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13.100 E 09 备案号:29818--2010
SY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
SY 54452010 代替SY5445-1999
石油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规范
Safety production code for petroleum machinery manufacturing enterprises
2010-12-15实施
2010-08-27发布
国家能源局 发布
SY 54452010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 常见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 5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6作业环境基本要求 7安全卫生防护技术措施 8机械设备安全要求 9热工设备安全要求· 10电气设备设施安全要求 11易燃、易爆设备设施及场所安全要求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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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54452010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代替SY54451999《石油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规定》。 本标准与SY5445一1999相比,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标准名称改为《石油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规范》;一增加和修正了部分规范性引用文件;
删除了已废止的部分规范性引用文件;增加了“危害因素”、“危害因素辨识”、“风险”、“风险评价”、“有限空间”五个术语和定
住分夏网
义;
-增加了“安全资金投入管理”、风险管理”、“事故应急救援” 5.6); 一增加了“加工中心”、“厂内铁路运输”(本版第8章);
bzfx急数olm个安全生产管理要素(本版
增加了“低压电气固定线路”(本版10.10);修改了“人员”(本版5.1)、“人员技能”(本版5.2)、“生产物料及剩余物料(本版5.4)”、 “工艺、作业、施工过程”(本版5.5)、“安全生产管理”(本版5.6)、“设备设施、物料布置”(本版6.4)、“车间通道(本版6.9)、“安全卫生防护技术措施基本要求”(本版7.1)、 “劳动防护用品"(本版7.2)、“安全标识、报警信号”(本版7.4)、“机械设备安全要求通用要求”(本版8.1)、“起重机械(本版8.3)”、“冲压、剪切机械”(本版8.5)、“砂轮机” (本版8.7)、“气动工具”(本版8.8)、“联动生产线”(本版8:12)、“注塑机”(本版8.14)、 “产生X,射线设备”(本版8.15)、“电弧炼钢炉”(本版9.2)、“工业炉窑”(本版9.4)、 “锻压机械”(本版9.6)、“变配电站(所)”(本版10.1)、“电网接地”(本版10.2)、“车间动力、照明箱(柜、板)”(本版10.4)、“电焊机”(本版10.5)、“临时用电线路”(本版 10.6) ; 删除了“高处作业”(1999年版的6.12)。
本标准由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第一机械厂、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宝
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剑虹、郝建军、王新英、尚炳辉、马克立、段正利、唐骏、张宝生、董宗
刚、杨宗万、李树生、贾胜军、周石燕。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SY5445—1992,SY 5445—1999。
I
SY 5445-2010
石油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及作业环境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机械制造与修理,仪器、仪表,钢管及钢丝绳等生产企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55—2008建筑卷扬机 GB1984-2003高压交流断路器 GB 2494—2003 3普通磨具安全规则 GB 2893—2008 安全色 GB 2894--2008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 3787--2006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GB 4053. 1—2009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1部分:钢直梯 GB 4053. 22009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2部分:钢斜梯 GB 4053.3一2009固定式钢梯安全要求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 GB 4387---2008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GB 5083—1999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5099—1994钢质无缝气瓶 GB/T 6067—19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 6222—2005 5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GB 6514—2008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 GB7231-2003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 87021988电磁辐射防护规定 GB108271999机动工业车辆安全规范 GB/T 11651—2008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12158—2006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GB 12557—2000 木工机床安全通则 GB/T 12801—2008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 130041999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GB/T13869—-2008用电安全导则 GB13955-2005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 GB/T14784—1993带式输送机安全规范 GB 15603—1995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157352004金属热处理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 GB/T 16856.1一2008机械安全风险评价第 1部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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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7120---1997 锻压机械安全技术条件 GB 17957--2005 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安全要求 GB 18218--2009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 18568--2001 加工中心、安全防护技术条件 GB 18871--2002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GB 19517--2009 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GB 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29-2003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 GB 500301991 氧气站设计规范 GB 50034--200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53-—1994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 50054-19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7-199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00年版) GB 50059--1992 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 GB 50073—2001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 500742002 石油库设计规范 GB 50140-2005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J 64—一1983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过电压保护设计规范 GBJ87—1985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Z 1--2002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 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 1 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 部分:物理因素 GBZ 117—2006 工业 ×射线探伤卫生防护标准 GBZ 132-一2008工业Y射线探伤放射防护标准 SY5985--2007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规程 JB/T 8521.1-2007编织吊索安全性第 1部分:一般用途合成纤维扁平吊装带 JB/T8521.2一2007编织吊索安全性第2部分:→般用途合成纤维圆形吊装带 JB8524--1997容积式空气压缩机安全要求 JB/T 9010—-1999手拉葫芦安全规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蒸气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部发(1996)276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
危险因素 hazardous factors 可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的因素。
3. 2
