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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T 6957-2013 海洋重力勘探采集技术规程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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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3-11-04 09:15:41



推荐标签: 规程 海洋 技术 重力 勘探 6957

内容简介

SY/T 6957-2013 海洋重力勘探采集技术规程 ICS 75.180.10 E 11 备案号:43264-2014
SY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
SY/T69572013
海洋重力勘探采集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marine gravity survey
2014--04-01实施
2013—11—28发布
国家能源局 发布 SY/T 6957—2013
目 次
前言
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
E
2
3 技术设计
仪器准备 tn 资料采集 6 资料整理

资料提交附录A(资料性附录) 基点比对记录表式附录B(资料性附录) 值班班报记录表式附录C(规范性附录) 重力异常的计算附录D(规范性附录) 主测线,联络测线交叉点重力差值计算附录E(规范性附录) 综合调差附录F(资料性附录) 野外工作总结的编写提纲
12
13 SY/T 6957--201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H9《标准化T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石油物探专业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物化探处本标准起草人:杨战军,叶宇星、程柯。
1I SY/T6957-2013
海洋重力勘探采集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海洋重力勘探的技术设计,资料采集与数据整理。野外工作总结编写和资料提交的基本方法及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船载仪器海洋重力勘探采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SY/T5819 陆上重力勘探技术规程 SY/T 5939 重力仪使用与维护 SY/T 6055 石油重力、磁力、电法、地球化学勘探图件编制规范 SY/T 119 海上卫星差分定位测量技术规程
3技术设计
3.1技术设计准备
技术设计前应做如下准备工作: a) 收集工区及邻区已有的岩石物性、地质、钻井、物化探等资料: b) 收集工区的气象,海图和航海资料: c) 了解工区码头,岛、暗礁和渔业分布等情况: d) 收集重力基点资料等。
3. 2 测线布设原则
测线布设原则如下: a) 根据地质任务合理确定勘探比例尺和测网密度,常用比例尺的测网密度见表1: b) 主测线应垂直于探测对象走向,并尽量与已有地震测线重合或平行 c) 联络测线宜垂直于主测线。
3. 3 异常精度确定
异常精度的确定见表1。 4技术设计的内容与结构
3.4
技术设计的内容与结构应按照SY/T5819的规定执行
1 SY/T69572013
3.5 技术设计图的编制
技术设计图的编制应符合SY/T6055的规定。
表1 常用勘探比例尺的测线距及测线偏离与异常精度表主薄线问距
异常情度 i"m*s"- 2.5 52. 11 5.1.5 .-
联络线间距
线确离度(测线搞高·测线问距)
比例儿 I:HHHIN I:SIHEHI 1:20HH 1:1OHNH
km 20 ≤ 5 2
km 51-10 25 511 10 ~~ 25 <
321%
仪器准备

.1 仪器的安装,拆卸与检查调节
仪器的安装、拆卸与检查调节执行SY/T5939的规定。 4.2静态试验 4.2.1静态试验应在动迁前,在温度变化较小的室内进行。 4.2.2仪器加电稳定48h后才能开始试验,采样率与野外采集致.试验时间要求见表2. 4.2.3试验数据经固体潮改正后。计算仪器掉格并绘制掉格曲线。掉格曲线应基本呈线性。静态掉格限差见表2。
表2 静态试验时间长度及静态掉格限差表
T作单元时间
试验时间
静态掉格限差 ims
d 1~3 ~ 11 ~ 341
d 2 4 uF
1. 5 2. 3. I1
5资料采集
5.1 基点布设与联测
基点布设与联测应遵从如下要求:
重力基点建立在固定码头上,并设立明显的标志。做好点位描述: b)重力基点采用陆地重力仪与国家级重力基点进行联测。基点联测方法及技术要求执行SY/T
5819的规定。
5.2基点比对
基点比对应符合如下要求:
2 SY/T 6957-2013
)每一航次出测前和收测后均应进行基点比对: b)基点比对时,测量船应尽量靠近基点,距离不宜大于2m:
重力仪稳定后开始记录,连续记录时间不少于30min d)在记录期间,量取重力基点和重力仪位置处甲板左、右触到水面的高度,读至0.1m: e) 量取重力仪至重力基点的距离和方位,距离读至1m,角度读至1°,并绘制略图:)将各项测量结果和时间记录在基点比对记录表中,基点比对记录表表式参见表A.1。
5.3航行要求
重力观测期间的航行应符合如下要求: a) 测量船应提前1tmin航程.上线:测线结束10min航程后再下线: b) 测量期间应保持句速直线航行,测量船偏离测线后,应及时缓慢修正:
船只转向,变速或避让船只前应及时通知测量值班人员,并在值班班报中记录,恢复正常航行后也应记录,值班班报记录表式参见表B.1。
5.4测线观测 5.4.1 仪器操作与观测
仪器操作与现测要求如下: a) 仅器操作执行SY/T5939的规定: b) 记录时间标准宜采用北京时间 c) 采样率一般取15.滤波窗口以3min-6min为宜: d) 遭到恶劣海况,平台纵,横摇摆角超过20°时,应立即停止观测工作: e) 当一条测线分段采集时,应重复10min以上航段; n 需要补测时.补测测线段应与合格测线段重复10min以上航段: g) 测量中应详细填与值班班报光其在上线,下线和出现异常情况时,应注明时间和情况。
5. 4. 2 合格记录认定
合格记录认定标准如下: a) 重力基点闭合差不超过3×10ms b) 单条测线段连续缺失记录不超过测线段长度的10%,累计缺失记录不超过测线长度的20%:
连续偏移度超限的记录长度不超过测线长度的10%。 注:由干避让渔船。渔网或其他障碍物。大能角修正航向造成畸变的异常记录不参加统计。
5.5 导航定位
导航定位执行SY/T1019的规定 5.6 水深测量
在重力观测的同时。应同步进行水深测量 5. 7 潮汐观测
在浅海或近海区域进行海洋重力勘探时,应进行潮汐观测。
3 SY/T69572013
7. 3 3野外工作总结
野外工作总结的内容和编写提纲参见附录F。 7. 4 提交资料
提交资料包括: a) 重力原始记录资料:包括仪器试验数据。基点比对记录表,重力仪记录数据、值班班报记
录表: b) 其他原始数据:包括水深记录数据、验潮数据等: cJ 重力成果数据: d) 主测线与联络测线交叉点异常差值计算表: e 成果图件: f) 野外工作总结。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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