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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5579.8-2014 弧焊设备 第8部分:焊接和等离子切割系统的气路装置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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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3-12-09 14:27:49



推荐标签: 系统 设备 等离子 系统 装置 15579 部分 弧焊 弧焊

内容简介

GB 15579.8-2014 弧焊设备 第8部分:焊接和等离子切割系统的气路装置 ICS_25.160.30 J 64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5579.8—2014/IEC60974-8:2009
弧焊设备第8部分:焊接和等离子
切割系统的气路装置
Arc welding equipment-Part 8:Gas consoles for
welding and plasma cutting systems
(IEC 60974-8:2009,IDT)
2015-10-16实施
2014-12-05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15579.82014/IEC60974-8:2009
目 次
前言范围
1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环境条件
4
5 试验 5,1 试验条件 5.2 测量仪器 5.3 组件的符合性 5.4 型式检验 5.5 例行检验防触电保护
E
6
6.1绝缘 6.2正常使用中的防触电保护(直接接触) 6.3 发生事故时的防触电保护(非直接接触) 7热性能要求 7.1发热试验 7.2最高温度值 8等离子割短的连接 9 机械要求 9.1 防火防爆 9.2 气体管道的清洁 9.3外壳 9.4外部气路装置 9.5内部气路装置 10 气体管道· 10.1 气体软管或管道 10.2 气路接头
-
5808080s8
10.8 泄漏试验. 11 控制回路 12 铭牌 12.1外部气路装置** 12.2内部气路装置 13 使用说明书和标识 13.1使用说明书*
1 GB15579.8—2014/IEC60974-82009
13.2标识附录A(资料性附录) 机械式等离子系统图表附录B(资料性附录) 铭牌的示例. 附录NA(资料性附录) 与本部分中规范性引用的国际文件有一致性关系的我国文件参考文献
8
9
10 11 12
.
图A.1 机械式等离子系统示例图B.1 铭牌编制原则
O
10
表1 颜色和标记
= GB15579.8--2014/IEC60974-8:2009
前言
本部分的第3章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GB15579弧焊设备》分为13个部分:
一第1部分:焊接电源: m第2部分:液体冷却系统;第3部分:引弧和稳弧装置: 8第4部分:周期检查和试验;第5部分:送丝装置;第6部分:限制负载的手工金属弧焊电源:第7部分:焊炬(枪);第8部分:焊接和等离子切割系统的气路装置:第9部分:安装和使用;第10部分:电磁兼容(EMC)要求:第11部分:电焊钳:
-
第12部分:焊接电缆耦合装置:第13部分:焊接夹钳。 本部分为GB15579的第8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EC60974-8:2009弧焊设备第8部分:焊接和等离子切割系统的气
路装置》
与本部分中规范性引用的国际文件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我国文件见附录NA。 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增加了资料性附录NA。 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电焊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70)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上海通用电焊机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三方电气有限公司、成都电焊机研究所、深圳
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肯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松下产业机器有限公司、浙江巨霸焊接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力成、邢军、杜武、焦怀志、朱宜辉、安小东、曹再华。
服 GB15579.8—2014/IEC60974-8:2009
弧焊设备第8部分:焊接和等离子
切割系统的气路装置
1范围
