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71. 100. 01; 87. 060. 10 G 57 备案号:65239—2018
HG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3994—2018 代替HG/T3994—2007
C. I. 酸性蓝 260(酸性艳蓝 P-4RL)
C.I.Acidblue260(AcidbrilliantblueP-4RL)
2019-04-01实施
2018-10-22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HG/T3994—201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HG/T3994—2007《酸性艳蓝P-4RL(C.I.酸性蓝260)》。与HG/T3994—2007
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C.I.酸性蓝260(酸性艳蓝P-4RL)》(见标准名称,2007年版的标准名称);修改了范围的表述,增加了结构式、分子式、相对分子质量、CASRN内容(见1,2007年版的1);增加了测色色光指标(见3.1);修改了有害芳香胺控制要求和试验方法(见3.1、5.7,2007年版的3.2、5.7);增加了耐氯化水色牢度及试验方法(见3.2表2、5.9.8);外观评定方法增加了光源的规定(见5.1,2007年版的5.1);增加了染料标准品内容 (见5.2.1);修改了染色 一般条件的规定 (见5.2.2.1、5.2.3.1, 2007年版的5.2.1.1、5.2.2.1);修改了锦纶染色操作方法(见5.2.2.3, 2007年版的5.2.1.3)。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染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34) 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永泰柯瑞特化工有限公司、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染料质量监督
检验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房永法、马君庆、重 贾彦勋、杨振梅。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HG/T3994—2007。
I
HG/T3994—2018
C.I.酸性蓝260(酸性艳蓝P-4RL)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C.I.酸性蓝260(酸性艳蓝P-4RL,酸性艳蓝RL)产品的要求、采样、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C.I.酸性蓝260(酸性艳蓝P-4RL)的产品质量控制。
0 NH2
so,Na 0 CH, HN CH,CI
结构式:
CH, CH,
HN
H,C
分子式:C26H23CIN3NaO.S 相对分子质量:563.99(按2015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CAS RN:62168-86-9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374—2017 染料 染色测定的一般条件规定 GB/T 2378—2012 酸性染料 染色色光和强度的测定 GB/T 2381—2013 染料及染料中间体 不溶物质含量的测定 GB/T 2386—2014 染料及染料中间体 水分的测定 GB/T 3671.1—1996 水溶性染料溶解度和溶液稳定性的测定(idtISO105-Z07:1995) GB/T3920—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modISO105-X12:2001) GB/T3921—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皂洗色牢度 (modISO105-C102006) GB/T 3922- 2013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汗渍色牢度 (modISO105-E04:2013) GB/T 4841.1 2006 染料染色标准深度色卡 1/1 GB/T 5713- —2013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水色牢度 (modISO105-E01:2013) GB/T6152—1997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热压色牢度(eqvISO105-X11:1994) GB/T 6678- —2003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6693—2009 染料 粉尘飞扬性的测定(modISO105-Z05:1996) GB/T8427—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人造光色牢度:氙弧(modISO105-B02:1994) GB/T 8433—2013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氯化水色牢度(游泳池水)(modISO105-E03:
2010)
GB 19601 染料产品中23种有害芳香胺的限量及测定 GB 20814 染料产品中重金属元素的限量及测定 GB/T 24101 染料产品中4-氨基偶氮苯的限量及测定
1
HG/T3994—2018
3 要求 3. 1 C.I.酸性蓝260(酸性艳蓝P-4RL)的质量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 1 C.I.酸性蓝260(酸性艳蓝P-4RL)的质量要求
试验方法章条号 5. 1 5. 2 5. 2
序号 (1) 外观 (2) 强度(为标准品的) /分
