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29.200 K 46 备案号:28744—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10095-2010 代替JB/T10095---1999
工业电池用充电设备
Charging equipment for industrial batteries
2010-07-01实施
2010-02-11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JB/T.10095—2 -2010.
目 次·
前言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型号和基本参数 4.1 型号 4.2 基本参数 5
1
上
技术要求 5.1 正常使用条件. 5.2非正常使用条件, 5.3 性能 6试验 6.1 般规则 6.2 出厂试验 6.3·型式试验, 6.4 试验项目. 6.5. 试验方法 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 标志. 7.2 包装 7.3 运输, 7.4贮存附录A(资料性附录)充电特性曲线附录B(资料性附录)浮充电特性曲线
6
12 2 ..12 12 12 ...12 .17 *17
18 ..18 18 19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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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10095-2010
前 言
本标准代替JB/T10095一1999《蓄电池充电浮充电用晶闸管整流器》。 本标准与JB/T10095--199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模式充电的要求、高频开关电源型整流器、电磁兼容等相关内容。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电力电子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60)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南京南瑞集团公司、珠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京
瑞科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潘景宜、李小滨、丁志刚、陈良亮、张浩、邱见青。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ZB K46 004-1988: -JB/T10095—1999
-
JB/T10095-2010
工业电池用充电设备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电池用充电设备的术语、定义、基本参数、技术要求、检验和试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直流功率1kW以上、直流电压等级1000V以下,:被充电电池可以是铅酸蓄电池,也可以是锂电池或者其他具有相同特性的蓄电池,为电动搬运车:电动汽车、蓄电池化成和类似设备提供动力的电池充电的设备。
.
电力工程及邮电、通信用电池的充电、浮充电用整流设备也可参照使用。合适时,该设备也可作为一般工业用直流电源。
本标准不适用于码头、船坞和其他海上用途的电池充电,家用电器和应急照明用电池充电,也不适用于消防泵和消防车的电池充电。本标准中的快速充电设备不适用于铅酸贫液蓄电池的充电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423.5一199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二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a和导则:冲击(idt IEC60068-2-27:1987)
GB/T2423.8-—199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二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d:自由跌落(idtIEC 60068-2-32:1990)
GB/T3859.1—1993半导体变流器基本要求的规定(eqvIEC60146-1-1:1991) GB/T3859.2-1993半导体变流器应用导则(eqvIEC60146-1-2:1991) GB/T3859:3—1993半导体变流器:变压器和电抗器(eqvIEC60146-1-3:1991) GB4208—20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IEC60529:2001,IDT) GB/T6113.101一2008无线电干扰和抗扰测量仪器和方法规范·第1-1部分:无线电干扰和抗扰
测量仪器测量仪器(CISPR16-1-1:2006,IDT)
GB9254-2008.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IECCISPR22:2006IDT) GB/T13384—2008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13422--1992半导体电力变流器电气试验方法 GB/T14549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 GB 17625.1--2003 电磁兼容 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IEC
61000-3-2:.2001,IDT)
GB/Z 17625.6-2003 电磁兼容,限值对额定电流大于.16A的设备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谐波电流的限值(IECTR61000-3-4:1998,IDT)