GB15579的本部分规定了可燃性气体或氧气的气路装置的安全要求和性能要求。该气路装置用在不易爆炸环境中向弧焊、等离子切割、气刨或类似工艺提供气体。
气路装置可安装在电源的外部或内部。安装在电源内部时,本部分也适用于电源。 注:机械化的等离子系统图示见附录A。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5579.1—2013弧焊设备第1部分:焊接电源(IEC60974-1:2005,IDT) IEC60050-151国际电工名词术语电的和磁的器件[InternationalElectrotechnicalVocabulary
(IEV)—Part151:ElectricalandmagneticdevicesJ
IEC6o529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Degreesofprotectionprovidedbyenclosures(IPCode)]
3术语和定义
GB15579.1一2013和IEC60050-15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气路装置 gas console 具有一个或多个外壳或开放结构,并用于输送气体、混合气体或兼有两种功能并包含电气装置的
装置。 3.2
爆炸下限lowerexplosionlimit;LEL 空气中的可燃性气体或蒸气的浓度,低于该浓度就不能形成爆炸性气体环境。 [IEV426-02-09,修订]
3.3
燃烧下限lowerflammabilitylimit;LFL 用火源引燃混合气体中可燃性气体的最小浓度。
3.4
爆炸上限upperexplosionlimit;UEL 空气中的可燃性气体或蒸气的浓度,高于该浓度就不能形成爆炸性气体环境。 [IEV426-02-10,修订]
3.5
燃烧上限 upperflammabilitylimit;UFL 用火源引燃混合气体中可燃性气体的最大浓度。
1 GB15579.8—2014/IEC60974-8:2009
3.6
外部气路装置 external gas console 没有装在电源内部的气路装置。
3.7
内部气路装置 internalgasconsole 装在电源内部的气路装置。
3.8
单一故障条件 single-faultcondition 防止危险的一个防护措施发生失效的条件。 注:如果某个单一故障条件不可避免地引起另一个单一故障条件,则这样的两个故障被认为是一个单一故障条件。
环境条件
4
应符合GB15579.1一2013的第4章规定。
5试验
5.1 试验条件
应符合GB15579.1—2013的5.1规定。 5.2 测量仪器
应符合GB15579.1一2013的5.2规定。
5.3 组件的符合性
应符合GB15579.1一2013的5.3规定。 5.4 型式检验
应符合GB15579.1—2013的5.4规定。 本部分中上述未提及的其他检验项目可按任何方便的顺序进行。
5.5 例行检验 5.5.1外部气路装置
每台外部气路装置应按如下顺序进行下列检验: a) 一般目测检验(见GB15579.1一2013的3.7); b) 保护性电路的连续性(见GB15579.1一2013的10.4.2); c) 介电强度(见GB15579.1—2013的6.1.5); d) 密封性检查(见10.3); e) 一般目测检验(见GB15579.1—2013的3.7)。
5.5.2 内部气路装置
每台内部气路装置应按GB15579.1一2013的5.5规定进行检验,并增加下列检验项目:
g) 密封性检查(见10.3)。 2 ICS_25.160.30 J 64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5579.8—2014/IEC60974-8:2009
弧焊设备第8部分:焊接和等离子
切割系统的气路装置
Arc welding equipment-Part 8:Gas consoles for
welding and plasma cutting systems
(IEC 60974-8:2009,IDT)
2015-10-16实施
2014-12-05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15579.82014/IEC60974-8:2009
目 次
前言范围
1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环境条件
4
5 试验 5,1 试验条件 5.2 测量仪器 5.3 组件的符合性 5.4 型式检验 5.5 例行检验防触电保护
E
6
6.1绝缘 6.2正常使用中的防触电保护(直接接触) 6.3 发生事故时的防触电保护(非直接接触) 7热性能要求 7.1发热试验 7.2最高温度值 8等离子割短的连接 9 机械要求 9.1 防火防爆 9.2 气体管道的清洁 9.3外壳 9.4外部气路装置 9.5内部气路装置 10 气体管道· 10.1 气体软管或管道 10.2 气路接头
-
5808080s8
10.8 泄漏试验. 11 控制回路 12 铭牌 12.1外部气路装置** 12.2内部气路装置 13 使用说明书和标识 13.1使用说明书*
1 GB15579.8—2014/IEC60974-82009
13.2标识附录A(资料性附录) 机械式等离子系统图表附录B(资料性附录) 铭牌的示例. 附录NA(资料性附录) 与本部分中规范性引用的国际文件有一致性关系的我国文件参考文献
8
9
10 11 12
.