项 目
指 标蓝色均匀粉末或颗粒
100 近似~微
目测测色(D65光源)":
(3) 色光(与标准品)
0. 50 0. 30~0. 30 0. 30~0. 30
≤
DE DC DH
5. 2
8. 0 0. 2 80 3
5. 3 5. 4 5. 5 5. 6 5. 7 5. 8
(4) 水分的质量分数/% (5) 水不溶物的质量分数/% (6) 溶解度(90℃)/(g/L) (7) 防尘性/级 (8) 有害芳香胺/(mg/kg) (9) 重金属元素/(mg/kg)
≤ > ≥
符合GB19601和GB/T24101的标准要求
符合GB20814的标准要求
供需双方协商决定是否控制测色色光指标。
3. 2 C.I.酸性蓝260(酸性艳蓝P-4RL) 在锦纶织物上的色牢度按本标准5.9测定,应不低于表2 规定的要求。
表2 C.I.酸性蓝260 (酸性艳蓝P-4RL)夜 在锦纶织物上的色牢度
单位为级
耐 汗 渍
耐摩擦 耐热压 耐氯化水
耐 耐皂洗50℃
染色深度 光(氙弧)
耐 水
180 ℃ 有效氯变色 50 mg/L (4 h后)
酸
碱沾 沾
e
变色 棉 锦沾 变色 棉 锦 变色 棉 变色 福 锦沾 1/1 6-7 3-4 4-5 3 4-5 4-5 4 4-5 4-5 3-4 4-5 4-5 3-4 4-5 4-5 4 注:1.5% (owf) 相当于1/1染色标准深度。 4 采样
干 湿
沾
沾
4
以批为单位采样,一次拼混均匀的产品为一批。每批采样件数应符合GB/T6678一2003中7.6 的规定。所采样产品的包装应完好,采样时不应使外界杂质落入产品中。用探管从上、中、下三部分采样,所采样品总量应不少于200g。将采得的样品充分混匀后,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密封良好的容器中,其上粘贴标签,注明产品名称、批号、生产厂名称、采样日期、采样地点。一个供检验, 2
HG/T3994—2018
另一个保存备查。
5 试验方法
5. 1 外观的评定
在自然北昼光下目视评定。 5. 2 色光和强度的测定 5. 2. 1 染料标准品
染料标准品为测定色光和强度用的对照品,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共同封存。 5.2.2 锦纶染色法(仲裁检验方法) 5. 2. 2. 1 染色一般条件
染色时的一般条件应符合GB/T2374一2017的有关规定。染色操作按GB/T2378—2012中6.2 的规定进行。
染色深度规定为1.0%(owf),染色用4g锦纶织物,染色浴比为1:50(在染色均匀的前提下,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他浴比)。 5.2.2.2 染浴的配制
以一般染色机染色,采用1:50的浴比为例,于5个染杯中按表3的规定配制染浴。
表 3 染浴的配制(锦纶染色法)
单位为毫升
染样编号和染浴中各组分的体积 2
染浴组分
3 42
5
1 38
4
40
1g/L染料标准品溶液 1g/L染料样品溶液 50g/L乙酸铵溶液蒸馏水
38 4 158
40 4 156
4 158
4 156
4 154
5. 2. 2. 3 染色操作
按GB/T2378一2012中6.2.4的规定操作。具体染色条件如下:室温入染,控制升温速率 1℃/min,在70℃±2℃下保温染色30min。 5. 2.3 羊毛染色法 5.2.3.1 染色一般条件
染色时的一般条件应符合GB/T2374一2017的有关规定。染色操作按GB/T2378一2012中6.1 表1规定的弱酸性染色法进行。
染色深度规定为1.0%(owf), 染色用4g羊毛凡立丁或毛线,染色浴比为1:50(在染色均匀
3
HG/T3994—2018 的前提下,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他浴比)。 5. 2. 3. 2 染浴的配制
以一般染色机染色, 采用1:50的浴比为例,于5个染杯中按表4的规定配制染浴。
表 4 染浴的配制(羊毛染色法)
单位为毫升
染样编号和染浴中各组分的体积 2
染浴组分
15
1 38
3 42
4
40
1g/L染料标准品溶液 1g/L染料样品溶液 100g/L无水硫酸钠溶液 10g/L乙酸溶液蒸馏水
38 4 2 156
40 4 2 154
4 2 156
4 2 154
4 2 152
5.2. 3. 3 染色操作
按GB/T2378一2012中6.1表1规定的弱酸性染色法进行操作,在90℃~95℃下保温染色 30 min。 5.2. 4 色光和强度的评定
按GB/T2374—2017中7.1的有关规定进行。 5.3 水分的测定
按GB/T2386—2014中3.2烘干法的规定进行。 5.4水不溶物的测定
按GB/T2381一2013中有关水溶性染料的规定进行, 5.5 溶解度的测定
按GB/T3671.1一1996的规定进行,溶解温度为90℃±2℃。 5.6 防尘性的测定
按GB/T6693—2009中有关目测法的规定进行。 5.7 有害芳香胺的测定
按GB19601和GB/T24101的规定进行。 5.8 重金属元素的测定
按GB20814的规定进行。
4
HG/T3994—2018
5. 9 在锦纶织物上的色牢度的测定 5.9.1 一般规定
所有色牢度的测试样应按GB/T4841.1一2006的有关规定染成1/1染色标准深度。 5.9.2耐摩擦色牢度的测定
按GB/T3920—2008的有关规定进行。 5.9.3耐皂洗色牢度的测定
按GB/T3921—2008的规定进行。试验条件采用GB/T3921—2008表2中的试验方法B(2)。 5.9.4 耐汗渍色牢度的测定
按GB/T3922一2013的有关规定进行。 5.9.5 耐水色牢度的测定
按GB/T5713—2013的有关规定进行。 5. 9. 6 耐热压色牢度的测定
按GB/T6152一1997的有关规定进行,180℃干压(4h后评定)。 5.9.7耐光色牢度的测定
按GB/T8427—2008的有关规定进行。 5. 9. 8 耐氯化水色牢度的测定
按GB/T8433—2013的有关规定进行。有效氯50mg/L,工作液按GB/T8433—2013中5.3的规定配制。
6 检验规则
6. 1 检验分类
本标准第3章所列的检验项目均为型式检验项目。其中本标准表1中(1)~(7)项为出厂检验项目,应逐批进行检验
