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文件
深建标【2018】2号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公共建筑节能
设计规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执行《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进一步推进深圳市公共建筑节能工作,市住房和建设局组织对《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深圳市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名称为《公共建筑节能设计规范》(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编号为SJG 44-2018)。该规范已经市政府审查同意,现予以发布,并于2018 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 3.0.3、4.1.4、4.1.6、4.1.8、 4. 2. 1、4. 2. 2、4. 2. 3、4. 2. 4、4. 2. 8、4. 3. 1、5. 1. 1、5. 2. 2、5. 2. 3、 5. 2. 5、5. 2. 8、5. 2. 9、5. 2. 13、5. 2. 16、5. 2. 18、5. 2. 21、5. 5. 2、
5.5.3、5.5.4、6.3.2、6.4.3、6.4.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深圳市实施细则》SZJG 29-2009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住房初深圳市传房和建遂局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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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1日
2018年6月12日印发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办公室
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
SJG44 -2018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规范 Design code for Energy Efficiency of public buildings
2018-10-01实施
2018-06-11发布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
关于发布《公共建筑节能设计规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执行《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进一步推进深圳市公共建筑节能,市住房和建设局组织对《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深圳市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名称为《公共建筑节能设计规范》(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编号为SJG44-2018)。该规范已经市政府审查同意,现予以发布,自2018年10月1 日起实施。其中,第3.0.3、4.1.4、4.1.6、4.1.8、4.2.1、4.2.2、4.2.3、4.2.4、4.2.8、 4.3.1、5.1.1、5.2.2、5.2.3、5.2.5、5.2.8、5.2.9、5.2.13、5.2.16、5.2.18、5.2.21、 5.5.2、5.5.3、5.5.4、6.3.2、6.4.3、6.4.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深圳市实施细则》SZJG29-2009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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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前 1总则 2术语 3室内环境节能设计计算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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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建筑热工节能设计 4.1 建筑布局与平立面设计 4.2围护结构热工设计 4.3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 4.4 建筑和建筑热工节能设计步骤 5空调和通风节能设计 5.1 般规定 5.2 空调系统的冷热源. 5.3 输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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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末端系统 5.5 监测与控制电气节能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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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般规定 6.2 供配电系统 6.3 能耗计量 6.4 照明 6.5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7给排水节能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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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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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给水与排水系统设计 7.3生活热水可再生能源应用 8.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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