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77.120.50 H 14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698.21—2019 代替GB/T4698.21—1996
海绵钛、钛及钛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第21部分:锰、铬、镍、铝、钼、锡、
钒、、铜、锆量的测定
原子发射光谱法
Methods for chemical analysis of titanium sponge,titanium and titanium alloysPart 21:Determination of manganese,chromium,nickel,aluminum
molybdenum,tin,vanadium,yttrium, copper and zirconium content-
Atomicemissionspectrometry
2020-05-01实施
2019-06-04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4698.21—2019
前言
GB/T4698《海绵钛、钛及钛合金化学分析方法》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铜量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第2部分:铁量的测定 1,10-二氮杂菲分光光度法、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和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第3部分:硅量的测定 钼蓝分光光度法;第4部分:锰量的测定 高碘酸盐分光光度法和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第5部分:钼量的测定 硫氰酸盐分光光度法和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第6部分:硼量的测定 姜黄素分光光度法;第7部分:氧量、氮量的测定惰气熔融-红外吸收/热导法和蒸馏分离-奈斯勒试剂分光光度法;第8部分:铝量的测定 碱分离-EDTA络合滴定法和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
一第9部分:锡量的测定 碘酸钾滴定法及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第10部分:铬量的测定 硫酸亚铁铵滴定法和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含钒);第11部分:铬量的测定 硫酸亚铁铵滴定法和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不含钒);第12部分:钒量的测定 硫酸亚铁铵滴定法和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一第13部分:锆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第14部分:碳量的测定 高频燃烧-红外吸收法;第15部分:氢量的测定 情气熔融红外吸收法/热导法;第17部分:镁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第18部分:锡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第19部分:钼量的测定 硫氰酸盐示差分光光度法;第21部分:锰、铬、镍、铝、钼、锡、钒、钇、铜、锆量的测定原子发射光谱法;第22部分:钜量的测定 5-Br-PADAP分光光度法和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第23部分:钯量的测定 氯化亚锡-碘化钾分光光度法和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第24部分:镍量的测定 丁二酮分光光度法和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第25部分:氯量的测定氯化银分光光度法;第26部分:合金元素和杂质元素量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第27部分:钕量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
一第28部分:钉量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第29部分:钨和钼量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本部分为GB/T4698的第2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T4698.21一1996《海绵钛、钛及钛合金化学分析方法发射光谱法测定锰、铬、镍
铝、钼、锡、钒、、铜、锆量》。本部分与GB/T4698.21一199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测定范围:Mn、Cr、Ni由0.02%~0.20%,Al、Mo、Sn、V、Y和Zr由0.01%~0.15%均改为0.0010%~0.10%,Cu由0.001%~0.015%扩大为0.0005%~0.050%(见第1章,1996 年版的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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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4698.21—2019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1996年版的第2章);缓冲剂由碳粉改为氯化银-石墨缓冲剂,对方法原理进行了重新描述(见第3章,1996年版的第3章);修改了仪器设备,增加了“石墨电极结构及尺寸图”(见第5章,1996年版的第5章);增加了样品要求(见第6章);修改了光谱试料的配制方法(见7.2,1996年版的6.2);修改了标样配制、测定条件及测量方法(见7.3,1996年版的6.3);删除了分析结果的表述(见1996年版的第7章);增加了精密度条款(见第8章);增加了试验报告条款(见第9章)。