在正常连续生产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但如有下述情况需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最初定型时; b) 产品异地生产时; c) 生产配方、工艺及原材料有较大改变时; d) 停产3个月后又恢复生产时; e) 客户提出要求时。
6. 2 2出厂检验
C.I.酸性蓝260(酸性艳蓝P-4RL)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附合格证明后方可出
5
HG/T 3994—2018 厂。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的C.I.酸性蓝260(酸性艳蓝P-4RL)产品均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6.3复检
如果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中取样进行检验,重新检验的结果即使只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则整批产品判定为不合格。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7
7.1标志
C.I.酸性蓝260(酸性艳蓝P-4RL)的每个包装容器上都应涂印耐久、清晰的标志。 标志内容至少应有: a)产品名称; b)生产厂名称、地址; c) 生产日期; d)净含量。
7.2标签
产品应有标签,标签上应注明产品生产日期、合格证明、执行标准编号、批号。 7.3包装
C.I.酸性蓝260(酸性艳蓝P-4RL)装于内衬塑料袋的包装容器内并加密封,每件净含量 25kg士0.2kg,其他包装可与用户协商确定。 7.4运输
运输时应防止倒置,小心轻放,避免碰撞,切勿损坏包装。 7.5贮存
C..酸性蓝260(酸性艳蓝P-4RL)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防止受潮、受热。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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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I. 酸性蓝 260(酸性艳蓝 P-4RL)
C.I.Acidblue260(AcidbrilliantblueP-4RL)
2019-04-01实施
2018-10-22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HG/T3994—201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HG/T3994—2007《酸性艳蓝P-4RL(C.I.酸性蓝260)》。与HG/T3994—2007
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C.I.酸性蓝260(酸性艳蓝P-4RL)》(见标准名称,2007年版的标准名称);修改了范围的表述,增加了结构式、分子式、相对分子质量、CASRN内容(见1,2007年版的1);增加了测色色光指标(见3.1);修改了有害芳香胺控制要求和试验方法(见3.1、5.7,2007年版的3.2、5.7);增加了耐氯化水色牢度及试验方法(见3.2表2、5.9.8);外观评定方法增加了光源的规定(见5.1,2007年版的5.1);增加了染料标准品内容 (见5.2.1);修改了染色 一般条件的规定 (见5.2.2.1、5.2.3.1, 2007年版的5.2.1.1、5.2.2.1);修改了锦纶染色操作方法(见5.2.2.3, 2007年版的5.2.1.3)。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染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34) 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永泰柯瑞特化工有限公司、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染料质量监督
检验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房永法、马君庆、重 贾彦勋、杨振梅。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HG/T3994—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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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酸性蓝260(酸性艳蓝P-4RL)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C.I.酸性蓝260(酸性艳蓝P-4RL,酸性艳蓝RL)产品的要求、采样、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C.I.酸性蓝260(酸性艳蓝P-4RL)的产品质量控制。
0 NH2
so,Na 0 CH, HN CH,CI
结构式:
CH, CH,
HN
H,C
