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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 11269-2011 巷道堆垛起重机 安全规范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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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JB/T 11269-2011 巷道堆垛起重机 安全规范 ICS 53.080 J83 备案号:34937—2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11269—2011 代替JB/T5319.2-1991
巷道堆垛起重机 安全规范
Storage/RetrievalmachineSafety code
2012-04-01实施
2011-12-20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JB/T11269-2011
目 次
前言 1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一般要求... 4 构造设计安全要求 4.1-般要求. 4.2司机室设计要求 4.3操作台.. 4.4直梯... 4.5制动器. 4.6/卷简.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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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承载钢丝绳(或承载链条) 4.8电气设备安全要求. 5同一巷道内两台或两台以上堆垛机运行时的安全要求
保护装置要求 6.1 限速防坠装置. 6.2 过载保护装置. 6.3 松绳保护装置. 6.4 货叉伸缩机构的安全保护 6.5 升降终端限位器, 6.6 运行终端限位器 6.7 限速器(强迫换速开关) 6.8 货叉伸缩行程限位器. 6.9 货叉超行程停止器(货叉超行程挡块) 6.10 急停按钮 6.11 电气联锁保护 6.12 声光报警装置 6.13 货物位置异常检测装置 6.14 货位探测器 6.15 夹钩... 6.16 清轨器 7安全标志 7.1一般规定 7.2警告标志 7.3其他标志.. 8使用要求...
6
8.1对司机的要求 8.2对使用单位的要求 JB/T11269-2011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JB/T5319.2--1991《有轨巷道堆垛起重机安全规范》,与JB/T5319.2-1991相比主要
技术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有轨巷道堆垛起重机”改为“巷道堆垛起重机”;修改了对结构件焊接的要求(本版的3.3,1991年版的3.2.2~3.2.4);修改了司机室的净空高度要求(本版的4.2.4,1991年版的4.2.4);增加了“直梯”的有关规定(本版的4.4);增加了“4.6卷筒”的有关规定;增加了“两台及两台以上堆垛机在同一巷道内运行时的安全要求”(本版的5.2);
查修证了对超速保护装置和捕捉器的要求(本版的6.1.3.3,1991年版的5.1.1.2);
增加了第7章“安全标志”;修订了对司机的要求(本版的8.1,1991年版的6.2)。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机械工业物流仓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CMIF/TC10)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涤新、徐庆才。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JB/T5319.2—1991。
II JB/T11269—2011
