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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7851-2011 化学品 陆生植物 生长活力试验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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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GB/T 27851-2011 化学品 陆生植物 生长活力试验 ICS 13.300;13.020 A 80
GE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78512011
化学品 陆生植物 生长活力试验
Chemicals-Terrestrial plant test-Vegetative vigour tes
2012-08-01实施
2011-12-30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 27851—2011
目 次
前言引言 1 范围 2 术语和定义 3 原理 4 受试物信息 5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6 参比物 7 试验方法 8 试验程序
2
.2
9
数据与报告附录A(资料性附录) 试验所需植物种类附录B(资料性附录) 非作物植物种附录C(资料性附录) 某些作物合适的生长条件示例参考文献
.
e
0
16 17 GB/T27851—2011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化学品测试导则227(2006)《陆生植物生长活力试验》(英
文版)技术内容相同。
本标准做了下列结构和编辑性修改:
-将前言的内容作为引言内容; -将原附录A的定义调整为正文内容;
一删除了原附录C中种子供应商的相关内容;一将计量单位改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本标准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省微生物分析检测中心、环境保护部化学品登记中心、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
究院、谱尼测试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梁燕珍、梅承芳、周红、弥国萍、张宏涛、刘纯新、陈会明、陈进林
I GB/T27851—2011
引言
随着科学的进步和管理使用上的适用性OECD化学品测试准则会被定期校阅修订。本标准在 OECD208C1标准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其目的在于评价受试物对陆生植物露出地面部分生长活力的潜在影响。本试验本身不包括对植物的所有慢性效应及对繁殖的影响(例如结实、开花、果实成熟)。应考虑受试物的暴露条件(使用情况)和受试物的性质以确保使用合适的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化学物质、生物杀灭剂及农药(又称植物保护剂或杀虫剂)。标准是以OECD208{1-2}以及其他现有的方法[3-8]为基础发展起来的,也参考了其他与植物试验相关的文献9-12。
= GB/T27851—2011
化学品 陆生植物 生长活力试验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评价受试物对陆生植物露出地面部分生长活力的潜在影响的方法,不包括对植物的
所有慢性效应及对繁殖的影响(例如结实、开花、果实成熟)。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化学物质、农作物保护剂或农药。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 1
农作物保护剂或农药 cropprotectionproducts(CPPs)or plant protection product(PPPs)orpes ticides
一种具有特殊生物活性的,专门用于保护作物免于病原物(如真菌、昆虫、杂草)侵害的物质。
2. 2
效应浓度或效应比率x%effectconcentrationorx%effectrate,ECx、ERx 相对于对照组,在观测终点工%受影响时的浓度或比率(例如地上部分植株重量下降,植株存活数
目,或植株外观受损达25%或50%的浓度或比率,分别为EC25/ER25或ECso/ERs0)。 2. 3
萌芽emergence 胚芽鞘或子叶露出土表。
2. 4
制剂formulation 含有活性成分的商业配制产品,又称最终制品或终端产品。
2.5
