,有工艺装置或可燃气体、
液化烃、可燃液体的储罐及管道时,应在该段道路的边缘设护墩、矮墙等防护设施。
5.1.2消防栓
消防栓应符合下列要求: a)液化烃罐区应设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其压力宜为0.7MPa~1.2MPa。独立或远离厂区单
独的液化烃罐区应设独立的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b) 罐区消防供水应采用环状管网,给水干管不应少于2条,管径不小于DN100)。 c)罐区应设地上式消火栓,且应在其四周道路边设置,消火栓的间距不宜超过60)m。
罐区应设直流水雾两用消防水炮。消防水炮宜覆盖红色防水炮衣,消防水炮喷嘴内应保
d)
持干净,无杂物,水炮零部件齐全。
e) 消火栓、消防水炮、消火栓井、消防阀井应有统一编号和明显标识,消防井内不得有积水、
杂物,周围不得有杂草、垃圾、积水等。 f) 应定期对消火栓、消防水炮、消防井进行维护保养。消火栓、消防水炮、消防井的阀门等要
定期整修油漆,避免外表生锈,对水炮转动部位进行润滑,使之处于灵活、完好状态, g)应每月检查1次消防箱内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消防水带是否老化、破损,
2 Q/SY 1124.19—2015
不合格的水带及其他消防器材应及时更换。 h)消火栓、消防水泡、消防并在使用后24h内应恢复完好 i)每年春季、秋季应对消火栓、消防水炮进行试用,使阀门转动机构得到转动机会,保证开启
灵活自如。
j)每年冬季,应对消防栓、水炮、阀井进行防冻保温,消防设施周围积雪下雪后48h内要清扫
干净。 k) 严禁任何单位、个人损坏或者擅自使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
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5.1.3消防喷淋
消防喷淋应符合下列要求: a)液化烃罐区应设置消防冷却水系统。 b)全压力式及半冷冻式液化烃储罐采用的消防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单罐容积大于或等于1000)m时,应采用固定式水喷雾(水喷淋)系统及移动消防冷
却水系统。
2)当单罐容积大于100m且小于1000)m时,应采用固定式水喷雾(水喷淋)系统或固定
式水炮及移动式消防冷却系统。当采用固定式水炮作为固定消防冷却设施时,其冷却用水量不宜小于水量计算值的1.3倍,消防水炮保护范围应覆盖每个液化烃罐。
3)当单罐容积小于或等于100m时,可采用移动式消防冷却水系统,其罐区消防冷却用水
量不得低于100L/s。
c)当储罐采用固定式消防冷却水系统时,对储罐的阀门、液位计、安全阀等宜设水喷雾或水喷
淋喷头保护。 d) 储罐容积大于400)m时,供水竖管应采用两条,并对称布置。采用固定水喷雾系统时,罐体
管道设置宜分为上半球和下半球两个独立供水系统。 e) 消防冷却水管道应在防火堤外安全位置设置控制阀,控制阀距被保护罐壁不宜小于15m。 f)容积大于或等于1000)m的液化烃球罐的消防水喷淋应采用远程手动启动程序控制系统,同
时具备现场手动操作功能。
g) 控制阀前应设置带旁通阀的过滤器,控制阀后及储罐上设置的管道,应采用镀锌管。 h) 每年检查消防喷淋管网及喷头,确保喷头畅通、消防喷淋系统正常。消防喷淋系统每半年
试验一次。
5.1.4消防水泵房
消防水泵房应符合下列要求: a)液化烃球罐区的消防水源应可靠,消防用水延续时间按6h计算。 b)消防水泵、稳压泵应分别设置备用泵,其能力不得小于最大1台泵的能力。 c) 消防水泵应在接到报警后日启投人运行。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消防水泵应能依靠管网压降
信号自动启动。 d)消防水泵房及其配电室应设事故照明,事故照明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其连续供电时
间不应少于30)min。消防水泵应设双动力源;当采用柴油机作为动力源时,柴油机的油料储备量应能满足机组连续运转6h的要求。
e) 当仅采用电源作为消防水泵房设备动力源时,应满足GB50052所规定的一级负荷供电
要求。 f)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应在最末一级配电装置或配电箱处实现自动切换,其配电线路宜采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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