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71.100.01;87.060.10 G 5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3053—2016
毛用反应染料 色光和强度的测定 Reactive dyes for wool-Determination of shade and relative strength
2017-05-01实施
2016-10-13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33053—2016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染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3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天津德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国家染料质量监督检验
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勇、张兴华、姬兰琴、朱烨林、沈日炯、周顺茹、马君庆,
-
GB/T33053—2016
毛用反应染料 色光和强度的测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毛用反应染料染色色光和强度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毛用反应染料色光和强度的测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374一2007染料染色测定的一般条件规定 GB/T6688—2008 染料相对强度和色差的测定 仪器法
3原理
采用试样与同品种的标准样品于同一条件下,在羊毛纤维上进行染色。以标准样品的染色强度为 100分,色光为标准,进行目测比较,评定试样的色光和强度,或用测色仪测定试样的色光和强度。
4试剂和材料
所用试剂和材料应符合GB/T2374一2007中第3章规定。包括如下内容:毛用反应染料专用匀染剂,工业品。
51 仪器和设备
所用仪器和设备应符合GB/T2374一2007中第4章的规定。包括如下内容: a) 分析天平:感量不大于0.0001g; b)实验室用染色机; c)测色仪。
6试验方法
6.1一般条件
染色一般条件应符合GB/T2374一2007的有关规定。染色方法的选择应根据具体品种、性能,以给色力最高为原则。染色深度根据具体品种选定,以符合分档清晰为原则。 6.2 染色条件
毛用反应染料在羊毛纤维上染色,一般条件如下: a)纤维:羊毛凡力丁或毛线,4g;
1
GB/T33053—2016
b) 染色深度:0.5%(owf)~3%(owf); c) 染色浴比:1:50(在确保染色均匀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他浴比); d) 乙酸:1%(owf)2%(owf); e) 硫酸铵:5%(owf); f) 匀染剂:2%(owf)~4%(owf); g) 染色升温速度:1℃/min; h) 染色温度:95℃~98℃; i) 保温染色时间:60min。 固色一般条件如下: a) 固色溶液:1mL/L的氨水溶液; b) 固色浴比:1:50; c) 固色温度:80℃; d) 固色时间:20min。
6.3 染浴配方
以染色深度为1%(owf),染色浴比1:50为例,染浴配方如表1。
表1染浴配方
单位为毫升
染样编号和染浴中各组分的体积
染浴组分
3 42 - 4 4 4 146
1 38 一 4 4 4 150
2 40 - 4 4 4 148
5
4 - 38 4 4 4 150
1g/L标样溶液 1g/L试样溶液 10g/L乙酸溶液 50g/L硫酸铵溶液 20g/L匀染剂溶液蒸馏水
-
40 4 4 4 148
6.4染色操作
6.4.1染色
按表1规定配制染浴,在室温下,把已编号并经煮沸的羊毛纤维顺序投入到各染浴中进行染色,染色过程中不断翻动。染浴以1℃/min的升温速度升温到95℃~98℃,并在此温度下保温染色 60min,染浴冷却到50℃~60℃后,把羊毛纤维从染浴中取出,用流水洗净,待固色。 6.4.2固色
把经染色并洗净的羊毛纤维,按浴比1:50投人1mL/L的氨水溶液中,在80℃士2℃下保温处理20min,取出羊毛纤维,用流水充分洗净,晾干或于60℃以下烘干。 6.5结果评定 6.5.1 目测评定
按GB/T2374一2007中7.1.1的有关规定对各染样进行评定。 2
GB/T33053—2016
6.5.2 仪器测定
按GB/T6688—2008中5.4.2的有关规定测定强度,按GB/T6688—2008中6.4的规定测定色差和评定色光,测色色差按CMC(2:1)色差公式计算。
试验报告
7
试验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a) 被测染料的名称; b) 本标准编号; c) 染色方法及染色深度; d) 使用仪器的名称、型号; e) 结果评定方法; f) 测试结果; g) 在测试过程中的特殊情况; h) 与本方法的差异; i) 试验日期。
ICS 71.100.01;87.060.10 G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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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用反应染料 色光和强度的测定 Reactive dyes for wool-Determination of shade and relative strength
2017-05-01实施
