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JG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JJG14—2016
非自行指示秤
Non-self-indicating WeighingInstruments
2016-09-03实施
2016-03-03发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
JJG14—2016
非自行指示秤检定规程 Verification Regulation of
JJG 14—2016 代替 JJG 14—1997
Non-self-indicating Weighing Instruments
归口单位:全国衡器计量技术委员会起草单位:青岛衡器测试中心
宁波市计量测试研究院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本规程委托全国衡器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JJG 14—2016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
于旭光 (青岛衡器测试中心) 严建军 (宁波市计量测试研究院) 赵峰 (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马堃(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参加起草人:
于敬芬(青岛衡器测试中心)梁亮 (青岛衡器测试中心
JJG14—2016
目 髪录
引言 1 范围 2引用文件· 3术语和计量单位. 3...术语… 3.2计量单位… 4
(I) (1) (1) (1) (1) (1) (2 ) (2) (2) (2) (2) (3) (3) (3) (3) (3) (3) (3) (3) (4) (4) (4) (4) (5) (8) (8) (9) (10) (11) (12)
概述… 计量性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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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准确度等级的划分 5. 2 检定分度值… 5. 3 秤的最大允许误差, 5. 4 重复性…· 5. 5 偏载· 5. 6 零点 5. 7 灵敏度.· 6通用技术要求 6.1 计量的安全性 6.2增碗 6.3计量法制标志和计量器具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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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器具控制· 7. 1 检定用标准器具 7. 2 检定项目 7. 3 通用技术要求的检查 7. 4 计量性能检定· 7. 5 检定结果的处理· 7. 6 检定周期附录 A 检定记录格式(推荐性)(一)附录 B 检定记录格式(推荐性)(二)附录 C 检定证书内页格式(推荐性)附录 D 检定结果通知书内页格式(推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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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G14—2016
引言
本规程对JJG14一1997《非自行指示秤》检定规程进行修订,在编制格式上执行了JF1002—2010《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的规定。与JJG14一1997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有以下变化:
-增补了与计量检定相关的一些必要的术语(见3.1);规定了非自行指示秤必须使用的法定计量单位(见3.2);修改了对灵敏度的要求(见5.7);增加了防欺骗性使用和对游、增庇、调整腔等部件进行保护的规定(见6.1);增加了检定项目一 览表(见7.2);修改了使用中检查的检定项目(见7.2);增加 了称量的计算公式(见7.4.4);修改 重 复性
载检定 中“称量滚动载荷的秤”的相关内容;
删防开 除了 计量杠杆 单独测量提供了 检定记录 格式和检定证
果通知书内页格式(见附录 A、B、
F
C、D)。
本规程的历次版本发 布情况 为
JJG14 1997; JJG14- 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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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自行指示秤检定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中准确度级和普通准确度级的非自行指示秤(以下简称秤)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 2 引用文件
JJG99码 JJF1181衡器计量名词术语及定义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程;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程。
3术语和计量单位
3.1术语
本规程所用的术语与JJF1181的术语相一致,为使用方便和便于理解,引用了以下术语。 3.1.1 载荷 load
因受重力作用,对秤的承载器施加力的被称物品,有时也直接指它们的作用力。 注:载荷包括码或其他量值稳定的物品。
3.1.2承载器loadreceptor
秤中用于接受载荷的部件。
3.1.3计量杠杆weighinglever
配备有游和(或)平衡螺母,由一根或多根杠杆组成的载荷指示部件。 3.1.4增碗slottedweight
带有半圆形槽口的,以使其能放在增砭盘上的一定形状的码。
3.1.5游碗poise
安装或悬挂在计量杠杆上,可与刻线组合使用的活动码。它往往和计量杠杆上的标尺标记一起来指示称量值。 3.1.6臂比armratio
杠杆臂的长度比。一般是指支点到重点的距离除以支点到力点的距离得出的商。 3.1.7 铅封 lead sealing
一种用金属铅或铅合金的封印标记,用于防止对秤进行任何未经授权的修改、再调整或拆除部件等的物理标记。包括制造商的出厂检验合格铅封和检定机构的检定合格铅封。 3.2计量单位
秤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法定计量单位,包括:千克(kg)、克(g)和吨(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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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概述
非自行指示秤是一种非自动衡器。 用途:主要应用于物品的称重计量,广泛应用于农贸集市、商场、物资仓库和工厂
企业等场所。
原理:是基于杠杆平衡原理而设计,完全靠人员操作来取得平衡位置的机械秤,即通过增碗的增减和(或)游碗在标尺上的移动来平衡被测物的重量,通过计量杠杆的摆动来确定平衡状态,从而获得称量示值
结构:通常由承载器、计量杠杆、游和增等组成。 非自行指示秤包括各种机械杠杆秤,如:移动式的案秤、台秤,固定式的地上衡、
地中衡等。 5计量性能要求 5.1准确度等级的划分
表1给出 了秤的准确度等级与检定分度值、检定分度数和最小秤量的关系。
表 1 准确度等级与检定分度值、检定分度数和最小秤量的关系
定分度 Mar/e
最小秤量 Min
检定分度值
准确度等级
(下限) 20e 20e 10e
最小
最大 10:000 10.000
中准确度级
0.1ge2g
100
A
ge
普通准确度级
1000
100
5g
5.2检定分度值
秤的检定分度值与实际分度值相等。即:
e=d
分度值应以1×10*,2×10*或5×10°的形式表示,指数k为正整数、负整数或等于零。 5.3 秤的最大允许误差
表2给出了秤加载或卸载时的最大允许误差。
表2最大允许误差
以检定分度值e表示的载荷m
最大允许误差
自 0≤m≤50 50
0≤m≤500 500
±0.5 e ±1.0 e ±1.5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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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重复性
对同一载荷,多次称量所得结果的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应不大于5.3规定的该秤量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 5.5偏载
同一载荷在承载器的不同区域示值误差应不超过5.3规定的秤在该秤量下的最大允许误差。 5.6零点
将计量杠杆调整至平衡状态,然后按照7.4.3条要求对秤进行零点检定时,计量杠杆应仍能保持平衡。 5.7灵敏度
在处于平衡状态的秤上,施加等于5.3规定的秤在相应秤量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的附加码,由此引起计量杠杆的位移(计量杠杆力点端所改变的距离)至少应为:
对最大秤量Maa≤30kg的秤为2mm;对最大秤量Ma>30kg的秤为5mm。
6通用技术要求
6.1计量的安全性
秤不应具有易于做欺骗性使用的特性。对游碗、增蛇、调整腔等直接影响到称量示值的部件,应采用封闭式结构或者加铅封,铅封的直径至少为5mm,并且有相关标识。铅封不能破坏和拆下;铅封破坏后,合格即失效。 6.2增碗
增蛇应符合JJG99中Mz等级磁码质量允差的要求。 6.3计量法制标志和计量器具标识
计量法制标志和计量器具标识应标注在明显易见的地方,表示在永久固定于秤的铭牌或粘贴标签上,或在秤自身不可拆卸部分上。标志和标识必须清晰可辨、牢固可靠。 6.3.1计量法制标志内容:
a)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标志和编号; b)检定合格标志。
6.3.2计量器具标识内容:
a)制造厂名称; b)秤的名称、规格(型号); c)准确度等级标志; d)最大秤量,可表示为Mar; e)最小秤量,可表示为Min; f)检定分度值,可表示为e; g)器具编号; h)具有增碗的秤的臂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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