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G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
JG/T 332—2011
流量温度法热分配装置技术条件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the heat allocation device by
flow ratio and temperature of the water
2012-02-01实施
2011-08-09发布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JG/T332—2011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空调净化设备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众力德邦智能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甘肃省建筑设计研
究院、北京工业大学电子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兰州大学信息学院、北京市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甘肃省榆中供热管理站、中机十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北京金日蓝海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长英新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哈尔滨市超然物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俞光、张景、王彦、田亚菲、罗志荣、张延华、王克勤、王志忍、张敏、鲍东、程港王成禹、罗芳、刘华、白雪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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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T332-—2011
流量温度法热分配装置技术条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流量温度法热分配装置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用流量温度法热分配装置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4943一2001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 GB/T17618信息技术设备抗扰度限值和测量方法 CJ/T188-2004户用计量仪表数据传输技术条件 JJG1030--2007超声流量计检定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流量温度法热分配装置heatallocationdevicebyflowratioandtemperatureof thewater 流量温度法热分配装置是以采暖用户流量占热量结算点的总流量比例和温差作为热分配的依据,
将供热区域热量结算点的热量总表所测量的热量分配至各用户的一种装置;装置由热量总表、热量分配器和温度采集处理器等设备组成,根据用户的需要可配备热量查询器等辅助设备。 3.2
热量结算点heatsettlementsite 供热方和用热方之间通过热量表计量的热量值直接进行贸易结算的位置。
3. 3
流量比例ratiobetweenapartmentandbuildingflow 热量结算点内采暖用户流量与热量结算点的总流量之比。
3. 4
热量分配器heatallocator 用于传输、汇总数据,并将总表测量的热能值经过计算分配至各个用户的设备。
3.5
温度采集处理器 temperaturedata logger 用于采集处理温度数据,通过有线/无线的通讯方式传输数据的设备。
3. 6
热量查询器 querydevice 用户查询用热量及余额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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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热量分配误差heatapportionmentdeviation 用户分配的热量数据之和与相应热量结算点总表读数之间的相对误差。
3.8
单户分配热量误差userheatapportionmentdeviation 单户分配的热量数据与采用热量表计量得到热量数据之间的相对误差。
4一般要求
4.1确定用户流量比例
使用外夹式超声波流量计测得用户的流量,垂直单管系统应测量立管流量,按户分环系统应测量人户流量,将所测得的用户流量除以该热量结算点内所有用户流量之和,从而得到用户流量比例。 4.2测量用户进、出水温差
在供热系统中应接入温度采集处理器测量用户的进、出水温度并计算温差。
4.3计算
流量温度法热分配装置中的热量分配器应以流量比例、用户进、出水温差等数据为依据,将热量总表记录的热量值,通过流量温度法计算分配给各用户。 4.4数据接口
流量温度法热分配装置的数据通讯可选配RS-485、M-BUS和无线传输接口。RS-485接口应符合 CJ/T188—2004中附录C的规定;M-BUS接口应符合CJ/T188-2004中附录B的规定;无线接口应符合CJ/T188--2004中附录D的规定。 4.5通讯协议
流量温度法热分配装置的数据通讯协议应符合CJ/T188一2004的规定。 4.6外夹式超声波流量计 4.6.1使用外夹式超声波流量计测量流量读数误差不应大于5%; 4.6.2使用外夹式超声波流量计测量流量时,被测介质流速不应小于0.1m/s; 4.6.3外夹式超声波流量计应按JJG1030--2007检定。
5技术要求
5.1流量温度法热分配装置的技术要求包括对装置各部分以及系统的性能要求,必要时对其检测的方法可参见附录A。 5.2温度采集处理器的性能 5.2.1配对误差
当水温为30℃~65℃时,用于分户供暖系统中的进、回水温度传感器,测量同一温度时测出的温差应小于0.3K。 5.2.2分组误差
当水温为30℃65℃时,用于单管供暖系统中的进、回水温度传感器,测量同一温度时测出的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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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应小于0.13K。 5.2.3电池
使用电池供电的温度采集处理器,电池容量应满足其连续正常工作的时间大于五年。 5.3热量分配器的性能 5.3.1数据处理功能
热量分配器应支持用户信息编辑和热量数据处理等功能。 5.3.2数据保存时间
热量分配器应按日自动存储总表热量、流量数据、用户分配热量、进、回水平均温度数据和对应的时间,保存时间不小24个月。 5.3.3网络管理
热量分配器应具有联网功能,实现数据远传。
5.4热量查询器的性能 5.4.1查询功能
热量查询器应能查询用户热量和余额信息。 5.4.2显示
热量查询器应能显示用户查询结果,显示数字的可见高度不应小于4mm,热量显示分辨力 0.01kWh,热量显示不应少于7位。 5.5流量温度法热分配装置误差要求 5.5.1热量分配误差
采用流量温度法热分配装置测量所得热量分配误差应小于1%。 5.5.2单户分配热量误差
采用流量温度法热分配装置测量所得单户分配热量误差应小于10%。 5.6数据传输与保护要求 5.6.1数据传输
温度采集处理器使用有线数据传输方式的,有效数据上传成功率应达到98%以上。 温度采集处理器使用无线数据传输方式的,有效数据上传成功率应达到90%以上。
5.6.2断电数据保护与自启动功能
流量温度法热分配装置在出现断电时应具有对用户基本信息、热表热量、流量数据、用户分配热能
进、回水温度及对应的时间等数据保护功能,恢复供电时,应具有自启动功能,不需要操作人员干预即可恢复正常工作状态。 5.7软件操作安全性要求
流量温度法热分配软件应具有操作权限设置,且保存的数据应有加密措施,防止非法编辑。 5.8安全性能要求 5.8.1一般要求
流量温度法热分配装置产品的一般安全要求应符合GB4943一2001的有关规定。 5.8.2接触电流
电源线任一极与设备电源保护接地端子之间不应大于3.5mA。 5.8.3抗电强度
流量温度法热分配装置产品应能承受1500V(a.c.)、50Hz的试验电压1min,无击穿和飞弧现象。 5.8.4外壳防护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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