2016-10-13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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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染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3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天津德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国家染料质量监督检验
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勇、张兴华、姬兰琴、朱烨林、沈日炯、周顺茹、马君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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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用反应染料 色光和强度的测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毛用反应染料染色色光和强度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毛用反应染料色光和强度的测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374一2007染料染色测定的一般条件规定 GB/T6688—2008 染料相对强度和色差的测定 仪器法
3原理
采用试样与同品种的标准样品于同一条件下,在羊毛纤维上进行染色。以标准样品的染色强度为 100分,色光为标准,进行目测比较,评定试样的色光和强度,或用测色仪测定试样的色光和强度。
4试剂和材料
所用试剂和材料应符合GB/T2374一2007中第3章规定。包括如下内容:毛用反应染料专用匀染剂,工业品。
51 仪器和设备
所用仪器和设备应符合GB/T2374一2007中第4章的规定。包括如下内容: a) 分析天平:感量不大于0.0001g; b)实验室用染色机; c)测色仪。
6试验方法
6.1一般条件
染色一般条件应符合GB/T2374一2007的有关规定。染色方法的选择应根据具体品种、性能,以给色力最高为原则。染色深度根据具体品种选定,以符合分档清晰为原则。 6.2 染色条件
毛用反应染料在羊毛纤维上染色,一般条件如下: a)纤维:羊毛凡力丁或毛线,4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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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33053—2016
b) 染色深度:0.5%(owf)~3%(owf); c) 染色浴比:1:50(在确保染色均匀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他浴比); d) 乙酸:1%(owf)2%(owf); e) 硫酸铵:5%(owf); f) 匀染剂:2%(owf)~4%(owf); g) 染色升温速度:1℃/min; h) 染色温度:95℃~98℃; i) 保温染色时间:60min。 固色一般条件如下: a) 固色溶液:1mL/L的氨水溶液; b) 固色浴比:1:50; c) 固色温度:80℃; d) 固色时间:20min。
6.3 染浴配方
以染色深度为1%(owf),染色浴比1:50为例,染浴配方如表1。
表1染浴配方
单位为毫升
染样编号和染浴中各组分的体积
染浴组分
3 42 - 4 4 4 146
1 38 一 4 4 4 150
2 40 - 4 4 4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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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8 4 4 4 150
1g/L标样溶液 1g/L试样溶液 10g/L乙酸溶液 50g/L硫酸铵溶液 20g/L匀染剂溶液蒸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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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4 4 4 148
6.4染色操作
6.4.1染色
按表1规定配制染浴,在室温下,把已编号并经煮沸的羊毛纤维顺序投入到各染浴中进行染色,染色过程中不断翻动。染浴以1℃/min的升温速度升温到95℃~98℃,并在此温度下保温染色 60min,染浴冷却到50℃~60℃后,把羊毛纤维从染浴中取出,用流水洗净,待固色。 6.4.2固色
把经染色并洗净的羊毛纤维,按浴比1:50投人1mL/L的氨水溶液中,在80℃士2℃下保温处理20min,取出羊毛纤维,用流水充分洗净,晾干或于60℃以下烘干。 6.5结果评定 6.5.1 目测评定
按GB/T2374一2007中7.1.1的有关规定对各染样进行评定。 2
GB/T33053—2016
6.5.2 仪器测定
按GB/T6688—2008中5.4.2的有关规定测定强度,按GB/T6688—2008中6.4的规定测定色差和评定色光,测色色差按CMC(2:1)色差公式计算。
试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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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a) 被测染料的名称; b) 本标准编号; c) 染色方法及染色深度; d) 使用仪器的名称、型号; e) 结果评定方法; f) 测试结果; g) 在测试过程中的特殊情况; h) 与本方法的差异; i) 试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