最低可观察效应lowestobservedeffectconcentration,LOEC 可被观察到效应的最低受试物浓度。在这个试验中,与对照相比,在既定的暴露时间内,对应于
LOEC,有一个统计上的明显效应(<0.05),同时此值高于NOEC值。 2.6
非靶标植物non-targetplants 目标植株范围外的植物,对于农药来讲,通常指处理区域之外的植物。
2.7
无观察效应浓度noobservedeffectconcentration,NOEC 观察不到效应的最高浓度。在这个试验中,不能观察到的效应的最高浓度是在整个试验过程中相
对于对照具有统计学的显著性(p<0.05)。 2.8
植物毒性phytotoxicity (通过测量或观察)发现的由某种物质引起的植物非正常的外观和生长方面的损害。
1 GB/T27851—2011
2. 9
复replicate 对照组和/或试验组试验单位的重复,在本试验中指的是以盆为单位的重复。
2.10
观察评价visualassessment 通过与对照组比较观察植物的长势、活力度、畸形、枯黄、坏死及整体外观进行评价。
3原理
受试植物从种子到长出2片~4片真叶期后,将受试物按适当的比率喷洒到植株及其叶子表面。 在用药后21d~28d的试验间隔中(对于附录C中列出的10种植物,试验周期为21d),以未喷洒受试物的植株为对照,在不同的间隔时间点,评价受试植物的生长活力。试验结束时测量幼苗的干重或鲜重。某些情况下通过测量幼苗的高度以及植物不同部位的可观察损害程度进行评价。通过多个浓度/ 比率试验得到剂量-效应曲线,或通过单一浓度/比率的限度试验,获得受试物的效应浓度(EC.)或效应比率(ER),同时计算出无效应浓度(NOEC)和最低可观察效应浓度(LOEC)。
本试验目的是获得剂量-效应曲线,或者根据研究目的以单一浓度/比率进行限度试验。如果单一的浓度/比率的试验结果超出了某一毒性水平(例如是否观察到效应大于工%),就要进行较大浓度范围试验以确定毒性上限和下限,接着通过多个浓度/比率试验得到剂量-效应曲线。然后应用合适的统计学方法获得浓度效应值EC或者施用率效应值ER,(如EC2s、ER2s,ECso、ERso)等敏感的参数。同时计算出无观察效应浓度(NOEC)和最低可观察效应浓度(LOEC)。
4受试物信息
受试物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a)结构式; b) 纯度; c) 水中溶解度; d) 有机溶剂中的溶解性; e) 正辛醇/水分配系数; f) 土壤吸附行为; g) 蒸气压; h) 水和光化学稳定性; i) 生物降解性。
5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要确认结果有效,应符合下述要求: a)种子的发芽率至少达到70%; b)对照组植株没有显示出明显的植物毒性效应(如萎黄病、坏死、萎、茎叶变形),某一特定的植
株只表现该种植物正常生长和形态的变化; c) 试验期间,对照组植株的平均存活率至少达到90%; d) 对于某一特定的植物,环境条件一致,以及生长介质含有相同的土壤基质、支持介质,或者来源
相同的基质。
2 GB/T27851—2011
6参比物
定期测试参比物,用以验证试验的有效性,受试植物的反应,以及试验设施不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
生显著变化。对照组连续性的生物量和生长的测定可以评价某实验室试验系统的效果,同时也作为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的一个措施。
7试验方法 7.1天然士壤-人造基质 7.1.1植物可栽培在有机碳含量为不高于1.5%(相当于有机物含量3%)的砂质壤土、沙壤土或砂质黏中。含有不高于1.5%有机碳的商业性土或人造基质也可用于试验。如果已知受试物与粘质土有高度的亲和性则不能使用该土壤。田间土壤须过2mm筛以除去土壤粗大的杂质。报告最后用于试验的土壤其类型和结构、有机碳含量、PH值以及含盐量(以电导率表示)。应根据标准分类方法[13]对土壤进行分类。土壤应以巴斯德法或热处理法进行灭菌以减少土壤病原体的影响。 7.1.2天然土壤理化性质及微生物群落的多样性会使试验结果复杂化并增加结果的可变性。理化性质及微生物群落的多样性相应地会改变土壤的持水力、化学吸附能力、透气性、营养及微量元素含量。 化学因素,例如pH值和氧化还原电位的变化,都会影响受试物的生物可利用性[14-16]。因此可使用人造基质。 7. 1. 3 人造基质通常不用于农药的试验,但可用于一般化学品试验、或者当希望通过降低关然土壤的多样性以增加试验结果的可比性时应用。所用介质应是由情性物质组成,以将其对受试物、溶剂或者受试物溶剂两者的相互作用降到最低。酸洗过的右英砂、右棉和玻璃珠(如直径0.35mm~0.85mm)是公认的惰性载体,这些物质吸附受试物的程度最低17,又能最大限度地保证通过根吸收将物质提供给幼苗。蛭石、珍珠岩或者其他吸附性程度高的材料不适宜于用作介质。试验过程中应提供植物生长营养物质以保证植株不会因为营养缺乏而受胁迫,如有可能,可以通过化学分析或对对照植物的观察来评价。 7.2受试植物物种的选择标准
