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77.150.30 H 62
YS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金属行业标准
YS/T70—2015 代替YS/T70—2005
粗
铜
Blister copper
2015-04-30发布
2015-10-01实施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YS/T70—2015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YS/T70一2005《粗铜》,与YS/T70一2005相比,本标准主要变化如下:
对Cu99.40、Cu99.00、Cu98.50三个牌号中化学成分As、Pb、Ni、Zn杂质含量放宽了限量要求;将原标准中每块粗铜重量200kg~1200kg”改为"400kg、600kg、800kg、1000kg、1200kg 五种规格”,并增加了外形尺寸要求和外观示意图;
一
—增加了含高金银(Au≥10g/t或Ag≥500g/t)的体积比屑样钻取方法;一对屑样粒度增加了全量通过2mm标准筛,删去了用磁铁除去混入铁屑的操作程序;
-
将原标准中“粗铜出厂时,应随附有小样锭”改为“粗铜发运后,应及时通知需方”。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
司、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金隆铜业有限公司、浙江富冶集团有限公司、阳谷祥光铜业有限公司、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泽林、洪雄文、刘正鸣、刘昌勇、张光华、吴志清、廖家章、盛放、陈迎武、 冯治兵、王成国、王育兵、黄宏伟、颜虹、赵银英、李承祖、汪卫东、周松林、杨立有、胡新平、江涛、余凡、 魏东。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YS/T70—1982,YS/T70—1993,YS/T70—2005。
YS/T70—2015
粗
铜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粗铜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质量预报单以及订货单 (或合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转炉或其他方法所生产的粗铜,供铜火法精炼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YS/T521(所有部分) 粗铜化学分析方法
3要求
3.1产品分类
粗铜按化学成分分为4个牌号Cu99.40、Cu99.00、Cu98.50、Cu97.50。 3.2 化学成分 3.2.1 粗铜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粗铜的化学分成分
化学成分/%
牌号
杂质含量,不大于 Bi
Cu不小于
As 0.10 0.15 0.20 0.34
Sb 0.03 0.10 0.15 0.30
Pb 0.10 0.15 0.20 0.40
Ni 0.10 0.20 0.30
Zn 0.05 0.10 0.15
Cu99.40 Cu99.00 Cu98.50 Cu97.50
99.40 99.00 98.50 97.50
0.01 0.02 0.04 0.08
3.2.2 粗铜中金、银含量不作规定,但需按批进行分析,报出分析结果。如有特殊情况,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3.3 物理规格
3.3.1粗铜为四棱台体,其外形示意图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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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T70—2015
说明: A 大底面长;
大底面宽;小底面长;小底面宽;高。
B a b h
图1粗铜外形示意图
3.3.2 粗铜锭重为400kg、600kg、800kg、1000kg、1200kg。 3.3.3 粗铜锭高(h)不大于280mm,大底面与小底面面积之比不大于2:1.推荐的外形尺寸见表2。 3.3.4 供需双方可协商生产其他规格的粗铜
表 2 2推荐的规格尺寸
尺寸/mm
序号 规格/kg
A 600 700 800 900 1 000
B 500 600 700 700 700
6 375 420 560 450 500
0
h 205 220 220 245 265
400 600 800 1 000 1 200
400 500 500 700 700
1 2 3 4 5
3.4 表面质量 3.4.1 粗铜的表面应平整,不得有易脱落的飞边、毛刺等。 3.4.2 粗铜出厂其表面不得有炉渣和其他夹杂物。 3.4.3 浇注面铜峰不得大于50mm。
4 试验方法
4.1 粗铜的化学成分仲裁分析方法按YS/T521(所有部分)的规定进行。 4.2 粗铜的物理规格采用相应的测量工具进行检测, 4.3 粗铜的表面质量采用目视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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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T70—2015
5检验规则
5.1检查和验收 5.1.1粗铜交货前,由供方提供质量预报单。 5.1.2粗铜由供方运输到需方指定地点,由需方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供方人员可进行现场验证。 5.1.3需方应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并向供方提供分析样品。供方如对检验结果有异议,应在 15个工作日内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由供需双方协商在具备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 5.2组批 5.2.1粗铜应成批提交检验,每批应由同一炉次的粗铜组成。 5.2.2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允许同类炉料生产的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多个炉次组成一个检验批,批重不超过60t。 5.3检验项目 5.3.1 化学成分按批检验。 5.3.2物理规格、表面质量逐块检验。 5.4取、制样方法 5.4.1铜锭取样
铜锭按随机原则抽取样品,每批次取样量不小于总块数的10%,但不得少于3块,必要时可加大比例或全检。 5.4.2屑样的钻取 5.4.2.1 钻点的确定方法:
a) 常规方法:在铜锭表面(棱台形的大底面)均匀布置15个网格,以随机方式确定起始点和钻孔格位置,并在该
钻孔格内布置九宫格随机确定钻点(见图2)。每块铜锭钻穿12个孔。
b)含高金银[w(Au)≥10g/t或w(Ag)≥500g/t]粗铜采用体积比方法:取若干块铜锭,逐块测量其尺寸,再根据平均尺寸计算粗铜中部、边缘的体积比。其布点要求:以铜
锭小底面垂直作长方体到大底面将铜锭分为中部(I)、边缘(Ⅱ)两个部分。在1区均勾布置15网格,延长I区网格的各条线到铜锭边缘,形成ⅡI区20格,(见图3),随机在I、IⅡI区各定一个格,格内对角线交叉点确定为钻点。每块铜锭分别钻穿2孔。
中部与边缘体积比按式(1)式(4)计算:
k=VI/V V=aX6Xh V.=V-VI
.(1 ) ...(2 ) ....(3) ...(4)
V=(A+a)/2X(B+b)/2Xh
式中: k一一中部与边缘体积比: VI中部体积; V边缘体积;
总体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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