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77.150.30 H 62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6015—2010
覆合用铜带
Copper strip for clad
2011-10-01实施
2011-01-10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26015—2010
前言
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中铝洛阳铜业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朱迎利、孟惠娟、高双玲、曹秀兰、余学涛,
H
GB/T26015—2010
覆合用铜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覆合用铜带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电线电缆行业制造铜包铝、铜包钢线缆覆合用铜带。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28-2002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GB/T351金属材料电阻系数测量方法 GB/T5121(所有部分)铜及铜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5231加工铜及铜合金化学成分和产品形状 GB/T8888重有色金属加工产品的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YS/T347 铜及铜合金平均晶粒度测定方法 YS/T478 铜及铜合金导电率涡流检测方法
3要求
3.1产品分类 3.1.1牌号、状态、规格
带材的牌号、状态和规格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月 牌号、状态和规格
规 格 mm
状 态
牌 号
厚度 0.3~0.5
宽度 20~610
M(软)
TU2,T2 注1:经供需双方协商,也可供应其他状态、规格的产品。 注2:为达到某种特定的用途,允许添加其他微量元素。
3.1.2标记示例
产品标记按产品名称、牌号、状态、规格和标准编号的顺序表示。标记示例如下:用TU2制造的、M状态、厚度为0.5mm、宽度为200mm的带材标记为:带TU2M0.5X200GB/T2601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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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6015—2010
3.2化学成分
带材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5231中相应牌号的规定。 3.3尺寸及其允许偏差
带材的尺寸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尺寸及其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厚 度 0.3~0.5
厚度允许偏差
宽度允许偏差
宽 度 20~610
+0, 005
±0, 20
0.01
3.4力学性能
带材的室温力学性能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力学性能抗拉强度Ra
伸长率Ai.3
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Rpo.2
牌号 TU2 T2
状态 M M
N/mm* 200~250 230~265
N/mm* <100 <100
% ≥45 ≥40
3. 5 晶粒度
带材的平均晶粒度应在0.010mm~0.030mm的范围内。 3.6电性能
在20℃的温度下测试,带材的导电率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导电率
牌 号 TU2
导电率/%IACS
≥98 ≥95
T2
3.7外观质量 3.7.1带材的两边应切齐,无裂边、卷边等缺陷。 3.7.2带材的表面应光滑、清洁,不允许有分层、裂纹、起皮、起刺、气泡、压折、夹杂、氧化和铜绿等影响使用的缺陷。
4试验方法
4. 1 化学成分的仲裁分析方法
带材的化学成分的仲裁分析方法按GB/T5121的规定进行。 2
GB/T26015—2010
4.2尺寸及其允许偏差测量方法
带材的尺寸及其允许偏差应用相应精度的测量工具进行测量。带宽>100mm时,在距离边部 ≥5mm处测量;带宽≤100mm时,在距离边部≥3mm处测量。 4.3力学性能检验方法
带材的拉伸试验方法按GB/T2282002的规定进行,试样按GB/T2282002附录A表A.1中 P2的规定制取。 4.4晶粒度检验方法
带材的晶粒度检验按YS/T347的规定进行。 4.5电性能试验方法
带材的导电率试验按GB/T351或YS/T478的规定进行。当需仲裁时,仲裁试验按GB/T351的规定进行。 4.6外观质量检查方法
带材的外观质量应用目视进行检验。
5检验规则
5.1检查和验收 5.1.1产品应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及合同(或订货单)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 5.1.2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及合同(或订货单)的规定进行复验,如复验结果与本标准及合同(或订货单)的规定不符时,应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属于表面质量及尺寸偏差的异议,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其他质量异议,应在收到产品三个月内提出。如需仲裁,仲裁取样应由供需双方在需方共同进行。 5.2组批
带材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状态和规格组成。每批重量应不大于3500kg(如该批为同一熔次,则批重可不大于6000kg)。 5.3检验项目
每批带材应进行化学成分、尺寸及其允许偏差、力学性能试验、晶粒度、电性能和外观质量的检验。 5.4取样
带材取样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取样
检验项目化学成分
取样规定
要求的章条号
试验方法的章条号
供方1个试样/熔次,需方1个试样/批
3. 2 3. 3
4. 1 4. 2
尺寸及其允许偏差
逐卷检查
GB/T26015—2010
表5(续)
要求的章条号
检验项目力学性能晶粒度电性能外观质量
取样规定
试验方法的章条号
任取2卷/批,1个试样/卷任取2卷/批,1个试样/卷任取2卷/批,1个试样/卷
3. 4 3. 5 3. 6 3. 7
4, 3 4. 4 4. 5 4. 6
逐卷检查
5. 5 5检验结果的判定 5.5.1化学成分不合格时,判该批带材不合格。 5.5.2带材的尺寸及其允许偏差和外观质量不合格时,判该卷不合格。 5.5.3当力学性能、晶粒度和电性能的试验结果中有试样不合格时,应从该批带材(包括原检验不合格的那卷带材)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重复试验,重复试验结果全部合格,则判整批带材合格。若重复试验结果仍有试样不合格,则判该批带材不合格,或由供方逐卷检验,合格者交货。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质量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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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材的标志、包装、运输、处存和质量证明书应符合GB/T8888的规定。
合同(或订货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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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购本标准所列产品的合同(或订货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a)产品名称; b)牌号; c)供应状态; d)尺寸规格; e)重量; f)本标准编号; g)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