选择受试植物时考虑到植物之间不同效应而应该尽可能广,要考虑植物类别的多样性、分布、丰度、 生物生长周期特征以及自然分布区域[11,18-22]。因此在选择受试植物时,应考虑下述特性:
a)受试植物种子来源要一致,种子要容易得到而且来自可靠的标准种子库,而且种子能产生一
致、可靠和均匀的芽,幼苗有一致的生长速度; b)受试植物要适合在实验室条件下进行测试,并在实验室内和不同实验室之间均可获得可靠的、
重现性好的测试结果:
c) 受试植物敏感性应与这种植物在自然环境暴露于相同受试物的反应是一致的; d) 受试植物在毒性试验中已有一定程度的应用,例如用于除草剂生物毒性测试、重金属筛查、盐
度或矿物质的胁迫试验或植物毒素抑制试验表明其对多种多样的应激源的敏感性
e) 受试植物适合测试方法所确定的生长条件; f)受试植物符合试验有效性的要求。 一些历史上最常用的受试物种参见附录A和非作物植物种参见附录B。
7.3受试物的施用
受试物应在合适的载体中施用(如水、丙酮、乙醇、聚乙二醇、阿拉伯胶)。也可以直接以配制产品和
3 GB/T27851—2011
包含有效成分及各种助剂的制剂进行试验。
受试物是模拟典型的喷雾罐喷酒到植物表面。一般来说,喷洒剂量应在正常农业使用的范围内,并不得让受试物从植物叶面流下来。如果使用了溶剂或载体,应该设置仅含溶剂或载体的对照组。对于制剂,这方面则不需要考虑。受试物是粉剂时,试验方法需进一步改进。 7.4试验浓度/比率的确认
受试物浓度/比率用合适的分析方法确认浓度/比率。对于水溶性的物质,用经过校准的仪器(例如经过校准有刻度的玻璃仪器,经校检的喷雾仪器)分析计算最高试验浓度来确定系列稀释的试验浓度。 对于难溶于水的物质,应提供该物质加人到土壤中的量。如需证明均匀性,应对土壤进行分析。
8试验程序
8.1试验设计 8.1.1种植在盆中的同一种植物从种子到2片~4片真叶期开始试验,这个阶段的时间取决于所选的品种,但对某些物种如洋葱来说是不合适的。因此对于试验阶段的确切描述应记录在试验报告中。每盆种植植物的数量应与植物的种类、盆的大小和试验周期相适应。试验过程中应为植物提供足够的生长空间和统一的生长条件,并避免试验过程中过分拥挤形成叶片相互遮掩。例如,建议每两棵玉米、大豆、番茄、黄瓜或甜菜的间距为15cm;直径15cm的盆种植3株油菜和豌豆种子;直径15cm的盆可种植5株~10株洋葱、小麦或其他较小的种子。需要种子和重复(重复是指盆的重复,对于同一盆内植物不作为重复)的数量应满足统计分析方法的要求[23]。这样可减少组内误差而使得检测组间差别时变得更容易。值得注意的是,当每盆(重复)使用量少而大种子时相对于可能使用量大的小种子来讲,其变异系数将会更大。通过在每个盆中种植数目相同的种子,其变异系数可能会减少到最低限度。
种子发芽后应该间苗,对于长得体积大的物种每个盆仅种一棵,植株较小的物种每个盆允许种植多棵。每个盆种植一棵还是多棵植物是以试验结束时植株预期长成的大小和避免过于挤迫而定。一个盆尽可能种植一棵植物。 8.1.2对照组用于证明观察到的效应与暴露于受试物有关或只归究于暴露于受试物。除了处理组暴露于受试物之外,对照组应与处理组条件相同。在一个试验组中,包括空白对照在内的所有试验植株应是同一来源。为了减少误差,应随机放置处理组植物和对照组植物。 8.1.3避免使用裹有杀虫剂或杀菌剂(如包衣种)的种子。但有些非内吸收的杀菌剂(如卡普坦,福美双)是某些政府法规允许的[24]。如果种子带有病原菌,应用5%的次氯酸钠溶液进行短时间浸泡,然后用自来水进行充分冲洗后风干。没有经过其他农药处理过的种子可直接使用。 8.2试验条件
试验条件应模拟植物正常生长所需的环境或典型环境条件(参见附录C所举的例子),应避免植株间拥挤而影响生长,叶子间不应互相遮盖而影响受试物的暴露效果。
植株应在控制良好的环境如人工气候箱、温室中培育。当使用人工气候箱时,应可调控和记录温度、湿度、二氧化碳浓度、光照(强度、波长、光合有效辐射)和光照周期、施水方式等,这些生长环境因素应受控并按一定频率(如每天)记录,通过对照组植物长势来判断植物生长是否良好。温室的温度可通过通风、加热和/或冷却系统进行控制。温室试验一般建议采用以下条件:
a)温度:22℃±10℃; b)湿度:70%±25%; 4 ICS 13.300;13.020 A 80
GE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78512011
化学品 陆生植物 生长活力试验
Chemicals-Terrestrial plant test-Vegetative vigour tes
2012-08-01实施
2011-12-30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 27851—2011
目 次
前言引言 1 范围 2 术语和定义 3 原理 4 受试物信息 5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6 参比物 7 试验方法 8 试验程序
2
.2
9
数据与报告附录A(资料性附录) 试验所需植物种类附录B(资料性附录) 非作物植物种附录C(资料性附录) 某些作物合适的生长条件示例参考文献
.
