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77. 140. 99 H 34
YB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色冶金行业标准
YB/T4405-2013
用于混凝土中的高炉水淬矿渣砂
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gulation for water-quenching slag from
blast furnace usedin concrete
2014-07-01实施
2013-12-31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YB/T4405—2013
目 次
*.
前言
总则·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2
3 术语和定义 4 基本规定. 5原材料的技术要求 5.1水淬矿渣砂.. 5.2其他原材料. 6水淬矿渣砂混凝土性能, 6.1拌合物的技术要求 6.2力学性能· 6.3长期性能与耐久性能, 7配合比设计.. 7.1一般规定: 7.2配制强度的确定
..
7.3配合比计算 8施工 8.1一般规定 8.2水淬矿渣砂混凝土的制备、运输、浇筑和养护.. 9质量检验和验收· 9.1混凝土原材料的质量检验 9.2混凝土拌合物性能检验 9.3硬化混凝土性能检验 9.4混凝土工程验收
YB/T4405—201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3)归口。 本标准主编单位:本溪钢铁(集团)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冶金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辽宁省建设科学研
究院、辽宁科技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辉、金军、陈世忠、仇金辉、张弛、具本瑾、王姜维、张险峰、高建平、闫静安、王平、尹显舫、裴锐、朱红超、徐健。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YB/T4405--2013
用于混凝土中的高炉水矿渣砂技术规程
1总则 1.1为贯彻国家节能、减排、低耗的资源政策,促进高炉水淬矿渣在建筑工程中合理应用,规范施工使用,制定本标准。 1.2本标准适用于高炉水率矿渣砂作为细骨料配制C40及C40以下强度等级的普通混凝土。不适用于耐热度超过700℃的耐热混凝士。 1.3在混凝土中应用高炉水淬矿渣砂,除执行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75通用硅酸盐水泥 GB/T1596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GB6566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8076 5混凝土外加剂 GB/T9142 混凝土搅拌机 GB/T14902预拌混凝土 GB/T18046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滇粉 GB/T50080 普通混凝士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T50081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T50082 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T50107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T50119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GB50164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GB5020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666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733 预防混凝土碱骨料反应技术规范 JGJ52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JGJ55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63混凝土用水标准 JGJ/T193 混凝土耐久性检验评定标准 YB/T804 钢铁渣及处理利用术语 YB/T4178 :混凝土用高炉重矿渣碎石 YB/T4252 耐热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
3术语和定义
YB/T804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1
YB/T 4405--2013
3.1
高炉水泽矿渣砂water-quenchingslagfromblastfurnace 高炉熔渣经水淬粒化后渣水分离,渣呈细粒状,称高炉水矿渣砂。
3.2
水淬矿渣砂混凝土 :water-quenching slag concrete 以部分或全部水淬矿渣砂为细骨料配制的混凝土。
3.3
水淬矿渣砂耐热混凝土 heat-resistant concrete of water-quenching slag 以水淬矿渣砂为细骨料,配制的满足规定耐热度要求的混凝土。
4基本规定 4.1水矿渣砂宜与人工砂或天然砂搭配配制混凝土,其最大掺量不宜超过细骨料总量的50%。 4.2水矿渣砂可用于配制设计强度等级为C40及C40以下的普通混凝土。 4.3水矿渣砂可用于配制耐热度为700℃以下的耐热混凝土。 4.4水淬矿渣砂中不应混有外来夹杂物,如稻草、未经充分淬冷的矿渣等。 4.5水淬矿渣砂的安全环保要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5原材料的技术要求 5.1水矿渣砂 5.1.1水淬矿渣砂的细度模数、颗粒级配应符合JGJ52的规定。 5, 1.2 水率矿渣砂的性能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水泽矿渣砂主要性能指标
序号 1 2
技术指标 ≤0. 06 <8
试验方法 JGJ 52 JGJ 52
项目
水溶性氟离子含量(按质量计)/%
