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节能 75%)
Design standard for energy efficiency of residential buildings
(Energy efficiency 75%)
DB22/T5034-2019
主编部门: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批准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施行日期:2019年12月5日
2019·长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公告
第538号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发布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居住建筑节能
设计标准(节能75%)》的公告
现批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75%)》为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22/T5034-2019,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75%)》 编号为:DB22/T1887-2013同时废止,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19年12月5日
前言
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9年全省工程
建设地方标准和标准设计制定(修订)计划(一)》的通知》吉建标(2019】1号文件要求,编制组会同有关单位,经过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依据国家相关标准,结合我省具体情况,修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规
划、建筑与围护结构:5结构与材料:6供暖、通风、空气调节和燃气;7给水排水;8电气等。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依据《严寒和寒冷地区居
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8修订了体形系数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限值,修改了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的方法:2.增加了围护结构热桥处理、防潮、防水及采光设计的内容:3.依据《产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8对供暖、通风、 空气调节进行全面的修订;4.增加了清洁供暖的规定和燃气的内容,提出了限制我省居住建筑采用多用户共用冷源的集中空调或集中热水系统的要求,更新并补充了设备系统的能效限值:5.增加了供配电系统、电能计量与管理、智能家居控制系统的节能设计及对建筑设备自动监控系统的设置要求。
本标准由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由吉林省建
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
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地址:长春市民康路519号,邮编130041,E-mail:jljsbz@126.com),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