e
0
16 17 GB/T27851—2011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化学品测试导则227(2006)《陆生植物生长活力试验》(英
文版)技术内容相同。
本标准做了下列结构和编辑性修改:
-将前言的内容作为引言内容; -将原附录A的定义调整为正文内容;
一删除了原附录C中种子供应商的相关内容;一将计量单位改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本标准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省微生物分析检测中心、环境保护部化学品登记中心、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
究院、谱尼测试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梁燕珍、梅承芳、周红、弥国萍、张宏涛、刘纯新、陈会明、陈进林
I GB/T27851—2011
引言
随着科学的进步和管理使用上的适用性OECD化学品测试准则会被定期校阅修订。本标准在 OECD208C1标准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其目的在于评价受试物对陆生植物露出地面部分生长活力的潜在影响。本试验本身不包括对植物的所有慢性效应及对繁殖的影响(例如结实、开花、果实成熟)。应考虑受试物的暴露条件(使用情况)和受试物的性质以确保使用合适的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化学物质、生物杀灭剂及农药(又称植物保护剂或杀虫剂)。标准是以OECD208{1-2}以及其他现有的方法[3-8]为基础发展起来的,也参考了其他与植物试验相关的文献9-12。
= GB/T27851—2011
化学品 陆生植物 生长活力试验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评价受试物对陆生植物露出地面部分生长活力的潜在影响的方法,不包括对植物的
所有慢性效应及对繁殖的影响(例如结实、开花、果实成熟)。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化学物质、农作物保护剂或农药。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 1
农作物保护剂或农药 cropprotectionproducts(CPPs)or plant protection product(PPPs)orpes ticides
一种具有特殊生物活性的,专门用于保护作物免于病原物(如真菌、昆虫、杂草)侵害的物质。
2. 2
效应浓度或效应比率x%effectconcentrationorx%effectrate,ECx、ERx 相对于对照组,在观测终点工%受影响时的浓度或比率(例如地上部分植株重量下降,植株存活数
目,或植株外观受损达25%或50%的浓度或比率,分别为EC25/ER25或ECso/ERs0)。 2. 3
萌芽emergence 胚芽鞘或子叶露出土表。
2. 4
制剂formulation 含有活性成分的商业配制产品,又称最终制品或终端产品。
2.5
最低可观察效应lowestobservedeffectconcentration,LOEC 可被观察到效应的最低受试物浓度。在这个试验中,与对照相比,在既定的暴露时间内,对应于
LOEC,有一个统计上的明显效应(<0.05),同时此值高于NOEC值。 2.6
非靶标植物non-targetplants 目标植株范围外的植物,对于农药来讲,通常指处理区域之外的植物。
2.7
无观察效应浓度noobservedeffectconcentration,NOEC 观察不到效应的最高浓度。在这个试验中,不能观察到的效应的最高浓度是在整个试验过程中相
对于对照具有统计学的显著性(p<0.05)。 2.8
植物毒性phytotoxicity (通过测量或观察)发现的由某种物质引起的植物非正常的外观和生长方面的损害。
1 GB/T27851—2011
2. 9
复replicate 对照组和/或试验组试验单位的重复,在本试验中指的是以盆为单位的重复。
