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11.120.30 C95 备案号:57136—2017
JB
中华人民共和国制药机械行业标准
JB/T20178-2017
制药用水 总有机碳分析仪 Pharmaceutical grade water-Total organic carbon analyzer
2017-07-01实施
2017-01-09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JB/T20178—2017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及GB/T20001.10 2014《标准编写规则第10部分:产品标准》给出的规则制定。
本标准由中国制药装备行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制药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56)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温州维科生物实验设备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叶大林、夏信群,金春锋、赵烽、湛欣。
I
JB/T20178—2017
制药用水 总有机碳分析仪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制药用水总有机碳分析仪的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电导率测定法检测纯化水,注射用水和灭菌注射用水中有机碳浓度的总有机碳分析仪(以下简称“分析仪")。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5226.1一2008机械电气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T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T10111 随机数的产生及其在产品质量抽样检验中的应用程序 GB/T13306 标牌 GB/T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24342-2009工业机械电气设备保护接地连续性试验规范 JJF1405一2013总有机碳分析仪型式评价大纲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
3标记
3.1型号编制
JTOC-
规格代号:适用量程(mg/L)特征代号:D表示直接电导率检测法:M表示薄膜电导率检测法功能型式代号:总有机碳检测机械
3.2标记示例
示例1JTOC-D1型:表示适用量程为1.0mg/L的直接电导率检测法的总有机碳分析仪:示例2:JTOC-M25型:表示适用量程为25.0mg/L的薄膜电导率检测法的总有机碳分析仪。
1
JB/T20178—2017
4要求
4.1材料
分析仪与制药用水接触的零件材料应无毒,耐腐蚀,耐高温(121℃灭菌蒸汽)不脱落,不与有要求的介质发生化学反应。 4.2外观
分析仪外表应平整,光洁易于清洁。标牌学迹清晰,如有危险部件应进行标识。
4.3性能 4.3.1总有机碳示值误差
分析仪的总有机碳测量示值最大允许相对误差应不大于土5% 4.3.2总有机碳重复性
分析仪的总有机碳测量重复性应优于2%。 4.3.3系统适用性
分析仪应满足系统适用性试验的要求,响应效率应在85%~115%之间。 4.3.4响应时间
分析仪的响应时间应不大于20min。 4.3.5上限报警
分析仪的检测上限可设定,并具有报警提示功能。 4.4环境适用性要求 4.4.1高温试验
分析仪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置于环境温度为35℃试验箱或室内,仪器应能正常工作,分析仪总有机碳示值误差应满足4.3.1要求。 4.4.2低温试验
分析仪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置于环境温度为5℃试验箱或室内,仪器应能正常工作,分析仪总有机碳示值误差应满足4.3.1要求。 4.4.3高温贮存试验
分析仪按包装设计要求包装后,置于环境温度为55℃的试验箱中,持续试验时间为8h。试验完毕后,分析仪总有机碳示值误差应满足4.3.1要求。 4.4.4低温贮存试验
分析仪按包装设计要求包装后,置于环境温度为一40℃(如仪器带液晶显示器并且其运输温度为一20℃时,试验温度为一20℃)试验箱中,持续试验时间为8h。试验完毕后,分析仪总有机碳示值误 2
JB/T20178—2017
差应满足4.3.1要求。 4.5电气安全 4.5.1电气系统的保护联结电路的连续性应符合GB5226.1一2008中8.2.3的规定。 4.5.2电气系统的绝缘电阻应符合GB5226.1一2008中18.3的规定。 4.5.3电气系统的耐压应符合GB5226.1一2008中18.4的规定。 4.5.4电气系统的按钮应符合GB5226.1一2008中10.2的规定。 4.5.5电气系统的指示灯应符合GB5226.1一2008中10.3的规定。 4.5.6电气系统的配线应符合GB5226.1—2008中13.1.1、13.2.1、13.2.2.13.3和13.4.1的规定。 4.5.7电气系统的标记、警告标志和参照代号应符合GB5226.1一2008中第16章的规定。
5试验方法
5.1材料试验
查验材料质量证明书。 5.2外观试验
目测。 5.3性能实验 5.3.1 试验条件
分析仪试验实条件如下: a) 试验环境:温度为20℃士10℃,相对湿度为30%~85%,大气压为86kPa~106kPa,交流供
电电压为220V土22V,交流供电频率为50Hz士0.5Hz。 b) 有机碳标准溶液:碳含量0.5mg/L蔗糖标准溶液.0.5mg/L.1,4-对苯醒标准溶液和满量程
的20%,50%,80%蔗糖标准溶液,按附录A的方法进行制备,用于分析仪的示值误差试验,重复性试验和系统适用性试验。
5.3.2总有机碳示值误差试验
分析仪预热和校正后,在其量程范围内,选取满量程的20%,50%,80%的蔗糖标准浴液及标准浴
液配置用水进行测量,每个浓度的浴液分别取样。达到稳定响应后,连续3次测量,记录其测量值,计算 3次测量的算术平均值。示值误差按式(1)计算。
d = X-X×100%
(1)
XN
式中: d总有机碳检测的示值误差: X,供试蔗糖标准溶液3次测量值的算术平均值,mg/L: X 供试蔗糖标准溶液的浓度标准值,mg/L: r标准溶液配置用水的总有机碳响应值,mg/L。
5.3.3重复性试验
用分析仪测量满量程50%浓度的蔗糖标准溶液。取样并达到稳定响应后,连续6次测量,记录其
3
JB/T20178—2017
测量值。并按式(2)计算分析仪的重复性。
RSD= S X100%
.(2)
其中S:
式中: S n Ct 工 RSD一一相对标准偏差,即重复性。
测量的试验标准差,mg/L 测量次数: 50%量程标准溶液检测示值,mg/L; -50%量程标准溶液检测示值的平均值,mg/L
5.3.43 系统适用性试验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中通则0682制药用水中总有机碳测定法和附录A中的规定及配制方法进行。 5.3.5响应时间试验
取满量程80%糖标准浴液及标准溶液配制用水进行测量,当供试样品由标准浴液配制用水更换
到80%量程蔗糖标准溶液开始计时,直至检测示值达到80%量程标准溶液标准浓度的85%时终正计时,所需时间即为响应时间。 5.3.6上限报警试验
取满量程50%蔗糖标准溶液进行测量,更改上限报警值使其低于满量程50%蔗糖标准溶液的浓度,查看是否报警。 5.4环境适用性试验 5.4.1高温试验
分析仪的高温试验按JF1405一2013中9.10的规定进行。 5.4.2 低温试验
分析仪的低温试验按JF1405—2013中9.11的规定进行。 5.4.3高温贮存试验
分析仪的高温贮存试验按JF1405一2013中9.12的规定进行。 5.4.4低温贮存试验
分析仪的低温贮存试验按F1405一2013中9.13的规定进行。
5.5电气安全试验 5.5.1电气系统的保护联结电路的连续性,绝缘电阻、耐压试验分别按GB5226.1-2008中18.2和 GB/T24342—2009中6.2及GB5226.1-2008中18.3.18.4的规定进行。 5.5.2电气系统的按钮、指示灯、配线、标记警告标志和参照代号分别按GB5226.1一2008中10.2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