坚固性(硫酸钠熔液法循环五次的重量损失)/%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折算成SO按重量计>/%
≤1. 0 ≤30 ≤0.10 合格
JGJ 52 JGJ 52 JGJ 52 GB 6566
3 4 5 6 注:压碎值指标测定采用水淬矿渣砂与标准砂按1:1的比例混合。
压碎值指标/% 碱活性(14d膨胀率)/%
放射性
5.2其他原材料 5.2.1水淬矿渣砂混凝土宜采用通用硅酸盐水泥,其质量标准应符合GB175的规定。 5.2.2水淬矿渣砂混凝土粗骨料应符合JGJ52的规定,如采用高炉重矿渣碎石,应符合YB/T4178的规定。 5.2.3 水矿渣砂耐热混凝土的粗骨料应符合YB/T4252的规定。 5.2.4水率矿渣砂混凝土用砂,其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JGJ52的规定。 5.2.5水淬矿渣砂混凝土采用的粒化高炉矿渣粉、粉煤灰等掺合料,其质量应符合GB/T18046和GB/ T1596及其他相关标准的规定。 2
YB/T44052013
5.2.6水淬矿渣砂混凝土的外加剂质量应符合GB8076和GB50119及其他相关标准的规定。 5.2.7水淬矿渣砂混凝土的拌合与养护用水的质量应符合JGJ63的规定。 6水淬矿渣砂混凝土性能 6.1拌合物的技术要求 6.1.1水淬矿渣砂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应满足设计及施工要求。 6.1.2水淬矿渣砂混凝土拌合物稠度等级划分及偏差值应符合GB/T14902和GB50164的规定。 6.1.3水淬矿渣砂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应满足GB/T14902和GB50164的有关规定。 6.1.4水淬矿渣砂混凝土拌合物试验方法应按GB/T50080的规定执行。 6.2力学性能 6.2.1水淬矿渣砂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应按GB/T50081的规定执行。 6.2.2水淬矿渣砂混凝士抗压强度应按GB/T50107进行评定。水淬矿渣砂耐热混凝土按YB/T4252 进行评定。 6.3长期性能与耐久性能 6.3.1水率矿渣砂混凝土的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 6.3.2水淬矿渣砂混凝土耐久性能等级划分和检验评定应符合JGJ/T193的规定。 6.3.3当可能存在碱骨料反应危害时,水淬矿渣砂混凝土应符合GB50733的规定。 6.3.4水率矿渣砂混凝土长期性能与耐久性能的试验方法按GB/T50082的规定进行。 7配合比设计 7.1一般规定 7.1.1水淬矿渣砂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符合JGJ55的规定,并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 7.1.2除C15及其以下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外,水淬矿渣砂混凝土的胶凝材料最小用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水淬矿渣砂混凝土的胶凝材料最小用量
素混凝土/(kg/m)
最大水胶比/(kg/m")
钢筋混凝土/(kg/m*)
280 300
0. 6 0, 55 0. 50 0. 45
260 280
320 350
注1:胶凝材料用量是指水泥用最和矿物掺合料用量之和;注2:最大水胶比数值介于表中相邻两个水胶比之间时,其对应的胶凝材料最小用量可采用线性插值的方法计算。
7.1.3矿物掺合料和外加剂的品种与掺量应经混凝土试配确定,并应满足水淬矿渣砂混凝土强度和耐久性设计要求以及施工要求。 7.1.4当采用人工砂或天然砂与水淬矿渣砂混合配制普通混凝土时,水矿渣与人工砂或天然砂的质量比需经试验确定。如未经试验确定,不宜超过1:1。 7.2配制强度的确定 7.2.1水矿渣砂混凝土配制强度应符合式(1):
(1) 3
fuo≥feuk+1.645g
YB/T4405—2013
式中: fc。-水淬矿渣砂混凝土的配制强度,单位为兆帕(MPa); fa.k-一水淬矿渣砂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这里取设计强度等级值,单位为兆帕(MPa);
一水矿渣砂混凝土强度标准差,单位为兆帕(MPa)。
7.2.2水淬矿渣砂混凝土强度标准差应按下列要求:
a)当具有近期1~3个月的同一品种水率矿渣砂混凝土强度资料时,强度标准差应按式(2)计算:
-m元
(2)
.....
式中: feai 第i组的试件强度平均值,单位为兆帕(MPa): mfa n组试件的强度平均值,单位为兆帕(MPa);
试件组数,n应大于等于10。
b)对于强度等级小于或等于C30的水淬矿渣混凝土,当。计算值大于等于3.0MPa时,应按计算结果取值;当。计算值小于3.0MPa时,应取3.0MPa。对于强度等级大于C30.且小于或等于C40水淬矿渣混凝土,当大于或等于4.OMPa时应按照计算结果取值;当。计算值小于4.OMPa时,应取 4.0MPa.
c) 当没有近期同品种水矿渣混凝土强度资料时,其强度标准差。可按表3取值。
表3标准差值
MPa
混凝土强度标准值
≤C20 4
C25~C40
N
5
7.3配合比计算 7.3.1水淬矿渣砂混凝土配合比计算、试配、调整与确定应符合JGJ55的规定。 7.3.2水淬矿渣砂混凝土配合比的计算宜采用质量法。 7.3.3水淬矿渣砂混凝土配合比计算中骨料应以干燥状态下的质量为基准。 8施工 8.1一般规定 8.1.1水淬矿渣砂混凝土的施工应符合GB50164和GB50666的有关规定。 8.1.2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第9章的要求对水淬矿渣砂及其他原材料、混凝土质量进行检验。 8.2水淬矿渣砂混凝土的制备、运输、浇筑和养护 8.2.1水淬矿渣砂混凝土宜采用预拌混凝土方式生产。当需要在现场配制混凝土时,宜采用具有自动计量装置的现场集中揽拌方式。 8.2.2原材料计量宜采用电子计量仪器,计量仪器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每盘原材料计量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每盘原材料计量的允许偏差
允许偏差(按质量计)
原材料种类
胶凝材料(水泥、掺合料等)外加剂(含高效减水剂或其他添加剂)
±2% ±1% ±3% ±1%
粗、细骨料拌合用水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