本部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国标(北京)检验认证有限公司、宁夏东方钼业股份有限公
司、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周恺、马晓敏、孙宝莲、魏宏楠、张仁惠、墨淑敏、符建国、王长华、邱平。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4698.21—1996。
II
GB/T4698.21—2019
海绵钛、钛及钛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第21部分:锰、铬、镍、铝、钼、锡、
钒、、铜、锆量的测定
原子发射光谱法
1范围
GB/T4698的本部分规定了海绵钛、钛及钛合金中杂质元素锰、铬、镍、铝、钼、锡、钒、钇、铜、锆含量的测定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海绵钛、钛及钛合金中杂质元素锰、铬、镍、铝、钼、锡、钒、钇、铜、锆含量的测定。测定范围见表1。
表1元素与测定范围
元素 Mn Cr Ni Al Mo
测定范围/% 0.0010~0.10 0.0010~0.10 0.001 0~0.10 0.0010~0.10 0.0010~0.10
元素 Sn V Y Cu Zr
测定范围/% 0.0010~0.10 0.0010~0.10 0.001 0~0.10 0.0005~0.05 0.0010~0.10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1981 钛及钛合金化学成分分析取制样方法
3原理
试料用盐酸溶解,蒸发至于,灼烧成氧化物,研成粉末后与一定量的缓冲剂(氯化银十碳粉)混合,利
用原子发射光谱仪电弧激发进行试样分析,并根据工作曲线计算各杂质元素含量。
试剂
4
4.1 氧化钛(氧化钛质量分数≥99.995%)。 4.2 氧化锰,光谱纯。 4.3 氧化铬,光谱纯。
GB/T 4698.21—2019
4.4 氧化镍,光谱纯。 4.5 氧化铝,光谱纯。 4.6 氧化钼,光谱纯。 4.7 氧化锡,光谱纯。 4.8 氧化钒,光谱纯。 4.9 氧化钇,光谱纯。 4.10 氧化铜,光谱纯。 4.11 氧化锆,光谱纯。 4.12 盐酸(p=1.19g/mL),优级纯 4.13 石墨粉,光谱纯。 4.14 氯化银,分析纯。 4.15 缓冲剂:称取适量氯化银(4.14)和石墨粉(4.13)以85:15比例混合研磨均匀。
5 仪器设备
5.1 直流电弧原子发射光谱仪。 5.2 2箱式电阻炉。 5.3 3玛瑙研钵。 5.4 杯型石墨电极:光谱纯,结构及尺寸见图1。
单位为毫米
F4 $6
丰 $1
$2
6
6
a) 上电极
b)下电极
图 1 石墨电极结构及尺寸
6 样品
取制样按照GB/T31981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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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698.21—2019
试验步骤
7
7.1 试料处理
称取0.50g样品(第6章),置于100mL烧杯中,加人30mL盐酸(4.12),盖上表皿,低温加热溶解,蒸干,转移至瓷埚。将瓷埚置于箱式电阻炉中于900℃土10℃灼烧1h,取出,冷至室温,在玛瑙研钵(5.3)中研细。 7.2 试料配制
称取适量研细后的氧化物试料(7.1)和缓冲剂(4.15)以3:1比例混合研磨均匀,准确称取0.080g 装人石墨电极(5.4),用有机玻璃压模压紧。每个试料平行装3个电极 7.3测定 7.3.1 标样配制
在氧化钛(4.1)基体中,根据计算量加人各测定元素的氧化物(4.2~4.11),研磨均匀,配制成各测定元素含量为1%的主标样,再用氧化钛基体(4.1)逐步稀释成标准系列,各标准点杂质元素含量见表2 (标准点值以金属元素/基体金属计)。
分别称取一定量的各号标样与缓冲剂(4.15)以3:1比例混合研磨均匀。
表 2 标样配制表
元素质量分数/%
标样号
Mn、Cr、Ni、Al、Mo、Sn、V、Y、Zt
Cu 0.05 0.015 0.005 0.001 5 0.000 5
0.1 0.03 0.01 0.003 0.001
1 2 3
L5
7.3.2 推荐测定条件
推荐仪器条件如下:
光源:直流电弧、电流14A;极距:2mm;曝光时间:30S;推荐分析谱线见表3。
表3 推荐分析谱线
分析波长/nm 286.333
元素 Mn
元素 Sn
分析波长/nm 260.569
3
GB/T4698.21—2019
表3(续)
元素 Cr Ni Al Mo
元素 V Y Cu Zr
分析波长/nm 284.325 305.082 309.271 313.259
分析波长/nm
292.464 332.788 221.458 327.305
7.3.3 测量
于直流电弧原子发射光谱仪,在选定波长处,测定标样(7.3.1)和试料(7.2),检查元素谱线的背景并
在适当的位置进行校正,由计算机自动给出杂质元素的质量分数。
8 精密度
8.1 重复性
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试结果的测定值,在以下给出的平均值范围内,这两个测试结果的绝对差值不超过重复性限(r),超过重复性限(r)的情况不超过5%,重复性限(r)按表4数据采用线性内插法或外延法求得。
表4 重复性限
各元素质量分数/%
0.003 0 0.000 8
0.010 0.002 5
0.060 0.012
0.030 0.006
重复性限/%
8.2 允许差
实验室之间分析结果的差值应不大于表5所列的允许差。
表 5 允许差
各元素质量分数/% 0.000 5~0.002 0 >0.0020~0.0050 >0.0050~0.020 >0.020~0.050 >0.050~0.10
允许差/% 0.000 5 0.001 0 0.003 0 0.008 0.015
9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至少应给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4
GB/T 4698.21—2019
试验对象;所使用的标准(包括发布或出版年号);结果;与基本分析步骤的差异;观察到的异常现象;试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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