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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T 496-2016 铝合金门窗型材粉末静电喷涂涂层技术条件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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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4-01-03 16:37:54



推荐标签: 型材 铝合金 门窗 涂层 技术 条件 粉末 496 静电喷涂

内容简介

JG/T 496-2016 铝合金门窗型材粉末静电喷涂涂层技术条件 ICS25.220.60 A 29
JG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
JG/T496—2016 代替JG/T3045.1—1998
铝合金门窗型材粉未静电喷涂
涂层技术条件
Specification of franklinism powder spraying coating for windows and doors of profiled aluminium alloy
2016-12-01实施
2016-06-01发布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JG/T496--2016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是对JG/T3045.1-1998《铝合金门窗型材粉末静电喷涂涂层技术条件》的修改,除编辑性
修改外,本标准与JG/T3045.1-1998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3);删除了对铝合金门窗型材基本要求的描述与型材表面预处理的相关规定的描述(见1998年版的3.1.1和3.1.2);
一一删除了铝合金门窗型材表面预处理后24h内进行粉末静电喷涂的规定的描述(见1998年版
的3.1.3);删除了采用具有优良耐候性的热固性纯聚酯粉末或丙烯酸粉末涂料的规定的描述(见1998年版的3.1.4);增加了“一般要求”的规定(见4.1);增加了“光泽”及测试方法(见4.2.3和5.4);增加了“湿附着性”要求及测试方法(见4.2.7和5.8);
-
增加了“耐磨性”及测试方法(见4.2.8和5.9);增加了“抗划痕性”及测试方法(见4.2.9和5.10);修改了涂层的耐湿热性测试时间(见4.2.10,1998年版的4.8);增加了“耐盐酸性”及测试方法(见4.2.12和5.13); -增加了“耐洗涤剂性”及测试方法(见4.2.13和5.14);修改了涂层的耐盐雾性测试时间(见4.2.15,1998年版的4.10);
-
-修改了涂层的耐候性测试时间(见4.2.16,1998年版的4.12);增加了“取样和制样”的规定(见5.1);在“颜色和色差”中增加了仪器测定法的规定(见5.3.2);修改了型式检验中的组批和抽样规则(见6.2.2,1998年版的5.3);修改了型式检验中对判定规则的规定(见6.2.4,1998年版的5.4);删除了第6章“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相关规定(见1998年版的第6章)。
-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制品与构配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浙江博元建设股
份有限公司、浙江明泉工业涂装有限公司、浙江博奥铝业有限公司、中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慈溪市诚正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江阴东华铝材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市紫光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浙江省质量检测科学研究院、浙江省建设科技推广中心、浙江盛业建设有限公司、浙江运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乐祥铝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岑如军、李杰、董俊德、金珍坛、黄立明、丁年峰、张风虎、胡国锋、徐刚、周东波、 张宝康、吴和平、谢含、郭奇伟、毛春燕、茅立安、董泽、胡寅、杨欢军、丁伟军、陈伟。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JG/T3045.1-—1998。
1 JG/T496-2016
铝合金门窗型材粉末静电喷涂