巷道堆垛起重机、 安全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巷道堆垛起重机的设计、制造、使用等方面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立体仓库内的巷道堆垛起重机(以下简称堆垛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893安全色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3323—2005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 GB/T381I起重机设计规范 80 GB/T4205 人机界面标志标识的基本和安全规则操作规则 GB/T 5972 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 GB6067.12010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总则 GB8918 3重要用途钢丝绳 GB15052起重机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符号总则 GB5025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3一般要求 3.1堆垛机及其零、部件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应满足GB/T3811的规定。 3.2主要受力构件,如下横梁、立柱、上横梁、载货台、起升机构等,其对接焊缝质量应符合GB/T 3323—2005中IⅡI级焊缝的规定。 3.3结构件焊接应符合GB6067.1的规定。 3.4可拆卸的连接部件应采取措施防止自行松动。 3.5堆垛机的金属结构和零部件应采取防锈措施。 3.6堆垛机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符合GB50254的规定。 4构造设计安全要求 4.1一般要求
堆垛机应设置防止倾覆和脱轨的装置。 4.2司机室设计要求 4.2.1司机室应有良好的视野,便于操作和维护。 4.2.2 司机室装设的视窗材料应采用安全防震材料,且应有良好的透明度。 4.2.3 司机室的地面应采用防滑和绝缘材料。 4.2.4 司机室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1.9m,门的宽度不应小于0.5m。 4.2.5 司机室门不允许向外或向下开启,门上必须安装具有与堆垛机动作互锁的锁或插销。 4.2.6 对于起升高度超过5m的堆垛机必须装有司机能从高位安全离开司机室的装置,如装设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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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出口等。 4.2.7司机室不应采用易燃材料制造。 4.2.8司机室的照明必须使司机能完成操作台的正常操作,照度不应低于301x。 4.2.9司机室内应设应急照明。 4.2.10司机室内必须配备急停按钮及灭火器。 4.3操作台 4.3.1操作台上应装设起动和急停按钮并应装电锁,必须将钥匙插入锁内方可接通电源。取出钥匙为断电状态。 4.3.2各操纵开关的配置应易于操作,并能防止误动作的发生。开关上应有永久性的明显标志。开关或手柄动作方向应符合GB/T4205的规定。 4.3.3随车行走的操作台上方和周围必须装有防护装置。 4.4直梯 4.4.1高度超过5m以上的堆垛机应设有直梯。 4.4.2单个梯级高度不应大于0.3m,纵深不应小于0.15m。 4.4.3直梯应设有保险圈或防坠落的安全绳。 4.4.4否保险圈从2.5m高度开始安装,保险圈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0.9m,保险圈至少用三根纵条联系起来,其中一条纵条应对准直梯垂直的中心线,保险圈直径不应小于0.8m,保险圈的强度应能承受 1000N的力而无明显变形。 4.5制动器 4.5.1堆垛机的起升机构、运行机构及货叉伸缩机构都必须装设制动器。制动器必须是常闭式的、可调节的以及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可靠地制动。 4.5.2起升机构制动器的制动力矩M应符合公式(1)的规定:
(1)
M>KMi".
式中: M制动器的制动力矩,单位为牛米(N·m); Mi一一满载时制动轴上的静力矩,单位为牛米(N·m); K—制动器安全系数。 制动器安全系数K按下列情况选取: a)无升降司机室的起升机构取1.5~1.75; b)具有升降司机室的起升机构取1.75~2。
4.6卷筒 4.6.11 如果卷筒钢丝绳缠绕一层以上,应提供排线装置或自动导向装置、绕绳索系统 4.6.2美 卷筒两端凸翼的直径应超过最上面一层绳索,超出的高度应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倍。 4.6.3当载货台到达最低点时,钢丝绳在卷筒上的剩余安全圈(不包括固定绳端所占的圈数)应不少于2圈。 4.7承载钢丝绳(或承载链条) 4.7.1起升机构选用的钢丝绳应符合GB8918的规定,并必须有产品检验合格证。 4.7.2元 承载钢丝绳的破断拉力S应符合公式(2)的规定:
