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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 4876-2016 工业用3-氨基吡啶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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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标签: hg 工业用 氨基 吡啶 4876

内容简介

HG/T 4876-2016 工业用3-氨基吡啶 ICS 71. 080. 30 G 17 备案号:53202—2016
HG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 4876-—2016
工业用3-氨基吡啶
3-Aminopyridine for industrial use
2016-07-01实施
2016-01-15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HG/T 4876—2016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机化工分技术委员会(SAC/TC63/SC2)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安徽国星生物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江苏中邦制药有限公司、安徽星宇化工有限公司、河北亚诺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韦琛鸿、谷顺明、张升、李新明、刘奎涛、邢平、汤飞荣、龚武。
(13)
- HG/T 4876—2016
工业用3-氨基吡啶
警告:本标准并不旨在说明与其使用有关的所有安全问题,使用者有责任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用3-氨基吡啶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以及安全。
本标准适用于以3-氰基吡啶或烟酰胺为原料,通过霍夫曼降解反应制得的工业用3-氨基吡啶。 分子式:CsH,N2 结构式:
NH:
相对分子质量:94.12(按2011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191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17 化学试剂熔点范围测定通用方法 GB/T6283 化工产品中水分含量的测定卡尔·费休法(通用方法) GB/T6678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6679 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3要求
3.1外观:类白色或浅黄色至棕色结晶。 3.2工业用3-氨基吡啶应符合表1所示的技术要求。
表1技术要求
项 目
指 标 ≥99.0 ≤0.50 58.0~63.0
3-氨基吡啶,w/% 水,w/% 熔点范围/℃
(15) HG/T4876—2016
4试验方法
警告:试验方法规定的一些试验过程可能导致危险情况,操作者应采取适当的安全和防护措施。 4.1一般规定
除非另有说明,在分析中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和GB/T6682规定的三级水。 4. 2 外观的测定
在自然光或荧光灯下,将适量样品平摊在清洁的白纸上,目视观察。
4. 3 33-氨基吡啶含量的测定
4.3.1方法提要
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使用定量进样阀将样品溶液注人色谱系统,通过色谱柱使样品溶液中各组分分离,用紫外吸收检测器检测,采用外标法定量,计算得到样品中3-氨基吡啶的含量。 4. 3.2 试剂 4.3.2.1甲醇:色谱纯,质量分数≥99.9%。 4.3.2. 2 2水:新蒸二次蒸馏水。 4.3.2.3 磷酸溶液:1十1。现配现用。 4. 3. 2. 4 三乙胺。 4.3.2.5 庚烷磺酸钠:质量分数≥98.0%。 4.3.2.6 3-氨基吡啶标准物质:质量分数≥99.0%。 4. 3.3 仪器 4.3.3.1高效液相色谱仪:具有紫外可变波长的检测器。 4.3.3.2 色谱工作站。 4.3.3.3 超声波清洗器。 4. 3.3.4 微量注射器:50μL。 4.3.3.5 :分析天平:感量0.01mg。 4. 3.4 色谱分析条件
推荐的色谱柱和典型色谱操作条件见表2。3-氨基吡啶含量测定的典型高效液相色谱图见附录A 图A.1,各组分相对保留值见附录A表A.1。其他能达到同等分离程度的色谱柱和色谱操作条件也可使用。
(16)
2 HG/T4876—2016
表2 推荐的色谱柱和典型色谱操作条件
项 目
参 数
色谱柱柱长×柱内径
ODSC1a液相色谱柱(或具有相同柱效的其他色谱柱)
150mm×6.0mm (i.d.)
称取1.0g庚烷磺酸钠,溶于700mL二次蒸馏水中,加人300mL甲醇和0.5mL三乙胺,用磷酸溶液调pH值至2.5.混合均匀后,用0.45μm 滤膜过滤,超声10min
流动相
柱温度/℃ 流速/(mL/min) 检测波长/nm 进样量/uL
35 1. 0 254 10
4.3.5 分析步骤
4.3.5.1标样溶液的制备
称取3-氨基吡啶标样约0.02g,精确至0.01mg。置于100mL容量瓶中,超声溶解。冷却至室温,用水定容至刻度,摇匀。准确移取1.0mL,定容至100mL容量瓶中。 4.3.5.2试样溶液的制备
称取含3-氨基吡啶约0.02g的试样,精确至0.01mg。置于100mL容量瓶中,超声振荡使试样充分溶解。冷却至室温,用水定容至刻度,摇匀。准确移取1.0mL,定容至100mL容量瓶中。 4.3.5.3测定
在选定的色谱操作条件下,待仪器基线稳定后,将标样溶液和试样溶液分别进样,以外标法定量,计算组分含量。 4.3.6 结果计算
3-氨基吡啶的质量分数W1,数值以%表示,按公式(1)计算:
A2miw W1 = Aim?