分子式:C26H23CIN3NaO.S 相对分子质量:563.99(按2015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CAS RN:62168-86-9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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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374—2017 染料 染色测定的一般条件规定 GB/T 2378—2012 酸性染料 染色色光和强度的测定 GB/T 2381—2013 染料及染料中间体 不溶物质含量的测定 GB/T 2386—2014 染料及染料中间体 水分的测定 GB/T 3671.1—1996 水溶性染料溶解度和溶液稳定性的测定(idtISO105-Z07:1995) GB/T3920—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modISO105-X12:2001) GB/T3921—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皂洗色牢度 (modISO105-C102006) GB/T 3922- 2013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汗渍色牢度 (modISO105-E04:2013) GB/T 4841.1 2006 染料染色标准深度色卡 1/1 GB/T 5713- —2013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水色牢度 (modISO105-E01:2013) GB/T6152—1997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热压色牢度(eqvISO105-X11:1994) GB/T 6678- —2003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6693—2009 染料 粉尘飞扬性的测定(modISO105-Z05:1996) GB/T8427—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人造光色牢度:氙弧(modISO105-B02:1994) GB/T 8433—2013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氯化水色牢度(游泳池水)(modISO105-E03:
2010)
GB 19601 染料产品中23种有害芳香胺的限量及测定 GB 20814 染料产品中重金属元素的限量及测定 GB/T 24101 染料产品中4-氨基偶氮苯的限量及测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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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要求 3. 1 C.I.酸性蓝260(酸性艳蓝P-4RL)的质量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 1 C.I.酸性蓝260(酸性艳蓝P-4RL)的质量要求
试验方法章条号 5. 1 5. 2 5. 2
序号 (1) 外观 (2) 强度(为标准品的) /分
项 目
指 标蓝色均匀粉末或颗粒
100 近似~微
目测测色(D65光源)":
(3) 色光(与标准品)
0. 50 0. 30~0. 30 0. 30~0. 30
≤
DE DC DH
5. 2
8. 0 0. 2 80 3
5. 3 5. 4 5. 5 5. 6 5. 7 5. 8
(4) 水分的质量分数/% (5) 水不溶物的质量分数/% (6) 溶解度(90℃)/(g/L) (7) 防尘性/级 (8) 有害芳香胺/(mg/kg) (9) 重金属元素/(mg/kg)
≤ > ≥
符合GB19601和GB/T24101的标准要求
符合GB20814的标准要求
供需双方协商决定是否控制测色色光指标。
3. 2 C.I.酸性蓝260(酸性艳蓝P-4RL) 在锦纶织物上的色牢度按本标准5.9测定,应不低于表2 规定的要求。
表2 C.I.酸性蓝260 (酸性艳蓝P-4RL)夜 在锦纶织物上的色牢度
单位为级
耐 汗 渍
耐摩擦 耐热压 耐氯化水
耐 耐皂洗50℃
染色深度 光(氙弧)
耐 水
180 ℃ 有效氯变色 50 mg/L (4 h后)
酸
碱沾 沾
e
变色 棉 锦沾 变色 棉 锦 变色 棉 变色 福 锦沾 1/1 6-7 3-4 4-5 3 4-5 4-5 4 4-5 4-5 3-4 4-5 4-5 3-4 4-5 4-5 4 注:1.5% (owf) 相当于1/1染色标准深度。 4 采样
干 湿
沾
沾
4
以批为单位采样,一次拼混均匀的产品为一批。每批采样件数应符合GB/T6678一2003中7.6 的规定。所采样产品的包装应完好,采样时不应使外界杂质落入产品中。用探管从上、中、下三部分采样,所采样品总量应不少于200g。将采得的样品充分混匀后,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密封良好的容器中,其上粘贴标签,注明产品名称、批号、生产厂名称、采样日期、采样地点。一个供检验, 2
HG/T3994—2018
另一个保存备查。
5 试验方法
5. 1 外观的评定
在自然北昼光下目视评定。 5. 2 色光和强度的测定 5. 2. 1 染料标准品
染料标准品为测定色光和强度用的对照品,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共同封存。 5.2.2 锦纶染色法(仲裁检验方法) 5. 2. 2. 1 染色一般条件
染色时的一般条件应符合GB/T2374一2017的有关规定。染色操作按GB/T2378—2012中6.2 的规定进行。
染色深度规定为1.0%(owf),染色用4g锦纶织物,染色浴比为1:50(在染色均匀的前提下,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他浴比)。 5.2.2.2 染浴的配制
以一般染色机染色,采用1:50的浴比为例,于5个染杯中按表3的规定配制染浴。
表 3 染浴的配制(锦纶染色法)
单位为毫升
染样编号和染浴中各组分的体积 2
染浴组分
3 42
5
1 38
4
40
1g/L染料标准品溶液 1g/L染料样品溶液 50g/L乙酸铵溶液蒸馏水
38 4 158
40 4 156
4 158
4 156
4 154
5. 2. 2. 3 染色操作
按GB/T2378一2012中6.2.4的规定操作。具体染色条件如下:室温入染,控制升温速率 1℃/min,在70℃±2℃下保温染色30min。 5. 2.3 羊毛染色法 5.2.3.1 染色一般条件
染色时的一般条件应符合GB/T2374一2017的有关规定。染色操作按GB/T2378一2012中6.1 表1规定的弱酸性染色法进行。