图A.1 机械式等离子系统示例图B.1 铭牌编制原则
O
10
表1 颜色和标记
= GB15579.8--2014/IEC60974-8:2009
前言
本部分的第3章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GB15579弧焊设备》分为13个部分:
一第1部分:焊接电源: m第2部分:液体冷却系统;第3部分:引弧和稳弧装置: 8第4部分:周期检查和试验;第5部分:送丝装置;第6部分:限制负载的手工金属弧焊电源:第7部分:焊炬(枪);第8部分:焊接和等离子切割系统的气路装置:第9部分:安装和使用;第10部分:电磁兼容(EMC)要求:第11部分:电焊钳:
-
第12部分:焊接电缆耦合装置:第13部分:焊接夹钳。 本部分为GB15579的第8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EC60974-8:2009弧焊设备第8部分:焊接和等离子切割系统的气
路装置》
与本部分中规范性引用的国际文件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我国文件见附录NA。 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增加了资料性附录NA。 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电焊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70)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上海通用电焊机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三方电气有限公司、成都电焊机研究所、深圳
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肯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松下产业机器有限公司、浙江巨霸焊接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力成、邢军、杜武、焦怀志、朱宜辉、安小东、曹再华。
服 GB15579.8—2014/IEC60974-8:2009
弧焊设备第8部分:焊接和等离子
切割系统的气路装置
1范围
GB15579的本部分规定了可燃性气体或氧气的气路装置的安全要求和性能要求。该气路装置用在不易爆炸环境中向弧焊、等离子切割、气刨或类似工艺提供气体。
气路装置可安装在电源的外部或内部。安装在电源内部时,本部分也适用于电源。 注:机械化的等离子系统图示见附录A。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5579.1—2013弧焊设备第1部分:焊接电源(IEC60974-1:2005,IDT) IEC60050-151国际电工名词术语电的和磁的器件[InternationalElectrotechnicalVocabulary
(IEV)—Part151:ElectricalandmagneticdevicesJ
IEC6o529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Degreesofprotectionprovidedbyenclosures(IPCode)]
3术语和定义
GB15579.1一2013和IEC60050-15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气路装置 gas console 具有一个或多个外壳或开放结构,并用于输送气体、混合气体或兼有两种功能并包含电气装置的
装置。 3.2
爆炸下限lowerexplosionlimit;LEL 空气中的可燃性气体或蒸气的浓度,低于该浓度就不能形成爆炸性气体环境。 [IEV426-02-09,修订]
3.3
燃烧下限lowerflammabilitylimit;LFL 用火源引燃混合气体中可燃性气体的最小浓度。
3.4
爆炸上限upperexplosionlimit;UEL 空气中的可燃性气体或蒸气的浓度,高于该浓度就不能形成爆炸性气体环境。 [IEV426-02-10,修订]
3.5
燃烧上限 upperflammabilitylimit;UFL 用火源引燃混合气体中可燃性气体的最大浓度。
1 GB15579.8—2014/IEC60974-8:2009
3.6
外部气路装置 external gas console 没有装在电源内部的气路装置。
3.7
内部气路装置 internalgasconsole 装在电源内部的气路装置。
3.8
单一故障条件 single-faultcondition 防止危险的一个防护措施发生失效的条件。 注:如果某个单一故障条件不可避免地引起另一个单一故障条件,则这样的两个故障被认为是一个单一故障条件。
环境条件
4
应符合GB15579.1一2013的第4章规定。
5试验
5.1 试验条件
应符合GB15579.1—2013的5.1规定。 5.2 测量仪器
应符合GB15579.1一2013的5.2规定。
5.3 组件的符合性
应符合GB15579.1一2013的5.3规定。 5.4 型式检验
应符合GB15579.1—2013的5.4规定。 本部分中上述未提及的其他检验项目可按任何方便的顺序进行。
5.5 例行检验 5.5.1外部气路装置
每台外部气路装置应按如下顺序进行下列检验: a) 一般目测检验(见GB15579.1一2013的3.7); b) 保护性电路的连续性(见GB15579.1一2013的10.4.2); c) 介电强度(见GB15579.1—2013的6.1.5); d) 密封性检查(见10.3); e) 一般目测检验(见GB15579.1—2013的3.7)。
5.5.2 内部气路装置
每台内部气路装置应按GB15579.1一2013的5.5规定进行检验,并增加下列检验项目:
g) 密封性检查(见10.3)。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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