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71.080.15 G 17
SH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化工行业标准
SH/T1825—2019
工业用碳九芳烃 C, Aromatic hydrocarbons for industrial use
2019-12-24发布
2020-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SH/T1825—2019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石油化学分技术委员会(SAC/TC63/SC4)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石油化工研究院、江苏华伦化工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研究院、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炼油厂有限责任公司、大连福佳·大化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邹立梅、孙琪、孔德金、祝维倩、王永长、侯敏、吴义彪、薛慧峰、徐春阳、 王福、浦桂芬、林南。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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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T1825—2019
工业用碳九芳烃
警告:如果不遵守适当的防范措施,本标准所属产品在生产、贮运和使用等过程中可能存在危险。 本标准无意对与本产品有关的所有安全问题提出建议。用户在使用本标准之前,有责任建立适当的安全和防范措施,并确定相关规章限制的适用性。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用碳九芳烃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取样、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和随行文件、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石脑油经催化重整工艺加工、分离得到的以碳九为主的芳烃,其主要用途是作为生产二甲苯、三甲苯和高沸点芳烃溶剂的原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2013一2010液体石油化工产品密度测定法 GB/T 3723 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 GB/T 6283 化工产品中水分含量的测定卡尔·费休法(通用方法) GB/T 6678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6680 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 13690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 GB30000.7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7部分:易燃液体 SH/T 0164 石油产品包装、贮运及交货验收规则 SH/T 0246 轻质石油产品中水含量测定法(电量法) SH/T 0630 石油产品漠价、漠指数测定法(电量法) SH/T0657 液态石油烃中痕量氮的测定氧化燃烧和化学发光法 SH/T0689 轻质烃及发动机燃料和其他油品的总硫含量测定法(紫外荧光法) SH/T 1147 工业芳烃中微量硫的测定微库仑法 SH/T 1551 工业芳烃溴指数的测定库仑滴定法 SH/T 1757 工业芳烃中有机氯的测定微库仑法 SH/T 1767 工业芳烃溴指数的测定电位滴定法 SH/T 1820 工业芳烃痕量硫的测定紫外荧光法 SH/T1821 工业芳烃痕量氮的测定化学发光法 ASTMD7536 用单色波长色散X线荧光光谱法测定芳族化合物中氯的标准试验方法(StandardTest
Method for Chlorine in Aromatics by Monochromatic Wavelength Dispersive X-ray Fluorescence Spectrome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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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非芳烃 non-aromatichydrocarbons 指在本附录规定色谱条件下测得的正丁苯之前流出的未被识别为芳烃的组分峰。
3.2
甲苯后非芳烃 non-aromatic hydrocarbons after toluene 指在本附录规定色谱条 件下测得的甲苯之后、正丁苯之前流出的未被识别为芳烃的组分峰。
3. 3
三甲苯trimethylbenzene 指1,2,3-三甲苯、1,2,4-三甲苯 13.5-三甲苯。
3. 4
碳八芳烃 Caromatichydrocarbons 指含有9个碳原子的芳烃。
3. 5
碳九芳烃 C,aromatichydrocarbons 指含有9个碳原子的芳烃(不包含满)
3. 6
萘及以上 naphthalene eand after naphthalene 在本附录规定色谱条件下测得的萘及萘之后流出的组分峰。
3. 7
总芳烃 totalaromatic hydrocarbons 按(100-非芳烃含量) 计算得到的芳烃总量
4产品分类
产品按用途的不同分为I型、Ⅱ型和Ⅲ型, 分别用于二甲苯、 三甲苯和高沸点芳烃溶剂的生产。
5要求
工业用碳九芳烃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应符合表1的规定。
6取样
按GB/T3723、GB/T6678和GB/T6680规定的安全和技术要求进行,取样量应满足检验、留样需要。
7检验规则
7. 1 检验项目与检验分类
本标准表1中规定的所有项目均为出厂检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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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工业用碳九芳烃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质量指标
项 目
I型优等品 合格品无色透明液体、无机械杂质
试验方法
Ⅱ型
Ⅲ型
无色或浅黄色透明液体、无机械杂质、 无游离水
外观
目测
265.0
860-0.
