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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G(交通) 127-2015 碳平衡法汽车燃料消耗量检测仪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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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3-12-18 14:5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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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JJG(交通) 127-2015 碳平衡法汽车燃料消耗量检测仪 JJG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部门计量检定规程
JJG(交通)127—2015
碳平衡法汽车燃料消耗量检测仪
VehicleFuelConsumptionInstrumentBased onCarbonBalanceMethod
JT
2016-01-01实施
2015-09-23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发布 JJG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部门计量检定规程
JJG(交通)127—2015
碳平衡法汽车燃料消耗量检测仪
VehicleFuelConsumptionInstrumentBased onCarbonBalanceMethod
JT
2016-01-01实施
2015-09-23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发布 JJG(交通)127—2015
碳平衡法汽车燃料消耗量
检测仪检定规程
JJG(交通)127—2015
VerificationRegulationof VehicleFuel ConsumptionInstrumentBasedon
CarbonBalanceMethod
本规程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于2015年09月23日批准,并自
2016年01月01日起施行。
归口单位:全国汽车维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参加起草单位:石家庄华燕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南通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
本规程委托全国汽车维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JJG(交通)127—2015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
刘富佳(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张学利(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董国亮(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许书权(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参加起草人:
刘家欣(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蔡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葛茜(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靖苏铜(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晋杰(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唐林(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陈南峰(石家庄华燕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王建忠(南通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
JT JJG(交通)127—2015
目 录
引言 1
T
范围引用文件术语
2 3 4 概述 5 计量性能要求 6 通用技术要求
计量器具控制附录A 校准气及其标准值附录B 碳平衡法检测仪检定记录表附录C 检定证书和检定结果通知书内页格式
7
.
JT
I JJG(交通)127—2015
引 言
本规程的编写符合JJF1002一2010《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的要求。
JT
Ⅱ JJG(交通)127—2015
碳平衡法汽车燃料消耗量检测仪检定规程
1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碳平衡法汽车燃料消耗量检测仪(简称碳平衡检测仪)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 2引用文件
本规程引用下列文件 GB/T18566: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评价方法 JT/T 1013 碳平衡法汽车燃料消耗量检测仪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程: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程。 3术语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程。
3.1
响应时间 jresponsetime 含碳气体浓度测量装置导入某种规定成分的气体时,从气体进人取样探头起到示值
由初始值上升至稳定值的90%为止的时间间隔。 4概述
碳平衡检测仪是利用汽车燃料在发动机中燃烧后排气中的碳质量总和与燃料燃烧前的碳质量总和相等的质量守衡定律间接测量汽车燃料消耗量的设备。碳平衡检测仪主要由含碳气体浓度测量装置(简称浓度测量装置)、稀释排气流量测量装置、排气稀释收集装置和测控系统等构成。 5计量性能要求 5.1碳平衡检测仪 5.1.1碳平衡检测仪的示值误差应在±4%范围内。 5.1.2碳平衡检测仪的重复性应不大于1.5%。 5.2浓度测量装置 5.2.1 浓度测量装置示值误差应满足表1的规定。
JT
表1浓度测量装置示值误差要求
项 目 CO, Co HC
相对误差
绝对误差 ±0.02% ±0.02% ±4 ×10-6
±2% ±2% ±3%
注:满足绝对误差或相对误差任何一项即为合格
1 JJG(交通)127—2015
5.2.2 经预热后.浓度测量装置4h内的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应满足表1规定的误差要求。 5.2.3 浓度测量装置的重复性应不大于表1规定误差绝对值的1/3。 5.2.4 浓度测量装置的响应时间应不大于8s。 6通用技术要求 6.1 外观及常规要求 6.1.1# 碳平衡检测仪应附有制造厂的标牌、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 6.1.2 显示仪表不应有显示不清晰的缺陷。 6.1.3 设备各连接件及线路插头应安装牢固可靠,管路不漏气。 6.1.41 设备的操作按钮应灵活可靠。 6.2其他技术要求 6.2.1浓度测量装置应有低流量检测功能,低流量检测未通过,浓度测量装置应自动锁止,终止检测,同时给出提示。 6.2.2浓度测量装置应有密封性检测功能,密封性检测未通过,浓度测量装置应自动锁止,终止检测,同时给出提示。 7计量器具控制 7.1检定条件 7.1.1环境条件如下:
a) 环境温度为0℃~40℃; b) 相对湿度不大于85%; c) 大气压力为86kPa~106kPa; d) 电源为AC(220±22)V,AC380±38)V;频率为(50±1)Hz; e) 工作环境的污染、振动、电磁干扰对测试结果无影响; f) 工作场所应通风良好。
7.1.2 计量器具要求如下:
a) 串接油耗计准确度应不低于±0.5%; b) 计时器准确度应不低于±0.1%
7.1.3 校准气各项要求见附录A。 7.2检定项目
检定项目和检定类别见表2,检定记录表见附录B。
JT
表2检定项目
检定类别后续检定 使用中检查