2.10
观察评价visualassessment 通过与对照组比较观察植物的长势、活力度、畸形、枯黄、坏死及整体外观进行评价。
3原理
受试植物从种子到长出2片~4片真叶期后,将受试物按适当的比率喷洒到植株及其叶子表面。 在用药后21d~28d的试验间隔中(对于附录C中列出的10种植物,试验周期为21d),以未喷洒受试物的植株为对照,在不同的间隔时间点,评价受试植物的生长活力。试验结束时测量幼苗的干重或鲜重。某些情况下通过测量幼苗的高度以及植物不同部位的可观察损害程度进行评价。通过多个浓度/ 比率试验得到剂量-效应曲线,或通过单一浓度/比率的限度试验,获得受试物的效应浓度(EC.)或效应比率(ER),同时计算出无效应浓度(NOEC)和最低可观察效应浓度(LOEC)。
本试验目的是获得剂量-效应曲线,或者根据研究目的以单一浓度/比率进行限度试验。如果单一的浓度/比率的试验结果超出了某一毒性水平(例如是否观察到效应大于工%),就要进行较大浓度范围试验以确定毒性上限和下限,接着通过多个浓度/比率试验得到剂量-效应曲线。然后应用合适的统计学方法获得浓度效应值EC或者施用率效应值ER,(如EC2s、ER2s,ECso、ERso)等敏感的参数。同时计算出无观察效应浓度(NOEC)和最低可观察效应浓度(LOEC)。
4受试物信息
受试物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a)结构式; b) 纯度; c) 水中溶解度; d) 有机溶剂中的溶解性; e) 正辛醇/水分配系数; f) 土壤吸附行为; g) 蒸气压; h) 水和光化学稳定性; i) 生物降解性。
5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要确认结果有效,应符合下述要求: a)种子的发芽率至少达到70%; b)对照组植株没有显示出明显的植物毒性效应(如萎黄病、坏死、萎、茎叶变形),某一特定的植
株只表现该种植物正常生长和形态的变化; c) 试验期间,对照组植株的平均存活率至少达到90%; d) 对于某一特定的植物,环境条件一致,以及生长介质含有相同的土壤基质、支持介质,或者来源
相同的基质。
2 GB/T27851—2011
6参比物
定期测试参比物,用以验证试验的有效性,受试植物的反应,以及试验设施不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
生显著变化。对照组连续性的生物量和生长的测定可以评价某实验室试验系统的效果,同时也作为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的一个措施。
7试验方法 7.1天然士壤-人造基质 7.1.1植物可栽培在有机碳含量为不高于1.5%(相当于有机物含量3%)的砂质壤土、沙壤土或砂质黏中。含有不高于1.5%有机碳的商业性土或人造基质也可用于试验。如果已知受试物与粘质土有高度的亲和性则不能使用该土壤。田间土壤须过2mm筛以除去土壤粗大的杂质。报告最后用于试验的土壤其类型和结构、有机碳含量、PH值以及含盐量(以电导率表示)。应根据标准分类方法[13]对土壤进行分类。土壤应以巴斯德法或热处理法进行灭菌以减少土壤病原体的影响。 7.1.2天然土壤理化性质及微生物群落的多样性会使试验结果复杂化并增加结果的可变性。理化性质及微生物群落的多样性相应地会改变土壤的持水力、化学吸附能力、透气性、营养及微量元素含量。 化学因素,例如pH值和氧化还原电位的变化,都会影响受试物的生物可利用性[14-16]。因此可使用人造基质。 7. 1. 3 人造基质通常不用于农药的试验,但可用于一般化学品试验、或者当希望通过降低关然土壤的多样性以增加试验结果的可比性时应用。所用介质应是由情性物质组成,以将其对受试物、溶剂或者受试物溶剂两者的相互作用降到最低。酸洗过的右英砂、右棉和玻璃珠(如直径0.35mm~0.85mm)是公认的惰性载体,这些物质吸附受试物的程度最低17,又能最大限度地保证通过根吸收将物质提供给幼苗。蛭石、珍珠岩或者其他吸附性程度高的材料不适宜于用作介质。试验过程中应提供植物生长营养物质以保证植株不会因为营养缺乏而受胁迫,如有可能,可以通过化学分析或对对照植物的观察来评价。 7.2受试植物物种的选择标准
