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关办公建筑用能监测系统工程技术规芯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一
范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机关办公建筑用能监测系统
工程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energy consumption monitoring systems of
organ office buildings
DG/TJ08 -2127-2013
J12394-2013
2013 上海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机关办公建筑用能监测系统
工程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energy consumption monitoring systems of
organoffice buildings
DG/TJ08-2127-2013
主编单位: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批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施行日期:2013年8月1日
2013 上海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文件
沪建交[2013]588号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批准《机关办公建筑用能监测系统
工程技术规范》为上海市工程建设
规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主编的《机关办公建筑用能
监测系统工程技术规范》,经市建设交通委科技委技术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统一编号为DG/TJO8一 2127一2013,自2013年8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负责管理、上海市机
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七日
前言
为更好地落实与实施《上海市建筑节能条例》和《公共机构节
能条例》,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设计编制计划》的通知(沪建交厂2012 281号)文件要求,由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任主编的标准编制组经深入调查研究,总结近年来机关办公建筑用能监测系统的科研成果和工程实践经验,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共九章、五个附录。主要内容有:1总则;2术语;3基
本规定;4数据采集对象与编码:5系统设计;6系统施工与调试;7 系统检测;8系统验收;9系统运营维护及附录A至E。本规范明确了本市机关办公建筑的用能分类、分项、分户计量的监测范围,规定了系统设计、施工、检测、验收和运营维护全过程的基本技术要求,以保障工程建设质量,促进机关办公建筑的节能降耗工作。
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
经验,若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给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地址: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邮编:200003;电话:23119865;传真: 23113533),供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主要起草人:薛晓峰倪一飞张晓卯张德明 王君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