涂层技术条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铝合金门窗型材粉末静电喷涂涂层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铝合金门窗型材(以下简称型材)用热固性粉末静电喷涂涂料的涂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732 漆膜耐冲击测定法 GB/T 1740 漆膜耐湿热测定法 GB/T 1766 色漆和清漆涂层老化的评级方法 GB/T1771 色漆和清漆耐中性盐雾性能的测定 GB/T1865一2009色漆和清漆人工气候老化和人工辐射曝露滤过的氙弧辐射 GB5237.4—2008 铝合金建筑型材第4部分:粉末喷涂型材 GB/T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8013.3一2007铝及铝合金阳极氧化膜与有机聚合物膜 第3部分:有机聚合物喷涂膜 GB8076-—2008 混凝土外加剂 GB/T 9271 色漆和清漆 标准试板 GB/T 9275 色漆和清漆 巴克霍尔兹压痕试验 GB/T 9279 色漆和清漆 划痕试验 GB/T9286 色漆和清漆 漆膜的划格试验 GB/T 9754 色漆和清漆 不含金属颜料的色漆漆膜的20°、60°和85°镜面光泽的测定 GB/T 9761 色漆和清漆 色漆的目视比色 GB/T11186.2 漆膜颜色的测量方法第二部分:颜色测量 GB/T11186.3 漆膜颜色的测量方法 第三部分:色差计算 GB/T13452.2 色漆和清漆漆膜厚度的测定 GB/T17671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 GB/T23988 涂料耐磨性测定落砂法 JC/T481建筑消石灰 JGJ63混凝土用水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1 JG/T496—2016 3.1
粉末静电喷涂franklinismpowderspraying 利用直流高压静电发生器而带负电的粉末涂料微粒在静电和压缩空气气流的作用下沿着电场的反
方向定向运动吸附在正极的型材工件表面,后经流平固化的粉末涂料喷涂方法。 3.2
粉末静电喷涂涂层franklinismpowdersprayingcoating 采用粉末静电喷涂方法涂覆在型材表面上经固化的热固性粉末涂料覆盖层,简称涂层。
3.3
装饰面exposedsurface 型材经加工或安装后,无论是处于开启还是关闭状态,均可看见的,对型材的使用性能和外观起重
要作用的覆盖粉末涂料涂层的型材表面。 3.4
局部膜厚 localfilmthickness 型材装饰面上不大于100mm的测量区内,3次涂层测量平均厚度。
3.5
最小局部膜厚 minimum local film thickness 型材装饰面上测量的不小于3个局部膜厚中的最小局部膜厚。
3.6
平均膜厚 averagefilmthickness 型材装饰面上测量的不小于3个局部膜厚的平均厚度。
4要求
4.1一般要求
型材表面涂层静电喷涂采用热固性粉末涂料的可溶性重金属含量应满足表1的规定
表1可溶性重金属限量值
单位为毫克每千克
可溶性重金属铅(以Pb计) 镉(以Cd计) 铬(以Cr计) 汞(以Hg计)
限量值 ≤90 ≤75 ≤60 ≤60
4.2技术要求 4.2.1外观
型材装饰面的涂层外观应平整和光洁,不应有过度的粗糙、流痕、气泡、夹杂、凹陷、暗斑、针孔、划伤等缺陷以及任何到达基体金属的损伤,允许有轻微的橘皮现象,并应由供需双方商定。 4.2.2 2颜色和色差
装饰面涂层的颜色应与样板或色板基本一致。当使用色差仪测定时,单色涂层与样板或色板间的
2 JG/T496—2016
色差△E。不大于1.5,同一批(指交货批)型材之间色差值△E。*不大于1.5。 4.2.3 光泽
涂层60°光泽值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2光泽值及允许偏差值
单位为光泽单位
允许偏差 ±5 ±7 ±10
光泽值范围 5~30 31~70 71~100
4.2.4膜厚
最小局部膜厚应不小于40μm,平均膜厚应不小于50μm。可允许内角、横沟等表面涂层厚度低于规定值。 4.2.5 压痕硬度
涂层的巴克霍尔兹压痕硬度应不小于80。 4.2.6 耐冲击性
经冲击试验后,涂层应无开裂或脱落现象。
4.2.7 附着性
涂层的干附着性和湿附着性均应达到0级。 4.2.8 耐磨性
经落砂试验,涂层的磨耗系数应不小于0.8L/um。 4.2.9 抗划痕性
划针划透涂层的最小负荷应不小于3500g。 4.2.10耐湿热性
经1000h的湿热试验后,涂层的耐湿热性应达到1级。 4.2.11渗透性
经渗透试验后,在距试样边缘3mm以外,涂层不应起泡。
4.2.12 耐盐酸性
经耐盐酸性试验后,涂层表面不应有气泡及其他明显变化。 4.2.13耐洗涤剂性
经耐洗涤剂性试验后,涂层表面应无起泡、脱落或其他明显变化。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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