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73. 020 E 12 备案号:33537—2011
SY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
SY/T 6548—2011
代替 SY/T 5634—1999,SY/T 6548—2003
石油测井电缆和连接器的使用与维护
The use and maintenance of petroleum well-logging cable and bridle
2011—07—28 发布
2011一11一01实施
国家能源局 发布
SY/T 6548-2011
目 次
前言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相关设备 3. 1 测井绞车 3.2井口滑轮 3.3张力计 3.4·马丁代克 3.5集流环 .. 3.6 刮泥(油)器 4电缆 4. 1 深度记号标定 4.2 深度记号检验 4.3 使用前准备·… 4.4 使用 4.5 维护 4.6 特殊情况 4.7 报废 4.8 记录种类和内容5连接器 5. 1 技术要求 5.2 质量要求和检验 5.3 检查和维护 5. 4 维修 5. 5 报废 5.6 记录种类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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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T 6548--2011
石油测井电缆和连接器的使用与维护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测井电缆的深度记号标定、检验,石油测井电缆和连接器的使用、维修及报废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测井电缆和连接器的质量检验、使用、维修及报废。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SY/T 5073油田测井和试井绞车 SY/T5132测井原始资料质量要求 SY/T 5361测井电缆穿心打捞操作规程 SY/T 5600石油电缆测井作业技术规范 SY5726 石油测井作业安全规范
3相关设备
3.1测井绞车 3.1.1 绞车面板的功能和显示参数包括:
a) 深度显示:0m~9999.9m,深度预置。 b) 速度:0m/h~8000m/h。 c) 张力:0kN~999kN,预置报警、系数选择和差分张力。 d) 通信。
3.1.2基本要求包括:
a) 滚筒容量应满足相应电缆型号和测井深度的要求。 b) 电缆起下速度:常规测井为300m/h~8000m/h,特低速测井为30m/h~8000m/h。 c) 电缆滚筒底径应大于相应电缆型号的最小弯曲直径。 d) 最大提升能力应满足相应滚筒容量、电缆型号和测井深度的要求。
3.2 井口滑轮 3.2. 1 滑轮或轮槽应使用防磁材料,槽宽应与电缆外径相匹配。 3.2.2 滑轮底直径应大于相应电缆型号的最小弯曲直径。 3.3张力计 3.3.14 每180d对张力系统校准一次,测量误差在±0.5kN之内。 3.3.2维修后的张力计和绞车面板应再次配套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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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马丁代克
马丁代克深度误差为±0.02%,速度误差为±10%。 3.5 集流环
环间绝缘电阻值大于|200M2,转动的环与导线接触点的接触电阻小于0.52。 3.6刮泥(油)器
为螺旋橡胶刮泥(油)器和气吹刮泥(油)器两类,
4 电缆
4.1 深度记号标定 4.1.1 装置
电缆深度记号标定应具备如下装置 a) 深度标准井。 b) 作业井架和自动打标装置。 c) 井口滑轮。 d) 深度记号面板和测井地面记录仪 e) 消磁器。 f) 注磁器。 g) 深度记号接收器。
4.1.2 条件 4.1.2.1 不同规格或型号的电缆应配置相应直径的滑轮和加重 4.1. 2.2 井筒内应灌注清水,液面距井口不超过150m 4.1.3方法 4. 1.3. 1 到井场后,测井绞车对准井口,电缆穿过地滑轮、 ,天滑轮,经过消磁器后,连接磁性定位器和加重,下人井口并深度对零。 4. 1.3.2 将深度记号面板与注磁器、深度记号接收器、马丁代克及测井地面记录仪之间的连线正确连接。 4.1.3.3 接通电源,对系统进行初始化设置。 4.1.3.4 下放电缆,对电缆消磁。上提电缆,再对电缆消磁一次。 4.1.3.5 电缆下放到预定深度后,给系统输人此位置的正确深度。 4.1.3.6 上提电缆,系统每25m自动标定电缆深度记号。 4. 1.3.7 电缆每运行500m做一个特殊深度记号,根据需要可适当加密。 4.1.3.8采用1:200的深度比例,对每一个特殊深度记号进行记录,与磁定位曲线并测,记录井段并保证特殊深度记号及其上、下各一个深度记号应记录在深度记录标定的井段内。 4.1.3.9检查深度记号误差:
a) 计算电缆总零长,计算方法见公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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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 La - Lb - Lc
(1)
.
