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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T 2331-2015 陶瓷抛光砖表面用防污剂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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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4-01-20 08:08:35



推荐标签: 表面 陶瓷 jc 2331 防污 抛光砖

内容简介

JC/T 2331-2015 陶瓷抛光砖表面用防污剂 ICS 81. 060.10 Q 31 备案号:51001—2015
JC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
JC/T2331—2015
陶瓷抛光砖表面用防污剂
Antifouling agent applied to the surface of ceramic polished tile
2015-07-14发布
2016-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JC/T2331—2015
前言
本标准按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山。 本标准山全国建筑卫生陶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9归II。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广东三水大鸿制釉有限公司、国家陶瓷及水暖卫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广东宏陶陶瓷有限公司、广东蒙娜丽莎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锦合
富陶瓷材料有限公司、广东兴辉陶瓷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元耀、区卓、卢广坚、谢明辉、闻万梁、"阳、贺导艳、陈海坚、刘树、 李家铎、胡俊、蔡瑞年、郝家潘。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 JC/T2331—2015
陶瓷抛光砖表面用防污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陶瓷抛光砖表面用防污剂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 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了陶瓷抛光砖表面用防污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H期的引用文件,仪注H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口期的引川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丁本文件。
GB/T3810.14陶瓷抛光砖试验方法第14部分:耐污染性的测定 GB/T3816—2006 色漆、清漆和色漆与清漆川原材料取样 GB/T13891建筑饰面材料镜向光泽度测定方法 GB18582一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FZ/T25001 工业川毛毡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防污剂 Jantifoulingagent 出部分纳米级原材料制成,使用于附瓷抛光砖表而增强防污性能和提高光泽度的材料,出A液和B
液组成。 3. 2
A液 TypeA 由水、纳米氧化硅及其他添加剂组成,在抛光工艺后段使用,以提高抛光砖表面光泽度和防污性能,
3. 3
B液 夜TypeB 以水为溶剂,添加有机硅聚合物材料及其他添加剂组成,在A液处理后使用,以进步提高抛光砖
表面的防污性能。 3. 4
不挥发物 non-volatile matter 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样品经挥发而得到的剩余物的质量分数。
3. 5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latileorganiccompounds(VOC) 在101.3kPa标准压力下,任何初沸点低于或等于250℃的有机化合物。 [GB18582--2008,定义3.1]
1 JC/T2331—2015 3. 6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 量volatileorganiccompoundscontent 扣除水份后防污剂中挥发性有机物化合物的含量,表述为克/升(g/L)。 注:改写GB18582—2008,定义3.2。
技术要求
4
防污剂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要求。
表1 防污剂的技术要求
项目外观不挥发物含量 pH值贮存稳定性
A液目视均匀,不得有明显杂质、结团、结皮、沉淀、分层等现象
B液
≥10% 4~11
经贮存稳定性测试后外观无明显变化
≤60 g/L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VOC)
Pb≤20mg/kg,Cd≤5mg/kg
可溶性重金属含量制成品光泽度制成品防污性
≥85 ≥2级
≥3级
5
试验方法
5.1 外观
取已搅拌均匀的防污剂置于透明的玻璃容器中,在自然光条件下,目视观测防污剂的外观状况。 5. 2 不挥发物含量 5.2.1 设备和仪器 5.2.1.1 烘箱:热风循环,最高温度不低于150℃,精度为土2℃。 5.2.1.2 平底玻璃蒸发ⅢL:直径为(75土5)mm,边缘高度至少为5mm。 5.2.1.3 电子天平:感量为0.1mg。 5.2.1.4 硅胶干燥器。 5.2.2 测试方法 5.2. 2. 1 将蒸发川丁烘箱中燥至恒重,并放置于燥器中待用。 5.2. 2. 2 称取待测样品2.0g,精确至0.1mg,置」干燥后的蒸发Ⅲ内,连同蒸发皿一起放入烘箱中,待温度升至(105土5)℃,1燥3h后,取出蒸发Ⅲ置于1燥器冷却至室温称量,准确至0.1mg,重复操作至恒重(前后两次称重之差小于0.3mg),重复干燥时间约1h。 5.2.2.3为保证结果的准确性,需进行平行试验,两个平行样测量结果之差大于2%(相对于平均值)时则需要重做。 2 JC/T2331—2015
5.2.3结果表示
按公式(1)计算不挥发物的质量分数E,数值以%表示:
E=m,-m×100
(1)
m, mo
式中: mo -空蒸发皿的质量,单位为克(g); mi一一蒸发皿和烘干前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m2— 蒸发皿和烘干后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5.3pH值 5.3.1 设备和仪器
酸度计:精度为±0.2pH单位。 5.3.2 测试方法 5.3.2.1 按酸度计的使用说明进行预热和标定。 5.3.2.2取50mL试样,置于100mL烧杯中,在室温为(25土2)℃的条件下,按酸度计操作说明进行样品测试并记录其pH值。 5.4购存稳定性 5.4.1 设备和仪器 5.4.1.1恒温箱:能保持(50±2)℃的恒温箱。 5.4.1.2纳氏比色管:50mL纳氏比色管,25mL刻度处管身直径为(24.5土0.5)mm。 5.4.2贮存试验条件
取试样注入50mL纳氏比色管中,装样量为50mL,密封后称量试样重量,准确至0.1g,然后放入恒温箱中,在(50士2)℃加速条件下贮存15d后取出,目视检验其外观质量。
试样贮存至规定期限后,由恒温箱中取出试样,在室温放置24h后称量试样重量,如与贮存前的重时差值超过1%,则可以认为由于容器封闭不严密所致,需重新试验。 5.5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
按GB18582—2008附录A方法进行。 5.6可溶性重金属含量
把5.2处理后的样品按GB18582-2008附录D方法进行测试。 5.7制成品光泽度 5.7.1 设备和仪器 5.7.1.1 单头抛光机,转速可调,磨头为全新羊毛毡轮,羊毛毡质量符合FZ/T25001一2012中的细毛,单位体积质量0.46g/cm(含)及以上要求。 5.7.1.2烘箱:热风循环,最高温度不低于150℃,精度为±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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