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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 4440.3-2021 城市轨道交通互联互通体系规范 信号系统 第3部分:工程设计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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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4-01-25 10:55:49



推荐标签: 信号 城市 规范 轨道 交通 工程设计 体系 部分 互联 4440

内容简介

DB37/T 4440.3-2021 城市轨道交通互联互通体系规范 信号系统 第3部分:工程设计 ICS45.020 CCS P 65
DB37
山銀东省地 國方标准
DB37/T4440.3—2021
城市轨道交通互联互通体系规范 信号系
统 第3部分:工程设计
Urban rail transit systems specification for interoperabilitySignaling system-
Part 3: Engineering design
2021-11-17发布
2021-12-17实施
发布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DB37/T4440.3—2021
目 次
II III
前言引言
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缩略语 5轨旁信号设备编号原则 5.1轨旁信号设备编号遵循的原则 5.2轨旁信号设备命名 6工程设计原则 6. 1 工程设计基本要求 6.2 应答器设置 6.3 信号机设置 6.4 计轴设置. 6.5 计轴区段长度设置
1
13 15 17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6.6 互联互通信号系统线路联络线车地无线通信媒介覆盖设置 6.7 接近区段设置 6.8 触发区段设置 6.9 保护区段设置 6.10 地面重叠区设置 6. 11 逻辑区段设置 6.12 临时限速区段设置正线联锁表编制原则
7
7. 1 一般要求 7. 2 设备名称 7. 3 始端信号机排序 7. 4 《基本进路联锁表》编写 7. 5 《自动折返进路联锁表》编写 7. 6 联锁表示例
10
0 21
1 DB37/T4440.3—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DB37/T4440《城市轨道交通互联互通体系规范 信号系统》的第3部分。DB37/T4440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一一第1部分:系统需求;一第2部分:ATS系统工作站人机界面;一一第3部分:工程设计;一一第4部分:车载人机界面。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山东省城市轨道交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济南轨道交通集团
有限公司、烟台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潍坊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卡斯柯信号有限公司、上海电气泰雷慈交通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青岛市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君、迟建平、王守慧、王者永、芦睿泉、罗情平、刘泉维、吴学锋、于志永、 邢春阳、徐明功、周华锋、王维奇、梁磊、谢帆、刘云、姜钰、孙传亮、吕平、李虎、张焕增、黄永亮、 曹玉涛、李文刚、许静、刘伟兵、夏夕盛、宋瑞刚、马、高翔、常中伟、任亚萍、喻智宏、刘圣革、 李欣、刘名元、崔科、刘会明、戎志立、齐进宽。
II DB37/T4440.3—2021
引言
为促进山东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实现网络化运营并满足互联互通的需要,达到以人为本、经济适用、技术先进、资源共享及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制定山东省城市轨道交通互联互通系列地方标准。
本系列地方标准遵循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发布的LTE-M和CBTC互联互通的系列团体标准,并借鉴国内其他城市的建设经验,结合山东省城市轨道交通实际建设与运营需求而编制,用于指导和规范山东省城市轨道交通的互联互通建设工作。
本系列地方标准中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信号系统、车地无线通信系统及PIS系统四个方面内容,从技术发展的适应性、标准架构的合理性、标准实施的可操作性及使用对象的不同考虑,将系列标准划分为《城市轨道交通互联互通体系规范总体要求》、《城市轨道交通互联互通体系规范信号系统第1 部分:系统需求》、《城市轨道交通互联互通体系规范信号系统第2部分:ATS系统工作站人机界面》、 《城市轨道交通互联互通体系规范信号系统第3部分:工程设计》、《城市轨道交通互联互通体系规范信号系统第4部分:车载人机界面》、《城市轨道交通互联互通体系规范车地无线通信系统》和《城市轨道交通互联互通体系规范PIS系统》4个规范(其中信号系统由4部分内容组成)。其中:总体要求主要从规划及工程设计的角度对城市轨道交通互联互通做了基本要求,信号系统、车地无线通信系统和 PIS系统三个规范主要从系统设计、产品设计、设备招标、工程建设等方面对系统的互联互通做了具体要求。
III DB37/T4440.3—2021
城市轨道交通互联互通体系规范信号系统第3部分:工程设计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互联互通信号系统的工程设计要求,主要包括轨旁信号设备编号原则、 工程设计原则和正线联锁表编制原则,
本文件适用于采用基于通信的列车运行控制(CBTC)系统的新建、改造及扩建的城市轨道交通互联互通线路建设,用于指导信号系统的系统设计、产品设计、设备招标、工程建设。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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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第1部分:应答器报文
T/CAMET04011.3一2018城市轨道交通基于通信的列车运行控制系统(CBTC)互联互通接口规范第3部分:车载列车自动保护(ATP)列车自动运行(ATO)系统与车辆的接口
T/CAMET04013.1一2018城市轨道交通基于通信的列车运行控制系统(CBTC)互联互通工程规范第1部分:工程设计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基于通信的列车控制 communicationbasedtraincontrol(CBTC) 通过不依赖轨旁列车占用检测设备的列车主动定位技术和连续车-地双向数据通信技术以及通过能
够执行安全功能的车载和地面处理器而构建的连续式列车自动控制系统
[来源:T/CAMET04010.1—2018,3.1.1]
3. 2
互联互通信号系统 interoperability ofsignals systems 支持装备不同信号厂家车载设备的列车可以在装备不同信号厂家轨旁设备的一条轨道交通线路内
或多条轨道交通线路上无缝互通安全可靠运营的信号系统。 3. 3
正线mainline 载客列车运营的贯穿全程的线路。 [来源:GB50157—2013,2.0.11
3.4
转换轨transfertrack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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