GB/T17626.3-2006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IEC61000-4-3 2002,.IDT)
GB/T17626.4-200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IEC 61000-4-4: 2005, I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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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100952010
GB/T17626.5--200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IEC61000-4-5 2005,IDT)
GB/T17626.12--199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振荡波抗扰度试验(idtIEC61000-4-12: 1995)
1
DL/T857-2004发电厂、变电所蓄电池用整流逆变设备技术条件 JB/T8636--1997 电力变流变压器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
3.1
工业电池industrial battery 可重复充放电,用于循环使用的电池。
3.2
充电charge 电池从外电路接受电能并转化为化学能的过程
3.3
手动充电 manual charge 充电设备以手动调节充电电压或充电电流的方式对电池充电的运行状态。
3.4
恒流充电 constant current charge 充电设备在稳流状态下,以恒定电流对蓄电池充电的运行状态
3.5
恒压充电constant voltage charge 充电设备在稳压状态下,以恒定电压对蓄电池充电的运行状态
3.6
快速充电fastcharge 利用电池固有的电流接受能力,采取消除电池极化的措施,在2h内充电至95%容量的一种充电方
法。 3.7
模式充电 mode charge 按种或多种充电特性曲线组合对电池充电。
3.8
恒功率充电 . constant power charge 有较宽的输出电压范围,可使单只电池或多组电池串联时,在其额定功率范围内以最大电流(较低
的电压)或最高电压(较小的电流)充电。设备应具有限流/限压运行特性。 3.9
稳流特性.constant current characteristics 正常使用条件下,充电设备在规定的输入电压和输出电压范围内保持输出电流稳定的特性。
3.10
放电discharge 电池将化学能转化为电能并向外电路输出电流的过程。
JB/T10095--2010
3.11
稳压特性 constant voltage characteristics 正常使用条件下,充电设备在规定的输入电压和输出电流范围内保持输出电压稳定的特性。
3.12
限流 current limiting 将充电设备的输出电流能限制到某个预定的最大值(固定的或可调的),并当过载或短路故障排除
以后能自动地将输出电压恢复到正常值的一种作用。有三种限流类型(见图1):
a)恒压/恒流交叉: b)当电流增大时,使输出电压降低(或称自动限流): c)当负载电阻减小时,使输出电压和输出电流都降低(或称反馈限流或逆转限流)。
输出电压
FCI
ICL
VCC
交叉点
交叉
S
输出电流
ACL 自动限流:CVCC- 恒压/恒流:FCL 反馈限流:
最大极限电流:S 短路电流:1 限流门槛。
M
注:虚线是误差范围的限值。
图-—限流类型
3.13
限压 woltage limiting 将充电设备的输出电压限制到某个预定的最大值一(固定的或可调的), 并当恢复到正常的负载条件
以后能自动地将输出电流恢复到正常值的一种作用。有两种限压类型
a)恒压、恒流交叠: b)当电压增高时,使输出电流减小(或称自动限压,见图2)。
输出电压丰
开路电压
限压门槛
输出电流
图2 自动限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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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10095-2010
型号和基本参数 4.1 型号
4
产品型号应包括设备额定输出电压、输出电流以及冷却方式等。 充电设备可以采用电缆和接头连接,也可以是永久性连接的。
4.2 基本参数 4.2.1网侧电压标称值
单相输入充电设备网侧电压标称值为220V。三相输入充电设备网侧电压标称值为380V。 4.2.2网侧频率额定值
充电设备的网侧额定频率为50Hz。 4.2.3额定直流电压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充电设备输出电流为额定值时,输出端子间能达到的、由制造厂商规定的直流电压平均值。应在下列数值中选取:
2 V、6 V、12 V、24 V、36 V、48 V、60 V、72 V、96 V、110 V、220 V、440 V。 4.2.4·额定直流电流
制造厂商确定的直流电流平均值。应在下列数值中选取: 5A.10A、(15A)20A、30A、(40A)-50A、(80A)、:100A(125A)、160A、200A、250A.
315A-400A.
注:带括号者为非优选值。 4.2.5最低充电电压
恒流充电状态下,充电设备为实现对电池充电输出的最低充电电压。 一般可取不低于60%额定直流电压的任一值,也可根据用户要求设置。 4.2.6最高充电电压
充电设备输出达到的最高充电电压。一般可取1.2倍~1.4倍的额定直流电压的任一值,也可根据用户要求设置。 4.2.7输出电压调节范围
充电设备输出电压调节范围由产品技术条件确定,应满足电池(组)各种充电工况要求。如无特别说明,要求如下:
恒流充电电压范围为最低充电电压至最高充电电压:恒压充电电压范围为额定直流电压的80%~125%
4.2.8工作制等级
充电设备的工作制等级为GB/T3859.1一1993中规定的I级(即100%额定输出电流,连续)。 5技术要求 5.1正常使用条件 5.1.1正常使用的环境条件
a)充电设备安装、运行场所的海拔应不超过1000m。高于海拔1000m的环境应根据表1的规定
降额使用;
表1在海拨1000m以上使用的降额系数
海 拔 I 1000 1500
降额系数:
1.00 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