序号 1 2
检定项目外观及常规
首次检定
+ x
+ +
+
碳平衡检测仪示值误差
2 JJG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部门计量检定规程
JJG(交通)127—2015
碳平衡法汽车燃料消耗量检测仪
VehicleFuelConsumptionInstrumentBased onCarbonBalanceMethod
JT
2016-01-01实施
2015-09-23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发布 JJG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部门计量检定规程
JJG(交通)127—2015
碳平衡法汽车燃料消耗量检测仪
VehicleFuelConsumptionInstrumentBased onCarbonBalanceMethod
JT
2016-01-01实施
2015-09-23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发布 JJG(交通)127—2015
碳平衡法汽车燃料消耗量
检测仪检定规程
JJG(交通)127—2015
VerificationRegulationof VehicleFuel ConsumptionInstrumentBasedon
CarbonBalanceMethod
本规程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于2015年09月23日批准,并自
2016年01月01日起施行。
归口单位:全国汽车维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参加起草单位:石家庄华燕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南通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
本规程委托全国汽车维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JJG(交通)127—2015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
刘富佳(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张学利(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董国亮(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许书权(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参加起草人:
刘家欣(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蔡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葛茜(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靖苏铜(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晋杰(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唐林(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陈南峰(石家庄华燕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王建忠(南通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
JT JJG(交通)127—2015
目 录
引言 1
T
范围引用文件术语
2 3 4 概述 5 计量性能要求 6 通用技术要求
计量器具控制附录A 校准气及其标准值附录B 碳平衡法检测仪检定记录表附录C 检定证书和检定结果通知书内页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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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JJG(交通)127—2015
引 言
本规程的编写符合JJF1002一2010《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的要求。
JT
Ⅱ JJG(交通)127—2015
碳平衡法汽车燃料消耗量检测仪检定规程
1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碳平衡法汽车燃料消耗量检测仪(简称碳平衡检测仪)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 2引用文件
本规程引用下列文件 GB/T18566: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评价方法 JT/T 1013 碳平衡法汽车燃料消耗量检测仪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程: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程。 3术语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程。
3.1
响应时间 jresponsetime 含碳气体浓度测量装置导入某种规定成分的气体时,从气体进人取样探头起到示值
由初始值上升至稳定值的90%为止的时间间隔。 4概述
碳平衡检测仪是利用汽车燃料在发动机中燃烧后排气中的碳质量总和与燃料燃烧前的碳质量总和相等的质量守衡定律间接测量汽车燃料消耗量的设备。碳平衡检测仪主要由含碳气体浓度测量装置(简称浓度测量装置)、稀释排气流量测量装置、排气稀释收集装置和测控系统等构成。 5计量性能要求 5.1碳平衡检测仪 5.1.1碳平衡检测仪的示值误差应在±4%范围内。 5.1.2碳平衡检测仪的重复性应不大于1.5%。 5.2浓度测量装置 5.2.1 浓度测量装置示值误差应满足表1的规定。
JT
表1浓度测量装置示值误差要求
项 目 CO, Co HC
相对误差
绝对误差 ±0.02% ±0.02% ±4 ×10-6
±2% ±2% ±3%
注:满足绝对误差或相对误差任何一项即为合格
1 JJG(交通)127—2015
5.2.2 经预热后.浓度测量装置4h内的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应满足表1规定的误差要求。 5.2.3 浓度测量装置的重复性应不大于表1规定误差绝对值的1/3。 5.2.4 浓度测量装置的响应时间应不大于8s。 6通用技术要求 6.1 外观及常规要求 6.1.1# 碳平衡检测仪应附有制造厂的标牌、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 6.1.2 显示仪表不应有显示不清晰的缺陷。 6.1.3 设备各连接件及线路插头应安装牢固可靠,管路不漏气。 6.1.41 设备的操作按钮应灵活可靠。 6.2其他技术要求 6.2.1浓度测量装置应有低流量检测功能,低流量检测未通过,浓度测量装置应自动锁止,终止检测,同时给出提示。 6.2.2浓度测量装置应有密封性检测功能,密封性检测未通过,浓度测量装置应自动锁止,终止检测,同时给出提示。 7计量器具控制 7.1检定条件 7.1.1环境条件如下:
a) 环境温度为0℃~40℃; b) 相对湿度不大于85%; c) 大气压力为86kPa~106kPa; d) 电源为AC(220±22)V,AC380±38)V;频率为(50±1)Hz; e) 工作环境的污染、振动、电磁干扰对测试结果无影响; f) 工作场所应通风良好。
7.1.2 计量器具要求如下:
a) 串接油耗计准确度应不低于±0.5%; b) 计时器准确度应不低于±0.1%
7.1.3 校准气各项要求见附录A。 7.2检定项目
检定项目和检定类别见表2,检定记录表见附录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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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检定项目
检定类别后续检定 使用中检查
序号 1 2
检定项目外观及常规
首次检定
+ x
+ +
+
碳平衡检测仪示值误差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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