(1)
.
式中:
-3-氨基吡啶标样的质量分数,以%表示;
-
A1——标样溶液中3-氨基吡啶的峰面积; A2—试样溶液中3-氨基吡啶的峰面积;
一标样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m1
m2 一试样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取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报告结果。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1.0%。
4.4水分的测定
按GB/T6283规定的直接滴定法(电量法)进行测定。 取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报告结果。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其算术平均
(17) HG/T4876—2016 值的10%。 4.5熔点范围的测定
按GB/T617中4.2熔点仪方法进行测定。
5检验规则
5.1第3章要求中3.1外观和3.2表1规定的所有项目均为出厂检验项目。出厂检验每批进行一次。 5.2工业用3-氨基吡啶应由生产厂的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进行检验。生产厂应保证每批出厂的产品符合本标准要求。 5.3在原材料、工艺不变的条件下,以同等质量的产品为一批或每一集装罐盛装的产品为一批。 5.4工业用3-氨基吡啶的采样单元数按GB/T6678的规定确定。 5.5工业用3-氨基吡啶采样应按GB/T6679的规定进行。所取实验室样品总量不得少于100g。将实验室样品混合均匀,分成两份,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的试样瓶中,贴上标签,注明产品名称、批号、取样日期、取样地点、取样者姓名。一瓶供检验用,另一瓶留样备查,避光保存 5.6检验结果的判定按GB/T8170规定的修约值比较法进行。检验结果如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应重新自两倍数量的包装单元中采样进行检验,重新检验的结果即使只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整批产品应为不合格。
6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1标志 6.1.1 工业用3-氨基吡此啶包装容器上应有牢固清晰的标志,其内容包括:
a) 产品名称; b) 生产厂名称、厂址; c) 商标; d) 批号或生产日期; e) 净含量; f) 本标准编号: g) 符合GB190规定的“腐蚀性物质”和符合GB/T191规定的“怕潮”标志。
6. 1. 2 每批出厂的工业用3-氨基吡啶都应附有质量合格证明,其内容至少包括:
a) 生产厂名称; b) 产品名称; c) 批号和/或生产日期; d) 检验结论; e) 本标准编号。
6.2包装
工业用3-氨基吡啶需使用黑色聚乙烯涂膜内袋包装,外用编织袋或蓝色塑料桶包装,应严加密封。 6.3运输
工业用3-氨基吡啶在运输过程中不得雨淋、水浸、曝晒,装卸时轻拿、轻放,保证包装的完整,
(18)
4 HG/T 4876—2016
防止破损。 6.4贮存
工业用3-氨基吡啶应贮存在干燥、清洁、通风的库房内,避免受潮、雨淋,远离热源、火花、 明火、热表面,保持容器密闭。
7安全
7.1危险警告
3-氨基吡啶遇明火、高热可燃;其粉末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当达到一定浓度时遇火星会发生爆炸。有毒,对皮肤、黏膜有刺激作用,并有麻醉作用。 7.2安全措施 7.2.1急救措施
应避免直接接触3-氨基吡啶。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就医;眼晴接触:提起眼脸,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食人: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7.2.2消防措施
可用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灭火。
(19)
5 HG/T4876—2016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3-氨基吡啶含量测定的典型色谱图和各组分相对保留值
A. 1 3-氨基吡啶含量测定的典型色谱图
典型色谱图见图A.1。
检测器:254nm
150
5
125 100 A/
50 25
1
2
八 八 5.0
0 0
.
