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
SY/T6640-2012 代替SY/T6640—2005
电子式井下压力计校准方法
Calibration method for the down hole electronic pressure gauge
2012-03一01实施
2012一01-04发布
国家能源局 发布
目 次
前言
1
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
1
2
3
4
校准条件 6 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
5
校准结果复校时间间隔
7
8
附录A(资料性附录)电子式井下压力计校准方法记录格式附录B(资料性附录) 校准证书背面格式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SY/T6640—2005《电子式井下压力计校准方法》。与SY/T6640—2005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变化如下:
删除了零点偏移校准、密封性检查和满量程密封性检查;删除了对0.02级电子压力计的技术指标的要求;调整了电子式井下压力计的校准环境条件;调整了电子压力计校准记录格式;增加了回程误差校准的内容;增加了“在井下连续工作30d以上的电子压力计,从井下取出后应立即进行校准”的规定。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油气计量及分析方法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测试技术服务分公司、沈阳兴大通仪器仪表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振军、王东红、于丽娟、王平、赵云鹏、夏荣、庄强。 本标准代替了SY/T6640—2005。 SY/T6640—2005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JJG(石油)09—1991,JJG(石油)09—1999; JJG(石油)18—1992。
Ⅱ
电子式井下压力计校准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式井下压力计(以下简称电子压力计)的技术要求、校准条件、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新制造、使用中和修理后的电子式压力计的校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SY/T6231—2006电子式井下压力计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回程误差hysterisiserror 在相同条件下,被测量值不变,计量器具正行程和反行程示值之差的绝对值
3.2
零点漂移 zerodrift 输人值为零,计量器具随时间的改变,输出值偏离零值的变化
4技术要求
4.1外观
电子压力计外观应无锈蚀和损坏,并应有制造厂名、型号、产品编号、出厂日期、测量范围、工作温度范围和CMC标志。 4.2振动与冲击
在规定条件下检查,被校准电子压力计应能正常工作。 4.3示值误差
在电子压力计的工作温度范围之内,其压力示值误差见表1。 4.4零点漂移
电子压力计的零点漂移值应不大于仪器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的1/2。
1
准确度等级 0.025级最大允许误差 ±0. 025%FS ±0. 05%FS ±0.1%FS ±0.2%FS ±0.5%FS
0.05级
0.1级
0.2级
0.5级
1.0级 ± 1%FS
4.5 回程误差
电子压力计的回程误差应不大于仪器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 4.6鉴别力(阈)
电子压力计在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的1/5压力值有指示
5校准条件
5.1校准环境
校准环境条件见表2。
表2校准环境条件
环境温度
相对湿度
电子压力计准确度等级
其他
℃ 20 ±1 20±2 20±3 20±5
% <80 <80 <80 <80
0. 025 0.05,0.1 0.2,0.5
防震、远离强磁场
1. 0
5.2校准设备 5.2.1标准器
校准用的标准活塞式压力计或专用压力计检定装置,其准确度等级按表3规定选择
表3电子压力计校准设备
标准活塞压力计(压力计检定装置)准确度等级
恒温浴温场偏差
低温装置温场偏差
电子压力计准确度等级
码等级
℃ ± 0. 5 ±1 ± 3
℃ ± 1 ±2 ±3
0. 01 0. 02 0.05
0. 025 0.05,0.10 0.2,0.5,1.0
等标准二等标准
5.2.2恒温器
恒温器工作温度范围应宽于被检压力计工作温度5℃,恒温器内部有效高度应高于被检电子压力计长度0.2m。连接恒温器与标准器之间的管路承受压力必须超过标准器标称范围的上限 2
6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
6.1 校准项目
校准项目见表4。
表4 校准项目一览表
使用中
修理后
序号 1 2 3 4 5 6 注:“”表示校准项目,“-”表示可不校准项目。
校准项目外观振动与冲击示值误差零点漂移回程误差鉴别力 (阈)
新制造
十
6.2校准方法 6.2.1 外观检查
目测检查电子压力计外观应符合4.1的规定 6.2.2振动与冲击检查
按照SY/T6231一2006中4.2的规定做振动与冲击检查,被校准压力计应符合4.2的规定。 6.2.3示值校准 6.2.3.1 校准工作点的选择
按表5确定被校准电子压力计的压力点与温度点,各点应在电子压力计的测量范围(上限到下限)内分布。表5中数字均为最低限,使用中的电子压力计校准时温度点应包括室温和高温(模拟井下工作时的最高温度),新制造、维修后的电子压力计校准时温度点应从温度下限至上限均匀选取,压力校准点包括零点,除零点和电子压力计测量上限值外各校准点压力值应至少有2个为非整数值。
表5温度校准点及压力校准点的选择
压力点 11 个 6个
循环次数
温度点 4个 2 个
适用范围新制造、修理后
3 3
使用中
6.2.3.2校准步骤
排净管路系统内的空气,将电子压力计垂直安装在恒温器内。恒温器达到温度校准点并恒温1h 以上方可进行电子压力计校准。从测量下限开始按已确定的压力校准点平稳地逐点升压至测量上限值
3
循环,按照表5的要求进行不同温度点的循环示值校准。 6.2.3.3示值误差计算
按公式(1)计算示值误差。
△,=p;-poi
(1)
式中: D,- 各压力校准点下示值误差,单位为兆帕(MPa); pi 各压力校准点下的示值,单位为兆帕(MPa); Poi 各压力校准点下标准器的示值,单位为兆帕(MPa)。 按公式(2)计算电子压力计的最大允许误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m×100%
(2)
pFs
式中:
电子压力计最大允许误差,用百分数表示; △max——电子压力计所有压力校准点中绝对值最大的示值误差,单位为兆帕(MPa); PFs 一电子压力计测量范围的上限值,单位为兆帕(MPa)。
6.3零点漂移校准
在温度校准点下,1h内每隔15min记录一次零点输出示值,5次输出示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应符合4.4的规定。 6.4回程误差校准
回程误差可利用示值校准的数据进行计算。每次同一校准点上正、反行程示值之差的绝对值应符合4.5的规定。 6.5鉴别力(阈)检查
在常温下,在压力计量程的50%~75%处,按4.6的规定附加压力,应能观察到压力点示值的变化。
77 校准结果
7.1 校准记录
原始校准数据应填人校准记录中(格式参见附录A)。 7.2校准结果
对已校准的电子压力计出具校准证书,校准证书给出校准结果。最大引用误差符合原准确度等级的,签发原准确度等级校准证书;最大引用误差不符合原准确度等级的,签发相应准确度等级的校准证书。(格式参见附录B)。
4
8 复校时间间隔
电子压力计校准时间间隔应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确定,建议不超过6个月。连续工作30d以上的电子压力计,建议重新校准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