Sp≥nSmax
(2)
式中: Sp——承载钢丝绳的破断拉力,单位为千牛(kN); Smax—一承载钢丝绳最大工作静拉力,单位为千牛(kN);
n-承载钢丝绳安全系数。
2 JB/T11269—2011
6.2过载保护装置 6.2.1机械式过载保护装置的要求:
a)动作载荷不应大于1.25倍的额定载荷。 b)当达到动作载荷时应能自动地切断起升电动机电源。
6.2.2电子式过载保护装置的要求:
a)带延时的动作载荷不应大于1.10倍的额定载荷。 b)瞬时动作载荷不应大于1.25倍的额定载荷。 c)当达到动作载荷时应能自动地切断起升电动机电源。
6.3松绳保护装置
堆垛机应设置保证承载钢丝绳张紧力减弱时,能自动地切断起升电动机电源的装置。 6.4货叉伸缩机构的安全保护
货叉伸缩机构应设置能防止货叉伸缩受阻时损坏机构的货叉力矩限制器。 6.5升降终端限位器 6.5.1堆垛机应装有防止载货台超出上、下极限位置的保护装置。载货台达到或超出上极限或下极限位置时,该装置应能自动地切断起升电动机电源。 6.5.2载货台在最高正常工作位置时,上极限限位器安装位置应使上极限限位器不应动作。下极限限位器安装位置,应使载货台在以额定载荷下降时,在下极限限位器动作后,不应降落在下横梁上。 6.5.3上极限限位器的上方应设置能切断堆垛机总电源的起升紧急终端限位器。载货台停止后,与上横梁的间隙应大于50mm。 6.6运行终端限位器 6.6.1运行终端限位器应至少含一个电气式(终端限位开关)和机械式(车挡、缓冲器)或其他形式的终端限位器。 6.6.2作用于一个运行终端限位器(如车挡)上,沿堆垛机运行方向水平力应按堆垛机减速后实际碰撞速度(但不小于70%额定运行速度)来计算。 6.6.3运行终端限位器开关动作时,堆垛机下横梁缓冲器与车挡之间的最小距离应大于堆垛机额定运行速度的制动距离。 6.6.4堆垛机下横染两端部的缓冲器应具有吸收动能、减少冲击的良好性能。作用在缓冲器上的碰撞载荷应按减速后的实际碰撞速度计算,最小不应小于70%额定运行速度 6.6.5载货台与下横梁、上横梁之间应分别设缓冲器。 6.7限速器(强迫换速开关)
当堆垛机行走或升降到限速器时,应能自动切换为低速。 6.8货叉伸缩行程限位器
货叉伸出至最大行程或复位对中时,该限位器应能自行动作。 6.9货叉超行程停止器(货叉超行程挡块)
堆垛机应安装有防止伸缩货叉从固定货叉脱出的货叉行程停止器。 6.10急停按钮
堆垛机必须设置急停按钮,在紧急情况下,应能切断堆垛机总电源。 6.11电气联锁保护 6.11.1堆垛机上司机室的门未关闭时,堆垛机电源不应接通。 6.11.2多地点操纵的堆垛机应设有互锁,以保证某一时刻,只能从一个地点操纵堆垛机。 6.11.3各控制方式间应有互锁,以保证某一时刻,只允许选用手动、半自动、自动控制中种控制方
:
式。 6.11.4堆垛机水平运行、载货台垂直升降和货叉伸缩应设互锁。货叉离开原位时,不允许堆垛机运行
:
4 JB/T11269—2011
和影响安全的高速升降。 6.11.5控制电路应具备以下常规的联锁和保护:失电压保护,操作开关零位保护,电动机正、反转联锁,不同速度级的联锁,短路和过电流保护。 6.12声光报警装置
堆垛机必须设有能区分堆垛机工作、待机和故障状态的相应报警装置。 6.13货物位置异常检测装置
堆垛机应装有货物外形和位置的检测装置。 6.14货位探测器
自动控制的堆垛机应装设货位探测器并保证在货叉作业前,先行检测出目的地址上有、无货物。 6.15夹钩
堆垛机应装设夹钩,防止堆垛机倾翻和车轮脱轨。 6.16清轨器
堆垛机车轮前方应设置清轨器。清轨器与轨面的间隙不应大于10mm。 7安全标志 7.1准般规定 质
堆垛机的危险部位应有安全标志,安全标志应符合GB2894和GB15052的规定,安全标志的颜色应符合GB2893的规定。 7.2警告标志
在堆垛机明显的位置应有下列标志(必要时画出警戒色条): a)不得进入堆垛机运行区域; b)堆垛机载货台上下严禁站人; c)钢丝绳卷筒处小心夹手。
7.3其他标志 7.3.1为避免工作人员发生危险,在靠近工作人员的显著地方应设置提醒标志,如远离、紧急状态下的安全工作程序、安全通道等。 7.3.2堆垛机维修期间,“人在工作中”的标志牌应放置在外部控制面板上和护栏的门上。 8使用要求 8.1对司机的要求
堆垛机应符合GB6067.1一2011中对司机的要求。 8.2对使用单位的要求 8.2.1使用单位应根据所用堆垛机的种类、复杂程度,按说明书以及使用的具体情况,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 8.2.2必须对本单位的堆垛机建立设备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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