8.0 9.0 10.0
1.0
2.0
3.0
4.0
6.0
7.0
时间/min
说明: 1——烟酸; 2— 一烟酰胺; 3----3-氨基吡啶。
图A.1 3-氨基吡啶典型色谱图
A.2 2各组分相对保留值
各组分保留时间及相对保留值参考值见表A.1。
表A.1 各组分保留时间及相对保留值组分名称
峰号 1 2 3
保留时间/min
相对保留值 0. 66 0. 77 1. 00
烟酸烟酰胺 3-氨基吡啶
4. 8 5. 6 7. 3
(20)
6 ICS 71. 080. 30 G 17 备案号:53202—2016
HG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 4876-—2016
工业用3-氨基吡啶
3-Aminopyridine for industrial use
2016-07-01实施
2016-01-15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HG/T 4876—2016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机化工分技术委员会(SAC/TC63/SC2)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安徽国星生物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江苏中邦制药有限公司、安徽星宇化工有限公司、河北亚诺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韦琛鸿、谷顺明、张升、李新明、刘奎涛、邢平、汤飞荣、龚武。
(13)
- HG/T 4876—2016
工业用3-氨基吡啶
警告:本标准并不旨在说明与其使用有关的所有安全问题,使用者有责任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用3-氨基吡啶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以及安全。
本标准适用于以3-氰基吡啶或烟酰胺为原料,通过霍夫曼降解反应制得的工业用3-氨基吡啶。 分子式:CsH,N2 结构式:
NH:
相对分子质量:94.12(按2011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191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17 化学试剂熔点范围测定通用方法 GB/T6283 化工产品中水分含量的测定卡尔·费休法(通用方法) GB/T6678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6679 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3要求
3.1外观:类白色或浅黄色至棕色结晶。 3.2工业用3-氨基吡啶应符合表1所示的技术要求。
表1技术要求
项 目
指 标 ≥99.0 ≤0.50 58.0~63.0
3-氨基吡啶,w/% 水,w/% 熔点范围/℃
(15) HG/T4876—2016
4试验方法
警告:试验方法规定的一些试验过程可能导致危险情况,操作者应采取适当的安全和防护措施。 4.1一般规定
除非另有说明,在分析中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和GB/T6682规定的三级水。 4. 2 外观的测定
在自然光或荧光灯下,将适量样品平摊在清洁的白纸上,目视观察。
4. 3 33-氨基吡啶含量的测定
4.3.1方法提要
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使用定量进样阀将样品溶液注人色谱系统,通过色谱柱使样品溶液中各组分分离,用紫外吸收检测器检测,采用外标法定量,计算得到样品中3-氨基吡啶的含量。 4. 3.2 试剂 4.3.2.1甲醇:色谱纯,质量分数≥99.9%。 4.3.2. 2 2水:新蒸二次蒸馏水。 4.3.2.3 磷酸溶液:1十1。现配现用。 4. 3. 2. 4 三乙胺。 4.3.2.5 庚烷磺酸钠:质量分数≥98.0%。 4.3.2.6 3-氨基吡啶标准物质:质量分数≥99.0%。 4. 3.3 仪器 4.3.3.1高效液相色谱仪:具有紫外可变波长的检测器。 4.3.3.2 色谱工作站。 4.3.3.3 超声波清洗器。 4. 3.3.4 微量注射器:50μL。 4.3.3.5 :分析天平:感量0.01mg。 4. 3.4 色谱分析条件
推荐的色谱柱和典型色谱操作条件见表2。3-氨基吡啶含量测定的典型高效液相色谱图见附录A 图A.1,各组分相对保留值见附录A表A.1。其他能达到同等分离程度的色谱柱和色谱操作条件也可使用。
(16)
2 HG/T4876—2016
表2 推荐的色谱柱和典型色谱操作条件
项 目
参 数
色谱柱柱长×柱内径
ODSC1a液相色谱柱(或具有相同柱效的其他色谱柱)
150mm×6.0mm (i.d.)
称取1.0g庚烷磺酸钠,溶于700mL二次蒸馏水中,加人300mL甲醇和0.5mL三乙胺,用磷酸溶液调pH值至2.5.混合均匀后,用0.45μm 滤膜过滤,超声10min
流动相
柱温度/℃ 流速/(mL/min) 检测波长/nm 进样量/uL
35 1. 0 254 10
4.3.5 分析步骤
4.3.5.1标样溶液的制备
称取3-氨基吡啶标样约0.02g,精确至0.01mg。置于100mL容量瓶中,超声溶解。冷却至室温,用水定容至刻度,摇匀。准确移取1.0mL,定容至100mL容量瓶中。 4.3.5.2试样溶液的制备
称取含3-氨基吡啶约0.02g的试样,精确至0.01mg。置于100mL容量瓶中,超声振荡使试样充分溶解。冷却至室温,用水定容至刻度,摇匀。准确移取1.0mL,定容至100mL容量瓶中。 4.3.5.3测定
在选定的色谱操作条件下,待仪器基线稳定后,将标样溶液和试样溶液分别进样,以外标法定量,计算组分含量。 4.3.6 结果计算
3-氨基吡啶的质量分数W1,数值以%表示,按公式(1)计算:
A2miw W1 = Aim?
