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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F(浙) 1182-2021 碳平衡法汽车燃料消耗量检测仪校准规范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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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3-12-28 10:3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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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JJF(浙) 1182-2021 碳平衡法汽车燃料消耗量检测仪校准规范 可可F(浙)
浙江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
JJF(浙)1182—2021
碳平衡法汽车燃料消耗量检测仪
校准规范
Calibration Specification for Carbon Balance
Vehicle Fuel Consumption Tester
2021-08-03发布
2021-11-03实施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JJF(浙)1182-2021
碳平衡法汽车燃料消耗量
检测仪校准规范
JJF(浙)1182-2021
Calibration Specification for Carbon Balance
Vehicle Fuel Consumption Tester
归口单位: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参加起草单位:杭州市余杭区机动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
本规范委托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JJF(浙)1182-2021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俞醒言(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冯敏杰(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周天龙(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参加起草人:程中州(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欧阳冰(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金鑫(杭州市余杭区机动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
余崇皓(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JJF(浙)1182-2021
目录
引言 1
II
范围 2 引用文件 3
(1)
(1)
概述 4 计量特性 4.1测量范围. 4.2分辨力, 4.3仪器漂移 4.4示值误差 4.5重复性, 5校准条件 5.1环境条件 5.2测量标准及其他设备 6 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 7 校准结果的表达 8 复校时间间隔附录A碳平衡法汽车燃料消耗量检测仪校准记录附录B校准证书(内页)格式附录C碳平衡法汽车燃料消耗量检测仪示值误差测量不确定度
(1) .(1) ...(1) ..(1) ...(1) ..(1) ...(1) ..(1) .(1) .(2) ..(2) ....(2) ....(3) .. (4)
. (5) ...(6) JJF(浙)1182-2021
引 言
本规范以JJF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为基础性系列规范进行制定
国家标准GB/T18566-2011 《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评价方法》提出对汽车燃
料经济性进行检测,检测时采用碳平衡法油耗仪。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II JJF(浙)1182-2021
碳平衡法汽车燃料消耗量检测仪校准规范
1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碳平衡法汽车燃料消耗量检测仪(以下简称检测仪)的校准。
2引用文件
本规范引用了下列文件: JJF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 GB/T18566-2011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评价方法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3概述
碳平衡法是利用燃油经发动机燃烧后排气中碳质量总和与燃油燃烧前的碳质量相等的质量守恒定律测算汽车燃料消耗量的方法。
检测仪主要由排气稀释装置、稀释排气温度和压力测量装置、流量测量装置和气体浓度测量装置等组成。 4计量特性 4.1分辨力
分辨力不低于0.1g。 4.2仪器漂移
仪器漂移不超过±1g。 4.3示值误差
示值误差不超过±4%。 4.4重复性
重复性不大于1.5%。 注:以上指标不是用于合格性判别,仅供参考。 5校准条件 5.1环境条件 5.1.1温度:(0~40)℃。 5.1.2相对湿度:不大于85%。 5.1.3校准应在周围的污染、振动、电磁干扰对校准结果无影响的环境下进行。 5.2测量标准及其他设备见表1。
1 JJF(浙)1182-2021
表1碳平衡法汽车燃料消耗量检测仪测量标准及其他设备
序号 1
测量标准
主要技术指标
CO2气体标准物质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应为(或优于)1%
测量范围:(0~10)kg 准确度等级:级测量范围:(1~10)m3/h 准确度等级:4.0级
电子天平
2
3
浮子流量计
6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 6.1分辨力
将被校检测仪按使用说明书要求,按规定开机预热后,观察检测仪分辨力。 6.2仪器漂移
将被校检测仪调整零位后,开风机抽气,每隔5min观察一次示值并记录,共取3次示值,偏离零点的最大变化量作为仪器漂移。 6.3示值误差
a)接通电源,按检测仪说明书规定的时间预热。 b)预热完成检漏通过后启动气泵,检测仪调零后将气泵关闭。 c)将CO2标准气体的气瓶放置在电子天平上,记录测量值C1。 d)按校准装置布置图(图1)连接好装置和仪器,向检测仪排气稀释管喷入CO2标
准气体,检测仪至少采样100s,结束时确保仪器管道内无CO2标准气体残留,记录检测仪测量示值Cdi。
图1校准装置连接示意图
图中:1、电子天平 2、二氧化碳气瓶 3、流量计 4、减压阀 5、压力表
6、气瓶阀门 7、软管 8、油耗仪排气稀释管
2 JJF(浙)1182-2021
e)将CO2标准气体的气瓶放置在电子天平上,记录测量值C2 f)重复测量3次,取三次测量结果示值误差的平均值作为示值误差。 按公式(1)(2)计算示值误差。
- ( 1 2) × 100% 1- 2 =( 1 + 2+ 3)/3
(1) (2)
式中:
检测仪CO2测量值,g; CO2标准气体喷入前气瓶质量,g; -CO2标准气体喷入后气瓶质量,g;第次测量示值误差:三次测量结果示值误差平均值。
2-
6.4重复性
a)按6.3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在示值误差校准基础上,再重复测量3次,读取CO2 标准气体喷入前后的气瓶质量和检测仪测量的CO2质量,计算示值误差。
b)计算重复性误差。 按公式(3)和(4)计算重复性误差:
1
=( - )2
(3)
式中:
重复性(以实验标准偏差表示);第i次测量示值误差; 6次测量示值误差的算术平均值:测量的次数, =6.
(4)
= × 100%
式中:
重复性(以相对标准偏差表示);重复性(以实验标准偏差表示); 6次测量示值误差的算术平均值。
7校准结果的表达
检测仪经校准后出具校准证书,校准证书信息应符合JJF1071-2010中5.12的要求,校准记录及证书内页格式可参考附录A、附录B。碳平衡法汽车燃料消耗量检测仪示值误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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