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海上沉船清除打捞工程定额
JTS2911—2017
主编单位: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施行日期:2017年12月1日
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
2017·北京
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海上沉船清除打捞工程定额/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
工程科学研究所主编一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2017.12
ISBN 978-7-114-14370-0 I.Q海·..II.①交...I Ⅲ.①沉船一打捞一工程造价
IV. DU676.6
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17)第291702号
书 名:海上沉船清除打捞工程定额著作者: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责任编辑:董方出版发行: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100011)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外馆斜街3号网 址 : http://www. chinasybook. com 销售电话:( (010)64981400 ,59757915 总经销:北京交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印 刷:北京鑫正大印刷有限公司开 本: 880 ×12301/16 印 张:3 字 数: 73 千版 次:2017年11月第1版印 次:2017年11月第1次印刷书 号 : ISBN 978-7-114-14370-0 定 价:40.00元(有印剧、装订质量间题的图书由本公司负责调换)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海上沉船清除打捞工程计价办法》及其
配套定额的公告
2017年第48号
现发布《海上沉船清除打捞工程计价办法》及其配套定额(以下简称《定额》),各项名称和编号为:《海上沉船清除打捞工程计价办法》(JTS1182017)、《海上沉船清除打捞工程定额》(JTS291一1一2017)、《海上沉船清除打捞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JTS 291—2—2017)
本《定额》为强制性行业标准,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本《定额》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2017年11月20日
制订说明
为合理确定公益性海上沉船清除打捞工程造价,规范造价文件的编制及工程计定价行为,按国家有关法规及政策性规定,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7年度水运工程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交办水函【20171053号)要求,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组织有关单位制定《海上沉船清除打捞工程定额》(JTS291—1—2017),与《海上沉船清除打捞工程计价办法》(JTS118一2017)配套使用
本定额的主编单位为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本定额于2017年9月29日通过部审,2017年11月20日发布,自2017年2月1日起实施。 本定额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请各有关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将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及时函告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地
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技术管理处,邮政编码:100736)和本定额管理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二号路2618号,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邮政编码:300456),以便修订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