(1)
.
式中:
-3-氨基吡啶标样的质量分数,以%表示;
-
A1——标样溶液中3-氨基吡啶的峰面积; A2—试样溶液中3-氨基吡啶的峰面积;
一标样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m1
m2 一试样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取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报告结果。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1.0%。
4.4水分的测定
按GB/T6283规定的直接滴定法(电量法)进行测定。 取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报告结果。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其算术平均
(17) HG/T4876—2016 值的10%。 4.5熔点范围的测定
按GB/T617中4.2熔点仪方法进行测定。
5检验规则
5.1第3章要求中3.1外观和3.2表1规定的所有项目均为出厂检验项目。出厂检验每批进行一次。 5.2工业用3-氨基吡啶应由生产厂的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进行检验。生产厂应保证每批出厂的产品符合本标准要求。 5.3在原材料、工艺不变的条件下,以同等质量的产品为一批或每一集装罐盛装的产品为一批。 5.4工业用3-氨基吡啶的采样单元数按GB/T6678的规定确定。 5.5工业用3-氨基吡啶采样应按GB/T6679的规定进行。所取实验室样品总量不得少于100g。将实验室样品混合均匀,分成两份,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的试样瓶中,贴上标签,注明产品名称、批号、取样日期、取样地点、取样者姓名。一瓶供检验用,另一瓶留样备查,避光保存 5.6检验结果的判定按GB/T8170规定的修约值比较法进行。检验结果如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应重新自两倍数量的包装单元中采样进行检验,重新检验的结果即使只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整批产品应为不合格。
6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1标志 6.1.1 工业用3-氨基吡此啶包装容器上应有牢固清晰的标志,其内容包括:
a) 产品名称; b) 生产厂名称、厂址; c) 商标; d) 批号或生产日期; e) 净含量; f) 本标准编号: g) 符合GB190规定的“腐蚀性物质”和符合GB/T191规定的“怕潮”标志。
6. 1. 2 每批出厂的工业用3-氨基吡啶都应附有质量合格证明,其内容至少包括:
a) 生产厂名称; b) 产品名称; c) 批号和/或生产日期; d) 检验结论; e) 本标准编号。
6.2包装
工业用3-氨基吡啶需使用黑色聚乙烯涂膜内袋包装,外用编织袋或蓝色塑料桶包装,应严加密封。 6.3运输
工业用3-氨基吡啶在运输过程中不得雨淋、水浸、曝晒,装卸时轻拿、轻放,保证包装的完整,
(18)
4 HG/T 4876—2016
防止破损。 6.4贮存
工业用3-氨基吡啶应贮存在干燥、清洁、通风的库房内,避免受潮、雨淋,远离热源、火花、 明火、热表面,保持容器密闭。
7安全
7.1危险警告
3-氨基吡啶遇明火、高热可燃;其粉末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当达到一定浓度时遇火星会发生爆炸。有毒,对皮肤、黏膜有刺激作用,并有麻醉作用。 7.2安全措施 7.2.1急救措施
应避免直接接触3-氨基吡啶。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就医;眼晴接触:提起眼脸,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食人: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7.2.2消防措施
可用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灭火。
(19)
5 HG/T4876—2016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3-氨基吡啶含量测定的典型色谱图和各组分相对保留值
A. 1 3-氨基吡啶含量测定的典型色谱图
典型色谱图见图A.1。
检测器:254nm
150
5
125 100 A/
50 25
1
2
八 八 5.0
0 0
.
8.0 9.0 10.0
1.0
2.0
3.0
4.0
6.0
7.0
时间/min
说明: 1——烟酸; 2— 一烟酰胺; 3----3-氨基吡啶。
图A.1 3-氨基吡啶典型色谱图
A.2 2各组分相对保留值
各组分保留时间及相对保留值参考值见表A.1。
表A.1 各组分保留时间及相对保留值组分名称
峰号 1 2 3
保留时间/min
相对保留值 0. 66 0. 77 1. 00
烟酸烟酰胺 3-氨基吡啶
4. 8 5. 6 7. 3
(20)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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