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83.140.99 Y 28
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0402-—2013
塑料毛刷 Plastic brushes
2014-12-01实施
2013-12-31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 30402—201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8)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州市振兴实业有限公司、福建茶花家居塑料有限公司、广东海兴塑胶有限公司、
宁波利时塑胶有限公司、轻工业塑料加工应用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方文川、谭培均、谭权钧、万伟平、吴健文、江联春、宋旭彬、蔡莺、陈倩。
1
GB/T30402—2013
塑料毛刷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日常卫生清洁用的塑料毛刷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示、 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塑料材质的日常卫生清洁用毛刷。 本标准不适用于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塑料毛刷,也不适用于塑料扫把和可能接触到有机溶剂、强酸、
强碱、强氧化剂等的工业和市政用毛刷。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828.1-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I)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19342-2003 3牙刷
术语和定义
3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塑料毛刷 plastic brushes 在塑料板面(刷头)的设计孔中植人塑料毛束的日常卫生清洁用刷。 注:板面可能有多种形状,不一定是平面。
4分类
按塑料毛(丝)材料分类为聚酰胺(PA)毛刷、聚内烯(PP)毛刷、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毛刷、聚氯乙烯(PVC)毛刷等。
5要求
5.1外观质量
5.1.1 塑料毛刷各部位应洁净、无污染物。 5.1.2各部位外观质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
GB/T 30402-—2013
表1各部位外观质量指标
序号 1 2 3 注:冲纹是植人毛束时因操作不当造成板面(刷头)有冲压纹,
项目刷毛刷头刷柄
要 求
刷毛应清洁、长度应规整、毛束空满适宜不允许连续三孔串裂,边缘不允许有裂纹,背向不允许裂穿,不允许有冲纹表面清洁,外形光滑,不允许有可见杂质、裂纹及最大尺寸大于1mm的气泡(气泡仅对透明柄而言,工艺气泡除外)等缺陷存在
5.2安全要求
塑料毛刷面板(刷头)和刷柄外形应光滑,无锐边,无毛刺,手抓部位的形状不能对人手造成伤害。 5.3物理性能 5.3.1脱色试验:刷毛、刷头和刷柄不应脱色。 5.3.2 毛束拉力:大于等于15N。 5.3.3刷柄抗弯力:大于等于200N,无刷柄塑料毛刷不作规定。 5.3.4单丝弯曲恢复率:聚酰胺(PA)毛刷大于等于35%,其他不作规定。 5.3.5耐温性能
塑料毛刷按塑料毛(丝)材料在规定温度的水中浸泡20min,刷毛无变形、无散毛。 聚酰胺(PA)毛刷:85℃士2℃;聚丙烯(PP)毛刷:80℃士2℃;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毛刷:60℃土2℃;聚氯乙烯(PVC)毛刷:50℃±2℃。
6试验方法
6.1 外观质量
在一支40W白色日光灯下,正常视力进行目测,目测距离为0.3m。目测塑料毛刷各部位是否洁净、无污染物;目测各部位外观质量是否符合表1的规定。 6.2 安全要求
在自然光线或40W白色日光灯下,正常视力对塑料毛刷手抓部位进行目测,目测距离为0.3m,并检查塑料毛刷手抓部位是否有锐边。 6.3物理性能 6.3.1脱色试验
用充分浸透65%乙醇的棉花,在刷头、刷柄、刷毛上分别任选4cm~5cm长度,在1min内用力往返擦拭50次,目测棉花上是否有颜色。 6.3.2毛束拉力
按GB19342—2003中5.5.1进行检测。
2
GB/T30402—2013
6.3.3 刷柄抗弯力 6.3.3.1 试验应在23℃士2℃的环境下进行。 6.3.3.2 调整测试最大行程为初始时距离的二分之一 6.3.3.3 :将试样安装在带有夹具的拉力试验机上,刷头装人下夹持器,刷柄尾端装入上夹持器,夹具松紧适宜以防止试验滑脱。 6.3.3.4选定试验机速度为100mm/min士10mm/min进行试验,读取毛刷折断或达到最大行程时拉力试验机的读数。 6.3.4 单丝弯曲恢复率
按GB19342—2003中5.5.5进行检测。 6.3.5耐温性能
各种材质塑料毛刷,在相应温度的热水中浸泡20min,取出后观察刷柄有无变形、刷毛有无散毛。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见表2。
表2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产品洁净情况各部位外观质量安全要求脱色试验毛束拉力刷柄抗弯力单丝弯曲恢复率耐温性能注:√为检验项目,-为不用检验项目。
项目编号 5.1.1 5.1.2 5.2 5.3.1 5.3.2 5.3.3 5.3.4 5.3.5
出厂检验 V V V
型式检验
V V
V V V J V
7.1.1组批和抽样 7.1.1.1组批
产品以批为单位进行检验,连续生产的同规格、同一色泽、相同配方的塑料毛刷为一批,每批数量不超过10000把。 7.1.1.2抽样方法
抽样采用随机抽取的方法。
3
GB/T30402-—2013
7.1.1.3抽样方案
外观检测采用GB/T2828.1一2012中规定的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采用一般检验水平I类, AQL值为6.5,抽样数、接收数和拒收数的判定见表3。其他每个项目随机抽取3把(套)样品进行试验,符合5.1外观质量、5.2安全要求项目检验的样品可用于其他项目的试验。
单位:把
表3抽样数、接收数和拒收数
正常-次抽样,检验水平为I:AQL=6.5
批量范围
样本数n 8 13 20 32 50 80
拒收数Re
接收数Ac
2 3 4 6 8 11
1 2 3 5 7 10
91~150 151~280 281~500 501~1200 1 201~3200 3201~10000
7.1.2出厂检验
按表3的规定进行抽样,按表2出厂检验的规定进行检验。
7.1.3型式检验
按表3的规定进行抽样,按表2型式检验的规定进行检验。每个项目随机抽取3把(套)样品进行试验。
塑料毛刷生产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新产品投产或老产品转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a)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d) 产品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f)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时。
7.2判定规则 7.2.1 出厂检验判定规则:按表2的规定进行出厂检验,按表3的规定进行判定。 7.2.2型式检验判定规则:按表2的规定进行型式检验,按表3的规定进行判定。当不合格样品数大于或等于表3规定的拒收数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标志
每个塑料毛刷应在明显位置或标签上标示以下内容: a)产品名称;
4
GB/T304022013
b) 材质名称; c) 产品用途; d) 制造日期和生产编号; e) 本标准编号; f) 制造厂名、厂址及其他联系方式等; g) 产品贮存期; h) 告标志:不能接触强酸、强碱、有机溶剂、强氧化剂。
8.2 包装和运输
每把塑料毛刷应有包装,以刷毛不被手直接触摸到为合格。 运输中应避免与锐利物碰撞,不能受重压,外箱包装和运输的方式根据产品规格、运距的不同,由供
需方商议进行包装和运输。 8.3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的仓库内,避免日晒雨淋,不应与有毒有害物品混放。贮存期限自生产之日起不超过5年。
5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标准
塑料毛刷 GB/T 30402—2013
*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甲2号(100029)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6号(100045)
网址www.spc.net.cn
总编室:(010)64275323 发行中心:(010)51780235
读者服务部:(010)68523946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
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
开本880×12301/16 印张0.75字数12千字 2014年6月第一版 2014年6月第一次印刷
*
书号:155066·1-49067
如有印装差错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
版权专有侵权必究举报电话:(010)68510107
GB/T 30402-2013