染色深度规定为1.0%(owf), 染色用4g羊毛凡立丁或毛线,染色浴比为1:50(在染色均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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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3994—2018 的前提下,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他浴比)。 5. 2. 3. 2 染浴的配制
以一般染色机染色, 采用1:50的浴比为例,于5个染杯中按表4的规定配制染浴。
表 4 染浴的配制(羊毛染色法)
单位为毫升
染样编号和染浴中各组分的体积 2
染浴组分
15
1 38
3 42
4
40
1g/L染料标准品溶液 1g/L染料样品溶液 100g/L无水硫酸钠溶液 10g/L乙酸溶液蒸馏水
38 4 2 156
40 4 2 154
4 2 156
4 2 154
4 2 152
5.2. 3. 3 染色操作
按GB/T2378一2012中6.1表1规定的弱酸性染色法进行操作,在90℃~95℃下保温染色 30 min。 5.2. 4 色光和强度的评定
按GB/T2374—2017中7.1的有关规定进行。 5.3 水分的测定
按GB/T2386—2014中3.2烘干法的规定进行。 5.4水不溶物的测定
按GB/T2381一2013中有关水溶性染料的规定进行, 5.5 溶解度的测定
按GB/T3671.1一1996的规定进行,溶解温度为90℃±2℃。 5.6 防尘性的测定
按GB/T6693—2009中有关目测法的规定进行。 5.7 有害芳香胺的测定
按GB19601和GB/T24101的规定进行。 5.8 重金属元素的测定
按GB20814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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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3994—2018
5. 9 在锦纶织物上的色牢度的测定 5.9.1 一般规定
所有色牢度的测试样应按GB/T4841.1一2006的有关规定染成1/1染色标准深度。 5.9.2耐摩擦色牢度的测定
按GB/T3920—2008的有关规定进行。 5.9.3耐皂洗色牢度的测定
按GB/T3921—2008的规定进行。试验条件采用GB/T3921—2008表2中的试验方法B(2)。 5.9.4 耐汗渍色牢度的测定
按GB/T3922一2013的有关规定进行。 5.9.5 耐水色牢度的测定
按GB/T5713—2013的有关规定进行。 5. 9. 6 耐热压色牢度的测定
按GB/T6152一1997的有关规定进行,180℃干压(4h后评定)。 5.9.7耐光色牢度的测定
按GB/T8427—2008的有关规定进行。 5. 9. 8 耐氯化水色牢度的测定
按GB/T8433—2013的有关规定进行。有效氯50mg/L,工作液按GB/T8433—2013中5.3的规定配制。
6 检验规则
6. 1 检验分类
本标准第3章所列的检验项目均为型式检验项目。其中本标准表1中(1)~(7)项为出厂检验项目,应逐批进行检验
在正常连续生产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但如有下述情况需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最初定型时; b) 产品异地生产时; c) 生产配方、工艺及原材料有较大改变时; d) 停产3个月后又恢复生产时; e) 客户提出要求时。
6. 2 2出厂检验
C.I.酸性蓝260(酸性艳蓝P-4RL)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附合格证明后方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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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 3994—2018 厂。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的C.I.酸性蓝260(酸性艳蓝P-4RL)产品均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6.3复检
如果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中取样进行检验,重新检验的结果即使只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则整批产品判定为不合格。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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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标志
C.I.酸性蓝260(酸性艳蓝P-4RL)的每个包装容器上都应涂印耐久、清晰的标志。 标志内容至少应有: a)产品名称; b)生产厂名称、地址; c) 生产日期; d)净含量。
7.2标签
产品应有标签,标签上应注明产品生产日期、合格证明、执行标准编号、批号。 7.3包装
C.I.酸性蓝260(酸性艳蓝P-4RL)装于内衬塑料袋的包装容器内并加密封,每件净含量 25kg士0.2kg,其他包装可与用户协商确定。 7.4运输
运输时应防止倒置,小心轻放,避免碰撞,切勿损坏包装。 7.5贮存
C..酸性蓝260(酸性艳蓝P-4RL)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防止受潮、受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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