有害因素 harmful fac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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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影响人的身心健康,导致疾病(含职业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
3. 3
危害因素hazardous,harmful factor 一个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可能导致人员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有害的环
境影响或这些情况组合的要素,包括根源和状态。 3. 4
危害因素辨识hazardous,harmful factors identification 识别健康、安全与环境危害因素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3. 5
风险 risk 某一特定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组合。
3. 6
风险评价risk assessment 评估风险程度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
3. 7
生产物料production materials 生产需要的原料、材料、燃料、辅料和半成品。
3.8
剩余物料waste materials 生产过程中的余料和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品、废料,包括气态、液态和固态物质。
3.9
高处作业works heights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3. 10
受限空间 confined spaces 仅有 1个~2个人孔,即进出口受限制的密闭、狭窄、通风不良的分隔间,或深度大于1.2m封
闭和敞口的只允许单人进出的围截的通风不良空间。 4常见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
4.1 物理性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 4.1.1交通运输工具;运动的机器和机械;运动的物体、重物坠落、弹性势能释放;生产装置刚度、 强度不够,稳定性差,密封不良,应力集中,外形有尖角、毛刺、利棱;外露运动件无防护;部件失灵、内压超过允许值、表面温度过高过低的设备设施。 4.1.2电气绝缘损坏或带电部位裸露;失灵的电器;线路过载及短路、电弧、异常停电、异常带电;漏电、雷电、静电、电火花等。 4.1.3防护装置不完善或失灵、失效,设备、电气安全距离不够。 4.1.4噪声、振动过大,空气中含尘量或污染程度过高,加热、燃烧、焊接、切割等所形成的烟尘。 4.1.5光线过强或照度不足,眩光,光通量波动过大,光或色对比度不当。 4.1.6紫外线、红外线辐射过强,电场、磁场强度过高,静电强度过大。 4.1.7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放射性强度(或剂量)过高;微波场强过大。 4.1.8场地狭窄、滑、缺氧等不良作业环境,安全通道不畅、基础下沉、渗漏等危险构筑物;作业位置与坠落基准面距离过大。 4.1.9 明火、高温与低温物质及异常气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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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0信号装置和标志损坏、不完善、不清晰、不规范、显示不准、位置不当。 4. 1.11 其他物理性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 4.2化学性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 4.2.1有害性物质,如铅、汞、苯、氨、氯、硫等。 4.2.2易燃、易爆性物质,如氢、汽油、天然气、压缩或液化气体以及空气中的易燃易爆气体混合物或粉尘等。 4.2.3自燃性物质,如煤堆、油布、油纸、油浸金属屑等。 4.2.4腐蚀性物质,如酸性、碱性物质。 4. 2.5 其他化学性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 4.3生物性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主要指致病微生物,如细菌、病毒等。 4.4 心理、生理性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 4.4.1体力、听力、视力负荷超限。 4.4.2连续长时间作业。 4.4.3心理负担过重,如脑力过度紧张、意外刺激或过分激动等。 4.4.4酒后或吸食有毒物质。 4. 4. 5其他心理、生理性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 4.5行为性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 4.5.1违章指挥,指挥错误。 4.5.2违章操作,操作错误。 4.5.3防护用品、用具使用不当。 4.5.4监护失误。 4.5.5其他行为性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 4.6 其他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 5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5.1 人员 5.1.1应进行职业适应性选择,其心理、生理条件应满足工作性质要求。 5.1.2应进行体检,其健康状况必须符合工作性质要求。 5.1.3应按规定对有关作业人员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5.2人员技能 5.2.1应经职业健康安全专业知识、生产安全技术技能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持证上岗。 5.2.2了解本岗位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和产生的危害因素,并能根据其危害性质和途径采取防范措施。 5.2.3掌握和熟悉必要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消防知识。 5.2.4熟悉设备的性能和工作原理,掌握设备的操作技能,了解生产工艺等要求。 5.2.5应掌握个人防护用品、消防器材等的正确使用和维护方法。 5.2.6应掌握事故应急处理和紧急救护的方法。 5.2.7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生产设备和设施应及时处理或向有关人员报告;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一切违章行为均有权指出、要求其纠正或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5.3生产装置 5.3.1 生产装置应符合 GB 19517-2009,GB 5083—1999和 GB/T12801—2008及相应机床安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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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标准的要求。 5.3.2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应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蒸气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劳部发(1996)276 号」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的要求定期管理。 5.4生产物料及剩余物料 5.4.1企业应优先选用无毒、低毒清洁环保型的生产原料或物料。若选用给人员带来危险或有害作用的生产物料时,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采用消除或降低危害的工程控制措施。 5.4.2不宜人工搬动的生产物料及剩余物料,应设置吊装及搬运的装置, 5.4.3危险和有害的生产物料及剩余物料,应按产品的安全要求设专库保管,并严格执行出、人库制度。 5.4.4成垛堆放的生产物料及剩余物料应符合6.4.3的要求 5.4.5具有危险和有害的剩余物料,应及时清理,并进行净化处理。 5.4.6危险化学品的使用、诺存、运输应执行GB18218-2009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5.5工艺、作业、施工过程 5.5.1工艺规程应指明加工操作的安全要求,并在作业、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 5.5.2设备设施及生产作业岗位应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者应严格执行。 5.5.3操作者应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5.5.4操作者工作前应全面检查所用设备的防护装置,确认完好有效后方可进行操作。 5.5.5可能对人员的安全健康造成危害或对财产造成损失的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工业动火作业、交叉作业、承压试验作业等危险作业过程,应制定必要的安全、卫生规程和要求。 5.5.6企业应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有效地保护和改善环境,实现节能、 降耗、减污、增效,做到清洁无害化生产。 5.6安全生产管理 5.6.1管理机构 5.6.1.1按照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管理网,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5.6.1.2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按照国家、上级有关部门及“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规定的职能和职责,贯彻国家及上级下达的指令和规定,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实行全面、系统的标准化管理。 5.6.2管理制度
应根据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及“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制定完善各部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6.3安全资金投入管理
企业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排必须的资金投人,以保证企业达到和符合法定的安全生产条
件。 5.6.4“三同时”管理
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应严格执行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规定。安全设施投资应纳人建设项目概算。 5.6.5风险管理
企业应根据实际作业活动的特点,持续进行危害因素辨辩识、风险评价和实施必要的风险控制和削减措施。风险评价应符合GB/T16856.1-2008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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