式中: Lo— -电缆总零长,单位为米(m);
-预置的电缆零长,单位为米(m);
La—
Lb- -连接器长,单位为米(m);
磁性定位器零长,单位为米(m)。
L- b)计算深度记号谍差值。
深度记号误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深度记号误差
单位为米
特殊深度记号名义深度
短套管单根
特殊深度记号实际深度
深度记号与标准接箍允许误差
标准接箍深度
长度 L
S. Si2 Si3 Si4 Sis Sj6 3,7 Ss Sig Si1o
5000 4500 4000 3500 3000 2500 2000 1500 1000 500
Sht Sm2 Sh3 Sh4 Sh5 Shs Sh Shs Shg Sn10
± 1. 00 ± 0. 90 ± 0. 80 ± 0.70 ± 0. 60 ± 0. 50 ±0. 40 ± 0.30 ± 0. 20 ±0. 15
Lia TLS Li4 Lis Li6 Liz Li Lig Li1o.
注:Sh~Shlo为标准接箍深度;Lil~Lio为短套管单根长度;Si~Sio为特殊深度记号实际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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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要求 4.1.4.1 上提、下放电缆应保持速度均匀,:上提速度应低手3000m/h;下放速度应低于4000m/h。
新启用的电缆,在标定深度记号之前,应来用适当的方法释放初始扭力,下放和上提速度
4. 1.4.2 应低于2000m/h。 4.1.4.3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重新进行电缆深度记号的标定。 a) 电缆被磁化。 b) 新接电缆。 c) 电缆头截掉。 d) 深度误差不符合 SY/T 5132的要求。 e) 记录的磁记号混乱,难以辨认。
4. 1. 4.4 每次电缆深度记号标定后(包括电缆深度检验),测井、取心和射孔作业队,应对提交的磁定位测井图、标准接箍深度和深度记号误差数据表进行自检,填写“电缆运行记录”并备案 4.1.4.5主管(质检)部门应定期检查作业队电缆深度记号标定及资料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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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9与电缆接触的盘缆器、马丁代克上的导向轮、天滑轮和地滑轮,应与电缆保持转动接触,不应滑动接触。 4.5维护 4.5.1 电缆在绞车滚筒上每层应排列整齐。 4.5.2 每次上提电缆时,应将粘附在电缆上的原油、钻井液和井内液体清除干净。 4.5.3 在腐蚀性强的介质中,作业后应及时用清水清洗,去掉水气后涂防腐油。 4.5.4 每井次作业完,最后一次提升电缆应使用喷油装置,对电缆实施喷油防腐措施。 4.5.5对断芯、绝缘破坏的应及时检修,各项参数应符合测井的要求。 4.5.6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检修后方可下井。
a) 局部外层钢丝磨损超过原直径的1/3。 b) 断钢丝。 c) 电缆打结或打扭后未经处理 d) 外层铠装钢丝受挤压、冲击和卡夹后有明显伤痕。 e) 缆芯的电阻值、电容分布值和绝缘值不符合测井的要求
4.5.7 遇阻、遇卡处理后,电缆标定前,应对电缆磨损程度和抗拉强度及锈蚀程度进行全面检查评估。 4.5.8 停用的电缆应进行防腐处理后避雨水封存。 4.6特殊情况 4. 6. 1 遇阻处理 4.6.1.1 随着电缆下放,井口张力显示减小,差分张力报警。 4.6.1.2 应制动绞车滚筒停车。 4.6.1.3 低速上提,确定解除遇阻后方可按正常速度再次下放。 4.6.1.4 在同一井次、同一井段若连续三次遇阻,第三次遇阻时应测一段遇阻曲线并及时将电缆提出井口。 4.6.2 遇卡处理 4.6.2.1随电缆上提,张力显示在短时间内猛增,差分张力报警。 4.6.2.2制动绞车滚筒停车,并下放电缆,使电缆张力恢复到正常值。带推靠器的仪器,应先将推靠器收拢后,再一次上提电缆,判断是否解卡。 4.6.2.3若遇卡,收拢推靠器后立刻拉到最大安全拉力,最大安全拉力计算见公式(2)。最大安全拉力不应超过电缆拉断力的50%,同时应观察电缆头张力,判断是仪器遇卡还是电缆遇卡,电缆头张力应小于拉力棒额定值的75%。
Fa= F, Fi- F,
(2)
式中: Fa最大安全拉力,单位为千牛(kN); F, -测井时正常拉力,单位为千牛(kN); Fi-—-拉力棒额定值的 75%,单位为千牛(kN); F, 仪器刚进入钻井液时的拉力,单位为千牛(kN)。
4.6.2.4 若用最大安全拉力不能解卡,应上下活动电缆,防止电缆吸附,由测井队长负责组织穿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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