选择受试植物时考虑到植物之间不同效应而应该尽可能广,要考虑植物类别的多样性、分布、丰度、 生物生长周期特征以及自然分布区域[11,18-22]。因此在选择受试植物时,应考虑下述特性:
a)受试植物种子来源要一致,种子要容易得到而且来自可靠的标准种子库,而且种子能产生一
致、可靠和均匀的芽,幼苗有一致的生长速度; b)受试植物要适合在实验室条件下进行测试,并在实验室内和不同实验室之间均可获得可靠的、
重现性好的测试结果:
c) 受试植物敏感性应与这种植物在自然环境暴露于相同受试物的反应是一致的; d) 受试植物在毒性试验中已有一定程度的应用,例如用于除草剂生物毒性测试、重金属筛查、盐
度或矿物质的胁迫试验或植物毒素抑制试验表明其对多种多样的应激源的敏感性
e) 受试植物适合测试方法所确定的生长条件; f)受试植物符合试验有效性的要求。 一些历史上最常用的受试物种参见附录A和非作物植物种参见附录B。
7.3受试物的施用
受试物应在合适的载体中施用(如水、丙酮、乙醇、聚乙二醇、阿拉伯胶)。也可以直接以配制产品和
3 GB/T27851—2011
包含有效成分及各种助剂的制剂进行试验。
受试物是模拟典型的喷雾罐喷酒到植物表面。一般来说,喷洒剂量应在正常农业使用的范围内,并不得让受试物从植物叶面流下来。如果使用了溶剂或载体,应该设置仅含溶剂或载体的对照组。对于制剂,这方面则不需要考虑。受试物是粉剂时,试验方法需进一步改进。 7.4试验浓度/比率的确认
受试物浓度/比率用合适的分析方法确认浓度/比率。对于水溶性的物质,用经过校准的仪器(例如经过校准有刻度的玻璃仪器,经校检的喷雾仪器)分析计算最高试验浓度来确定系列稀释的试验浓度。 对于难溶于水的物质,应提供该物质加人到土壤中的量。如需证明均匀性,应对土壤进行分析。
8试验程序
8.1试验设计 8.1.1种植在盆中的同一种植物从种子到2片~4片真叶期开始试验,这个阶段的时间取决于所选的品种,但对某些物种如洋葱来说是不合适的。因此对于试验阶段的确切描述应记录在试验报告中。每盆种植植物的数量应与植物的种类、盆的大小和试验周期相适应。试验过程中应为植物提供足够的生长空间和统一的生长条件,并避免试验过程中过分拥挤形成叶片相互遮掩。例如,建议每两棵玉米、大豆、番茄、黄瓜或甜菜的间距为15cm;直径15cm的盆种植3株油菜和豌豆种子;直径15cm的盆可种植5株~10株洋葱、小麦或其他较小的种子。需要种子和重复(重复是指盆的重复,对于同一盆内植物不作为重复)的数量应满足统计分析方法的要求[23]。这样可减少组内误差而使得检测组间差别时变得更容易。值得注意的是,当每盆(重复)使用量少而大种子时相对于可能使用量大的小种子来讲,其变异系数将会更大。通过在每个盆中种植数目相同的种子,其变异系数可能会减少到最低限度。
种子发芽后应该间苗,对于长得体积大的物种每个盆仅种一棵,植株较小的物种每个盆允许种植多棵。每个盆种植一棵还是多棵植物是以试验结束时植株预期长成的大小和避免过于挤迫而定。一个盆尽可能种植一棵植物。 8.1.2对照组用于证明观察到的效应与暴露于受试物有关或只归究于暴露于受试物。除了处理组暴露于受试物之外,对照组应与处理组条件相同。在一个试验组中,包括空白对照在内的所有试验植株应是同一来源。为了减少误差,应随机放置处理组植物和对照组植物。 8.1.3避免使用裹有杀虫剂或杀菌剂(如包衣种)的种子。但有些非内吸收的杀菌剂(如卡普坦,福美双)是某些政府法规允许的[24]。如果种子带有病原菌,应用5%的次氯酸钠溶液进行短时间浸泡,然后用自来水进行充分冲洗后风干。没有经过其他农药处理过的种子可直接使用。 8.2试验条件
试验条件应模拟植物正常生长所需的环境或典型环境条件(参见附录C所举的例子),应避免植株间拥挤而影响生长,叶子间不应互相遮盖而影响受试物的暴露效果。
植株应在控制良好的环境如人工气候箱、温室中培育。当使用人工气候箱时,应可调控和记录温度、湿度、二氧化碳浓度、光照(强度、波长、光合有效辐射)和光照周期、施水方式等,这些生长环境因素应受控并按一定频率(如每天)记录,通过对照组植物长势来判断植物生长是否良好。温室的温度可通过通风、加热和/或冷却系统进行控制。温室试验一般建议采用以下条件:
a)温度:22℃±10℃; b)湿度:70%±25%;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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