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此为准)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文件
深建标【2019]3号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
《深圳市公共场所母婴室设计规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公共场所母婴室的标准化、高质量建设,保障
妇女儿童权益,满足母婴群体特殊需求,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组织编制了《深圳市公共场所母婴室设计规程》,编号为 SJG54-2019,现予以印发,自 2019年5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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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伴
深圳帝房和建设局
25
深 2019年3月26日
雪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办公室
2019年3月27日印发
深圳市工程建设标准
SJG 54-2019
深圳市公共场所母婴室设计规程
Design code for Baby-Care Room of public in Shenzhen city
2019-05-01实施
2019-03-26发布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
前言
为加快建设儿童发好型城市,落实《深圳市加快推进母婴室建设工作方案
(2017一2020年)》,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满足母婴群体特殊需求,推进全市公
共场所母婴室标准化、高质量设计,本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相关建设成果和实践经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遵循或参照有关技术标准,并在充分征求相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建筑设计;5结构设计;6建筑电气设计;7给水排水设计;8通风空调及防排烟设计;9导视系统设计。
本规程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提出并业务归口,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批准
发布,深圳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
路8号设计大厦2009;邮编:518035)。
本规程主编单位:深圳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深圳机械院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华森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可
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森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大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深圳迪远工程审图有限公司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张晓丹 李良胜 练贤荣 戴东琼 赵庆
闫冬梅 黄晓东 唐增洪 丁 红 李耀星丁瑞斌 张小花 朱秀兰 张大明 杨少红郑伟 李融岩 吴 昱 张希 全松旺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宁琳 石丽茹 张琳 胡明红 王莉芸
魏展雄杨杰
本规程业务归口单位主要指导人员:高泉王宝玉闫冬梅胡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