密度(20℃)/(kg/m)
865.0-880.0
GB/T2013—2010
880.0 0.01
885 0
甲苯后非芳烃,w/% 苯,10/% 碳八芳烃,1/% 苯+碳八芳烃,1/%
0.01
5 ≤
≤ ≥
2.0
烃类 1,2,4-三甲苯,o/% 组分 三甲苯在碳九芳烃中占比,% M
25.0 48 2.0 4.0 70.0
附录A
48 2.0 0.6 70.0 99.0
节满,/% 萘及以上,w/% 碳九芳烃,w/% 总芳烃,10/%
≤ V
60 0
99.-0
SH/T1820、SH/T0689、
硫含量/(mg/kg)
2.0
1
S
SH/T 1147 SH/T 0630、SH/T1551、
溴指数/(mgBr/100g)水含量/(mg/kg)氮含量/(mg/kg)氯含量/(mg/kg)
100
200
300
S00
S
SH/T 1767 GB/T6283、SH/T0246 SH/T 0657、SH/T1821 SH/T 1757、ASTM D7536
300 供需双方商定
供需双方商定
*室温下,取50mL~60mL式样于清洁 干燥的100mL比色管中,在自然光或日光 光灯下观测。 在有异议时,以GB/T2013—2010方法 中试 式验方法A-密度计法为 雅 “在有异议时,以SH/T1820方法为准在有异议时,以SH/T0630方法为准 “在有异议时,以SH/T0246方法为准。
7.2组批
同等质量的、均匀的产品为一批,可按生产周期、生产班次或产品储罐进行组批。 7.3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的判定按GB/T8170中规定的修约值比较法进行。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表1的技术要求时,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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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复验规则
如果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按GB/T3723、GB/T6678和GB/T6680的规定重新加倍取样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如仍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8标志、标签和随行文件
8.1标志、标签
工业用碳九芳烃属于易燃液体,相关安全的提示性信息参见附录B,其危险性标志按CB13690、 CB190和CB30000.7执行。 8.2 2随行文件
每批出厂产品都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其内容包括: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等级、批号或生产日期、检验结果和本标准编号等。
包装、运输和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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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运输、贮存及交货验收按SH/T0164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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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工业用碳九芳烃烃类组分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A.1范围
本附录规定了气相色谱法测定工业用碳九芳烃中总芳烃、甲苯后非芳烃、碳八芳烃、三甲苯、 满、萘及以上等组分含量。
本附录适用于工业用碳九芳烃中含量不小于0.001%(质量分数)组分的测定。
A.2方法概要
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将适量试样注入配置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的气相色谱仪,各组分在色谱柱上被有效分离,测量其峰面积,以有效碳数校正面积归一化法计算各组分的含量。
A.3 试剂与材料
A.3.1载气:氮气,纯度不小于99.99%(体积分数)。 A.3.2燃烧气:氢气,纯度不小于99.99%(体积分数)。 A.3.3辅助气:氮气,纯度不小于99.99%(体积分数)。 A.3.4助燃气:空气,无油,经充分干燥和净化。
A.3.5 标准试剂
A.3.5.1正庚烷:纯度应不小于99.0%(质量分数)。 A.3.5.2 苯:纯度应不小于99.0%(质量分数)。 A.3.5.3 甲苯:纯度应不小于99.0%(质量分数)。 A.3.5.4 十氢萘:纯度应不小于99.0%(质量分数)。 A.3.5.5 对二甲苯:纯度应不小于99.0%(质量分数)。 A.3.5.6 异丙苯:纯度应不小于99.0%(质量分数)。 A.3.5.7 正丙苯:纯度应不小于99.0%(质量分数)。 A.3.5.8 1-甲基-4-乙基苯:纯度应不小于97.0%(质量分数)。 A. 3.5.9 1-甲基-3-乙基苯:纯度应不小于97.0%(质量分数)。 A.3.5.10 1-甲基-2-乙基苯:纯度应不小于99.0%(质量分数)。
1,2,3-三甲苯:纯度应不小于98.0%(质量分数)。
A.3.5.11
A. 3. 5. 12 1,2,4-三甲苯:纯度应不小于98.0%(质量分数)。 A. 3.5.13 1,3,5-三甲苯:纯度应不小于98.0%(质量分数)。 A. 3. 5.14 1,2,3,4-四甲苯:纯度应不小于95.0%(质量分数)。 A. 3. 5.15 1-甲基-2-正丙苯:纯度应不小于98.0%(质量分数)。 A.3.5.16 节满:纯度应不小于95.0%(质量分数)。 A.3.5.17 萘:纯度应不小于99.0%(质量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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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上述物质大多为易燃或有毒的液体,使用时应注意安全。
A. 4 仪器和设备
A.4.1 气相色谱仪
配置有分流/不分流进样口、电子压力控制气路、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的气相色谱仪。仪器对0.001%(质量分数)杂质组分产生的峰高应大于噪声的三倍。仪器的动态线性范围应满足定量要求。 A. 4.2 色谱柱
本附录推荐的色谱柱和 1典型色谱条件见表A.1典型色谱图见图A.1 能达到同等分离效果的其他色谱柱和色谱条件亦可使用
表A.1 推荐的色谱柱及典型操作条件
色谱柱柱管材质固定相柱长/m 柱内径/ 液膜厚度
毛细管柱熔融石英
聚乙 (键合交联)
60 0.32 0. 5 N, 1.0 60 15 8 100 0 2 120 0 20 210 15 230 240 0. 4 100 : 1
载气载气流量/(mL/min)
初始温度/℃ 保持时间/min
一阶升温速率/(℃/min)
阶终温/℃
一阶终温保持时间/m in 二阶升温速率/(℃/m in)
柱温
二阶终温/℃ 二阶终温保持时间/min 三阶升温 温速率/(℃/min)
三阶终温/ 三阶终温保持时间/min 气化室温度/℃ 检测器温度/℃ 进样量/μL
分流比
·若样品中含有重组分,分析者应确保所采用色谱条件能够使重组分全部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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